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龍峒保安宮110年度大學、高中獎、助學金申請一、目 的/本宮為恭祝 保生大帝聖誕,嘉勉品學兼優及清寒優秀學生,特設立獎、助學 金。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保安宮 三、申請資格/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籍台北市、新北巿,具有正式學籍且未享公費或其他 獎學金者。 (一)大學:日間部公、私立大學、技術學院、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不含夜間部、進修學 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生)。 (二)高中:日間部公、私立高中、職、專科學校(三年級以下)。(不含夜間部及職業進修學校學 生)。 四、申請類別標準/ (一)甲類─獎學金 ◎公立(大學、高中職)─學業成績85分以上、操行(德育)成績80分以上(或甲等以上)。 ◎私立(大學、高中職)─學業成績87分以上、操行(德育)成績82分以上(或甲等以上)。 (二)乙類─助學金 ◎不分公私立大學、高中職。 ◎學業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或乙等以上)。 ◎領有社會局核發之110年度低收入戶相關證明。 五、申請辦法/請備妥/ 甲類:1.2.3.4.5.7;乙類:1.2.3.4.6.7,依順序使用釘書機釘於紙張右上 角。 1.申請表乙份(親至本宮索取,或網站http://www.baoan.org.tw/下載)。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蓋有109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章為準,正反面印在同一張紙 上,未蓋註冊章請附在學證明)。 3.109學年第一學期寄給家長的成績通知單正本(不得以影本或校方蓋有與正本相符之影本替 代)。 4.申請人的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乙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張紙上)。 5.甲類須附上校方未享公費證明(如軍公教補助或其他獎助等)或109年第二學期四聯繳費單影本。 6.乙類須附110年低收入戶相關證明影本乙份(如以清寒證明等代替者,恕不受理申請)。 7.附掛號回郵標準信封,並註明收信人姓名、地址以便辦理未錄取退還成績通知單。 ※以上文件除成績通知單外,請以A4紙張為準,未達申請資格、資料不符、不齊全或無法辨識,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退件。本宮保留核准與否之權利,所有申請文件恕不退還。 六、申請日期/110年3月1日起至3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七、送件方式/可親送本宮後棟2樓圖書館(星期二至星期日,每日09:00~17:00),或 掛號郵寄103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61號,信封外請註明:申請大龍峒保安宮獎助學 金。 八、審 核/ (一)每人限申請一類(甲類、乙類),重複申請者,一律取消資格。 (二)甲類獎學金:大學(公、私立)各錄取50名,高中職(公、私立)各錄取30名。 乙類助學金:錄取核定【由本宮評審決定】。 *上述甲、乙類獎助學金皆以學業分數評定,高分者優先錄取。 (三)獎助學金:大學/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高中職/每名新台幣參仟元整。 (四)於110年 4 月18 日(星期日)在本宮附設圖書館,及網站上公佈錄取得獎學生名單, 並專函通知,倘未收到,請儘速與本宮聯絡。 (五)於110年5月4日至5月9日期間退還未錄取同學成績通知單正本。 九、頒發獎、助學金/ 頒發日期/地點:110年5月2日(星期日);本宮後棟一樓雲衷廳(領獎辦法詳見領獎 通知函)。 十、本簡章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本宮隨時修改並公佈於網站及圖書館。 大龍峒保安宮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61號;電話:(02)2595-1676轉圖書館; 網址:www.baoan.org.tw 大龍峒保安宮108年度大學、高中獎、助學金申請大龍峒保安宮108年度第二次獎、助學金申請簡章 一、目 的/本宮為嘉勉品學兼優及清寒優秀學生,特設立獎、助學金。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保安宮 三、申請資格/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籍台北市、新北巿,具有正式學籍且未享公費或其他獎學金 者‧ (一)大學:日間部公、私立大學、技術學院、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不含應屆畢業生、夜間 部、 進修學士、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生)。 (二)高中:日間部公、私立高中、職、專科學校(三年級以下)。(不含夜間部及職業進修學校學 生)。 四、申請類別標準/ (一)甲類─獎學金 ◎公立(大學、高中職)─學業成績85分以上、操行(德育)成績80分以上(或甲等以上)。 ◎私立(大學、高中職)─學業成績87分以上、操行(德育)成績82分以上(或甲等以上)。 (二)乙類─助學金 ◎不分公私立大學、高中職。 ◎學業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或乙等以上)。 ◎領有社會局核發之108年低收入戶卡。 五、申請辦法/請備妥/ 甲類:1.2.3.4.5.7;乙類:1.2.3.4.6.7,依順序使用釘書機釘於紙張右上角。 1.申請表乙份(親至本宮索取,或網站http://www.baoan.org.tw/下載)。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蓋有108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章為準,正反面印在同一張紙上)。 3.107學年第二學期寄給家長的成績通知單正本(不得以影本或校方蓋有與正本相符之影本替 代)。 4.申請人的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乙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張紙上)。 5.甲類須附上校方未享公費證明(如軍公教補助或其他獎助等)或108年第一學期四聯繳費單影 本。 6.乙類須附低收入戶卡影本乙份(如以清寒證明等代替者,恕不受理申請)。 7.附掛號回郵標準信封,並註明收信人姓名、地址以便辦理未錄取退還成績通知單。 ※以上文件除成績通知單外,請以A4紙張為準,未達申請資格、資料不符、不齊全或無法辨 識,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退件。本宮保留核准與否之權利,所有申請文件恕不退還(成績通知 單除外)。 六、申請日期/108年9月25日起至10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七、送件方式/可親送本宮後棟2樓圖書館(星期二至星期日,每日09:00~17:00),或掛號郵 寄103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61號,信封外請註明:申請大龍峒保安宮獎助學金。 八、審 核/ (一)每人限申請一類(甲類、乙類),一戶限一人申請,同戶或個人重複申請者,一律取消資 格。 (二)甲類獎學金:大學(公、私立)各錄取50名,高中職(公、私立)各錄取30名。 乙類助學金:錄取核定【由本宮評審決定】。 *上述甲、乙類獎助學金皆以學業分數評定,高分者優先錄取。 (三)獎助學金:大學/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高中職/每名新台幣參仟元整。 (四)於108年11月17日(星期日)在本宮附設圖書館及網站上公佈錄取得獎學生名單,並 專函通知,倘未收到,請儘速與本宮聯絡。 (五)於108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期間退還未錄取同學成績通知單正本。 九、頒發獎、助學金/ 頒發日期/地點:108年11月24日(星期日);本宮後棟一樓雲衷廳(領獎辦法詳見領獎通知 函)。 十、本簡章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本宮隨時修改並公佈於網站及圖書館。 大龍峒保安宮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61號;電話:02-25951676轉圖書館;網址:www.baoan.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