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緊急應變計畫範例

壹、總則
一、目的與適用範圍
  (一)目的:本計畫係依消防法第13條暨同法施行細則第13條至16條,
        規範本場所防火管理必要事項,以落實火災、地震及其他災害之
        防救,並達到保障人命安全、減輕災害之目標。
  (二)適用範圍:在(○○場所名稱)服務、出入之所有人員均必須遵
        守。
二、管理權人之職責
  (一)管理權人負有(○○場所名稱)之防火管理業務之所有責任。
  (二)選任位於管理或監督層次,且能適當公正地執行防火管理業務權
        限者之防火管理人,使其推動防火管理業務。
  (三)指導及監督防火管理上必要業務之推動。
  (四)申報消防防護計畫書及防火管理人遴用及異動。
  (五)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安全設備之檢查維護之實施及監督,以及相
        關設施(備)缺失時之改善作為。
  (六)在防火管理人製定或變更消防防護計畫時須給予必要之指示。
  (七)管理權有分屬時,協同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
三、防火管理人之職責
    防火管理人負責本場所消防防護計畫之製作及實行,並推行下列防火
    管理業務:
  (一)消防防護計畫之製定、檢討及變更。
  (二)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
  (三)防火避難設施、用火用電設備器具之檢查實施及監督。
  (四)電氣配線、電氣機器、機械設備之管理及安全確認。
  (五)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維護之實施及監督,以及法定檢修之會同檢查
        。
  (六)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之製作及安全措施之建立。
  (七)火源使用或處理有關之指導及監督。
  (八)對內部員工防災教育之實施。
  (九)防火管理業務相關人員之指導及監督。
  (十)對管理權人提出建議及請求指示。
  (十一)防止物品阻礙通路、樓梯、揭示避難路線圖等避難設施之管理
          。
  (十二)推動防止縱火之預防措施。
  (十三)各項防火管理相關書面資料之保管與整理。
  (十四)管理權有分屬時,將上揭各項事宜向共同防火管理人報告。
  (十五)其他防火管理上必要之事項。
四、防火管理相關配合辦理事項
  (一)防火管理人遴用及異動時,應於 3日內填具防火管理人遴用(異
        動)提報表(如附表1),向當地消防機關提報。
  (二)消防防護計畫製定及變更後,填具「消防防護計畫製定(變更)
        提報表」(如附表 2),並檢附所製作之「消防防護計畫」及「
        消防防護計畫自行檢查表」(如附表3),於3日內向當地消防機
        關提報。當消防防護計畫製定後,如有下列事項變更時,管理權
        人(或請防火管理人)應向消防機關提報。
        1.管理權人或防火管理人變更。
        2.自衛消防編組之大幅或重要變更。
        3.建築用途變更、增建、改建等導致消防安全設備之變動時。
  (三)實施滅火、通報、避難訓練時,應於10日前填具「自衛消防編組
        訓練計畫提報表」(附表 4)向當地消防機關提報,並報告其訓
        練結果。
  (四)遇有增建、改建、修建、室內裝修施工時,依「製定現有建築物
        (場所)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指導須知」之規定,於開工(指實
        際開工日期) 3日前,填具「現有建築物(場所)施工中消防防
        護計畫提報表」(如附表 5),檢附「現有建築物(場所)施工
        中消防防護計畫自行檢查表」(如附表 6)及現有建築物(場所
        )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向轄區消防單位提報。
  (五)依法定期限申報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結果報告書。
  (六)適用勞動部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規定應訂定緊急應變
        計畫,或適用環境保護署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應訂定毒性化學
        物質之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之場所,應將相關計畫置於附錄。
五、防火管理委員會
  (一)為確保防火管理業務之落實運作,本(○○場所名稱)於(○○
        地點)設置並組成防火管理委員會(如附件1)。
  (二)防火管理委員會預定於每年之○月及○月定期召開會議,研擬防
        火管理有關事項,以及事故之分析與改善。
  (三)如委員會之成員申請,經防火管理人提報管理權人同意時,得召
        開臨時會。
  (四)亦可視實際情形,併廠內工安環保等因應廠內安全需要所召開之
        臨時性會議辦理,以解決廠內較具急迫性之工安、環保或政府機
        關之改善建議事項。
  (五)若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管理權人及防火管理人應儘速召開檢討會
        議,以調查發生原因及改善、復原措施。
  (七)防火管理委員會主要研議事項如下:
        1.有關消防防護計畫之變更及修正等相關事宜。
        2.有關各部門防火管理工作執行檢討與策進。
        3.有關防火避難設施、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等維護管理及緊急
          應變管理事宜。

