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交通局副局長劉建邦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高雄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為高雄市交通事務專門機構,2003年1月1日成立。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Bureau of Transportation,
Kaohsiung City Government(英語)
高雄市交通局副局長劉建邦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本信息
所屬部門高雄市政府
主要官員
局長張淑娟
副局長黃萬發、黃榮輝
主任秘書許啟明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5日
聯絡信息
地址
高雄市交通局副局長劉建邦
 
中華民國(臺灣)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高雄市財稅行政大樓)
電話+886 7 229-9825
網站www.tbkc.gov.tw

歷史编辑

2003年1月1日以前,高雄市交通業務權責,分屬於高雄市政府建設局與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2002年8月27日,高雄市政府令,訂定發布《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組織規程》。2003年1月1日,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成立,下設第一科、第二科、第三科、第四科、資訊室、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處。2004年7月26日,高雄市政府令,修正發布《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組織規程》,交通局增設停車管理中心、交通管理中心。

2010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與高雄縣政府觀光交通處運輸規劃科合併改制,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營運監理科業務移由交通局辦理;改制後之交通局,依功能設立運輸規劃科、停車工程科、運輸管理科、交通工程科、運輸監理科、資訊室、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停車管理中心、智慧運輸中心。2012年1月1日,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接管交通部公路總局移交之市區客運業務、計程車業務及原屬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管轄之交通裁罰業務。2012年3月19日,高雄市政府令,修正發布《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組織規程》第3條、第4條、第8條、第11條、第13條,交通局增設運輸設施科。

2014年1月1日,高雄市公共汽車管理處裁撤,業務移撥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港都客運同日成立,主要係接手經營高雄市公車處既有之公車路線,首任董事長為前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局長賴文泰。

組織架構编辑

局本部编辑

  • 局長
  • 副局長(兩位)
  • 主任秘書

內部單位编辑

  • 運輸規劃科:交通運輸政策釐訂、陸、海、空運輸系統整體規劃、督導交通相關各項業務協調整合、策訂審議及執行督導、道路安全會報有關事宜、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與政策宣導等事項。
  • 停車工程科:本市停車政策研擬、停車場用地管理維護及設置開發之規劃、停車場用地之徵收撥用與地上(下)物之拆遷補償、公有路外停車場興建及維修工程之設計、施工與驗收、自行 車架規劃設置及維護、停車場經營設置(變更)登記、稽查管理及違規裁處等事項。
  • 運輸管理科:汽車運輸業管理、公車動態資訊系統建置及維護、車輛動員等事項。
  • 交通工程科:交通管制工程規劃,標誌、標線、號誌設施及安全設施等工程之設計、施工、驗收,交通管制設施裝設及維修、號誌設備新設、車輛行車事故鑑定之督導、車輛行車事故覆議等事項。
  • 運輸監理科:大眾捷運系統營運、財務、安全監理、輪船公司營運、財務、安全監理、小船經營業管理及裁罰、愛河水域交通管理、計程車運輸業管理、計程車共乘、計程車彈性運輸服務、觀光計程車、無障礙計程車專案管理、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表揚等事項。
  • 運輸設施科:公共運輸轉運站、候車設施、專用道、船舶停靠等設施興建等事項。
  • 資訊室:綜理一般資訊業務及依法辦理資通安全業務。
  • 秘書室:綜理文書研考、檔案、出納、財產、採購、事務及職工管理。
  • 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業務。
  • 會計室:依法辦理會計管理業務。
  • 政風室:依法辦理政風業務。

所屬機關编辑

  • 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罰、移送強制執行及債權憑證業務等事項。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中心:公有收費停車場營運計畫擬定、運作管理、票證管理、營收統計、停車收費系統之規劃、施工、驗收等事項、公有停車場接管、設備維護、執行路邊、公有停車 場委託經營及土地租用收益之履約管理、路外停車未繳費舉發、催繳、公民營拖吊業務之招標、營運督導管理、停車場管理基金執行等事項。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智慧運輸中心:智慧型運輸系統之規劃、設計、建置、運作、維護、資訊交換、協調與整合、全市交通號誌系統之時制計畫設定、變更及改善等事項。
  • 高雄市輪船公司:掌理本市公共輪船業務。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受理民眾申請或司法/軍法機關囑託行車事故鑑定事宜。

