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表可知,保障範圍以「附加於第三人責任險之下」的駕駛人傷害險較廣,保額也可自行選擇;而「附加於強制險之下」的駕駛人傷害險較為便宜,失能等級也分得較細,可說是各有優缺,可依駕駛人的行車習慣與需求來選擇。一般在可負擔的情況下,會建議選擇附加於第三人責任險的駕駛人傷害險,讓行車的保障範圍及額度較為充足。 Show 不過,附加於第三人責任險的駕駛人傷害險,會需要填寫「被保險人名冊」,而這一項可是和理賠有關係呢! 駕駛人傷害險的「被保險人名冊」是什麼? 「被保險人」指的是駕駛被保險汽車的人,如果不只是自己駕駛,在投保時就需要將會駕駛被保險汽車的人一一在保險公司提供的名冊單上填寫,以免造成日後理賠上的爭議。 目前有些保險公司放寬「經被保險人(車主)許可使用或管理」可在保障範圍內,因此在投保時,消費者務必問清楚是否需要條列填寫被保險人名冊,在提供駕駛人名單時,也盡量把可能會駕駛被保險車輛的人員寫完整,才不會因漏寫而在發生事故時無法理賠。 駕駛人傷害險保費,會隨保障人數而增減 我們常聽到保車險的原則是「先保人、再保車」,但在「保人」這一塊,往往會略過自己,而把注意力放在「賠別人」上面,造成兩方保障不均,一旦發生自己傷殘較嚴重、對方卻沒太大損傷的事故,反而理賠不了多少錢,還得自掏腰包付醫藥費,如果有駕駛人傷害險,就能讓自己多一份行車保障。 駕駛普遍會投保的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都是保障事故後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賠給對方」,想要加強自己的人身保障,可以附加「駕駛人傷害險」,但駕駛人傷害險附加於第三人責任險還是強制險,保障範圍大不相同,規畫保單時務必了解清楚再下手。 曾姓婦人2018年時向產險公司投保車險並附加駕駛人傷害險附約,保險期間為1年,約定在附約有效期間內,騎乘被保險機車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致死亡或殘廢時,產險公司應依約給付死亡或殘廢保險金200萬元。 曾婦在保障期間內騎車發生事故,經治療後致成左腕關節永久喪失機能,符合給付比例為40%的殘廢程度,要求產險公司給付保險金80萬元(200萬元×40%)、傷害醫療保險金6萬元、自費骨板醫材費2萬元,共計88萬元。 曾婦一直認為自己的駕駛人傷害險附約是附加於第三人責任險,但她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時被拒賠,保險公司拒賠的原因是「附約係附加於強制責任險」,不保障二車以上的交通事故。曾婦認為保險公司以「並無保障缺口」為由拒絕理賠請求,是變相限縮保單承保範圍,逃避應負的契約責任。 保險公司反駁,曾婦投保附約的契約名稱為「機車強制責任保險駕駛人傷害附加條款」,可認定所附加的主契約為機車強制責任險;附約第1條承保範圍已明定對於駕駛人涉及「強制汽車責任險」被保險機車單一機車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死亡、失能或受有體傷時,保險公司依約定負賠償責任。但曾婦發生的事故是與另一輛機車碰撞的交通事故,並非僅涉及被保險機車的單一機車交通事故,非該張附約的承保範圍。 判決書記載,保險附約第1條已訂明承保範圍是對駕駛人涉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被保險機車單一機車交通事故,致駕駛人本人死亡、殘廢或受有體傷時,對受益人負賠償責任。 至於何謂單一機車交通事故,保險附約雖無明確約定,但考量強制汽機車責任險的立法目的,是在保障車禍導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時的被害人求償權益,因此當兩車相撞時,駕駛人如受有體傷,可向彼此的強制汽機車責任險請求賠償,並無保障漏洞。 但是,如果交通事故是被保險人駕車自撞,因沒有對方的強制責任險可供求償,被保險人所受的人身傷亡只能自行承擔,而為保障缺口,因此設計強制汽機車責任險的附加駕駛人傷害條款,讓被保險人在未與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仍能就體傷、死亡損害獲得賠償,以減輕被保險人遭遇意外的財產負擔。 201309020927汽車第三人責任險的駕駛人傷害險是什麼??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駕駛人傷害險分別可附加在強制險、第三責任險底下 第三人責任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是保障駕駛人自己
第三人責任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什麼情況下會理賠?
