答:子宮內膜癌共分為四期,第一期:仍在子宮體內;第二期:侵犯到子宮頸;第三期:侵犯到陰道或骨盆腔的淋巴腺或到卵巢輸卵管等骨盆腔器官;第四期:遠端轉移。 Show 子宮內膜癌的治療主要是依據子宮內膜癌的期數與分化程度。標準的治療是子宮切除、兩側卵巢輸卵管切除、骨盆腔淋巴腺、動脈旁淋巴腺的切除以及腹腔沖洗的細胞檢查。 對於第三期的子宮內膜癌除了手術去除子宮、卵巢外,仍需加上全腹部的放射線治療或荷爾蒙治療,在必要時加上化學治療。對於第四期的病人,通常會採取手術切除子宮再加上荷爾蒙、放射線治療或化學治療。五年存活率來說:第一期82%,第二期65%,第三期44%,第四期15%,平均73%。 肥胖、糖尿病、高血壓是子宮內膜癌的危險因子,尤其停經後仍然肥胖或超重、家族中有人罹患子宮內膜癌者皆屬高危險群。故停經後補充荷爾蒙需加黃體素較安全。飲食若含高量的飽和脂肪酸、動物性脂肪會增加罹癌的危險性;若含多量的蔬菜、水果、胡蘿蔔素會減少致癌性。但避免吸菸、規律的運動則會減少罹癌的機率,喝酒則未有定論。 手術後的化學治療針對第三期及第四期的內宮內膜癌 議題:末期的子宮內膜癌 (FIGO 第三期及第四期) 是一個子宮性的癌症,這是一個已經擴散到卵巢、陰道、其他鄰近組織、淋巴結或其他器官。女姓病人大多是採取外科手術,盡可能地切除腫瘤。此外,還會有輔助性 (代表「附加的」) 放射治療 (高能量的X射線與其他可以破壞癌細胞的放射線) 或是化學治療 (抗癌症藥物) 或合併以上的治療。在外科手術後,哪一種治療方式 (放射、化學或兩者皆用) 可以有效的提高生存率還不是很明確,而哪一種抗癌症藥物的作用是最為有效的也還不清楚。 本回顧的目標:我們的目標是將決定出,對於罹患末期子宮內膜癌病患而言,在手術後,接受化學治療或是放射治療哪一種是有效的。
本回顧是如何進行的?我們搜尋了從1966年到2013年11月的相關隨機對照試驗 (randomised controlled trials, RCTs)。我們納入4篇從低到中等風險的隨機對照試驗,有1269位女性參與者。我們為了未發表的數據,寫信給3個試驗的調查者。4項試驗中的3項比較了類似的介入措施 (手術後的化學治療與放射治療比較)。我們從2個試驗中匯集的生存數據 (包括未發表的數據),並等待第3個試驗未公佈的數據。第4項試驗在所有女性都接受手術與放射治療後,比較2種化學治療。 主要發現是什麼?手術後(在手術後八週內開始)接受化療的婦女比接受放射治療的婦女存活時間長約25%。手術後 (8週接受過手術)
接受化學治療女性比手術後接受放射治療的存活率約多於25%。假設60%第三期子宮內膜癌女性通常在手術和放射治療後存活至少5年,那如果她們改接受手術和化學治療,會增加至75%,這取決於其他風險因子,例如年齡,。由化學治療和放射治療所引起的死亡風險並不高,但我們不能確定哪一種治療比另一種更具危害性。化學治療相較於放射治療有更多的副作用 (低血細胞數量、神經損傷和掉髮)。 在比較兩種不同化學療法的試驗中,沒有明確的證據表明使用三種抗癌藥物優於使用兩種抗癌藥物。在比較2種不同的化學治療的試驗中,沒有明確的證據顯示使用3種抗癌藥物比使用2種更有效。