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勞工局提醒,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的應放假日(俗稱國定假日),今年(110年)兩節日均屬同一日,即4月4日(週日),事業單位如與勞工約定依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且約定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日,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分別於4月2日(週五)、4月5日(週一)補行放假,事業單位因業務需求徵得勞工同意於4月2日及5日出勤提供勞務,則應加倍發給工資。 Show 勞工局說明,若國定假日出勤工作時數於8小時以內,月薪制勞工應加給1日工資,時薪制勞工則應針對出勤時數加倍給薪;至於超過8小時部分,無論為月薪制或時薪制,皆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加成計給加班費。 試算標準如下: 一、以勞工時薪160元為例,4月2日及4月5日性質為國定假日,單日若出勤4小時應加發工資640元。 加發工資試算:160元×4=640元 二、以勞工月薪為24,000元為例,4月2日或4月5日出勤8小時以內,皆須加發工資800元。 加發工資試算:24000元÷30日=800元 勞工局進一步指出,事業單位如採排班制,可經勞工同意將上述國定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但應確實將調移實施的休假日讓勞工知悉,並於排班表上載明例假日、休息日或國定假日之性質,以免造成勞工誤解。 事業單位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依法可處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違法受罰。 資料詳洽:勞動檢查處一般檢查科22523299 分機303-324 相關圖片例假日停休,只要有出勤(即使只出勤1分鐘),雇主就必須以正常工時(8小時)計薪並加發一倍工資,事後也必須再給一天補假。 因為只要停休出勤,即使未滿八小時,勞工就無法充分運用其假日。 此外,例假日的合法出勤條件為:【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只有滿足這種極為特殊的情況,雇主才可以使勞工停休出勤,且雇主需在需在 24 小時內詳述理由向各地勞動局核備。如無該等法定原因,即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工作。違者需處 TWD 2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之罰鍰。
休息日在 2016 年 12 月 6 日《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後正式入法,12 月 23 日起實施。 想知道休息日的加班費怎麼算?直接來按計算機吧!
加班的時數以 2、8、12 小時為單位計算。舉例來說,你在休息日加班了 3 小時,加班的計算時數要算足 8 小時;加班 9 小時,要算足 12 小時。 月薪制勞工的「休息日」與「例假日」是有給薪的(有薪假的概念)因此「休息日」出勤不需另給本薪,只要給加班費。工作超過 8 小時,除了加班費外,雇主需補給勞工 4 小時的本薪。 關於休息日加班費的疑問,GoodJob 團隊整理了這張表,讓大家可以一次查清楚~
2016 年 12 月 6 日《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後,國定假日改為 12 天。 跟例假日一樣,國定假日停休,勞工只要有出勤(即使只出勤1分鐘),雇主就必須以正常工時(8小時)計薪並加發一日工資,或給一日補假(二擇一)。 因為只要停休出勤,即使未滿八小時,勞工就無法充分運用其假日。
2017 新制國定假日
