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如何生起次第者

子二、如何生起之次第

第二如何生起次第者。如許薩迦耶見與無明異者,譬如盤繩,略降黑闇,於繩實體不能明了,於彼遂起執蛇之覺。如是障蔽明見蘊體,由無明闇誤蘊為我,從此生諸餘煩惱。

第二,煩惱是如何產生的呢?首先說明煩惱生起的根本,這又有承許「薩迦耶見」和「無明」不同及相同的兩個觀點。

承許薩迦耶見和無明二者相異的一派,認為煩惱生起的次第,是先有無明,才會產生薩迦耶見。比如在暗處見到盤繩,誤認為蛇;是因黑暗看不清楚,於是對盤繩生起是蛇的錯覺。同樣的道理,凡夫由於被無明所覆,不了解五蘊的真實體性,才會生起薩迦耶見,把五蘊體妄執為有自性的我,由此產生其餘貪瞋等煩惱。這一派認為,「無明」是生死的根本。

如許彼二為一,即薩迦耶見為煩惱根本。此復由其薩迦耶見,執為我已,遂即分判自他差別。如是分已,貪著自黨,瞋恚他品,緣我高舉,執我常斷,於我見等及彼相屬所有惡行,執為第一。如是便於開示無我之大師,及師所說業果,四諦,三寶等法,邪見謂無,或復生疑,為有為無,是耶非耶,如《釋量》云,「有我知有他,執瞋自他分,與此等係屬,生一切過失。」

另一派承許,薩迦耶見和無明是一體的,認為薩迦耶見就是無明,所以,薩迦耶見即是煩惱的根本。由於薩迦耶見執著五蘊是實有的我,既然有我,就自然生起自他的分別心。由分別心就區分黨派,產生愛自瞋他、黨同伐異的想法和作為;因為有我,遂生我慢,執著常斷二見;也因為有我,對我見等惡見以及與之相關的種種惡行就會跟隨而來。又由於執我為殊勝與第一,因此對開示無我真理的佛陀,乃至於佛陀所說的業果、四諦、三寶等聖法,生起完全否定,或者懷疑是有、是無、是對、是錯的一切邪見。如《釋量論》中說:「執著有我之後,就有和「我」對立的「他」,於是貪執自黨,瞋恚他黨,以及和這些貪瞋等相關的所有過失,都因此而生起。」可見因執我而生的「薩迦耶見」,是一切煩惱與生死的根本。

P172L1〜P172L1第三能生〜所說思惟。

子三、煩惱之因

第三能生煩惱之因分六。所依者,謂煩惱之隨眠。所緣者,謂順生煩惱境界現前。猬雜者,謂隨學惡友非善士夫。言教者,謂聽聞邪法。串習者,謂增長煩惱昔串習力。作意者,謂妄增益愛非愛相,及於無常妄執常等非理作意。

第三,煩惱生起的原因,有六:()所依、()所緣、()猥雜、()言教、()串習、()作意。

() 所依:就是煩惱隨眠,即潛伏在識田中的煩惱種子,也就是等流,一旦遇到相應所緣,就會生起現行。

() 所緣:即是相應的境界。當隨順煩惱的境界現前,就能引發相應的煩惱。

(三) 猥雜:此處指隨學惡友、不善之人,能漸次令心惱亂,增長煩惱。

(四) 言教:就是聽聞邪法,而受其影響,往往引生煩惱。

() 串習:當煩惱現行時,如果不斷的隨著煩惱而轉,以此串習之力,能讓未來的煩惱增上而產生。

() 作意:在煩惱發生時,沒有如理作意對治,而以非理作意去增長可愛相或不可愛相,以及對無常妄執為常等顛倒,這些都是「非理作意」而產生的煩惱。

子四、煩惱過患

第四過患者。謂煩惱纔生,先能令心雜染,倒取所緣,堅固隨眠,同類煩惱,令不間斷。於自於他於俱損害,於現於後於俱生罪,領受苦憂感生等苦。遠離涅槃,退失善法,衰損受用,赴大眾中,怯懼無樂及無無畏,一切方所惡名流布,大師護法聖者呵責,臨終憂悔,死墮惡趣,不能獲得自己義利。