貳、場所特性及危害概要分析
    本(○○場所名稱)之位置圖如附圖 1,各區域樓層之平面圖及逃生
    避難圖如附圖 2。整個廠區分為員工宿舍、辦公區域與生產區域,較
    應注意者,為生產區域,其主要為製程區及供應區,其可能之危害原
    因,可概分為人為因素、設備因素、環境因素等,其中以人為因素所
    佔比例最高。一般可能發生事故之潛在原因如下:
一、人為因素:人的動作錯誤、安全衛生管理缺失、不正確的動火程序、
    不安全動作、個人因素、判斷錯誤、防護設備使用不當、工作機具使
    用錯誤、未能確實執行工作前之安全檢查、操作程序錯誤等,多屬於
    不安全的動作或行為。
二、設備因素:機械故障、破裂/腐蝕、儀表控制系統故障、壓力過高、
    過熱、異常反應、未能定期實施檢查維修工作、設計不良等,又以製
    程機台、化學品供應系統、製程廢氣排放系統所佔比例最高。
三、環境因素:外界氣候、溫度、溼度等影響所造成之災害,以及不充分
    或不適當的照明、通風不良、機器設備布置不當等不安全的環境因素
    。
    在製程中,因所使用之部分化學物品,具有毒性、易燃性(Flammabl
    e)及可燃性(Combustible)之特殊氣體,以及強酸、強鹼與有機溶
    劑之液態化學品,當這些氣態或液態之化學品在製程反應過程,若因
    操作或管理控制不當,即可能立即產生災害,再加上作業場所多屬於
    密閉系統,災害事故發生後容易造成重大損失,本(○○場所名稱)
    製程中危險因子分析及防救對策詳如附錄,可簡要歸納下列潛在之危
    害:
一、危險性化學品的外洩或空氣漏入製程單元,造成火災爆炸。例如化學
    加熱槽、維修時之排放操作、使用真空泵之單元反應室的廢氣排放及
    通風與廢氣處理系統等之操作或控制失效。
二、因使用有毒性的化學品,當毒性化學品洩漏曝露,例如蝕刻、薄膜等
    製程所使用之氫氟酸(HF)等有毒特殊氣體或洩漏時,會分解產生毒
    性副產物之設備,若操作、維修、裝卸、機械處理或設計等異常,皆
    有可能發生毒性化學物質曝露之危害。
三、進行製程時,如離子植入機(Ion Implanter)、產生離子束(Ion B
    eam)、X-ray或光能之單元設備及使用放射線物質於洩漏偵測之儀器
    等,皆有潛在發生游離輻射之危害。
四、非游離輻射,會造成眼睛與皮膚傷害或發生靜電火花等。
五、自動化操作有潛在對相關人員發生機械危害之虞,例如設備元件之功
    能異常與移動部份對人員所發生之撞擊夾捲等機械性危害。