然而,該試驗的最終總體存活結果尚未報告。使用3種抗癌藥物比使用2種抗癌藥物更常出現嚴重的副作用。 結論是什麼? 對於第三到四期子宮內膜癌女性,手術後化學治療似乎比放射治療更有效,但可能會導致更多的副作用。需要更多的研究來確定,化學治療中增加放射治療是否能改善其預後,以及何種抗癌藥物有最佳療效。 翻譯紀錄: 翻譯者:考科藍臺灣研究中心 (Cochrane Taiwan)【本翻譯計畫由臺北醫學大學考科藍臺灣研究中心 (Cochrane Taiwan) 及東亞考科藍聯盟 (EACA) 統籌執行。聯絡E-mail:】 子宮內膜癌是指發生於子宮內膜的癌症。根據衛生署統計,台灣每年已超過 1700 例新增的子宮內膜癌患者。子宮內膜癌治療除了手術,還有哪些方式?子宮內膜癌治療後要注意哪些復發前兆? 圖片來源 / Shutterstock我們想讓你知道的重點:
子宮內膜癌治療,只能手術切除子宮嗎?有懷孕需求我該怎麼做?手術仍為治療子宮內膜癌的第一選擇。手術不僅具有治療疾病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可提供癌症的手術分期,並且可以依照病理結果來決定是否增加輔助性放射治療、化學治療或荷爾蒙治療等後續治療計畫,並評估預後。
完整分期手術是指:切除子宮(含子宮頸)、部分陰道、雙側輸卵管、卵巢切除,骨盆腔及或主動脈旁淋巴結摘除,同時做腹腔灌洗液的細胞學檢查。 這是因為長在子宮內膜的癌細胞,有可能隨著輸卵管向外擴散,而分布在子宮、卵巢及腹膜表面。因此,全部拿掉會比局部拿掉更安全。 另外,會再視疾病的程度摘取骨盆淋巴結、主動脈旁淋巴結、與部分的腹網膜。 在完整分期手術後,醫師會再切開子宮體,探查子宮肌肉層受侵犯的情形,若侵犯深度超過 1 / 2 以上,則必須在骨盆腔和主動脈旁淋巴結做完整摘除。 注意:若是細胞分化程度較差、組織學型態屬乳頭狀漿液性癌或亮細胞癌的高危險病例,因預後較差,最好也能加上大網膜切除和淋巴結完整的摘除。
子宮內膜癌大部分病人年齡分布在 45 ~ 59 歲之間,多半已停經,因此卵巢切除與否影響不是太大。但仍有部分年輕病人有維持生育能力的需求。 美國癌症協會(American Cancer Society)提示,雖然卵巢與輸卵管摘除可能可降低日後復發的風險,但是早期子宮內膜癌患者保留卵巢並不影響病患的存活,因此建議 45 歲以下的病患可以跟醫師討論是否適合保留卵巢。 另有研究報告觀察到,40 歲以前的早期卵巢衰竭和 40 ~ 45 歲的早發性停經婦女,較易發生心血管疾病,神經疾病,精神疾病和骨質疏鬆症。考量 40 歲以下病患切除卵巢也可能有這些風險,對於是否保留卵巢應跟醫生好好討論。
針對仍有生育計劃的病人,可先保留子宮,採子宮內膜搔刮術清除癌細胞,再給予高劑量的黃體素治療,使腫瘤縮小或消除,讓病人有機會生育;每 3 ~ 6 個月要評估內膜狀況。但生產過後,仍會建議切除全子宮,避免復發。 不過台大醫學院婦產科教授陳祈安在《好心肝會刊》中提醒,這種治療方式並沒有經過大規模的人體試驗,失敗率也較高,且可能仍會復發,只有在特殊狀況下,才可能採取此治療方式。 除手術治療外,還有哪些子宮內膜癌治療方式?副作用有什麼?
