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其駕駛執照

檢視現行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民國 97 年 05 月 28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 35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
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
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汽車駕駛人駕駛營業大客車有前項應受吊扣情形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經依第一項規定吊扣駕駛執照,並於吊扣期間再有第一項情形
者,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
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並當場
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該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該駕
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汽車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或肇事無法實施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應由交通
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將其強制移由受委託醫療或檢
驗機構對其實施血液或其他檢體之採樣及測試檢定。
汽車所有人,明知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各款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者,依
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三項或第四項之情形,同時違反刑事法律者,經
移置保管汽車之領回,不受第八十五條之二第二項,應同時檢附繳納罰鍰
收據之限制。
前項汽車駕駛人,經裁判確定處以罰金低於本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三項所訂
最低罰鍰基準規定者,應依本條例裁決繳納不足最低罰鍰之部分。
檢視現行法條 第 82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
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
二、在道路兩旁附近燃燒物品,發生濃煙,足以妨礙行車視線。
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
四、利用道路放置拖車、貨櫃或動力機械。
五、興修房屋使用道路未經許可,或經許可超出限制。
六、經主管機關許可挖掘道路而不依規定樹立警告標誌,或於事後未將障
    礙物清除。
七、擅自設置或變更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或其類似之標識。
八、未經許可在道路設置石碑、廣告牌、綵坊或其他類似物。
九、未經許可在道路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
    為。
十、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
前項第一款妨礙交通之物、第八款之廣告牌、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
行為人不在場,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之。第十款之攤棚、攤架
得沒入之。
行為人在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兩旁,有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情事者,處
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致發生交通事故者,加倍處罰。
檢視現行法條 第 85 條
本條例之處罰,受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受處罰人,認為受舉發之
違規行為應歸責他人者,應於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應到案日
期前,檢附相關證據及應歸責人相關證明文件,向處罰機關告知應歸責人
,處罰機關應即另行通知應歸責人到案依法處理。逾期未依規定辦理者,
仍依本條例各該違反條款規定處罰。
本條例之處罰,其為吊扣或吊銷車輛牌照者,不因處分後該車輛所有權移
轉、質押、租賃他人或租賃關係終止而免於執行。
本條例規定沒入之物,不問屬於受處罰人與否,沒入之。
依本條例規定逕行舉發或同時併處罰其他人之案件,推定受逕行舉發人或
該其他人有過失。

「吊扣」大家可以想成政府暫時沒收你的駕照,扣留一定時間後就會返還到駕駛人手中,駕照本身效力不會減少也不會被解除,目的就是為了讓違規者暫時無法駕駛車輛來達到嚇阻的作用;而「吊銷」則是直接取消該張駕照的效力,駕駛人將不再擁有駕駛車輛的權力,只能待規定期滿後重新考一張駕照才行。(圖/台北市區監理所)

做這些會被「吊扣」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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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銷其駕駛執照

什麼情況會吊銷駕照?

1.汽車駕駛人逃避繳費,致收費人員受傷或死亡者。 2.汽車違規超載,汽車駕駛人因而致人重傷或死亡者。 3.駕駛汽車致人重傷或死亡,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或吸食毒品等類似之管制藥品者。 或前經測試檢定有上述情形,經吊扣駕照,而於吊扣駕照期間再有相同情形,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或是拒絕檢測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

吊銷牌照是什麼意思?

吊銷駕照「吊銷」駕照的意思是駕駛資格將被剝奪、銷滅,而且在吊銷期限內不可以駕駛該種車輛,等到期滿後必須重新考回駕駛執照後才可以再駕駛。 吊扣駕照「吊扣」駕照指在期限內將限制或禁止再為駕駛該種車輛的行為,等到扣留期滿就可以把駕照領回,不用再考駕照。

駕照吊銷怎麼辦?

一、「吊銷駕照駕照被取消,取消期限內不得駕駛該種車輛,期限過後必須重新考照才可以再駕駛。 二、「吊扣」駕照駕照被扣在監理機關,等扣留期限屆滿就能領回。 汽車駕駛人,因違反本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時,吊銷其執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

機車什麼情況會吊銷駕照?

記違規點數三點,包含超過最高時速60 公里、蛇行或危險駕車、拆除消音器等。 若是在半年內累積違規點數達6 點,將吊扣駕照1 個月並須參加道安講習。 一年內若被吊扣2 次,再被違規記點,則將吊銷駕照,需在1 年後才能重新考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