參、預防管理對策
一、平時火災預防
  (一)本(○○場所名稱)依消防法規定,係屬應設消防安全設備之(
        丁類場所),為落實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訂定於每年(12
        月),委託(消防設備師(士)、○○專業檢修機構或**消防
        事務所等)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並依規定將檢修結果報請當地消
        防機關備查。
  (二)為落實平時之火災預防作為,依場所之使用特性、防火避難設施
        、燃氣設備及消防安全設備之設置等情形,實施預防管理編組,
        人人皆應負起火災防制之責任。
  (三)火災預防管理組織負責平時火災預防及地震時之防止起火,以防
        火管理人為中心,各樓層分別設置防火負責人,並劃設責任區域
        ,指派各火源責任者(對責任區域內之用火用電進行監督管理)
        進行火災防制措施。有關本場所之火災預防管理編組,如附件 2
        。
  (四)防火管理人應定期詢問防火負責人、火源責任者及每一位員工,
        以落實火災預防措施。
  (五)防火負責人之任務為輔助防火管理人,並指導、監督負責區域內
        之火源責任者。
  (六)火源責任者之任務如下:
        1.輔助防火負責人,擔任指定範圍內之火源管理工作,並負責指
          定範圍內之用火用電設備器具、電氣設備、危險物品、防火避
          難設施及消防安全設備等之日常維護管理。
        2.地震時用火用電設備器具之安全確認。
        3.依照「日常火源自行檢查表」(如附件 3)、「防火避難設施
          自行檢查表」(如附件 4)、「消防安全設備自行檢查表」(
          如附件5)之進行檢查。
         (1)日常火源自行檢查,應於每日下班時進行(發現問題應立即
            反應處理)。
         (2)日常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每月應至少檢查乙次,如發
            現問題應立即反應處理。
         (3)消防安全設備自行檢查表,每月應至少檢查乙次,如發現問
            題應立即反應處理。
二、火災預防措施
  (一)吸煙及用火等易發生危險行為之規定如下:
        1.走廊、樓梯間、更衣室、電腦室、電氣機房、危險物品設施之
          週遭及倉庫等為嚴禁吸煙之地點。
        2.除廚房外,任何地點未經允許嚴禁火源。
  (二)從事下列行為應事先向防火管理人聯絡取得許可後,始得進行:
        1.指定場所以外之吸煙及火源使用。
        2.各種用火用電設備器具之設置或變更時。
        3.各種慶祝活動必須用火用電或臨時使用火源。
        4.危險物品之貯藏、處理,及其種類及數量之變更時。
        5.進行施工行為時。
  (三)用火用電時之應遵守事項:
        1.使用電熱器等火源設備,不得在指定地點以外之場所進行。
        2.用火用電設備器具之使用,應事先檢查,並應確認使用時周遭
          無易燃物品。使用完畢後,應加以檢查確認其是否處於安全狀
          況,並置放於適當之安全場所。
  (四)為確保防火避難設施之機能運作正常,所有出入人員應遵守下列
        事項:
        1.安全門等緊急出口、走廊、樓梯間及避難通道等避難設施:
         (1)不得擺放物品,以避免造成避難障礙。
         (2)應確保逃生避難時,樓地板無容易滑倒或絆倒避難人員之情
            形。
         (3)作為緊急出口之安全門,應容易開啟,並確保走廊及樓梯間
            之寬度能容納避難人員。
        2.為防止火災擴大延燒,並確保消防活動能有效進行之防火設施
          :
         (1)安全門應經常保持關閉,並避免放置物品導致影響其關閉之
            情形。
         (2)安全門周遭不得放置容易延燒之可燃物。
三、施工中消防安全對策之建立
  (一)本場所進行施工時,應建立消防安全對策。如進行增建、改建、
        修建及室內裝修時,應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 2項規定,參
        照「製定現有建築物(場所)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指導須知」製
