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 部 台北 醫院 護理 之 家

:::

  1. 首頁
  2. 最新消息
  3. 焦點新聞
  4. 107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5. 8月新聞

衛福部已經成立臺北醫院護理之家火災事故應變中心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7-08-13
  • 更新時間:107-08-13

新北市新莊區的衛福部臺北醫院,今天凌晨4時許傳出火警,起火點在該院7樓護理之家7A23病房,立即疏散病患及醫療人員約300名,目前計有39人送醫或安置,截至今日下午4時,其中9人死亡,9人加護病房、10人住院治療、1人急診留觀、9人送至樂生療養院附設護理之家安置,1人出院。

本部今日上午已經成立臺北醫院護理之家火災事故應變中心,隨時掌握火災事故傷亡病患緊急醫療救護情形,及該院整體醫療恢復情形,另外並將配合新北市消防局火災鑑定結果儘速了解追查火災事故發生原因。

今(13)日下午,本部薛瑞元次長、醫事司、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等單位主管及臺北醫院徐院長分別至各醫院關懷慰問本次事故傷病患者,並代表陳部長發放慰問金,死亡病患5萬元,加護病房患者3萬元,其他病患1萬元。另外,由衛福部八里療養院及桃園療養院組成心理輔導團隊,協助提供病患及家屬心靈慰助。

依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規定,照顧服務員比為1:5,護理人員比為1:15,且24小時均需應有護理人員值班 (任何時段護理人員及照顧服務員之總數與住民人數比例不得低於1:15)。該機構40床應配置護理人員3人,照顧服務員8人,實際配置人數7人 ,照顧服務員12人。查昨晚臺北醫院護理之家共32人入住,現場人力:護理人員1名,照服員2位,符合人力設置標準(至少合計應3人)規定。

  • 回上一頁

有關媒體報導,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於107年8月13日清晨發生火警,釀成多人死傷重大公安事件,監察委員王幼玲、張武修、尹祚芊對此案件甚表重視,已於今(13)日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指出,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設在七樓,主要係收容多屬生活無法自理或重症病患者,今年7月間方經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查核該醫院設備、防火管理、消防安檢均符合規定,卻於8月13日清晨疑因病房電動床起火引發大火,且因未能及時疏散,釀成多名病患死傷。究該起火警意外起火原因為何?是否為偶發事件?臺北醫院緊急疏散及救援過程有無疏失?
過去7年間發生8件護理之家、養護機構等照護機構火災事故,2017年衛福部提出的精進措施是評鑑標準的必要指標已增列防災情境實務,這項評鑑工作是否落實?台北醫院的護理之家的評鑑如何?人員訓練是否確實 ?該院對於附設護理之家之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周延妥適?及護理之家人力配置有無符合規定?衛生福利部例行評鑑及查核作業是否確實?有無漏洞?等疑義,均將一併深入調查。

