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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9日) 一个中国,指“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的政治论述和国际外交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中华民国于法理上各自主张拥有全中国主权,为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1][2]。国际社会中,依照其建交的对象,分别对这个论述有不同理解。 目前世界各国对海峡两岸关系的立场。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且奉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个中国”政策相同的国家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且奉行“一个中国”政策的国家,但另与中华民国维持非官方关系。对于台湾主权所属和“一个中国”定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著不同的见解和认知 立场不明的国家 承认中华民国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且与其建交的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与其建交的181个主权国家和不丹[a]承认,或认知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立场宣示[3][4][5],为现今国际上的主流见解,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也反映这个论点。 中华民国方面,蒋中正、蒋经国时期奉行汉贼不两立政策,坚持中华民国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总统直选后的李登辉政府、陈水扁政府及蔡英文政府时期则采取务实外交政策,实际上不再要求中国代表权[6][7]。即中华民国与其邦交国往来文书中不使用“中国”字样而以“华”或“台”作为简称。 此政治共识的存在使得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同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与其中一方建交必伴随著与另一方终止外交关系。在部分场合,片面提升对一方的外交等级亦会被另一方认定为挑战“一个中国”而遭到外交等级的降级[8]。政府间国际组织亦因仅承认一方而拒绝另一方以国家名义参与[9]。 中华人民共和国编辑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1982年)[10]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 ” 《反分裂国家法》第二条 “一个中国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官方政治意识型态和国际外交政策,以及对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一个中国”作为建交的基本原则与其它国家发展外交关系,采取“唯一合法政府”的政策,凡是与中华民国建交的国家不能同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目前全世界大部分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式的外交关系,而与中华民国没有正式外交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一个中国”原则表述为[11]“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5]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次在宪法序言中纳入一中政策。2005年,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正式将“一个中国原则”政策化、法律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为中国国民党统治集团退踞台澎金马以来,虽然其政权继续使用“中华民国”和“中华民国政府”的名称,但它早已完全无权代表中国行使国家主权,实际上始终只是中国领土上的一个地方当局[11]。 中华民国编辑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 “ ” 《中华民国宪法》第四条 兹我国大陆领土虽因一时为共匪所窃据,而使国家统治权在实际行使上发生部分之困难,司法权之运作亦因此有其事实上之窒碍,但其仍属固有之疆域,其上之人民仍属国家之构成员,自不能以其暂时之沦陷而变更其法律上之地位。 “ ”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判例(民国71年台上字第8219号)[12] 因国共内战,中华民国政府迁移至台湾。根据《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政府拥有中国完整的领土主权(范围涵盖为台湾、中国大陆及外蒙古等地区),是中国唯一合法代表。 1971年之前,中华民国曾长期在国际上打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空间。中华民国政府采取“汉贼不两立”政策,阻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联合国以及绝大多数国际组织。多数国际组织也多以“北京政权”(Peking Regime)或“中共政权”(Chinese Communist Regime)称呼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于朝鲜战争结束后,在受邀出席联合国安理会会议和进行国际谈判时,却也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或P.R.O.C.)名义在国际空间中活动。"[13]:555[14] 1971年,联合国通过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议文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而同时进行的由美国提议的保留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席位的投票,则遭到否决。 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中国”代表权后,也转而积极限制中华民国的国际空间。