        定本場所「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連同「現有建築物(場所)
        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提報表」、「現有建築物(場所)施工中消
        防防護計畫自行檢查表」,於實際開工日 3天前,提報轄區消防
        機關備查,以監督施工單位用火、用電安全。
  (二)防火管理人於施工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一般注意事項:
         (1)應對施工現場可能之危害,進行分析評估,並注意強風、地
            震、粉塵等特殊氣候或施工狀態下可能造成的影響,採取有
            效之預防措施。
         (2)應定期及不定期檢查施工現場周遭情形,建立督導及回報機
            制。
         (3)應採取增加巡邏次數等強化監視體制之措施。
         (4)建築物施工場所,如需停止消防安全設備之功能,應採取相
            關替代防護措施及增配滅火器,並強化滅火、通報等相關安
            全措施,嚴禁施工人員有吸煙及不當之用火用電情形。
         (5)為防止縱火,有關施工器材、設備等,應確實收拾整理,並
            建立管制機制。
         (6)施工現場應建立用火用電等火源管理機制,同時對現場人員
            妥善編組,確保火災發生時,能發揮初期應變之功能。
        2.進行熔接、熔切、電焊、研磨、熱塑、瀝青等會產生火花之工
          程作業時,為防止施工作業之火焰或火花飛散、掉落致引起火
          災,除依前述「一般注意事項」外,應加強下列措施:
         (1)應避免在可燃物附近作業,但作業時確實無法避開可燃物者
            ,應在可燃物周圍,採用不燃材料、披覆防焰帆布或區劃分
            隔等防處措施,予以有效隔離。
         (2)作業前應由施工負責人指定防火負責人及火源責任者,進行
            施工前安全確認,並加強作業中之監視及作業後之檢查。
         (3)施工單位在實施熔接、熔切、焊接等會產生火花之作業時,
            應於週邊備有數具滅火器等滅火設備,俾能隨時應變滅火。
         (4)各施工場所應有專人,就施工進行情形,定期向施工負責人
            及防火管理人報告,若必要時應由防火管理人或授權指派人
            員現場監督施工相關事宜。
         (5)使用危險物品或易燃物品時,應知會施工負責人及防火管理
            人,採取加強防護措施。
        3.施工期間應事先公告及通知有關人員,依下列原則辦理教育訓
          練:
         (1)防火防災教育及訓練,必須包括施工場所全體相關施工人員
            。
         (2)教育訓練之內容,應包括潛在之危險區域及防處作為、緊急
            應變程序、通訊聯絡機制、疏散避難路線、消防機具及滅火
            設備之位置及操作方法等有關之防火管理措施及應變要領。
         (3)進行教育訓練時,應包含滅火、通報,避難引導、安全防護
            及緊急救護等相關事項,且就有關人員予以編組,實際進行
            模擬演練。
         (4)雇用外籍人士時,應一併實施防火防災教育及訓練。
         (5)施工期間之教育訓練,應於各項工程開工前為之,並應定期
            實施再教育訓練。
四、縱火防制對策:
  (一)平時之縱火防制對策
        1.建築基地內、走廊、樓梯間及洗手間等場所,不得放置可燃物
          。
        2.加強對於進出人員之過濾及查核。
        3.設置監控設備,並加強死角之巡查機制,同時建立假日、夜間
          等之巡邏體制。
        4.整理並移除場所周邊之可燃物。
        5.加強對於出入之特定人員及出入者之確認及監控。
        6.最後一位離開者,應做好火源管理,並關閉門窗上鎖。
        7.落實汽(機)車停放之安全管理。
  (二)附近發生連續縱火案件時之對策
        1.加強死角之巡查機制,並強化假日及夜間之巡邏體制。
        2.加強宣導員工落實縱火防制工作,並確實要求最後一位離開者
          ,應關閉門窗上鎖。

