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監事酬勞扣繳二代健保

A:1. 如果董監事在公司投保勞健保,當作是公司正式員工,不用扣二代健保。
2. 如果董監事勞健保在其他公司,則董監是對公司而言屬於兼職,那公司給付給董監事的報酬如果超過2萬,則要代扣稅款與二代健保。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1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分類: 補充保險費<綜合篇>
標題: 單位內加保的員工亦擔任公司董監事,公司所發放的董監事酬勞,要不要收補充保險費?是否須納入投保金額計算一般保險費?
回覆內容: 如公司員工擔任董監事,公司所發放的董監事酬勞(屬公司的盈餘分派),符合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應納入薪資所得項目,該筆酬勞應列入是類員工全年之獎金計算,如累計獎金逾當月投保金額4倍之部分,應依補充保險費率扣取補充保險費。
更新日期: 2014/08/11

董監事酬勞扣繳二代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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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監事報酬如何辦理扣繳? 綜所稅 狗狗 104-11-25 14:46:07 董監事報酬屬薪資所得還是其他所得呢?網路上大多數說是屬 不固定薪資,但如果每月固定時間發放,是否就為固定薪?其中有幾人同時為公司員工,是否要合併計算薪資(ps:發放日及會計科目皆不同),發放月薪資時為查表扣繳,發放董監事酬勞可用5%扣繳嗎?非屬員工的董監事,每月固定發放報酬時,該認列薪資(固定或不固薪)或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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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阿吉 104-12-15 13:54:39 公司組織在已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後之盈餘項下給付董監事及員工之酬勞金,屬於工作之報償,並非投資者之利益,應適用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2款關於獎金、紅利之規定,按薪資所得扣繳稅款,所以公司發放之董監事酬勞係屬董監事之薪資所得,應按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規定扣繳稅款。
2 果果 105-01-13 11:57:45 1. 個人董監事屬薪資所得,不分國內外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按給付額扣取稅款。 2. 法人董監事屬其他所得,該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則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免予扣繳;若該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則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按給付額扣取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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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常見問題

Q&A:

Q:未繳補充保險費,就不能就醫嗎?

補充保費採取 ’‘就源扣繳’‘ 的方式,投保單位(公司),在給付就應先扣取補充保費,民眾不需要自行繳交,

不會有未繳費的情況。

Q: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可以抵稅嗎?

二代健保屬於個人綜所稅的列舉扣除額項目的保險費,二代健保無限額可以全額作為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

Q:雇主給付員工的加班費要計算補充保費嗎?

加班費如果是在免稅時數(每月46小時,不包含例假日),屬免稅加班費,公司與員工均免繳補充保險費,

稅時數部分是應稅家加班費,則公司與員工均須繳補充保費。

Q:累計超過投保金額4部分的獎金必須扣取補充保險費,獎金包含哪些項目?

1.獎金只所得稅法規定的薪資所得項目,且未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之具獎勵性質之各項給予,如年終獎金、紅利等。

2.補助性質之給與或代金,不列入扣繳補充保險費獎金項目:例如結婚補助、教育補助費、喪葬補助、學分補助

醫療補助、保險補助、交際費、差旅費、差旅津貼、工作服代金、作業用品代金、慰問金、補償費等:但若為薪資所得50,則須列入地34條薪資所得總額計算單位補充保險費。

Q:公司為代扣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怎麼辦。

公司扣費義務人為依歸扣繳個人(保險對象)應負擔之補充保險費者,健保局(保險人)得限期令其補繳外,

按下列處罰:

1.於限期內補繳:1倍(按應扣繳之金額1倍之罰鍰)

2.未限期內補繳:3倍(按應扣繳之金額3倍之罰鍰)

Q:二代健保是自行計算,這樣健保局要怎麼查公司應繳金額為多少?

健保局可從扣繳憑單里追查出來,加上二代健保修法,健保局可以調資料

Q:投保單位之誤繳補充保費,應向誰申請退費?申請核退貨提出申覆,若遺失補充保險費扣繳憑證正本,如何處理?

1.依照扣繳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9條規定,扣費義務人如有溢扣保險對象補充保險費時,保險對象得於扣取日之次月6個月內,向扣費義務人申請退還;逾6個月後,則向健保局申請退費。

2.保險對象遺失補充保險費扣繳憑證者,可向扣費義務人申請補發。

Q:獨資負責人的營利所得需要計算股利所得補充保險費嗎?

 1.獨資資本主(行號老闆,如企業設、商行)每年自其獨資經營事業所得之盈餘總額,非屬應扣補出保險費的股利所得,免予扣費。

2.屬公司(含1人公司)股東所獲分配之股利總額,則應扣取補充保費。

Q:負責人不在公司投保,股利要不要扣除補充保費?

公司負責人不在公司投保,便無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保險費部分可以扣除,所以要按全數股利所得計算扣繳補充保險費。

Q:負責人也有薪水,計算股利所得飽充保險費時要不要在減掉負責人的薪資?

雇主或自營業主(負責人)係以營利所得為投保金額計算一般保險費,當計算其股利所得補充保險費時,為避免重複計算,應以減除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保險費部分之股利所得來計費,不可以再減除其薪資所得。

Q:給付董監事車馬費,是否應扣除補充保險費?

1.董監事為公司員工(在公司投保健保):所領取車馬費,如非屬獎勵性質者,不需扣取補充保費

2. 董監事非公司員工(未再公司投保健保):所領取車馬費如達一定金額時,應於給付時,由公司代扣個人補充保險費。

Q:房屋租賃契約中所列示之管理費及因房客使用而產生之費用(例如:水、電、瓦斯、網路、保全連線費及有線電視費等),是否屬補充保險費計收範圍?

若承租人使用,由出租人代收轉付之水費、電費、電話費等費用,尚非屬出租人之租金收入,不列入補充保險費計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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