衛福部臺北醫院於107年8月13日清晨4時29分許,位於該院A棟7樓之附設護理之家7A23室5號床床墊,突然起火燃燒擴及床簾致生濃煙竄流彌漫,釀成15人死亡之重大災害,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於(14)日通過監察委員王幼玲、張武修、尹祚芊提出之調查報告,提案糾正衛福部臺北醫院。
監察委員王幼玲、張武修、尹祚芊表示,經實地履勘、函詢及詢問相關主管人員之調查發現,臺北醫院護理之家未依規定對住民自備之電磁波床墊等用電物品善盡安全管制之責,未經專業評估及檢查,亦未取得防火管理人許可,即放任該住民擅自使用該床墊長達近1年之期間,未再確認其安全性,終因該床墊電器因素釀成大火災害;另外該院火警受信總機作動響起警報逾7分鐘後,消防機關始獲報案,顯示該院災害緊急應變及通報演練作業確有欠確實與熟練,相關防災設備啟閉時程難謂迅速即時,經核確有違失,臺北醫院難辭監督管理不力之責,除應糾正之外,衛福部並應確實檢討議處失職主管人員,更應就院內高勤主管值班部分督同所屬檢討改進;另請內政部就火災緊急通報流程部分檢討研議改善。
監察委員王幼玲、張武修、尹祚芊強調,除上開糾正事項外,本案調查報告另指出下列缺失,行政院及法務部應分別督同所屬檢討改進:
一、鑒於臺北醫院護理之家罹難住民絕大多數位處距起火病房較遠的病房,病房住民因無自主行動能力,遭濃煙經由「未到頂」之隔間牆上方天花板空間及房門竄流襲擊後致吸入濃煙奪命,然目前建管法令及相關機構設置標準,對於該等隔間設施之「貼頂密接設計」尚無明確規範,內政部及衛福部對於應修正何項法令亦有歧見,基於生命無價,以及近年來臺灣大學附設醫院、衛福部新營醫院北門分院護理之家等醫療、養護機構大火災害殷鑒不遠,行政院亟應火速督同所屬積極審慎務實檢討改善,以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二、台北醫院護理之家大火災害經本院立案調查後,内政部於107年10月17日發布修正「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已明文規範護理之家等弱勢避難族群收治機構不論面積大小,應設置119火災通報裝置自動與消防機關連線,雖據消防署先前試辦計畫結果,存有設備誤報率偏高及相關連線品質問題,然救火分秒必爭,「寧可誤報,不可遲報」,切莫「因噎廢食」,允由內政部偕同衛福部督促所屬儘速解決軟、硬體相關問題,以有效提升火災通報與搶救時效,確實達成該法條修正意旨。
三、消防法雖規定地面樓層達11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各管理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卻尚未明文規範須與同棟、鄰近住家、機構同時辦理消防演練,基於其等皆屬命運共同體,甚難自絕於災害風險之外,内政部於不擾民之前提下,允宜積極審慎研議相關規範,將其等納入自衛消防編組並同時辦理演練,以強化災害之預防及應變成效。
四、法務部矯正署疏於督促,致所屬宜蘭監獄未落實規定與保外受刑人治療醫院密切聯繫,肇使臺北醫院就系爭護理之家起火床墊使用者-潘姓住民入住時之保外就醫原因及該原因是否仍存在,毫無所悉,亟應健全相關橫向聯繫管制機制,俾讓保外受刑人入住之醫療、護理機構足以因應。

衛福 部 台北 醫院 護理 之 家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去年火警造成15人死亡,新北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當時不在場的2位護理師,而台北醫院院長、違規攜帶著火床墊進醫院的民眾等5人則不起訴。

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2018年8月發生火災,15人死亡。新北地檢署今(22)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潘姓代理護理長、陳姓護理師,而徐姓院長、攜帶導致起火床墊的民眾等5人則不起訴處分。對此,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護師工會)表示不平,認為檢察官將責任都推給基層護理人員,相對於此,該盡管理之責的院長、評鑑時給予護理之家「甲等」的評鑑人員,以及違規帶床墊的民眾,卻都不必負責。

(中央社)新北地檢署調查,台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去年8月13日發生火警,造成15人死亡、14人受傷,經調查鑑定結果,發現起火原因是235床潘姓病患的洪姓友人自行攜帶「超長波床墊」進入院內,使用過程電源線經擠壓彎折,導致電氣異常短路,產生高溫引燃周邊超長波床墊、床單等可燃物,進一步延燒至床旁隔簾及整間房間。

新北地檢署今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當時不在場的潘姓代理護理長和陳姓護理師。但徐姓院長、當時值班的謝姓護理師、羅姓照顧員、簡姓照顧員,以及把著火床墊帶入醫院的洪姓友人,這5人罪嫌不足,均以不起訴處分。

《中國時報》報導,台北醫院表示,醫院仍會是同仁最堅強的後盾,勢必全力支援同仁法律上、心理上與工作上一切的協助,並再次向所有受影響的病人及家屬、同仁致上歉意,醫院在相關消防、安全已持續改善,也虛心接受各界專業指導,目前尚未收到起訴書,將再做進一步了解與回應。

  • 衛福部立台北醫院大火9死,消防局:3大原因造成嚴重傷亡
  • 台北醫院護理之家火災:一切的問題,都是出在那扇門

為什麼起訴2名護理師?