第四,煩惱的過患。                                          

煩惱才一生起,心境立刻雜染不安,對所緣境相顛倒執取,不但使煩惱種子更形堅固,還輾轉引發同類的煩惱,令同類煩惱相續不斷。煩惱一生起,對自己、他人,以及自他雙方都會造成損害;而且因煩惱所衍生的罪業將禍延今世、來生,讓今世與來生都需為罪業而領受身心憂苦以及引發來生等種種惡業果報。煩惱使我們遠離究竟涅槃、善法退失、一切受用減損;在大眾的場合中,內心膽怯、恐慌、沒有安樂,不能無所畏懼;所到之處皆惡名傳遍,受到佛陀、護法和聖者們呵責;到臨終時,憶起自己一生所造的惡業,內心無限悔恨,死後更會墮入惡趣中,再也不能獲得自己任何殊勝的義利了。

《莊嚴經論》云,「煩惱壞自壞他壞淨戒,退損失利護法大師呵,鬥諍惡名他世生難處,失得未得意獲大憂苦。」

《莊嚴經論》中說:「煩惱會毀壞自己、毀壞他人,也毀壞一切淨戒;煩惱還會導致功德退損、失去真實義利,並遭到諸天護法和大師們的呵責;煩惱造成與同行的鬥諍、一切處所惡名遠播,不但今生要受眾苦,來世還會投生到沒有佛法的無暇之處;過去已有的功德,會因煩惱而退失、毀壞,未有的功德則無法生起;總之,將永遠處在難以擺脫的大憂苦之中。」

《入行論》亦云,「瞋愛等怨敵,全無手足等,非勇智如何,彼令我如僕,安住我心中,歡樂反損我,於此忍不憤,忍非處應呵。一切天非天,設與我作敵,彼不能令入,無間大火中。此大力惑敵,若遇須彌峰,且不留灰塵,能剎那擲我。如我煩惱敵,長時無始終,餘敵皆不能,至如是久遠。若隨順承事,悉為作利樂,若親諸煩惱,返作苦損惱。」此說過患,皆當了知。

《入行論》中也說:「瞋恚、貪愛等怨敵,既無手足肢體,亦非英勇智慧,卻讓我死心塌地做它的奴僕,讓它安住在我的心中,我處處逢迎使它歡樂,它卻不斷傷害我。對這樣的大怨敵,我竟然百般地容忍而不憤怒,這種不該忍卻忍的錯誤,是極應受到呵責的啊!即使所有的天與非天,一起與我為敵,最多是讓我失去一世的生命,卻無法把我送入無間地獄的大火中。只有這個勢強力大的煩惱敵,卻能在剎那間將我擲入地獄的烈火中。即使須彌山王遇此烈火,也會被焚燒殆盡,連些許灰塵都不會留下啊!這個煩惱敵從無始以來就不曾放過我,其他怨敵都不能如此長久地損害我。如果能順從其他外敵、巴結承事他,說不定他們還會放我一馬,給我點好處;但煩惱敵可不會如此,對它越親近、越好,它反而越會處處損惱我啊!」以上所說種種煩惱過患,應當要一一反覆地思惟、瞭解。

又如阿蘭若師云,「斷除煩惱,須知煩惱過患,體相對治生因。由知過患,觀為過失,計為怨敵,若不知過患,則不知為怨敵,故如《莊嚴經論》及《入行論》所說思惟。」

又如阿蘭若祖師所說:「若要斷除煩惱,必須先了解煩惱的過患、體相、對治方法,以及能生煩惱的因。由了知煩惱的過患,視其為過失,就能把煩惱當作怨敵。相反地,若不知煩惱之過患,就不會知道煩惱是真正的大怨敵。因此,應按照《莊嚴經論》及《入行論》所說的詳加思惟。」

P173L1〜P173LL1又云,〜業熟不動故。

又云,「知煩惱相者,亦須聽對法,下至當聽五蘊差別論,了知根本及隨煩惱。於心相續,若貪瞋等,隨一起時便能認識,此即是彼,他今生起,與煩惱鬥。」須如是知。

又說:「要想認識煩惱之體相,就必須透過聽聞《對法論》的內涵,最起碼也要聽聞《五蘊差別論》,來認識根本煩惱及隨煩惱。如此心相續中貪、瞋等煩惱,只要隨一生起時,就能馬上認得它們。知道煩惱敵已經來了,就能立刻提起精神與它戰鬥。」必須這樣地去思惟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