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 緩刑英文為Probation,然而緩刑的意思是什麼?緩刑條件有哪些?緩刑好還是易科罰金好?關於緩刑查詢的常見內容,比如何謂緩刑?緩刑可以出國嗎?如何爭取緩刑?緩刑前科與否及緩刑撤銷狀況,律師都將於這篇分享。如果還有問題,也可以參考文末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一、緩刑的意思想要於緩刑出國、工作、生子都可以,只是記得屢行一些命令,且小心不要被撤銷緩刑就好。
根據刑法第74條所述,緩刑期間必須依照指示完成命令,以表悔過之意,等緩刑期滿便不用再執行刑罰。簡言之,如果本該服刑2年,但只要4年的緩刑期間都有乖乖完成指示且沒有被撤銷緩刑,那等4年緩刑期滿,就不用坐2年的牢。 (一)緩刑緩起訴差異是什麼?「緩」都有暫緩的意思,但是「緩刑」與「緩起訴」最大差異是什麼? 緩刑是暫不處分,「緩起訴」是暫不決定處分內容。簡單來說,緩刑是已經有判決結果,只是暫緩處罰,但緩起訴是「暫時」不起訴,也就是還沒進入到審判階段時就宣佈案件暫時告一段落。
(二)緩刑好還是易科罰金好?緩刑易科罰金是2個常被放在一起討論的刑罰內容,雖然2者有些內容相似,但基本上我們不會遇到易科罰金緩刑同時發生的情形。
所以易科罰金與緩刑不會同時發生的原因在於,只有等確定不要緩刑或是撤銷緩刑時,才會因為要坐牢而考慮是否用易科罰金取代坐牢。
二、緩刑條件是什麼?多數人傾向選擇易科罰金,用錢快速解決,但是易科罰金只適用於刑期6個月內的案件,如果是超過半年的刑期,又不想入獄時,就只能選擇緩刑。那麼,如何申請緩刑?如果是累犯緩刑可以爭取嗎? (一)如何爭取緩刑?累犯可以緩刑嗎?簡易判決處理的案子緩刑較常可以申請,因為簡易判決都是處理刑度較輕的案件。根據刑法第74條第1項所述,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就可以於訴訟時爭取緩刑。
(二)如果緩刑罰金還是要繳嗎?如果受緩刑宣告,也不代表無事一身輕,法院會依據實際情況,命令受緩刑者進行以下內容以示悔過。
三、緩刑前科會撤銷嗎?如果緩刑良民證上面還會有紀錄嗎?
但是這邊要注意,緩刑期間良民證上面還是會有紀錄,所以如果因為工作或留學需求,有申請良民證的需求,建議等緩刑期滿良民證再申請會比較好,避免因為良民證緩刑未滿的原因,導致良民證上的前科紀錄影響到自己的計劃。 四、什麼情況會緩刑撤銷?人難免會犯錯,倘若把握好緩刑的機會,便可以避免因為一時之錯而入牢獄之災。然而,緩刑是有可能被撤銷的!根據刑法第75條所述,如果有以下行為,將可能因此而被撤銷緩刑,並且必須完成原刑罰內容,甚至連之前緩刑所繳的錢也不可以拿回來。 (一) 如緩刑再犯者小心緩刑撤銷★一定撤銷
★可能撤銷但如果是以下幾種情形,則是有可能會緩刑撤銷(不是絕對),法院會依據實際情況判定是否真的要撤銷緩刑。
(二) 緩刑撤銷多久執行?撤銷緩刑怎麼辦?只要發生刑法第75條所述行為,就可能會被撤銷掉緩刑的資格;檢察官會依照撤銷緩刑程序的指示,聲請法院裁定撤銷緩刑,最快1個月就會收到撤銷緩刑的通知單。