近二十年来,中华民国政府多次由其邦交国提案希望加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以及向世界卫生组织派出观察员,但是均受到中国代表权问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坚决反对而未被接受。中华民国政府一直试图增加其国际影响力,但在政治现实下,甚少国际组织接受中华民国作为其会员国。且多数国际组织往往以“中国台湾省”(Taiwan, Province of China)或“中国台湾”(Taiwan, China)称呼中华民国。 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依照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增修本宪法条文…… “ ”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序言(民国94年6月10日) 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 “ ”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十一条(民国94年6月10日) 在李登辉政府时期,在政策上略为松动,在宪法增修条文中,承认中华民国政府实际统治范围,只限于台湾地区或“自由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实际统治范围称为“大陆地区”或者“中国大陆”。在法理上,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及他们宣称对中国的主权,但在现实上,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其领土上,拥有实质统治权力,是个政治实体。因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中国原则”,中华民国政府参与国际组织时采用“务实外交”等不同手段,以“中华台北”或“台澎金马地区”等名称来参与国际活动,不宣称自己是唯一中国。 在政党轮替之后,不同政党对于一个中国路线有不同解释。 中国国民党的主张编辑中国国民党认为,根据宪法一中原则,中国大陆和台湾皆属于中华民国固有领土。外交部表示在对外外交上不会接受两岸双重承认。 马英九政府认同并坚持“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策略,以此促成首次两岸领导人会面。[9][15] 民主进步党的主张编辑民主进步党倾向主张台湾独立,但在执政期间不多作认定。陈水扁政府时期曾提出四不一没有保证。蔡英文政府主张“维持现状”的说法[16],不同于2011年提出的“台湾共识”,但拒绝明确承认“九二共识”的立场[17],以及不接受“九二共识”[18][19]。 在其党内,支持华独的路线者,认为现今世界上“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国号目前为中华民国。即所谓的“一边一国”或者一中一台,一边是代表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另一边则是代表台湾的中华民国。其主要论点在台独党纲与台湾前途决议文上展现。 外交公报的立场编辑此章节偏重在某些见解、事件或争议上。 美国编辑美国政府采取“一个中国政策”(One-China Policy)作为外交政策。美国承认中国只有一个,但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分别采用不同的政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为政策基点,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美国政府认识到中国的立场,即“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从未承认北京对台湾的主权主张;对于台湾,则依据台湾关系法及六项保证为方针,对台湾的地位问题视为悬而未决,但承诺对台湾提供军售。[20] 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处在2014年发布的《“一个中国”政策的演变–来自华盛顿、北京及台北的关键声明》[21]与《美台关系》[22]两份报告中的总结部份说到:简单地说,美国关注于台湾问题的解决过程上,对结果不预设立场。[23] 自1913年至1978年的美国威尔逊至福特政府,都承认中华民国为中国的合法政府。[22] 1950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联签定《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联的战略同盟关系及和美国在远东对立的战略格局由此而形成。与此同时,进攻台湾成为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工作的首要任务,并开始积极准备。4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攻陷海南岛。5月16日,中华民国国军撤离舟山群岛。台湾形势日益紧张,中国大陆沿海岛纷纷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夺取,使甫播迁来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局势更加不利。 美国对中国政局发展极为重视。5月18日,原共和党发言人、刚刚出任国务卿顾问的杜勒斯向国务院提交一份与国务卿艾奇逊观点相左的备忘录,他提出:“由于共产党已控制中国,而中国又与苏联结盟,世界力量均衡的局面已被打破,并且朝着有利于苏联而不利于美国的方向倾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美国的行为仍表现出允许那些未确定地区,即美洲和北大西洋条约国以外的地区存在落入苏联之手的倾向,那么在类似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这样具有丰富自然资源的地区,美国就将遇到一系列重大的灾难,甚至中东石油地区也将处于危机之中。为了防止这种灾难的发生,美国应该迅速采取一种能够显示信心和决心的全新与强硬的立场。”杜勒斯认为:“如果美国宣布要使台湾保持中立,既不容许它被共产党占领,也不容许它被用作对抗中国大陆的军事基地,那么,我们就一定能够使这一决策坚持下去,除非苏联发动公开的战争”。 5月30日和6月9日,助理国务卿鲁斯克采纳杜勒斯的意见,并在向艾奇逊提交两份建议书,称“如为保证台湾军事中立化,美国派第七舰队进驻台湾水域,宣称防止台湾海峡双方发生军事行动;照会英、苏及联合国,说明中国人之间在台湾即将发生的冲突将涉及国际和平问题,应由联合国及对日和约有关国家共同解决。” 6月24日,美国远东驻军司令官麦克阿瑟向国防部长约翰逊和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布莱德雷递交一份《保台意见书》,其中把台湾比喻为“不沉的航空母舰”,强调台湾一旦落入共产党手中对美国远东战线造成的威胁,主张美国应采取主动措施防止台湾被共产主义政权所统治。 