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申請方式及申請表下載一、設籍本市第3胎以上之幼兒,於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可直接提出申請,由戶政事務所直接發給。 二、請下載下方的「第三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申請表,填妥後,以掛號方式寄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辦理或親至現場辦證。 「第三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樣式 「第三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Q&A 附件 :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
本市於95年起由各區戶政事務所製發「臺北市第3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以下簡稱舊式紙卡,如下圖示),因應政策及生活E化趨勢,108年10月1日起停發實體舊式紙卡,改以系統資料介接取代核發實體舊式紙卡。 一、舊式紙卡之資料及效力:
二、108年10月後不再發放舊式卡證,改以系統資料介接給服務(福利)提供機關使用,說明如下:
3.本市各項第3胎(含)以上鼓勵生育福利措施,其父或母及其兄姐是否須設籍臺北市,仍應個別視其規定。 三、舊式紙卡與系統資料之銜接
第3胎以上兒童證明問與答問題1:目前臺北市針對第3胎(含)以上兒童所提供的福利有哪些?答: 請參閱助您好孕3.0網站臺北市第3胎(含)以上鼓勵生育措施 問題2:「臺北市第3胎(含)以上兒童證明」要如何申請?答: 申請第3胎兒童證明,可至本市任一戶所填具申請表辦理,申請人及 應備證件如下: 問題3:有關第3胎認定之標準為何? 答:第3胎兒童證明,係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3位(含)以上子女,且戶籍設在本市者。另第3胎兒童證明,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即將該兒童資料建檔留存,不另核發紙卡證明。
一、第3名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並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3名(含)以上子女。雙(多)胞胎者,依子女出生排序為第3名(含)以上者。舉例說明:
新北市民政局宣布,7月1日起,只要民眾辦理第三胎以上子女出生登記,戶政事務所可直接核發證明卡,作為各項優惠證明,免去向衛生所申請「第三胎以上兒童證明卡」文件或隨時攜帶戶口名簿,省時又便民。 新北市民政局表示,衛生局去年推出「第三胎以上0到6歲掛號費減免措施」,但家長為了證明子女是第三胎,必須攜帶證明文件或向衛生局申請「第三胎以上兒童證明卡」,反而造成不便。 民政局自7月1日起推出這項新措施,如果已辦妥出生登記的第三胎以上0至6歲兒童,家長也可至各戶政事務所申請,由戶所轉給衛生局核發,郵寄到民眾手上。 民政局指出,新北市每年第3胎以上的新生兒約1成左右,去年有4229位,今年截至5月底有1196位。擁有3個小孩的游爸爸聽到這項新措施直呼便民,以後不用再帶一大堆證明出門。 民政局長江俊霆指出,市府將戶所轉型成民眾申辦各項業務的「單一窗口」,從民眾的角度出發,推動戶所二次革命,突破既有法令限制進行跨機關整合,像是出生登記可以辦健保、做「人別確認」後直接申請護照,讓民眾省去舟車勞頓之苦,大受好評。 民政局還規畫「離島視訊服務」、「跨區服務」等便民措施,甫獲得第六屆行政院政府服務品質獎,貼心服務獲評審一致肯定,是全國唯一得獎的民政機關。 拿到「新北市第三胎以上兒童證明卡」的民眾,到貼有衛生局核發標誌(海報)的醫療院所就醫時,即可享有門診或急診掛號費全免,或者減免50至150元不同程度的優惠,目前已有1176家醫療機構參與優惠減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