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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承保對象
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經營本保險契約所載之業務,於載明之經營業務處所,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於保險期間內,因在本保險契約所載活動處所舉辦活動而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不保事項
本公司對於下列原因所致之賠償責任,不負賠償之責:
本公司對於下列賠償責任或損失,不負賠償之責:
本保險契約除共同條款第四條除外責任(一)、第五條除外責任(二)外,本公司對下列賠償責任,亦不負賠償之責: 保險期間
企業保險-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商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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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係指企業、團體或機構於從事營業或舉辦活動因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之傷害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二、保險種類別 三、承保之意外事故要件: 四、例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