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第三胎證明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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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申請方式及申請表下載

一、設籍本市第3胎以上之幼兒,於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可直接提出申請,由戶政事務所直接發給

二、請下載下方的「第三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申請表,填妥後,以掛號方式寄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辦理或親至現場辦證。

「第三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樣式 

「第三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Q&A 

附件 : 
「第三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申請表.pdf
「第三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申請表範例.jpg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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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於95年起由各區戶政事務所製發「臺北市第3()以上兒童證明卡」(以下簡稱舊式紙卡,如下圖示),因應政策及生活E化趨勢,108101日起停發實體舊式紙卡,改以系統資料介接取代核發實體舊式紙卡。

一、舊式紙卡之資料及效力:

  1. 舊式紙卡資訊,僅(顯)示第3胎兒童本人之姓名、生日及國民統一證號(如圖示),無其父、母、兄、姐之個人資料(姓名、國民統一證號)。
  2. 於108年9月30日底前,所核發之實體舊式紙卡仍具有效力,在申請6歲以下第3胎兒童醫療補助或國小教育補助金等,皆仍可使用。
  3. 公幼招生期間可辦理優先錄取登記,登記方式依各該年度招生簡章規定為準。如招生提供現場登記時,始得出示紙卡於現場查驗;欲辦理線上登記者(尤其是該3胎兒童之兄姊),請至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填寫申請書提供第3胎兒童及其父母兄姊資料,同意授權相關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以利線上招生系統介接資料處理及利用。
 

二、108年10月後不再發放舊式卡證,改以系統資料介接給服務(福利)提供機關使用,說明如下:

  1. 108年10月1日起申請證明者,不再核發實體紙卡,民眾可視需求向戶政事務所索取受理申請之收執聯。
  2. 本市相關服務(福利)項目,機關視其業務需求自行評估是否向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申請系統介接。目前已申請介接系統之機關及服務(福利)項目有:
  • 本市衛生局兒童醫療補助系統(查詢兒童醫療補助第3類)。
  • 本市教育局公幼及非營利年度線上招生系統。
  • 本市社會局公托抽籤系統。
 

3.本市各項第3胎(含)以上鼓勵生育福利措施,其父或母及其兄姐是否須設籍臺北市,仍應個別視其規定。

  三、舊式紙卡與系統資料之銜接

  1. 舊式紙卡資料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未獲同意授權,無法提供相關福利業務機關直接處理及利用),以及歷年來舊式紙卡資料保留不完整,故無法直接全面轉至資料系統。
  2. 持有108年10月前核發之舊式紙卡者,為申辦上述各項服務福利項目(尤其線上申辦,例如公幼線上登記抽籤),可洽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確認資料及重新申請,以利系統資料介接使用。
 

第3胎以上兒童證明問與答

問題1:目前臺北市針對第3胎(含)以上兒童所提供的福利有哪些?

答:

請參閱助您好孕3.0網站臺北市第3胎(含)以上鼓勵生育措施

問題2:「臺北市第3胎(含)以上兒童證明」要如何申請?

答:

申請第3胎兒童證明,可至本市任一戶所填具申請表辦理,申請人及 應備證件如下:
(一) 申請人:兒童之父、母、祖父母、戶長或監護人。如他人來申請需有上述人之身分證及印章。
(二) 應備證件:兒童及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問題3:有關第3胎認定之標準為何?

答:第3胎兒童證明,係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3位(含)以上子女,且戶籍設在本市者。另第3胎兒童證明,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即將該兒童資料建檔留存,不另核發紙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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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少子女化對策(未滿2歲幼兒篇)Q&A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 建檔日期:109-01-06
  • 更新時間:109-01-06

一、第3名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並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3名(含)以上子女。雙(多)胞胎者,依子女出生排序為第3名(含)以上者。舉例說明:
(一)胎次別為第2胎的雙胞胎兄弟,弟弟為第3名子女。
(二)胎次別為第1胎的3胞胎兄弟,最小的弟弟為第3名子女。
(三)收養子女、再婚子女、同一父或母所生因故未於同一戶籍內,均列入排行計算。
二、需準備文件:戶口名簿、戶政事務所核發之第3名(含)以上兒童證明卡等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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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民政局宣布,7月1日起,只要民眾辦理第三胎以上子女出生登記,戶政事務所可直接核發證明卡,作為各項優惠證明,免去向衛生所申請「第三胎以上兒童證明卡」文件或隨時攜帶戶口名簿,省時又便民。

新北市民政局表示,衛生局去年推出「第三胎以上0到6歲掛號費減免措施」,但家長為了證明子女是第三胎,必須攜帶證明文件或向衛生局申請「第三胎以上兒童證明卡」,反而造成不便。

民政局自7月1日起推出這項新措施,如果已辦妥出生登記的第三胎以上0至6歲兒童,家長也可至各戶政事務所申請,由戶所轉給衛生局核發,郵寄到民眾手上。

民政局指出,新北市每年第3胎以上的新生兒約1成左右,去年有4229位,今年截至5月底有1196位。擁有3個小孩的游爸爸聽到這項新措施直呼便民,以後不用再帶一大堆證明出門。

民政局長江俊霆指出,市府將戶所轉型成民眾申辦各項業務的「單一窗口」,從民眾的角度出發,推動戶所二次革命,突破既有法令限制進行跨機關整合,像是出生登記可以辦健保、做「人別確認」後直接申請護照,讓民眾省去舟車勞頓之苦,大受好評。

民政局還規畫「離島視訊服務」、「跨區服務」等便民措施,甫獲得第六屆行政院政府服務品質獎,貼心服務獲評審一致肯定,是全國唯一得獎的民政機關。

拿到「新北市第三胎以上兒童證明卡」的民眾,到貼有衛生局核發標誌(海報)的醫療院所就醫時,即可享有門診或急診掛號費全免,或者減免50至150元不同程度的優惠,目前已有1176家醫療機構參與優惠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