以上為緩刑的內容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需要的你,如果喜歡我們的文章,歡迎分享!緩刑是什麼 ? 緩刑條件 是什麼?緩刑有限制嗎?緩刑條件 是甚麼呢?首先要先了解典型的刑事訴訟流程是: 被起訴不一定有罪(參考文章:被起訴一定有罪嗎? 檢察官起訴定罪率是多少呢?),要在以上皆段④法院判決被告「有罪」,才會有緩刑與否的問題唷! 而「緩刑」的意思是「暫不執行刑罰」(也就第⑤階段這個程序),你可以理解為「留校察看」的意思,制度目的在於讓情節比較輕微的犯罪,給予被告一個在社會中「改過自新」的機會。 依刑法第74條,要讓法院宣告緩刑條件,條件如下: 1、法院判被告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2、沒有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 或 雖因受故意犯罪有期徒刑宣告,但已執行完畢或赦免後,5年後不曾因故意犯罪被法院判有期徒刑以上。 3、法院認為暫不執行是適當的。 ★刑法第74條第1項(緩刑要件)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325號刑事判決(緩刑制度的立法目的): 怎麼樣更容易達成 緩刑條件 ?要達成緩刑條件 ,一個很重要的條件是:「法院認為暫不執行刑罰是適當的」,而此並不以被告已經跟被害人達成和解為必要。依「法院加強緩刑宣告實施要點」,司法院認為如果符合以下情況,宜認為是暫不執行刑罰是適當的: 1、依被告犯罪情節及犯後之態度,法院足信無再犯的可能。 (1)初次犯罪。 ★最高法院77年度台上字第5672號判決: 法院可以附加哪些緩刑條件呢?法院宣告緩刑時,為了讓被告可以對過去的犯罪行為補償被害人,通常會附帶條件,常見者如:命令被告向被害人道歉、立悔過書、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此外,為了確保被告無再犯可能、促進社會將來和諧,法院也可能附帶條件如:請被告去政府或機關團體做志工、從事或協助公益活動、或命被告去做戒毒相關程序、又如果是習慣性有犯罪傾向,法院認被告一時很難改過的,就會是用「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例如:法院對習慣性公開罵三字經的被告為「禁止被告繼續公然辱罵被害人」的命令。而以上刑法第74條第2項第5款至第8款措施,法院可以交付「保護管束」,也就是請地檢署的觀護人定期(如每個月)來監督、督促被告有無遵守附帶的緩刑條件。 ★刑法第74條第2項(緩刑條件) ★刑法第93條第1項第2款(緩刑之保護管束) 如果被告都完成緩刑條件有什麼獎勵?當被告在緩刑期間都有遵守法院所定的緩刑條件,則緩刑期滿後,法院判決「刑之宣告」就會失去效力,也就是相當被告自始就沒有犯罪的意思,當然也不會留下所謂的「前科」。 ★刑法第76條(緩刑期滿的效力) 如果被告不遵守緩刑條件會怎麼樣? 法院可以 撤銷緩刑 !如果被告不聽話,緩刑期間內故意犯罪或違反緩刑條件且情節重大,檢察官就會向法院聲請撤銷緩刑宣告,法官如果也認為「宣告緩刑沒有讓被告在社會中改過自新的預期效果」,就會裁定撤銷緩刑宣告。 實務上,不是只有單純不聽話的被告才會被撤銷緩刑宣告,也有被告曾經因為覺得他要上班,每個月跑地檢署報到、要服一定時數的勞動社會服務太麻煩,所以就主動向檢察官聲請撤銷緩刑宣告。 (不乖乖 履行 緩刑條件 ,刑罰將會離被告越來越近)★刑法第75-1條 緩刑制度,顯出上帝的慈愛與寬容犯罪了,被告罪一定及死或要抓去監獄關起來嗎? 按著摩西的律法,婦人行淫是會被處死的,但耶穌原諒新約聖經中一位因行淫被逮的婦人、而不定婦人的罪,但告誡該婦人「不要再犯罪了!」(這就就可以看出是某種程度的緩刑條件)。 耶穌寬恕你生命中的罪,但不代表你可以一直犯罪,認罪跟悔改可以讓我們得到上帝的喜悅,現代緩刑制度,某程度也反映出耶穌對犯罪的寬恕與慈愛。建議正在閱讀文章的你,可以看看以下聖經的內容: ★聖經約翰福音第8章第1-10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