台北醫院護理之家有「護理之家火災緊急應變計畫」、「用電安全自行檢查表(每月)」和「住民生活公約規定」。根據新北地檢署的新聞稿,住民生活公約禁止民眾使用自備的電器,以免自備電器不符合消防規定等,發生危險,而潘姓代理護理長、陳姓護理師負責每月檢查護理之家內電器。

新聞稿指出,潘姓代理護理長是護理之家的負責人兼「防火管理人」,得知有住民違規自帶床墊,雖然已告訴住民不可以攜帶自備電器,但沒有具體指示後續處理方式。

陳姓護理師則被指派負責用電安全檢查,每個月都應該檢查護理之家內電器,禁止民眾使用自備的電器用品。但陳姓護理師沒有按月檢查,也沒有檢查床墊電線有無破損。而潘姓代理護理長為防火管理人,也在用電安全檢查表上簽章,卻沒有落實覆核陳姓護理師的檢查結果。

新聞稿寫道,「被告潘O珍、陳O羽知悉住民自行攜帶長波床墊入院,卻未依規定排除該危險源,而容任其持續使用;復未依規定確實檢查該床墊之電線、延長線,有無綑綁、碾壓、破損、老舊等情事,認均有過失。」

為什麼不起訴醫院院長?

護理之家的「用電安全自行檢查表」,除了必須送請潘姓代理護理長簽章,也需要送請「管理權人」(也就是醫院院長)簽章。但新北地檢署新聞稿寫道,院內設置34科及多個管理部門,很難要求徐姓院長事必躬親。而「用電安全自行檢查表」上面院長該簽章的那欄,蓋的是院長的「丙章」,代表徐姓院長已經授權代行。就算徐姓院長真的「督導不周」,也屬行政責任範圍。

什麼是「丙章」?機關內有許多公文,須簽由首長蓋章核定,但為了顧及行政效率,減少長官工作量,長久以來許多機關首長都會另刻甲章、乙章、丙章等,跟本人親蓋的「職名章」分開,這些甲章、乙章、丙章分別授由秘書人員代為蓋章,效力等同於長官親自處理,因此秘書人員也須「同負行政與法律上責任」。

此外,徐姓院長也是「場所管理人」,但護理之家當時的防火區劃合法,防火避難設施合格,護理之家使用的床墊、窗簾也都採用防火材質。消防局2018年上半年消防安檢、新北市政府衛生局2016年、2017年2度考核都評為 「甲等」。因此認為徐姓院長在場所管理部分沒有問題。

為什麼不起訴值班護理師跟值班照顧員?

護理之家都會組成「消防編組」,分配好火災時誰要負責通報、誰負責救火等等,避免失事時手忙腳亂。失火當天值班的謝姓護理師、羅姓照顧員、簡姓照顧員,分別負責「通報」、「安全防護」、「滅火、疏散」。

新北地檢署新聞稿寫道,這3人在火災發生後,都有按照消防編組分工投入滅火和疏散工作,而且都在能力範圍內盡力救助住民,也為了救災遭受吸入性嗆傷等,「難以刑責相繩。」

為什麼不起訴帶病床來的住民?

根據新聞稿,帶著火床墊來的洪姓民眾,潘姓護理師雖然得知她違規,但沒有具體指示後續處理方式,且任她使用該床墊長達1年之久,洪姓民眾有可能認為護理之家已經同意它使用床墊。另外,床墊的使用沒有違反產品使用說明書,加上一般人並沒有察覺電線短路的專業能力,因此也難以用刑法的失火、過失致死等罪責論擬。

  • 不能遺忘的新聞:衛福部「護理之家」大火嗆死14人之後

護理師勸完,住戶又把違規電器拿出來

《ETtoday》報導,衛福部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表示,衛福部絕對會支持2位護理人員,也會聘請律師協助處理,他也對檢方決定表達遺憾,因為從火災發生後,「他們該做的努力,都有努力在做」,平時也有落實消防硬體維護、演練訓練與用電管理。

對此,王必勝解釋,護理之家與一般病房不同,住民多為久住,照顧者也會長陪伴,偶爾也會將手機等電器帶進充電,雖然護理師一旦發現,都會進行規勸,但卻經常遇到護理師前腳剛走,家屬又把電器拿出來等情形,「實務上根本防不勝防」,而若將規定改為,只要抓到一次就不能入住,也可能會引發另一層面的社會問題。

「在攜帶電器上,我們還需要討論,該如何從嚴辦理。」王必勝表示,希望未來醫院在電器管理上,能夠一起動員,像是總務、醫事人員看到,都要提出來,而不是將責任全都讓護理師一人扛。

護師公會、護師工會都抱不平:防火是護理師的責任嗎?

