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定位點 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發布單位:發布單位:社區健康組 良好之國民飲食營養為健康之基礎,為維持和增進國人健康及預防營養素缺乏,我國以健康人為對象,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前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於民國101年訂定「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Dietary Reference Intakes, DRIs)」第七版。為考量國人營養需求現況及參考國際飲食指標趨勢,本署自102年承接該業務後即著手進行第八版之增修訂,包含:104-106年完成之鈣、碘、維生素D及碳水化合物章節;108年完成之蛋白質、脂質章節;以及109年賡續增修之鈉、鉀、鐵、鎂及名詞定義說明等章節,為讓民眾能及時參考及應用最新內容,將依完成進度分階段公告。 第八版公告內容包含:
您可能會喜歡
參考膳食攝取量(英語:Dietary Reference Intake,簡稱DRI)是美國國家學院醫學院(IOM)於1997年制定的一套營養學建議攝取量,[1]旨在拓寬已有的建議膳食攝取量(RDA)的覆蓋範圍。 DRI中的推薦量數值與美國及加拿大用於營養標籤的RDI、DV數值不同,後兩者是基於1968年的過時RDA數值。[2] DRI提供多種不同的參考值:[1]
DRI適用於社會大眾和健康專家。美國和加拿大都採用DRI,應用範圍包括:
歷史[編輯]推薦膳食攝取量(RDA)在二戰期間由莉迪亞·J·羅伯茨、黑澤爾·斯蒂柏林與海倫·S·米切爾組成的美國國家科學院名下的委員會開發,旨在調查可能「影響國防」的營養問題。[4] 該委員會於1941年更名為「食品與營養委員會」,此後開始為每種營養素審定推薦每日攝取量標準。這樣得到的標準將成為軍隊、平民和可能需要食物救濟的海外民眾的營養推薦。羅伯茨、斯蒂柏林、米切爾三人調查了所有可用的數據,提供了一份「能量及八種營養素」攝取量的暫行推薦,並將其提交給專家審閱[5]。 1941年,最終得到的營養指導,也就是推薦膳食攝取量,終於得到採納。這些攝取量意在為平民和軍隊提供優良營養,因此還包含了一個「安全範圍」。由於戰時的食物配給制度,政府機構為指導膳食攝取而提供的飲食指南也考慮到了可用食物的種類。 之後每5到10年,食品與營養委員會都會修訂一次RDA的數值。1950年代初,美國農業部的營養學家們制訂了一份新的飲食指南。這份指南加入了每組食物攝取的份數,便於大眾理解運用每種營養素的RDA數值。 1997年引入的DRI意在拓展已有的RDA系統,其於1998—2001年發布。在2010年又修訂了鈣和維生素D的DRI數值。 目前推薦[編輯]目前DRI數值可能與美國和加拿大營養標籤上使用的數值——基於1968年DRI的RDI和DV值——不同。[2]例如,對於維生素B12,美國RDA提供的攝取量為每日2.4 µg,而DV則是6.0 µg。 維生素和礦物質[編輯]下表顯示對於健康44歲男性給出的EAR、RDA/AI和UL。適用於其他性別/年齡組、孕婦、哺乳期婦女,以及嬰兒的「未定」情況和營養需求量可能大有不同。[6] • 暫缺:還未制定或評估EAR值。 • 未定:無法確定UL。為防不良反應,建議只從食物中獲取這些營養素。
EAR:估計平均需求;RDA:推薦膳食攝取量;AI:適當攝取量;UL:可耐受最高攝取量。
除此之外,建議不要將這些物質加入食物或膳食補充劑中。對於這些物質的副作用有一些研究,然而結論常常不夠充分:
宏量營養素[編輯]以下給出40—50歲男性和女性的RDA/AI[6]:
計算方法[編輯]計算RDA的公式如下所示: 「如有EAR的標準差信息且對此營養素的需求對稱地分布,那麼將RDA定位EAR加兩倍標準差: 如果關於需求離散性的數據不足以計算標準差,則假定變異係數為10%,除非已有數據顯示更大的離散程度。若將變異係數假定為10%,則將其兩倍的量加上EAR所得的值定義為RDA。這樣所得的RDA公式則為: 此攝取量在統計學上可代表97.5%人口的需求。」[17] 證據採用標準[編輯]2007年9月,醫學研究所舉辦了題為「參考膳食攝取量的發展,1994到2004:學到的教訓和未來的挑戰」的研討會。[18]會中一些演講者表示,當前的參考膳食攝取量多是基於證據金字塔的最底層制定的,也就是說,不是基於最高層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來制定的。他們呼籲制定飲食建議的時候,應參照更高等級的證據來制定。 適從情況[編輯]
參見[編輯]
參考引用[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