6月26日,杜鲁门在布莱尔大厦召集国务院和国防部高级官员商讨朝鲜问题。布莱德雷首先提出的不是朝鲜问题而是台湾问题,他宣读麦克阿瑟的《保台意见书》,并提出“台湾比朝鲜更重要”,“在朝鲜的进攻可能是一次佯动,目的是转移我们被共产党急迫进攻台湾的注意力……如果共产党果真要从远东把仗打下去,我们就必须刻不容缓地保卫台湾”。 杜鲁门遂于6月27日发表声明,表示:“对朝鲜的攻击说明,共产主义现在要使用武装的侵犯与战争……共产党部队对台湾的占领将直接威胁太平洋地区的安全,及在该地区执行合法与必要职务的美国部队”,并宣布“台湾未来地位的确定,必须等侍太平洋安全的恢复、对日本的和平解决或联合国的审议”;当天,第七舰队十余艘军舰进驻台湾的基隆、高雄两港口,并在台湾海峡进行 “侦察巡逻”和作战演习。6月28日,杜鲁门命令第七舰队进驻台湾海峡,阻止任何对台湾的进攻,确保台湾中立化。8月4日,美国空军第13航空队一批飞机进占台北空军基地。同时,美国驻远东军总部还设立名为“驻台考察团”的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海、空军。美国将台湾的战略地位纳入国际冷战格局之举,成为中(包含两岸)美关系未来发展的重要一环。 美国前国务卿杜勒斯在1951年首次明确提出“岛链”概念,试图以岛链方式来封锁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台湾则成为第一岛链的重要一环。1954年12月2日,美国同中华民国签订《中美共同防御条约》。共十条,其中第二条:一旦“缔约国将个别及联合以自动及互助之方式,维持并发展起个别及集体之能力,以抵抗武装攻击,极由国外指挥之危害其领土完整与政治安定止共产颠覆活动”;第五条:“每一条约国承认对在西太平洋区域内任一条约国之武装攻击,即将危及其本身之和平与安全,兹并宣告将以宪法程序采取行动,以对付此共同危险”;第七条:“中华民国政府给与,美利坚合众国接受,依共同协议之决定,在台湾、澎湖及附近,为其防卫所需要,部署美国陆海空军之权力”;第十条:“本条约有效期无限”。 1955年1月29日,美国通过台湾决议案。 1955年2月,美国国务院表示,国际任何讨论台湾问题之会议,倘无中华民国代表出席,美国决不参加。 此后,美国在台湾长期驻军,客观上避免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期的数十年间,通过落后薄弱的海军跨海作战,统一台湾的可能性。直至1979年美国与中华民国断交,才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外交压力下全数撤出,《中美共同防御条约》被废除,而以由美国国会通过的美国国内法《台湾关系法》取而代之,该法律仍然强调美国应对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以维护太平洋和平与安全。 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知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 “ ” 《上海公报》(1972年2月28日) 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认知到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 ” 《中美建交公报》 在中美建交公报方面,对于中方的“台湾是中国的一部份”之立场,中文版使用“承认”一词,英文版则使用“acknowledges”。美国国会研究报告解释“acknowledges”是ren shi(认识)[24]。在同一份公报中,关于中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之立场,中文版“承认”一词,在英文版却是“recognizes”。“acknowledges”和“recognizes”的语意有所歧异,显然美国对于公报中的“台湾是中国的一部份”之说法,保留著若干弹性的空间[24][25]。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则认为,在联合公报没有规定标准文本的情况下,中文本和英文本都是经两国政府签字换文而共同认可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外交文件。根据国际惯例,不能将中文本当作英文本的译文进而加以联想[26]。 1979年2月,美国副国务卿华伦·克里斯多福在此议题上表明美国认为英文才是对美国有拘束力的条文[27],即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与中华民国主权并未冲突。2009年11月,美国在台协会主席薄瑞光在媒体圆桌会议上也表明,关于中美联合公报所载的“台湾是中国的一部份”,美国在公报中“认知中国的立场……过去三十七年来,美国明白表示‘认知’不代表认可、不代表接受,除了‘认知’以外不代表任何意义[28]。” 有人认为,美国并未放弃其在台湾的战略利益,也一直没有放弃岛链封锁中国大陆的战略,故台湾问题一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认为是“中美关系发展中最敏感的问题”,“中美关系发展最大的障碍”。2005年5月13日,抵达美国纽约出席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在会晤美国总统乔治·沃克·布什时,再次提出“中美关系的关键在台湾问题”。美国总统与国务卿则多次强调台湾问题也是人权问题,其处理应当是和平方式且需尊重台湾之民意。 1979年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前与中华民国断交,并发布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美国在《中美建交公报》中关于两岸的部分,美国承认(recognize)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表示“承认(acknowledges)中国人的立场”[b],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国,并未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主权问题(‘美国一中政策’)。 但此后,美国政府一直保持模糊政策,直至2004年中,美国政府因应民进党政府激进动作,不得不开始日益清晰其一个中国、不支持台独的政策。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在提及关于最终主权地位时,均使用“福尔摩沙”(Formosa),而其他时候则使用“台湾”(Taiwan)。此外,通过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以及美国国内法台湾关系法,但美国的态度是倾向(interest)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对)台湾(主权)问题,并未明确反对以片面或非和平的方式来解决。除履行对台撤军承诺外,亦无规划解决问题之时间表[29]。并宣称这样的政策符合美国的利益,也符合台海两岸人民的利益。且重申自杜鲁门总统所确定之“美国对台湾没有领土野心”未做改变。 因此,按照美国的说法,不论是韩战时协防台湾、金门炮战时协助中华民国国军运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日内瓦会谈、台湾关系法的订定及执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签订、1996年台海危机时巡弋台海、反对台湾公投、不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等,皆无支持或反对两岸统一或台湾独立之立场,仅因美国的政策需符合美国的利益。美国的政策是清晰的,一贯的,而且没有改变。 美国国会研究处在研究中国/台湾“一个中国政策”报告书中(日期:2007年7月9日)阐述美国的立场,并总结了五点:
