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掛號、收費標準表製表日期110年11月1日 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醫院門(急)、住診等各項醫療收費優惠比率表
備註: 1.健保署基本部分負擔(106年4月15日起生效) 診別價格項目
(1)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門診就醫時不論醫院層級,基本部分負擔費用均按診所層級收取 50元。 2.健保署規定可免除所有部分負擔者對象包括: (1)重大傷病、分娩及於山地離島地區就醫者。 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5 年 04 月 20 日輔醫字第1050028511號令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規定。 (1)第二條人員屬於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一目之被保險人者,其就醫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至非輔導會所屬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時,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及其施行細則應自行負擔之費用,由輔導會補助,其費用輔導會每半年一次預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轉付相關醫事服務機構,並定期向輔導會結算。二、至輔導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時,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及其施行細則應自行負擔之費用及不在該保險給付範圍之費用,由輔導會補助。(第三條) 4.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8年4月25日輔醫字第1080032290號函頒警察、消防、海巡、空勤及國軍人員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身分認定及相關行政作業須知。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0 年10 月25 日輔醫字第1100073672 號函修正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及國軍人員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身分認定及相關行政作業須知。 5.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8年5月22日輔醫字第1080038379號函暨輔導會榮民醫療作業基金管理會108年第1次會議紀錄提案審議決議事項辦理。 6.其他說明: (1)差額單人房每人每日1600元及1800元。.雙人房每人每日600元。
藥品部份負擔(健保局代收款)表
健保病床及費用資料表
收費採用論日計價 膳食收費標準
榮總掛號費多少?1. 每一科掛號費100元。 2. 依中央健康保險署規定,106年4月15日起,每一科部份負擔,門診醫學中心未經轉診420元, 經轉診170元,中醫、針灸、牙科及持身心障礙手冊者50元,藥費部份負擔上限200元。
榮總看病要錢嗎?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3條與4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3條第2項規範,「無職榮民」不論在榮民或非榮民醫療體系皆全額補助;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第4條規範,「有職榮民」於榮民體系內就醫,依退伍時官階別按一定比率補助(上校級20%;中、少校級50%;尉級70%;士官及士兵級100%)。
急診費用多少?以健保身分掛急診要付多少掛號費和健保部份負擔費用?. 台中榮總掛號費多少錢?1. 本院為【單一窗口作業】每一掛號收費窗口都可繳費。 2. 凡事先辦理【電子收費轉帳扣繳醫療費用者】於就診完成,於診間隨即印出收據不需再排隊繳費。 西醫每一科掛號費150元,健保局規定自付額420元,合計570元。 牙科掛號費150元,健保局規定自付額 50元,合計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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