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罰單手續費

超商代收違規罰鍰

代收條件 1.門市櫃檯

逕行舉發違規通知單印有三段式條碼者,且未逾應到案日前皆可利用 7-11便利超商、全家便利超商、萊爾富便利超商、OK便利超商等受委託便利超商批次繳納,約2-3日銷案,每筆手續費6元。

2.多媒體資訊機

可至統一(I-BON)、全家(FAMIPORT)、萊爾富(LIFE-ET)、OK便利店列印繳款單後至超商櫃檯繳納,逾期案件仍可辦理(行政執行通知文書無法列印繳款單),每筆手續費13元,即時連線銷案。(請先確認列印之繳款單是否與欲繳納之違規單相符,避免繳納錯誤)。

全家罰單手續費
下列情形者不得至超商繳納

  • 申訴、肇事及扣件之案件。
  • 需另裁處吊扣(銷)之案件。
  • 違反處罰條例第12條、第13條、第15條第1項第2款、第15條第1項第5款、第16條第1項第5款、 第17條、第18條、第18條之1、第20條、第21條、第21條之1、第23條、 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第2項、第29條第4項、 第29條之2第3項、第5項、第30條第3項、第31條第4項、第34條後段、 第35條第1項至第5項、第35條第7項、第36條第2項、第3項、第37條、第43條、第45條第2項、第45條第3項、 第54條、第60條第1項、第61條、第62條第1項、第4項、第5項。
  • 未換牌之舊車號違規案件。

注意事項

  • 民眾可至指定超商營業據點繳納罰鍰,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整批銷案每張罰單加收6元手續費(須2~3天銷案),即時銷案每張罰單加收13元手續費(即時連線銷案), 並請民眾向超商索取手續費統一發票及繳納違規罰鍰收據,該繳款收據憑證請妥善 保存。
  • 爲確保消費者權益,於委任超商繳納交通違規罰鍰時,請記得索取繳費証明單並核對違規單號及金額是否與欲繳納之違規單相符。
  • 如以整批銷案方式繳納罰鍰後,急於辦理駕駛執照及車籍各項異動,可持繳款憑證向管轄監理所站查詢後辦理。

服務電話

  • 高雄區監理所:(07)7711101-轉501~502
    (限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案件,交通違規案件請洽高雄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中心 07-7277767查詢)
  • 屏東監理站:(08)7666733-轉401~414
  • 臺東監理站:(089)311539-轉201~209
  • 澎湖監理站:(06)9211168-轉201~208
  • 恆春監理分站:(08)8892014-轉118

  • (高雄區監理所限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案件,交通違規案件請 洽高雄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中心 07-3629902-轉7查詢)

【違規罰款】超商代收

超商代收違規罰鍰(含違反強制險)

一、代收處所: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4家超商。

二、代收方式:請記得索取繳費收據並加蓋店章,以備查詢。

  • 持違規單、裁決書或行政執行通知文書印有3段式條碼:且未逾應到案日前,超商批次方式自動傳銷(每筆手續費6元)
  • 未持違規單、裁決書(行政執行通知文書無法列印繳款單):可至以上4家超商,使用多媒體觸控螢幕(統一ibon、全家FamiPort、萊爾富Life-ET、OK便利商OK mart) 列印繳款單後至超商櫃檯繳納,逾期案件仍可辦理,超商即時傳檔銷號(每筆手續費13元)(請先確認列印之繳款單是否與欲繳納之資料相符,避免繳納錯誤)。

三、具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至超商繳納

  • 申訴、肇事及扣件之案件。
  • 需另裁處吊扣(銷)之案件。
  • 違反處罰條例第12條、第13條、第15條第1項第2款及第5款、第16條第1項第5款、第17條、第18條、第18條之1、第20條、第21條、第21條之1、第23條、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第2項、第29條第4項、第29條之2第3項及第5項、第30條第3項、第31條第4項、第34條後段、第35條第1項至第5項及第7項、第36條第2項及第3項、第37條、第43條、第45條第2項及第3項、第54條、第60條第1項、第61條、第62條第1項、第4項及第5項。
  • 未換牌之舊車號違規案件。

服務電話

  • 臺中區監理所:(04)26912011轉400(限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案件)
  • 臺中市監理站:(04)22341103轉311(限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案件)
  • 豐原監理站::(04)25274229轉402(限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案件)

註:以上交通違規案件請洽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04-25152535查詢

  • 彰化監理站:(047)867161 轉403~408
  • 南投監理站:(049)2350923轉400
  • 埔里監理分站:(049)2980404轉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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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7:30(中午休息時間12:30~13:30,櫃檯照常服務,惟櫃檯數較少,請耐心等候。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不上班)
本所派駐臺北市區監理所及士林監理站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7:30(中午休息時間12:30~13:30,櫃檯照常服務,惟櫃檯數較少,請耐心等候。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不上班)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派駐本所簡易櫃檯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至11:30;12:00至17:30(中午休息半小時,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不上班)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派駐本所簡易櫃檯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7:30(午間休息時間櫃檯照常服務,國定假日及例假日不上班)

上周被開了一張紅燈右轉的罰單....

全家罰單手續費
     過程不詳述了!
全家罰單手續費

上網查了一下,原來繳罰單也可以免手續費耶

全家罰單手續費

轉貼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網址如下:

http://www.judge.taipei.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8a1fa9d:2cf1&theme=/3790000000/379530000H/379530700H/judge-msg&layout=/3790000000/379530000H/379530700H/judge-message

罰單要怎麼繳?

發佈單位:裁決所違規裁罰課 發佈日期:2008-06-18

一、不需持紅單之繳費方式(銷案方式為即時銷案)
1.萊爾富LIFE-ET、統一 IBON、全家FAMIPORT等3 家 超商門市店內之多媒體資訊機具,查詢印列憑單至櫃 檯繳納。(手續費15元)
2.台北富邦銀行。(手續費15元)
3.電子公路監理網 (http://www.mvdis.gov.tw) 電話語音轉帳(412-1111、4126666):需車主或駕駛人持本人信用卡或金融卡方可繳納。(手續費金融卡上限15元、信用卡上限20元)
4.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櫃檯。

二:需持紅單之繳費方式
(一)超過繳款期限不可繳納罰鍰
1.超商櫃檯繳款(統一、全家、 OK、萊爾富)繳款 期限內之逕行舉發案件。(銷案方式:非即時約3日內銷案)手續費8元。
2.花旗(台灣)、台新、聯邦、慶豐、兆豐等5家銀行。(銷案方式:非即時約1週內銷案),免手續費。
(二)超過繳款期限也可繳納罰鍰
1.台灣郵政窗口,銷案方式即時銷案,手續費10元。
2.台灣郵政購買匯票:附紅單 或裁決書或申訴回覆文郵寄本所辦理,銷案方式:非即時約1週內銷案,手續費郵政匯票30元,郵資另計。

三、需至到案處所裁決案件:請至指定到案處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