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更正姓名者,須於8/5前(7/26前各招生管道已錄取同學)或8/19前(分發入學及原住民專班錄取同學)寄達,【戶籍謄本正本1份】(請指定「個人戶」+「只顯示更名紀錄」版本)、【更名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寄送地址:433台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7段200號,綜合業務組收。逾期者依在校生更改姓名程序辦理。 二、資料上傳開放日期: 7/27~8/7 :7/26前各招生管道已錄取同學 8/12~8/22遞延至8/29:分發入學及原住民專班錄取同學 8/22以後開放查詢新生班級,請點選新生資料確認網<班級欄位>。 新生資料確認網址:https://alcat.pu.edu.tw/2010stuInfo/loginNew.php ★確認基本資料中通訊地址是否正確,學生學習權益通知如成績、預警、休退學等各項教務通知,皆以通訊地址為寄送地,通訊地址一經確認即無法於線上更改,如需變更請至綜合業務組網頁「表單下載」,列印【靜宜大學在校生更改地址申請單】,需有家長簽名及相關佐證資料送交綜合業務組提出申請。 三、本校學生證為一卡通學生證,於四大超商儲值後,可於「文興樓一樓」、「至善樓東門」全功能成績列印自動化繳費機及「主顧樓」教務文件自助列印POS系統設備,列印在學證明、成績單等文件,並可以進行其他體育設施等小額款項繳費。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第 八 條 第 九 條 第 十 條 第 十一 條 第 十二 條 甚麼是學歷證件?「學歷證件」:高中畢業證書、高中肄業證明書(未畢業者),請以掃描或手機翻拍方式存成JPG檔格式後上傳。
轉學考學歷證件是什麼?1.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或專修科畢業。 2.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肄業學生,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四)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持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補辦國中畢業證書要帶什麼?畢業證書遺失申請補發畢業證明書,請攜帶下列證件親至或由監護人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最近3個月正面脫帽照片2吋2張。. 本人的印章及身分證。. 若非本人申請,請攜帶戶口名簿影本1份(包含自己及監護人資料)及監護人的印章。. 請先確認申請人的畢業年度及班級。. 高中學歷證明怎麼申請?各項證明書申請. 最近三個月內兩吋半身相片乙張(實體照片,電子檔不行唷). 身分證影本乙份. 若通訊申請需附A4回郵信封一個(貼36元郵票). 若委託他人申請,請附委託書. 工本費每份貳拾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