機車路權编辑

  • 2019年4月11日:在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長期呼籲下,以及高雄市議員林于凱召開「高雄交通大體檢 - 車輛道路篇」公聽會後,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正式宣布,全市共有31個路口拆除遵20標誌(兩段式左轉標牌),不再強制兩段式左轉,開放機車直接左轉,另有8個路段解除內側車道禁行機車。[1]

相關條目编辑

  • 高雄市政府
  • 中華民國交通部

參考資料编辑

  1. ^ 機車路權再進步 高雄市31路口開放直接左轉、8路段解除禁行機車. 7car 小七車觀點. 2019/04/11 11:0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22).

外部連結编辑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文)(英文)

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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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偏遠地交通服務 高市准社福團體、個人經營客運業

高雄市美濃區獅山社區發展協會車輛也加入「幸福共享 美濃GO!」公車式小黃2.0服務。記者林巧璉/攝影高雄市美濃區獅山社區發展協會車輛也加入「幸福共享 美濃GO!」公車式小黃2.0服務。記者林巧璉/攝影

為增進偏鄉大眾運輸服務,鼓勵白牌車、自家車投入偏遠路線營運,高雄市交通局3月初通過「高雄市社會團體或個人成立市區汽車客運業經營偏遠路線作業要點」,社會團體、個人可遞交資料申請,經高雄市市區汽車客運審議會通過後,取得營業執照就可營運核定路線。交通局長張淑娟指出,美濃的大眾運輸覆蓋率低,今年初「幸福共享 美濃GO!」公車式小黃2.0上路後造福更多長者、學童。

近日也媒合在地長照據點的車輛投入服務,擴大服務量能,美濃獅子社區發展協會車輛加入共享服務,理事長鍾淑蘭說,協會有兩台民間團體捐贈的車輛,平日用來載送長者至長照據點上課,「除了接送上下課外,多數時間車子空著未使用,當初聽到此服務,我們二話不說就響應加入,希望能服務更多美濃的長輩。」但目前協會車輛仍為自家車,要點通過後,協會可提交申請營運偏遠路線,朝合法化再進一步。

交通局副局長劉建邦指出,高雄市幅員廣大,有不少村落沒有大眾運輸服務,透過公車式小黃服務,可讓更多民眾享有運輸服務,「但偏鄉普遍有服務車輛不足狀況,在美濃GO服務也看到一樣的困境,透過修法可輔導自用車合法載客,讓在地人服務在地人。」

美濃「幸福共享 美濃GO!」公車式小黃2.0服務上路38天,目前已媒合1598人次乘坐,如「偏鄉版Uber」。此計畫只要公車收費,享到府接送服務,由多元車輛、幸福運輸營運服務中心及在地需求通報網路組成,只要透過電話、LINE等平台預約,就可媒合無路線、班表、具彈性的共享運具,2人以上即可發車。根據統計,目前每車次搭乘人數為3.7人,幾乎都是滿載狀況。

劉建邦認為,在地人投入公車式小黃服務也是另類的地方創生,「偏鄉就會機會少,有些人為了討生記不得不離鄉背井,公車式小黃讓在地居民多了家鄉服務的機會。」

劉建邦印象最深刻的是,曾有一偏鄉居民過去是大貨車司機,每天清晨就要外出載貨,天天高速行駛在公路上,但投入在地服務後,除了可留鄉工作,對家鄉的使命感也讓他成為長輩口中的「超級司機」,暖心的服務更是人人稱道。

高雄市美濃區獅山社區發展協會車輛也加入「幸福共享 美濃GO!」公車式小黃2.0服務。記者林巧璉/攝影高雄市美濃區獅山社區發展協會車輛也加入「幸福共享 美濃GO!」公車式小黃2.0服務。記者林巧璉/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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