2017 新制特休假 勞工所享有的這4種假,到底有什麼不一樣呢?一張表讓你看仔細。 (本篇最後編輯時間為2017年5月,請自行確認有沒有新的修法/函示喲) 如何計算加班費?常見 6 問題+圖表教你計算加班費時薪怎麼計算?平日、假日和國定假日的加班費計算有什麼不同?勞基法對加班費/加班時數上限又有什麼規定?我們條列出跟加班費有關的 6 項常見問題,用淺顯易懂的方式和圖表教大家計算加班費! 勞基法的「加班」規定怎樣算加班?有加班時數上限嗎?以「月薪制」的上班族,也就是勞基法中所稱的「勞工」來說,只要工作 8 小時以外的時數,就算是加班。 勞基法第 30 條就規定,除了每天不能工作超過 8 小時之外,每週的工作時數也不能超過 40 個小時。所以如果真的要加班,勞基法第 32 條也規定,一天的正常上班時間加上加班時數,不能超過 12 小時,也就是一天不能加班超過 4 小時,而且一個月的加班總時數更不能超過 46 小時。 只要是勞工,都適用勞基法的加班規定,除非是遇到天災或突發事件而不得已要加班,這樣的加班情形勞基法第 32 條中也有另外說明。 不過,假若雇主和你約定的每日工作時間本來就低於 8 小時,那麽只要加班時數沒有超過 8 小時的工時,就不適用於加班費的計算。比方說,你和雇主約定的每天工作時間是 7 小時,老闆額外請你加班的 1 小時,還是會依照你平常上班的每小時工資計算,而不適用於加班費的時薪計算標準。 2022 年新規定:值班、夜班都算加班過去法律上將「值班」與「加班」分開,因此雇主不用發給勞工加班費,只需要給予值班津貼。 但由於值班和加班間的定義模糊,勞動部已從 2022 年的 1 月 1 日開始,只要勞工的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時,也就是我們上一段落中提到的「上班超過 8 小時」或「連續上班超過第 6 天」都在加班的範圍內,符合勞基法規範的行業雇主必須給予加班費,否則有可能被罰 2-100 萬元的金額。 加班費的時薪如何計算?一、加班費的計算基礎「每小時平均工資」這樣算加班費時薪的計算要包含獎金嗎?還是只算底薪呢?大家對加班費的印象通常是用「時薪」計算,這樣的說法並沒錯,卻不夠精準。 正確來說,計算加班費的基準是每小時平均工資,而根據勞基法第 2 條第 3 款的規定,只要是「經常性給與」的薪水都算在工資的範圍內。 所以除了底薪之外,交通補助、午餐補助、全勤獎金、經常給予的績效獎金等都要併入計算工資,納入加班費時薪計算的範圍,但年末分紅等獎金則因為不屬於經常性給與,就不算是工資,也不列入加班費平均時薪的計算。 加班費時薪計算範例 假設陳一二今年 2 月的薪資包含:
陳一二要計算加班費,則要以「底薪」、「午餐補助」與「全勤獎金」這三項加總計算,他的工資就是 40,000 元。 所以他的每小時平均工資就會是 40,000 元 ÷ 每月 30 天 ÷ 每天 8 小時 = 167(四捨五入) ,也就是他的加班費時薪。 二、平日加班的加班費怎麼計算?有沒有加班時數上限?目前一例一休的規定,也會影響到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勞基法第 36 條中規定,勞工七天內應該要有一天的例假日,一天的休息日,所以常見的作法是每週六當作休息日,每週日是例假日。 平日的加班時數有沒有上限呢?如同文章第一段落所提到的,一天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12 小時,因此以一天正常上班 8 小時來說,加班時數不可以超過 4 小時。而勞工在平日、休息日、例假日或休假日(國定假日與特休)加班,則分別有不同的加班費計算方式。 首先,我們就先來了解一下平日加班的加班費該怎麼計算。
平日加班的加班費計算範例 假設陳一二在星期一加班,則加班時數與對應的加班費可以這樣計算: 若加班時數是 1 個小時
若加班時數是 3 小時
三、休息日加班的加班費怎麼計算?
休息日加班的加班費計算範例 如果陳一二在星期六(休息日)的加班時數是 4 個小時,則他的加班費就會是這樣計算:
加總後,他在休息日的加班費大約是 1,006 元 但如果他在星期六(休息日)的加班時數是 10 個小時,則加班費計算會是:
陳一二在休息日獲得的加班費就是 448 + 1,673 + 892=3,013 元 四、例假日加班的加班費怎麼算?
例假日加班的加班費計算範例
五、休假日(國定假日、特休)的加班費怎麼計算?這裡的休假日指的是國定假日或特休,不包括前面提到的例假日噢!
休假日加班的加班費計算範例
不知道看完以上加班費計算的規定和範例,大家是否更了解加班費的計算方式,還有平日與不同假日之間的加班費差異呢?想知道自己可以領多少加班費其實不困難,只要分清楚是屬於平日加班,休息日、例假日或休假日加班,根據標準就可以簡單估算,根據上圖的劃分也可以一目瞭然。 若是嫌自己計算加班費太麻煩,勞動部也提供加班費試算系統,只要輸入你的月工資總額、在哪一天加班了多少時數,系統就會自動幫你試算出加班費。希望這篇文章除了讓大家了解加班費的計算機制,也更清楚了解自己的加班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