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退費標準: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規定 (一)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二)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三)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四)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五)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七、報名地點及洽詢專線: (一) 線上報名:http://tueec.ntunhs.edu.tw/outer/CourseDetail/4376 (二) 親自報名:本校親仁樓一樓B116推廣教育中心 (11219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週一至週五早上8:30-12:00;下午13:30-16:30 (三) 洽詢專線:(02)2822-7101轉分機2812吳柔瑾小姐 Line官方:@wux4881s FB粉絲頁:@ntunhs.eec 或搜尋「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八、繳費方式 本中心收到報名者資料統一製作繳費單,以e-mail信件通知繳費。學員收到繳費單可至四大超商繳款、第一銀行臨櫃或第一銀行學雜費網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線上繳款。 注意事項: (一) 請學員妥善保管個人物品,並珍惜所有本校提供設備,如有短缺、損壞時請立即通報工作人員,如損壞或遺失器材需照價賠償。 (二) 確保上課品質,請勿攜帶非本班學員進入課堂。 (三) 如需請假,請提前3日通知課程承辦人,以利掌控學員出席狀況。 (四) 本課程全面禁止攝影、拍照及錄音。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上課時間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本人同意並確認以下事項: 本人同意將上揭所填之個人資料(如姓名、身份證字號、手機電話號碼、地址等)提供給承辦單位「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推廣教育中心」繕製班級名單、研習證書與上述申請業務有關作業及公務上聯繫與服務之用,並於簽章欄親筆簽名。 參訓學員: _______________(親自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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