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 檢舉交通違規要附哪些資料?根據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20 規定,檢舉交通違規事件應附上以下資訊: 1. 檢舉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如有違規事實不明確實,需協助現場說明。 2. 違規行為發生地點如:如中和區中正路 1167 號前;若無具體門牌號碼,也可以相關明顯地標、某某路口,以供查證。 3. 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但檢舉對象為未懸掛號牌之車輛、行人或道路障礙者,得提供違規人姓名或商號名稱、住址等。 4. 違規證據資料如:違規車輛牌照相片或影片(檔案上傳上限 80 MB)
交通違規檢舉流程是?STEP 1. 上各縣市政府警察局官網「交通違規檢舉」頁面,如: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 STEP 2. 填寫個人資料、檢附違規事項佐證影片、照片 STEP 3. 等待確認信說明 STEP 4. 各縣市警察局發送確認函 STEP 5. 收取確認函完成確認流程 STEP 6. 正式受理 STEP 7. 30 天內回覆處理進度 哪些違規可以檢舉、哪些不行?111 年 4 月 30 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上路,可檢舉交通違規共計 46 項態樣,分為動態違規與靜態違規。 動態違規可檢舉項目:未戴安全帽 、手持行動電話、點燃香菸駕駛、未保持安全距離、違規超車、危險駕駛等,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且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的 41 項違規態樣。 靜態違規可檢舉項目:在交叉路口、消防車出入口、公車招呼站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秩序等違規停車、併排停車、併排臨停、佔用身障停車格等,一般紅黃線違停不再開放民眾檢舉。 以下也幫各位整理出「可檢舉項目」: 資料來源:公視 要特別注意的是,若檢舉同一違規態樣的項目未超過 6 分鐘,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只能合併舉發 1 次。也就是說,如果違規者在 6 分鐘內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又被多人檢舉,只能算是合併舉發 1 次。為了維護交通安全秩序,如果遇到的狀況是不在上表中列舉的 46 項違規項目,民眾還是可以透過撥打 110 請員警處理。 交通違規檢舉有獎金嗎?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沒有檢舉交通違規行為獎金編列的規定。但個別縣市有針對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經檢舉人依規定提出檢舉因而偵破者,發給獎勵金的規定,如:台北市。 我被檢舉了,如何申訴?如果對於舉發內容不服,可以採取「線上申訴」、「線下申訴」兩種方式: 線上申訴-以台北市為例進入裁決所受理之申訴案件-本市舉發案件網頁,並準備以下文件:
線下申訴-以高雄市為例備齊上述文件後,親至或以郵寄方式送至應到案處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楠梓辦公室、鳳山辦公室、旗山辦公室)。 想查詢更多與罰單申訴相關的交通法規嗎?免費的法律人 APP 還有超過 10,000 部全國法規、釋字、判例、座談、函釋與法律用語,一站搞定你所有的搜索需求!不論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行政程序法,我們通通都幫你整理好了! 結語:本文整理違規檢舉的流程、檢附資料、申訴方式、是否有檢舉獎金等重要資訊,幫你一次了解違規檢舉!search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常見問答網頁功能
::: 檢舉交通違規有沒有檢舉獎金?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1條規定:「下列機構或人員,應予獎勵;其辦法由交通部、內政部會同有關機關定之:一、對促進交通安全著有成效之學校、大眾傳播業或公、私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二、檢舉汽車肇事或協助救護汽車肇事受傷者之人員。三、優良駕駛人。四、檢舉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行為經查證屬實之人員」,爰除檢舉肇事逃逸及第43條第1項第1款至第4款外,其餘尚無發放檢舉獎勵之法源依據。
:::
下方連結
更新日期 111-12-28 瀏覽人次 .. ‧地址:100001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交通檢舉獎金多少?交通違規檢舉有獎金嗎?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沒有檢舉交通違規行為獎金編列的規定。
民眾如何檢舉交通違規?如當場發現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行為,請即撥打「 110 」報案專線, 詳述其違規狀況、地點等相關資料,本局或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受理民眾報案後,將立即通所屬轄區分局派員前往查明處理,以維護大眾用路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