《中央社》報導,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高靖秋受訪時表示,2名被起訴的護理師並非火災當場值勤的護理師,而是防火管理人,如果有缺漏,依法確實應該承擔責任。


猜你喜歡

Tags:

資料怎麼自己動?公部門的數位轉型,「數位治理」讓報稅、補助申請更簡單!

衛福 部 台北 醫院 護理 之 家

Photo Credit:The News Lens Brand Studio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隨著數位發展部的正式成立,臺灣公部門的數位轉型也邁入全新階段。我們透過專訪數位發展部數位政府司的王誠明司長,帶大家認識臺灣「數位治理」發展的前世今生,以及如何應用「MyData」串聯、應用既有資料,改變我們的日常生活!

資通訊科技的日新月異驅動社會飛速發展,無論日常購物、娛樂消遣甚至是人際互動,網路與各式數位服務幾乎滿足了現代人生活過半的需求。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不只企業緊緊跟隨數位轉型浪潮,積極開展創新技術與服務,政府部門也開始導入資料及數據分析技術,善用「數位治理」驅動公共服務模式的變革,重塑民眾對於政府服務的想像。未來數位治理不只是要讓民眾申請資料更簡便,更希望能透過資料讓企業創新,同時也做到提供客製化個人服務的目標。

從資料應用發展創新服務,結合數位科技打造公私協力的智慧政府

我們一定都能有感數位治理帶來的改變,在2021年面對新冠疫情時推出的口罩供需資訊平台、健保快易通APP、健康存摺等的整合應用服務,我們多多少少都有用過。前者透過釋出口罩庫存量及特約藥局等開放資料,促成公部門與民間社群的協力合作,將「資料」轉化成簡易使用、更新即時的便民服務,讓大家知道可以到哪裡去買口罩;後者則整合臺灣健保系統,透過數位技術將資料公開及串聯,打造創新健康平台,不只個人就醫、查詢更加方便,也奠定了後續數位醫療服務的發展基礎。

不只是民眾有感,從國際評比的角度來看,在2021年早稻田大學與國際資訊長協會(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CIO, IAC)合作辦理的世界各國政府數位評比中,臺灣在全球64個主要經濟體中排名第10名,較2020年進步1名,在整體國際中表現也算前段班。

衛福 部 台北 醫院 護理 之 家

Photo Credit:The News Lens Brand Studio數位發展部數位政府司司長王誠明。

那政府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數位化的呢?源頭可以追溯到1998年時推動的「電子化政府計畫」。長期投身電子化政府計畫的規劃與推動的數位發展部數位政府司司長王誠明回憶道:

「那時政府發展許多大型網路、服務資訊上網等基礎建設,並將戶政、地政等民生領域的人工服務流程優化為電子化的線上服務,過程累積了不少可應用的資料庫及大型資訊系統;到了2017年,安全傳輸、資訊分析整合等技術也漸漸成熟,國內外都意識到『資料』是提供服務的重要元素,於是政府便開始更著重於資料的分析與應用。」

從那時起,政府秉持著讓民眾參與政府運作的開放精神,展開「服務型智慧政府推動計畫」,以民眾關切議題的數位服務為優先項目,透過開放高應用價值資料與即時分析技術,提供民間資料應用的空間,或是由機關主動開發相關服務,不只對外增強政府的公共服務能力,對內也改善民主治理的運作機制,回應整體社會的數位化需求。

資料運用思維轉變:「資料治理」作為政策發展方針

王誠明司長特別強調,雖然電子化政府與智慧化政府乍看都是透過電子產品及數位技術加速政府服務,但在執行思維上卻有根本性的差別。傳統的政府服務多半從「公共事務管理」的角度思考,例如報稅、戶政、地政等,都朝向便於管理者管理的角度去開發;但在智慧化政府的發展觀念中,政府反而會站在民眾的角度思考,利用資料開放與分析技術等方式,鼓勵公私單位開發更多數位服務。例如過去政府開放實價登錄、公車路線、空氣品質等即時資料,衍生出實價登錄地圖、台北等公車等多元應用的APP,這些都是透過資料治理來滿足民眾生活需求的最佳範例。