这些内容在2013年美国国会研究处的研究报告中保持不变。[30] 2016年底,唐纳德·特朗普就职美国总统前,曾试图以一中政策作为与中国的外交及贸易谈判的筹码[31],藉台湾为棋子[32],获取如朝鲜核问题、南海争议、贸易等各方面议题的谈判优势,并争取中国在有关方面作出让步。曾表示他充分理解一个中国政策,但除非和中国能在其他事情,包括贸易问题上谈成协议,否则“不需受到一个中国政策约束(be bound by a one China policy)”。但中方认为此举严重冒犯,遭到中方的强烈不满,中国外交部重申一个中国政策是中方底线,不可谈判。 2017年1月20日,特朗普在正式接任总统后没有按传统发表农历新年的总统讲话,但于2017年2月9日致函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表达对共同推动惠及两国的建设性中美关系的愿景及祝贺中国民众春节和元宵节快乐。特朗普在9日当晚与习近平通话后表示,美国将加强与中国之间的关系,并遵循美国长期以来的“一个中国”政策(Honor America's long-standing "One China" policy)[33],同时双方也互相邀请对方来自己国家会面。[9][34][35][36]: 2017年6月15日,美国国务卿提勒森表示,美国的“一中政策”与中共的“一中原则”有不同解释,美方亦信守台湾关系法履行所有对台承诺[37]。 2020年11月12日,美国国务卿蓬佩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台湾一直不是中国的一部分[38]。”但美国国国务院随后表示,美国的“一个中国”政策基于美中三项联合公报、台湾关系法与六项保证,美国对台湾主权不采取任何立场[39]。实际上,庞皮欧呼吁美国放弃“承认(recognize)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仅“承认(acknowledges)海峡两岸所有中国人都认为仅存在一个中国,即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并于2022年4月以在野身份发表演讲时重申呼吁[40][41]。 2021年11月4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内德·普莱斯表示,美国始终坚持自己的“一个中国”政策,也就是六项保证、三个联合公报和《台湾关系法》为指导的一中政策,并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本的一中原则是“截然不同”的。普莱斯还他表示美国承诺继续支持台湾的自卫,反对任何试图改变两岸关系现状的单边行动[42]。 联合国编辑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 ” 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1971年10月25日) 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中,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 时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2005年退回台湾加入联合国的官方函件中指出,“联合国认为,就一切意图和目的而言,台湾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3] 中华民国政府对联合国的这一立场表示反对,并向联合国大会致函指出,“恕我们直言,根据上述《联合国宪章》和规则的有关内容,秘书长的反应超出了他的特权范围。秘书长单方面决定,联合国认为‘就一切意图和目的而言,台湾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在篡夺安全理事会依据安全理事会暂行议事规则第60条作出此类决定的专有权利和义务。[44]”不过该函件旋即遭到联合国大会总务委员会退回,并同时拒绝将这一问题列入大会议程[45]。 维基解密在2011年揭露的机密电文显示,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及日本等国于2007年说服联合国停止使用“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措辞。在文件内,潘基文会见美国驻联合国大使扎勒米·哈利勒扎德坦承这个措辞“用太过了”,并承诺联合国以后不再使用[46]。但此后,联合国仍对外使用“中国台湾省”一词[47][48]。 欧洲国家编辑中国方面重申了在台湾问题上的一贯原则立场。法国方面确认,法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方面重申,向台湾出售任何武器都损害中国的主权、安全和统一,是中国政府坚决反对的。考虑到中方的关切,法国政府承诺今后不批准法国企业参与武装台湾。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1994年1月12日) 2005年,中俄双方签署的联合公报指出,双方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不接受“两个中国”、“一中一台”。[49] 1972年,《中国和英国关于互换大使的联合公报》中表示,英方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Acknowledges”(中文本表述为“承认”)[b]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的立场[50][51]。 欧盟表示,其遵循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中国原则,认为台湾不是主权国家,不与台北政府建立任何意义上的外交关系。[52]但认知台湾作为经济和贸易实体的存在性。[5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观点(“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表示理解、尊重或认知。[52]同时在符合欧盟的“一中政策”以及欧盟的政策目标下,欧盟支持以务实方式处理台湾的国际参与问题,包括WHA、WHO及其所有技术性会议,并主张欧盟的“一中政策”与中国的“一中原则”不同,欧盟不断强化与台湾在经贸关系、科学、教育与文化等各种领域的良好合作关系。