肆、自衛消防活動
一、自衛消防編組原則:
  (一)為確保火災及其他災害發生時,能將損害損失減至最低,故成立
        自衛消防隊(設於一樓警衛室或防災中心等指揮據點)及自衛消
        防地區隊(因場所範圍較大,可明顯區分責任區域,或自行視場
        所特性實際需求,可增設地區隊),其架構、編組情形及任務如
        附件6。
  (二)自衛消防編組幹部與各班之職責
        1.隊長於展開自衛消防活動時,擔任指揮發號施令,同時與消防
          隊保持密切連繫,順遂展開救災活動。主要負責廠區發生火災
          、地震等緊急意外事故時,災害現場初期緊急應變指揮工作,
          並配合後續消防人員抵達後相關之救援活動。其主要工作事項
          如下:
         (1)了解事故規模及範圍,判斷是否需要尋求外援,並設立指揮
            據點。
         (2)進行相關協調聯繫,確保自衛消防編組之運作,有效處理所
            有區域狀況,確實進行初期應變行動。
        2.副隊長輔助隊長,當隊長不在時,代行其職務。
        3.地區隊長擔任負責地區初期自衛消防活動之指揮工作,隨時與
          隊長保持密切連繫。
        4.各班班長依其班別,負責滅火、通報、避難引導(、安全防護
          、救護(並得視場所規模及可能災情等場所特性,自行增列指
          揮班、搬運班或必要之編組人員)等自衛消防編組各班。其職
          責如下:
         (1)滅火班:運用滅火器、室內消防栓等消防安全設備進行初期
            滅火。
         (2)通報班:掌握自衛消防活動及災情,並適時向建築物內部及
            相關人員、消防機關等進行緊急廣播及通報聯繫。
         (3)避難引導班:火災發生時,進行電梯管制,並運用手提擴音
            器、手電筒、哨子等輔助器具,以安全門等為重點,有效引
            導人員進行逃生避難。
         (4)救護班:進行傷患之初期救護及搬運,並設置緊急救護所。
         (5)安全防護班:操作安全門及防火捲門、關閉空調設備,對危
            險物品、瓦斯及電氣設備,採取安全措施,並防止水損及移
            除妨礙消防活動之物品。
       ※(6)其他必要之班別:
            *指揮班:輔助自衛消防編組隊長、副隊長(當隊長及副隊
                      長不在時,由班長代理其任務),進行指揮上必
                      要事項,並提供救災資訊及器具或請求支援。(
                      如無此班之編組,宜由通報班擔任)
            *搬運班:防護救災器材之運送及提供。(如無此班之編組
                      ,宜由安全防護班擔任)
三、自衛消防編組之裝備及管理:
  (一)由(○○單位)統籌規劃全廠所需之防救器具及設備,並於防火
        管理委員會討論,視廠區各部門生產線發生火災之潛在危險特性
        、廠區使用或儲放危險物品種類、數量等因素,購置必要之裝備
        ,並設置防護櫃存放,以備不時之需。
  (二)自衛消防編組之防救器具及保管場所(如附件 7),應注意下列
        事項:(可自行增減之)
        1.由(○○單位)定期清查,如有器材短缺、故障等異常情形,
          應須立即補充或維修。
        2.備妥供應廠商之名單及聯絡電話。
        3.火災事故處理後,需再次清點所有緊急應變防護器材;若有短
          缺立即補充,若有故障立即修復。