隨著資料治理概念的深化,臺灣Open Data的服務也逐漸成熟,甚至在英國開放知識基金會(OKFN)的開放資料國際評比中獲得世界第一的殊榮。於是2015年,國發會從「賦權」概念出發、強調資料作為精準數位服務的基礎,打造「數位服務個人化」(MyData)資料自主服務,以「民眾自主決定資料如何使用、給誰用」的核心精神,打開政府服務的里程碑。

衛福 部 台北 醫院 護理 之 家

Photo Credit:數位發展部「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網頁My Data服務平台。

在過去,若民眾要到銀行辦理開戶或貸款等業務時,會因需要出示相關證明,所以得耗費許多時間往返機關與銀行辦理。如今透過MyData平台,辦理者經過不同等級的身分驗證後,就能即時將指定資料傳輸給指定機關,而且過程中民眾也可以隨時追蹤,知道資料傳到什麼地方、被誰使用;倘若資料不慎被盜用,民眾也能第一時間收到簡訊和Email通知來即時處理。

MyData平台的服務不只強化食醫住行育樂等民生領域的數位服務,王誠明司長也說,當中央與地方整合成熟之後,也希望跨足私部門,從監管力道強的金融產業開始,漸漸延伸至監管力道較弱,卻與民生息息相關的產業(如醫療),甚至期待在最終階段引入AI服務,落實資料智慧應用。舉例來說,未來民眾失業時只要告訴政府「我失業了」,MyData平台就能主動查詢、分析民眾同意開放的資料,藉由資料彙整及AI分析的智慧服務,主動回饋民眾如何申請補助、提供就業輔導等個人化建議。

由內而外深化數位治理,組織再造迎擊轉型挑戰

當政府則從「資料」的角度出發,打造新型態的公共服務模式時,「資料」不只化身為政府或企業組織間最珍貴的資產,也成為一切數位服務發展根基。不過,成千上萬的資料該如何妥善的管理、安全的傳輸、合法的應用,也成為智慧化政府發展過程的關鍵課題。對此,王誠明司長也坦言,這正是政府在轉型過程中面臨的三大挑戰:機關本身思維與行事風格的轉變、跨機關間資料傳輸的法律規範適用性,以及資料本身的個資保護問題。

衛福 部 台北 醫院 護理 之 家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政府數位治理的三大挑戰:機關思維的轉變、資料傳輸的交換、隱私與方便的平衡。

所以如今政府透過組織再造,成立位階更高、權責更集中的「數位發展部」,把過去可能分別是通傳會、經濟部、國發會資管處、行政院資安處在做的事情重新整合,回應這些轉型過程中跨機關、跨領域的複雜問題,讓轉型過程中無論公私部門都有可以共同討論、解決問題的夥伴。

「數位轉型其實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它不是像轉骨一樣瞬間。它是一個持續的滾動調整,根據社會需要和當下技術,讓服務做得更好。」

王誠明司長也說,正因轉型是漫長的過程,所以數位發展部的角色就是在調整過程中能靈活運作、協調合作的機關,讓無論技術、制度、法律等層面的政府服務都能與資安會緊密結合,正確導入數位治理制度,落實資安與個資保護。

持續落實、不斷提升:數位治理永無止境

最後,王誠明司長也強調,深化數位治理不只該思考如何運用數位服務提升機關效能,也包含怎麼找出社會中沒能力使用數位服務的人,並給予幫助。若要達成這樣的目標,倚靠的就不只是技術成長,還包含整體數位環境的建置。仔細觀察臺灣社會近年的轉變,就能發現不少相似的痕跡──越來越多的數位服務不只作為應用的工具,深化公共服務效率及公民參與的可能性,還能打破傳統框架,成為新興的溝通媒介,建立公私部門之間不同的協力模式;更甚至我們還能從視訊看診、健康存摺等疫情應對措施中學習,也相信未來國家再度面臨困難或風險時,在數位治理的增能之下,可以更快速的恢復,並透過完善的數位工具解決難題,從中學習並不斷的強化精進。

國科會科技辦公室 廣告


猜你喜歡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