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可以转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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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1 什么是可转债转股
  • 2 可转债转股概述
  • 3 可转债转股的程序

什么是可转债转股

可转债转股是指可转债持有人可以依据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条件,按照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在转股期内的“转股申请时间”,随时申请转换为发行转债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票。

可转债转股概述

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将通过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按报盘方式进行,其具体步骤为:在转股期内交易所将专门设置一交易代码供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持有人提交转股申请,须根据其持有的可转债面值,按照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经营机构申报转换成本公司股票的股份数。

涉及到不同的交易所,转债转股的环节也有差别。对于上交所流通的可转债,交易所将专门提供一个与转债对应的转股代码,投资者输入该转股代码,以转债的面值为交易价格,键入所需要转股的转债数量就可以了。而对于深交所上市的转债,需要投资者到所开户的营业部提出申请,营业部将利用专门的设备将该申请转交给交易所。在该过程中,深交所提供的交易代码往往为该转债本身的代码,在输入该代码后,投资者需要通过一定的选项进入转股程序,然后营业部将客户需要转换的债券数量按照当期的转股价格计算出所转换股票数量,并申报到交易所。

需要注意的是,与转股申请相应的可转债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申请转股的股份须是整数股,当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转股申请一经确认不能撤单。若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大于该持有人实际持有可转债能转换的股份数,深交所将确认其最大的可转换股票部分进行转股,申请超过部分予以取消。

另外,可转债持有人一经转股,该部分可转债不能享受当期利息,增加的股票将自动登记入投资者的股票账户。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参与当年股利分配,并可于转股后下一个交易日与公司已上市交易的股票一同上市交易流通。

当交易所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持有人的可转债数额,同时记加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登记机构将根据托管券商的有效申报,对持有人账户的股票和可转债的持有数量做相应的变更登记。提出转股申请的持有人在转股申请的第二个交易日办理交割确认后,其持有的因转股而配发的本公司普通股便可上市流通。因转股而配发的本公司的普通股与本公司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享有同等权益。涉及到税费方面,转股过程中有关税费由持有人自行负担,除非本公司应该缴纳该类税费或者法律明确规定本公司对该类税费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可转债转股的程序

根据交易所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时,其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换为该公司股票,转换的主要步骤有三个。。

首先是申请转股。投资者转股申请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基于安全性的考虑,一般投资者准备转股时,最好不要通过电话委托或网上交易进行转股程序操作,而应到转债所托管的证券营业部去填写提交转股申请。

然后是接受申请,实施转股。证交所接到报盘并确认其有效后,记减投资者的债券数额,同时记加投资者相应的股份数额。

根据现有规定,转股申请不得撤单。

最后是转换股票的上市流通。转换后的股份可于转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为方便投资者及时结算资金余款,对于不足转换一股的转债余额,上市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当日以现金兑付。

可转债是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兼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性质。

一般情况下,可转债发行上市首日价格会高于其面值,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申购或者买入正股获得配售权的方式参与可转债交易。网上申购成功的收益率一般较高,但是由于较低的申购中签率,使得投资者获得新可转债上市首日高溢价率的可能性很小;可转债配售套利需要承担“持股隔夜”的股价波动风险,并且依赖于投资者对正股股权登记日之后的跌幅预期。

但是,转股套利只是牛市行情中快速上涨时候才有的特殊情况。在目前大盘下跌的熊市行情中,市场上存在交易的几支可转债对应的正股表现也不是很好,没有发现转股套利机会。

可转债市场中存在两个显著的现象:(1)当一些可转债正股股价低迷,在快要满足回售条件时,正股价往往被一种“神秘力量”拉起,上涨到脱离回售条件的区域;(2)可转债转股价修正完之后其正股一般会随着股市反弹。所以,当可转债接近回售条件或者修正转股价时均有可能出现短暂的投资机会。

可转债在熊市行情中“债性”凸显,可以考虑将其作为纯债工具买入并持有的投资策略;并且可以作为股市下跌行情中正股的理想替代品种。

可转债基本知识

可转换公司债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这种债券享受转换特权,在转换前是公司债形式,转换后相当于增发了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兼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性质。

由于在市场的震荡起伏中,可转债的涨跌并不与正股完全同步,这样就使得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可能高于转债市价,存在一定的套利空间。对于可转债的投资策略分析可以分为可转债发行与上市后的投资分析,其中上市后又可细分为转股期和非转股期内的套利分析以及接近回售条件或者修正转股价时的事件套利分析等。

可转债业务规则

在进一步讨论之前,我们先来关注一下与可转债相关的业务规则,包括:可转债交易机制、各类相关证券的交易费率。

1.《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第七条规定,债券可以进行当日回转交易,即当日买入的债券可在当日卖出。

第九条规定,债券现券交易进行集中竞价时,其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易单位:手(1手=1000元面值)。

(二)计价单位: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

(三)价格变动单位:0.01元。

(四)每笔申报限制:最低申报限额为1手,最高申报限额为10000手。

(五)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2.《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元,最小交易单位为面值1000元。

第十八条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三年,最长为五年,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具体情况商定

第二十条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转股期限应由发行人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及公司财务情况确定。

第四十一条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按约定的条件在规定的转股期内随时转股,并于转股完成后的次日成为发行人的股东。