[53] 法国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中,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54] 德国政府在中德2004年发表的一份联合声明中,表示德国坚持明确的“一个中国”的政策,支持中国和平统一。反对“台湾独立”。[55] 荷兰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是中国的一省”的立场。[52][56][57][58][59] 东北亚国家编辑 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1972年2月9日) 日本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表示,日方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司法和行政实践中,日本政府不承认中华民国政府的合法性,认为“台湾并不是一个正式的国家”,因而拒绝受理中华民国政府开出的证明文件。[60][61]2021年7月6日,日本防卫大臣岸信夫表示副首相麻生太郎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武统台湾,日本和美国必须共同保卫台湾的发言,的确是日本政府的考量[62]。7月13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2021年版防卫白皮书,明载台湾局势的稳定对日本的安全保障和国际社会相当重要[63]。9月15日,防卫大臣岸信夫接受CNN访问时说,针对中国武统台湾的可能,“日本必须对采取措施因应这种局势。”[64]。[65] 韩国政府在2014年中韩双方发表的一份联合声明中,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继续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和一个中国的立场,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66] 大洋洲国家编辑位于大洋洲的澳大利亚[67][68][69][70]、纽西兰[69][71][72]两国政府都在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外交公报中,承认或认知[c][b]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的立场。有澳大利亚官员在签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交公报时说:“在我们的观点中,这个模式较英国模式而言,更为接近加拿大模式。“Acknowledges”一词的语义非常类似英文的“takes note”(注意到)[73]。澳洲学者安德鲁·戈德温(Andrew Godwin)表示“acknowledged”就北京的立场而言指台湾是中国的一省,而这个用字的有效解释,就澳大利亚而言“既不接受”北京的立场(指台湾是中国的一省),“也不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省[74]。 其他国家编辑此外,葡萄牙[75]、马尔代夫、约旦、尼日尔、波札那、几内亚等六国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马来西亚[69][76]、西班牙[77][78]等八国都在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间的外交公报中,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认或认知[c][b]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的立场。公报中文本后半句中的“承认”一词,英文本则写作“Acknowledge”。美国和台湾普遍认为,“Acknowledge”一词实际上应当表述为“认知”[69]。另有观点认为应表述为“理解”[72]、“认识到”。 泰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政府[81]。认知或承认[c][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即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82] 中华民国前邦交国冈比亚[83]、圣多美普林西比[84][85]、巴拿马、多米尼加[86]、布基纳法索[87]、萨尔瓦多[88][89][90][91][92]、所罗门群岛[93][94]、吉里巴斯[95][96]、尼加拉瓜[97],都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或恢复外交关系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注释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参见编辑
哪些国家承认一个中国?此外,葡萄牙、馬爾代夫、約旦、尼日尔、波札那、幾內亞等六國都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承认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馬來西亞、西班牙等八國都在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间的外交公报中,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认或认知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的立场。
台湾承认中国吗?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 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美国承认一个中国原则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商定自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 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
中国是共和国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国,是一个位於东亚的社会主义国家,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首都为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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