伍、假日暨夜間之防火管理體制
一、為確保夜間及假日之火災預防管理,值日人員(或保全人員),應定
    期巡邏各場所,以確保無異常現象。
二、夜間及假日之自衛消防編組(如附件 8),當夜間或假日發生火災時
    ,應採取下列應變作為:
  (一)立即通知消防機關 (119),在進行初期滅火之同時,應同時通
        報建築物內部之出入人員,並依緊急通報系統,聯絡自衛消防隊
        長及防火管理人。
  (二)與消防機關保持聯繫,將火災情形、延燒狀況等初期火災訊息,
        隨時提供消防救災指揮人員掌控,並引導消防人員前往起火地點
        。

陸、地震防救對策
一、為防範地震造成之災害,場所內應準備必要之防災用品,防火管理人
    及各樓層防火負責人及火源責任者,應透過防災教育,周知所有從業
    人員,進行平時之安全管理時,一併進行下列事項:
  (一)檢查附屬在建築物之設施,如廣告牌、窗框、外壁等及陳列物品
        有無倒塌、掉落、鬆脫。
  (二)檢查燃氣設備、用火用電設備器具,有無防止掉落措施,以及簡
        易自動滅火裝置、燃料自動停止裝置之動作狀況。
  (三)各項作業場所之設備、設備或機具,應有防震措施,並有簡易操
        作說明,於地震發生時能迅速操控,防止危險情形發生。
二、地震發生時應採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於用火用電設備器具周遭之員工,應確實切斷電(火)源,並移
        除易燃物後回報。
  (二)全體員工應確認周圍機具、物品、設備(施)等有無掉落及異常
        狀況後回報。
  (三)各項作業場所之設備、設備或機具,於地震發生時,有發生危險
        之虞時,應立即採取安全措施。
三、地震發生後應採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在確認電(火)源安全無虞後,方可使用相關設備。
  (二)於自身安全確保下,依自衛消防編組分工,進行救災。
  (三)如有受傷者,應列入最優先之救援行動,採取必要之緊急救護措
        施。
  (四)應蒐集相關資料地震資訊,適時通報建築內部人員,如須採取避
        難行動,應告知集結地點,俾利集體前往避難場所。

柒、防災應變之教育訓練
一、為落實宣導員工有關消防防護計畫之內容,並強化員工之防火防災觀
    念,藉由防災教育訓練之進行,以提昇全體員工之防災常識及應變能
    力。同時,防火管理人應積極參加消防機關或防火團體舉辦之講習或
    研討,並應隨時對員工進行必要之講習及訓練。
二、為強化員工安全觀念,依下列規定進行教育:
  (一)訓練對象、時程及實施人員等,如下表:
┌────┬──────┬──────┬───────────┐
│        │            │            │  實施人員(擇一)    │
│對象    │時期        │次數        ├───┬───┬───┤
│        │            │            │防火管│防火負│火源責│
│        │            │            │理人  │責人  │任者  │
├────┼──────┼──────┼───┼───┼───┤
│新進人員│進用時      │乙次        │  ○  │      │      │
├────┼──────┼──────┼───┼───┼───┤
│正式員工│( )月     │每年2次以上 │  ○  │      │      │
│        │( )月     │            │      │      │      │
│        ├──────┼──────┼───┼───┼───┤
│        │早晨集會時機│視需要進行  │      │  ○  │  ○  │
├────┼──────┼──────┼───┼───┼───┤
│工讀生  │進用時      │乙次        │  ○  │      │      │
│臨時人員├──────┼──────┼───┼───┼───┤
│        │上班時      │視需要進行  │      │  ○  │  ○  │
└────┴──────┴──────┴───┴───┴───┘
  (二)進行教育之重點:
        1.徹底熟知消防防護計畫內容及從業人員之任務。
        2.有關火災預防常識及災害初期之應變要領。
        3.其他火災預防上必要之事項。
三、自衛消防編組人員之訓練:
  (一)為強化自衛消防編組人員之應變能力,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5條
        之規定,應每半年至少舉行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乙次,每次訓
        練之實施不得少於4小時。
  (二)訓練之類別及內容:
        1.部分訓練:
         (1)滅火訓練:熟悉場所內部消防安全設備之位置及操作要領,
            並依據模擬之火災情況,進行火災初期之滅火器、室內消防
            栓等之實際或模擬操作演練,同時進行關閉防火門、防火捲
            門等之操作,以成形防火區劃。
         (2)通報訓練:模擬火災發生時,應採取之通報連絡行動,包含
            對場所內部人員、消防機關 (119)及指揮據點(如防災中
            心等)之實際或模擬通報等。
         (3)避難訓練:掌握場所內部之消防安全設備及防火避難設備之
            位置及操作要領,進行模擬火災發生時,所應採取之應變作
            為,包含進行避難廣播、避難引導人員之配置、疏散場所內
            部人員、形成防火區劃等,並應注意場所內部自行避難困難
            人員之引導。
         (4)救護訓練:為因應火災發生時可能之傷患救助,所應採取之
            緊救救護行為,其主要內容為簡易包紮、止血法、心肺復甦
            術 (CPR)之操作,以及簡易搬運及緊急救護所之設置等。
         (5)安全防護訓練:依據模擬之災情,進行防火門、空調設備、
            排煙設備、特殊物品之緊急處置及指揮據點(如防災中心)
            之聯繫等。
        2.綜合演練:模擬火災發生時,應採取之各項應變作為,包含狀
          況模擬、起火地點之確認、通報連絡、初期滅火、形成區劃、
          避難引導、緊急救護及指揮聯繫等整體之火災初期應變演練。
        3.其它訓練:(自行依場所特性及必要性予以規劃後進行,參考
          如下)
         (1)夜間(模擬)訓練。
         (2)自衛消防隊各班之圖面模擬狀況訓練。
         (3)地震災害模擬演練。
         (4)其他:危險性工作場所之緊急應變計畫演練,或毒性化學物
            質危害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之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演練。
  (三)訓練之期程規劃如下表:
┌───────────┬────┬─────────────┐
│      類別            │預定日期│演練流程                  │
├────┬──────┼────┼─────────────┤
│        │滅火訓練    │(  )月│如附件9                   │
│        │            │(  )月│                          │
│        ├──────┼────┼─────────────┤
│        │通報訓練    │(  )月│如附件10                  │
│        │            │(  )月│                          │
│        ├──────┼────┼─────────────┤
│部分訓練│避難訓練    │(  )月│如附件11                  │
│        │            │(  )月│                          │
│        ├──────┼────┼─────────────┤
│        │救護訓練    │(  )月│如附件12                  │
│        │            │(  )月│                          │
│        ├──────┼────┼─────────────┤
│        │安全防護訓練│(  )月│如附件13                  │
│        │            │(  )月│                          │
├────┴──────┼────┼─────────────┤
│      綜合演練        │(  )月│如附件14                  │
│                      │(  )月│                          │
├───────────┼────┼─────────────┤
│      其它演練        │(  )月│(自行規劃後填入,檢附地震│
│                      │(  )月│災害模擬訓練(如附件15)以│
│                      │        │供參考)                  │
└───────────┴────┴─────────────┘
註:部分訓練,係著重於單項動作之操作訓練;而綜合演練,係整合部分
    訓練進行整體之操作演練。而其它演練,係自行依場所特性規劃進行
    ,如夜間(模擬)訓練、自衛消防隊各班之圖面模擬狀況訓練及地震
    災害模擬演練等。