適用狀況:用於在陰道或骨盆腔復發風險高,或侵犯子宮頸、子宮頸旁組織、陰道、骨盆腔內淋巴結轉移,或有骨盆腔內轉移的患者。台大醫院婦產部婦科主任鄭文芳解釋,主要看病人復發危險因子多寡,例如侵犯子宮肌肉層的深度較深、癌細胞分化不良、侵犯淋巴血管、年紀大等,來判斷是否需接受治療。術後有些人需同時接受這二種,也有些只需其中一種放射線療法。「復發危險因子愈多,愈需要同時接受體外與體內放療」。 有研究指出,術後輔助性體外放射治療,對於早期但有高度復發風險的子宮內膜癌病患,可改善整體存活率。不過,對於低度復發風險的一期子宮內膜癌患者,施行術後骨盆腔放射治療,並不會增加整體存活率。因此,對於早期且低、中度復發風險的子宮內膜癌患者,不一定需輔以放射治療。 此外,由於子宮內膜癌的患者,也可能同時有高血壓、糖尿病等共病,若經評估手術風險極高時,才可能採取「不手術」、只做姑息性放射線治療,減緩腫瘤生長或轉移。 看更多:子宮內膜癌分期手術是什麼?了解 4 種治療選擇、5 個復發前兆
適用狀況:早期有生育需求的年輕病人;以及復發或轉移性病人,但無法開刀切除者。常用的藥物包括 Megestrol Acetate(美樣祥錠、麥格斯懸浮液)、Medroxyprogesterone(普維拉),及其他賀爾蒙藥物,如 Tamoxifen(泰莫西芬)、環轉胺酶抑制劑(Anastrozole 安美達、Letrozole 立妥柔、Exemestane諾曼癌素)。
適用狀況: 針對第 1C、2期、3A 期、中高度復發風險患者,施行術後輔助化學治療,其 5 年無進展存活率及整體存活率,在統計上均優於骨盆腔放射治療,且副作用無明顯差異。 另外,也有研究發現,體外骨盆腔放射治療可改善局部控制,而化學治療則對遠端轉移的控制較佳。 首選藥物是 Carboplatin(卡鉑)加上 Paclitaxel(太平洋紫杉醇),其他選擇還包括 Cisplatin(順鉑)、Doxorubicin(艾黴素,俗稱小紅莓)、Cyclophosphamide(好克癌)。遺憾的是,卡鉑、紫杉醇目前並沒有健保給付。
適用狀況:
子宮內膜癌 2022 治療最新進展?子宮內膜癌的最新治療進展就是免疫治療。讓免疫相關細胞和抗體攻擊並殺死癌細胞。 馬偕紀念醫院醫學研究部主任張志隆解釋,在子宮內膜癌的生物標記中,如果檢測出腫瘤具備錯配修復缺陷(mismatch repair deficient, dMMR)或微衛星不穩定性(microsatellite instability,MSI)表現,對於免疫治療的效果不錯。 2021 年,食藥署已核准針對晚期、復發的病人,目前可以使用 PD-1 單株抗體抑制劑 Pembrolizumab(KEYTRUDA,吉舒達)搭配標靶藥物樂威瑪(Lenvatinib)並用。但目前健保都不給付。 鄭文芳補充,若病人經過基因檢測發現其微衛星不穩定性愈高,使用這個組合的效果會愈好。「不過就算病人的癌細胞檢測沒有微衛星不穩定性,此種治療策略仍舊有一定的治療效果,只是有效的比例會較低」。 副作用:包括血壓高、噁心、食欲不振、疲倦、皮膚癢、紅疹、關節痛及免疫相關內分泌病變等。 子宮內膜癌各期如何治療?癌友要如何選擇?各期存活率有多高?初期患者以手術治療為主,如果是無法施行手術,例如病患年齡太大,或是有嚴重的內科疾病,無法承受手術的風險,則會改採放射治療。 晚期子宮內膜癌,則需施行骨盆腔淋巴結摘除合併主動脈旁淋巴結摘除,如有局部復發情形可採放射治療。至於擴散型復發的病人,則需接受化學或荷爾蒙治療。 如果是惡性程度高的類型如乳突狀漿液細胞癌(uterine papillary serous carcinoma)、亮細胞癌(clear cell carcinoma)和癌惡性肉瘤(carcinosarcoma),因為有較高風險的淋巴轉移,除了完整分期的減積手術(全子宮切除及雙側輸卵管卵巢切除,骨盆腔淋巴結摘除合併主動脈旁淋巴結摘除,盡可能減少腫瘤的數量與體積),仍要進行化療、放療或荷爾蒙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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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宮內膜癌術後要追蹤?何時該回診?子宮內膜癌有復發前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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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來源:台灣婦癌醫學會、台灣癌症基金會、Cancer Treatment & Research | Moffitt 我們的團隊由具有豐富醫學寫作經驗的記者、編輯組成,內容來自採訪諮詢資深癌症醫學和照護知識的專家與相關書籍,盡力提供正確可信的醫療健康知識。但無意取代專業醫師診斷,無法為個別讀者對內容的應用負醫療或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