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 如果董監事在公司投保勞健保,當作是公司正式員工,不用扣二代健保。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1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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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常見問題Q&A: Q:未繳補充保險費,就不能就醫嗎? 補充保費採取 ’‘就源扣繳’‘ 的方式,投保單位(公司),在給付就應先扣取補充保費,民眾不需要自行繳交, 不會有未繳費的情況。 Q: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可以抵稅嗎? 二代健保屬於個人綜所稅的列舉扣除額項目的保險費,二代健保無限額可以全額作為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 Q:雇主給付員工的加班費要計算補充保費嗎? 加班費如果是在免稅時數(每月46小時,不包含例假日),屬免稅加班費,公司與員工均免繳補充保險費, 稅時數部分是應稅家加班費,則公司與員工均須繳補充保費。 Q:累計超過投保金額4部分的獎金必須扣取補充保險費,獎金包含哪些項目? 1.獎金只所得稅法規定的薪資所得項目,且未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之具獎勵性質之各項給予,如年終獎金、紅利等。 2.補助性質之給與或代金,不列入扣繳補充保險費獎金項目:例如結婚補助、教育補助費、喪葬補助、學分補助 醫療補助、保險補助、交際費、差旅費、差旅津貼、工作服代金、作業用品代金、慰問金、補償費等:但若為薪資所得50,則須列入地34條薪資所得總額計算單位補充保險費。 Q:公司為代扣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怎麼辦。 公司扣費義務人為依歸扣繳個人(保險對象)應負擔之補充保險費者,健保局(保險人)得限期令其補繳外, 按下列處罰: 1.於限期內補繳:1倍(按應扣繳之金額1倍之罰鍰) 2.未限期內補繳:3倍(按應扣繳之金額3倍之罰鍰) Q:二代健保是自行計算,這樣健保局要怎麼查公司應繳金額為多少? 健保局可從扣繳憑單里追查出來,加上二代健保修法,健保局可以調資料 Q:投保單位之誤繳補充保費,應向誰申請退費?申請核退貨提出申覆,若遺失補充保險費扣繳憑證正本,如何處理? 1.依照扣繳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9條規定,扣費義務人如有溢扣保險對象補充保險費時,保險對象得於扣取日之次月6個月內,向扣費義務人申請退還;逾6個月後,則向健保局申請退費。 2.保險對象遺失補充保險費扣繳憑證者,可向扣費義務人申請補發。 Q:獨資負責人的營利所得需要計算股利所得補充保險費嗎? 1.獨資資本主(行號老闆,如企業設、商行)每年自其獨資經營事業所得之盈餘總額,非屬應扣補出保險費的股利所得,免予扣費。 2.屬公司(含1人公司)股東所獲分配之股利總額,則應扣取補充保費。 Q:負責人不在公司投保,股利要不要扣除補充保費? 公司負責人不在公司投保,便無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保險費部分可以扣除,所以要按全數股利所得計算扣繳補充保險費。 Q:負責人也有薪水,計算股利所得飽充保險費時要不要在減掉負責人的薪資? 雇主或自營業主(負責人)係以營利所得為投保金額計算一般保險費,當計算其股利所得補充保險費時,為避免重複計算,應以減除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保險費部分之股利所得來計費,不可以再減除其薪資所得。 Q:給付董監事車馬費,是否應扣除補充保險費? 1.董監事為公司員工(在公司投保健保):所領取車馬費,如非屬獎勵性質者,不需扣取補充保費 2. 董監事非公司員工(未再公司投保健保):所領取車馬費如達一定金額時,應於給付時,由公司代扣個人補充保險費。 Q:房屋租賃契約中所列示之管理費及因房客使用而產生之費用(例如:水、電、瓦斯、網路、保全連線費及有線電視費等),是否屬補充保險費計收範圍? 若承租人使用,由出租人代收轉付之水費、電費、電話費等費用,尚非屬出租人之租金收入,不列入補充保險費計收範圍。 稅務相關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