捌、附則
一、本計畫自○○年○○月○○日開始實施。
二、本計畫製作完成後如有變更時,應即填報當地消防機關核備。
┌──────────┬─────────┬─────────┐
│管理權人職稱        │  姓          名  │    簽        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緊急災害應變措施計畫狀態是什麼?

緊急災害應變措施計畫 狀態 F.機構相關緊急災害及危機類別的定義及啟動等級 G.涵括3到5個災害脆弱度分析:分析出最會遭受災害的特別緊急應變計畫, 如火災、地震、風水災、土石流、大規模疏散、重大傳染病群聚感染。

緊急應變計畫任務分工與實際狀況不符嗎?

1. 緊急應變計畫任務分工與實際狀況不 符,工作分配不夠明確且其他單位支援 機制難以窺視。 23.6% 建議明訂計畫所有工作人員任務分配,指揮官權 責須明確,且將鄰近單位支援機制列入計畫內容 (區域聯防)。 2. 醫院所有工作人員,皆應充分了解初 期滅火及通報機制。

什麼是緊急應變措施?

緊急應變措施。 職業災害、虛驚事故、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與統計分析。 安全衛生管理記錄與績效評估措施。 (十六)其他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1.承攬管理計畫。 2.緊急應變計畫。 3.局限空間危害防止計畫。

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防止計畫的實施細目有哪些?

1.承攬管理計畫。 2.緊急應變計畫。 3.局限空間危害防止計畫。 4.墜落災害防止計畫。 四、實施細目: (一)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1. 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 2. 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評估。 3. 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