3.根据国内目前的转股规定,当日买入可转债券当日就可以转股,可转债在T日申请转股后,T+1日才能将所转股份卖出。

4.根据有关规定,目前可转债的转股不收取费用,因此,交易成本主要来自可转债和股票的买卖交易费用。

接近回售条件时的投资机会

可转债市场中存在一个显著的现象,当一些可转债正股股价低迷,在快要满足回售条件时,正股价往往被一种“神秘力量”拉起,上涨到脱离回售条件的区域。激进的投资者可以在这种时刻买入正股,赌正股上涨;或者也可以同时买入正股和转债,以便在上市公司修正转股价而不构成回售时也获利。

综述

综合上述可转债投资策略分析,由于可转债特殊的债性与股权双重性,使得其在牛市快速上涨的行情中易出现转股套利的机会;在熊市行情中“债性”凸显,可以考虑将其作为纯债工具买入并持有,并且可以作为股市下跌行情中正股的理想替代品种;同时,当可转债接近回售条件或者修正转股价时均有可能出现短暂的套利机会,转股价的修正也为“债性”投资带来了额外股权价值收益。由此,可转债是一种非常具有投资价值的创新性金融产品。

注:本信息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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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当可转债失去转换意义,就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实现转换,投资者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可转债具备了股票和债券两者的属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优势。此外,可转债比股票还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

中文名 可转债转股 外文名 可转债转股 释    义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性    质 公司债券 风    险 股价波动的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可转债时,要充分注意以下风险:

一、可转债的投资者要承担股价波动的风险。二、利息损失风险。当股价下跌到转换价格以下时,可转债投资者被迫转为债券投资者。因可转债利率一般低于同等级的普通债券利率,所以会给投资者带来利息损失。第三、提前赎回的风险。许多可转债都规定了发行者可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之后,以某一价格赎回债券。提前赎回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后,强制转换了风险。

投资防略:

当股市形势看好,可转债随二级市场的价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价时,投资者可以卖出可转债,直接获取收益;当股市低迷,可转债和其发行公司的股票价格双双下跌,卖出可转债或将转债变换为股票都不划算时,投资者可选择作为债券获取到期的固定利息。当股市由弱转强,或发行可转债的公司业绩看好时,预计公司股票价格有较大升高时,投资者可选择将债券按照发行公司规定的转换价格转换为股票。

与一般债券相比,可转换债券的利率是比较低的,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多在1%上下,只具有象征意义,利率的高低对可转换债券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从实践上看,规定是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不超过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而一般债券的年利率要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40%左右;从另一方面看,可转换债券的利率越高,说明其债券属性上升而股票属性下降,投资者从转股获得的收益相应下降,可能反而得不偿失。总而言之,票面利率不应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

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越高,越有利于老股东而不利于可转债持有人;反之,转股价格越低,越有利于可转债持有人而不利于老股东。由于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公司控制在老股东手中,所以发行人总是试图让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接受较高的转股价格。

新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二级市场价格普遍低于面值,正是这种思路的体现。阳光转债发行以后,各家发行人及承销商都接受了这样的"国际化思路":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要高于二级市场价格一定幅度,最好在30%以上。殊不知,简单的拿来主义势必造成严重的水土不服:与国际市场不同,国内市场股票的价格与流通盘的大小有相当大的关系,可转换债券全部转变为股票以后,必然造成流通盘的大幅度增加,进而必然拉低发行人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由于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在条款设计上,与转换前的二级市场价格挂钩,这样,一旦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期开始以后,投资者就会发现,初始转股价格原来如此高高在上。这里仅仅论及流通盘的因素,更不要说可转换债券转股造成收益的稀释(在A股市场,这几乎是必然的)、股性的呆滞、对当时指数位置的判断等等。

为了吸引投资者尽快把债券转换为股票,应对二级市场上股票价格的波动和利润分配等造成的股本变动,一般可转换债券都规定了转股价格的修正条款。为分配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等设计的调整公式虽然复杂,但这个公式一般是严密而周全的,对发行人和投资者都能够做到公平合理;关键在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一般而言,由于转股价格相对保持不变,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的走高能够给投资者带来收益,促使其积极转股,有利于发行人和投资者双方达到最初目的,所以转股价格一般不会向上调整;但是,如果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的低迷,甚至长期低于转股价格,投资者行使转股权就要出现亏损,不利于发行人达到转股的目的,也不利于投资者获取收益。所以,可转换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向下修正条款。也就是说,在股票价格低于转股价格并且满足一定条件时,转股价格可以向下修正,直至新的转股价格对投资者有吸引力,并促使其转股。应该说,向下修正条款是对投资者的一种保护。

向下修正条款是对投资者的一种保护,也是为发债公司本身利益着想留得一条后手。之所以要向下修正,主要是担心回购潮造成公司的资金链出现紧张的问题,修正后能促进转股,也解决了公司的紧张局面。

可转债什么情况下可以转股?

(五)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元,最小交易单位为面值1000元。 第二十条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转股期限应由发行人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及公司财务情况确定。

可转债是衍生品吗?

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CB),简称可转债,又作換股債券,一种混合债券及金融衍生品可按一定规则转换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其转换价格、转换时间段会在发行前确定。 由于附加了认股权证(期权)等多种权益,可转换债券通常票面利率较一般企业债券低。

可转债风险大吗?

由于可转债具有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性,因此其性锁定了可转债的下方风险可转债的价格通常不会跌破其纯价值,而其股性让其在基础股票的价格上升时同步上涨,获取较高的股收益。 因此可转债具有下跌风险有限、上涨收益巨大的独特优势,属于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品种。

可转债是股权融资吗?

在特定条件下(通常下一轮股权融资时),投资人将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转换成公司的优先股,所以,可转债通常又被称为后续股权融资的过桥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