第三人責任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是汽車選購保險
第三人責任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保費費率 第三責任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保障內容
住院日額 1000元 殘廢 最高300萬元 死亡 定額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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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知道!駕駛人傷害險分兩種,保障差異大比較首先,先要了解駕駛人傷害險到底是針對駕駛人保障些什麼!
簡單來說就是,在交通意外事故中對駕駛人的保障, 保障範圍 單一車輛交通事故 不限單一車輛交通事故 保障額度
藉由上表可得知,附加於強制險下的駕駛人傷害險,保障範圍較小,主要針對自己發生的單一車輛交通事故,不小心自撞受傷失能就不必自認倒楣掏荷包來支付龐大醫療費用。
而附加於第三人責任險的駕駛人傷害險,保障範圍相對廣,與他人發生車禍事故時,就能對駕駛人有保障,不然多數車險都是賠對方人、車,沒有賠駕駛人的,除此之外,保額也能自由選取來加強對駕駛人的保障。 汽車險立即投保GO 機車險立即投保GO
兩種駕駛人傷害險都要保嗎?什麼情況下用的到?以臺灣產險投保網站來說,目前【汽車險】有強制附加駕駛人傷害險及第三人責任附加駕駛人傷害險可投保;【機車險】只有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兩者之間是可以同時承保的,但在經濟能力許可的狀況下,建議「第三人責任附加駕駛人傷害險」是一定要保的,畢竟與其它車輛相撞的機率比自撞還要高,能提高駕駛人在道路行駛上的保障,不用擔心對方能不能支付起賠償。 再來,舉幾個生活中可能會發生的案例,讓大家了解什麼情況下哪個有賠: 一、精神不濟開車,不小心自撞路邊安全島由於是自撞的意外事故,屬於單一車輛交通事故,所以當駕駛人受傷嚴重送醫住院時,兩者皆有賠。 強制附加駕駛人傷害險第三人責任附加駕駛人傷害險O O 二、開車直行十字路口時,遭闖紅燈車輛撞擊兩車相撞屬非單一車輛交通事故,所以僅有第三人責任附加駕駛人傷害險會對駕駛人有所賠償,能貼補住院費用。 強制附加駕駛人傷害險第三人責任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X O 汽車險立即投保GO 機車險立即投保GO
駕駛人一定要是車主本人嗎?非車主本人也有保障嗎?駕駛人傷害險可以於網路線上投保,但選擇網路投保時,又分為「簽名要保」及「網路投保」,要特別注意的是兩者保障對象有所不同,可是有很大的差別,若不清楚的人務必要好好了解,選擇不對,到時發生意外事故就有可能無法申請理賠。 簽名要保網路投保「強制附加駕駛人傷害險」保障對象單一車輛交通事故,駕駛被保險車輛之駕駛人可受理理賠單一車輛事故,限車主本人(被保險人)發生事故才受理理賠「第三人責任附加駕駛人傷害險」保障對象保障對象可為車主本人(被保險人)或其兄弟姊妹、夫/妻等等保障對象僅限車主本人(被保險人)投保方式線上投保後,須於五天內將「紙本要保書」簽名回傳線上投保即可,免簽回要保書
綜合上表,若你平常愛車會經常給另一伴或朋友駕駛,建議您要投保駕駛人傷害險時,選擇簽名要保,這樣能給駕駛您愛車的駕駛人們多一層保障;若平常愛車只有自己本人駕駛,那就會建議選擇網路投保。 網路投保現在都有價格優惠,且24小時皆能投保,了解自己需要些什麼保障項目後,就可以立即去投保,自己的保障自己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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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汽機車道路救援什麼時候有用?產險公司跟信用卡送的免費道路救援有不一樣嗎?>> 文章瀏覽數 : 51,137 駕駛人傷害險要保嗎?如果車禍導致駕駛人自己受傷,需投保第三人責任附加駕駛人傷害險(險種代碼:50)或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險種代碼:59C/59D/59H),讓駕駛人行車可以多一份保障。 快看您的強制險到期了嗎? 機車任意險(單一張保單)滿200元免登錄享「一次拖吊及一次其他服務(代送油水、充氣)」more...
駕傷賠什麼?保障內容: 傷害醫療給付:每人最高20萬元(須附收據正本,健保就診部分是無法申請本項理賠)。 失能給付:每人最高200萬元(15級200項) 死亡給付:每人定額給付200萬
駕駛人傷害險自摔有賠嗎?是的! 其實駕駛人自撞、自摔等單一交通事故,因為未涉及其他車輛,所以並不在強制險的保障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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