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22-1變動申報

本部新聞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年度申報自3月1日開始 要在3月底前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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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洗錢防制政策,107年11月1日施行公司法第二十二條之一規定之公司申報制度,非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每年應於3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年度申報,經濟部提醒公司要在期限內將上一年度(110年)截至12月底止有關「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的資料,申報至「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網址:https://ctp.tdcc.com.tw)。

依據「公司法第二十二條之一資料申報及管理辦法」規定,公司申報的類別有「首次(設立)申報」、「變動申報」及「年度申報」。公司在完成「首次(設立)申報」後,所申報的資料如有變動,業者要在變動後15天內完成「變動申報」。此外,自109年起,公司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應完成「年度申報」。

經濟部表示「年度申報」目的是確認公司上一年度(110年)截至年底之申報資料正確性。依規定,凡在1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沒有做過「變動申報」的公司皆須在111年3月底前完成「年度申報」。申報平臺也會在3月初依公司所填寫的聯絡資料,陸續以電子郵件提醒公司管理者及代理人依限完成年度申報。經濟部提醒民眾,公司如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資料不符,經限期通知未補正者,將處代表公司之董事新台幣5萬以上50萬元以下之罰鍰,經再限期通知仍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之罰鍰,至改正為止,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公司登記。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的年度申報自3月1日起開放,公司可透過電腦、平板或手機在線上完成申報,全程不用5分鐘。曾經申報過的公司,直接用自行設定之帳號密碼登入「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後,進入年度申報畫面先按「匯入前次申報資料」,如資料未變動,經檢視匯入資料無誤後直接點選「確認申報」即可完成申報。

經濟部已於申報平臺放置操作教學影片及常見問題Q&A,並提供「4121166」客服諮詢專線,民眾於年度申報過程中如有疑問,可洽詢客服諮詢專線。

發言人:商業司 劉雅娟副司長
聯絡電話:02-23212200分機8323
電子郵件信箱:

業務聯絡人:商業司第四科 蔡群儀科長
聯絡電話:02-2321-2200分機:8769
電子郵件信箱:

為了配合洗錢防制政策,107 年公司法修法時增訂了公司法第 22-1 條,要求公司到平台申報「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

申報內容

  •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超過 10% 的股東資料。
  • 包含:名稱、國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持股數等。
  • 申報平臺網址:https://ctp.tdcc.com.tw
     

申報時間

  • 首次申報:設立後 15 日內申報
    • Simpany 設立的公司,Simpany 都會直接幫忙建立帳號並完成首次申報哦!
  • 變動申報:變更後 15 日內申報
    • Simpany 變更的公司,Simpany 都會幫忙完成變動申報哦!
    • 若您自行辦理公司變更登記,變更完成請記得提供資料給我們,協助您辦理變動申報哦。
  • 年度申報:每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 年度申報的目的是確認公司上一年度之申報資料正確性。
    • 停業的公司也要申報哦!
    • Simpany 記帳的公司,Simpany 都會主動為您完成年度申報哦!
  • 請注意:沒有依照規定申報或申報之資料不實,罰則非常的重:
    • 限期通知改正未改正者,第一次 5~50 萬,第二次 50~500 萬,至改正為止。
    • 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公司登記。
       

免費服務

  • 以上申報,行業慣例大多是請客戶自行申報或每次酌收 500~1,500 元手續費。
  • Simpany 為體諒創業者忙中有疏漏,為「免費」服務,通通幫您辦到好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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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洗錢防制政策,經濟部自107年11月1日即施行新公司法第22條之1規定之公司申報新制,絕大多數的公司已完成首次申報。在此要提醒已做過「首次(設立)申報」的公司別忘了今年仍應辦理「年度申報」,將前一年度(108年)截至12月底止有關「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的資料,在今年3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申報。

依據公司法第22條之1資料申報及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司申報的類別有「首次(設立)申報」、「變動申報」及「年度申報」。公司於107年11月1日至108年間完成「首次(設立)申報」後,申報的資料如有變動,業者要在變動後15天內完成「變動申報」。此外,公司須在109年起,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年度申報」。

「年度申報」目的是確認公司上一年度截至年底之申報資料正確性。依規定,公司在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沒有做過「變動申報」,皆須在109年3月底前完成「年度申報」。

年度申報方便簡單,無論是使用電腦、平板或手機,全程只需幾分鐘就完成。曾經做過「首次(設立)申報」或「變動申報」的公司,直接用帳號密碼登入「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後,進入年度申報畫面先按「匯入前次申報資料」,並檢視匯入資料無誤後直接點選「確認申報」即可完成申報。今年是第1年進行「年度申報」,經濟部商業司及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原規劃在2月期間於六都舉辦說明會,但考量目前武漢肺炎疫情而停辦,改以申報平臺放置操作教學影片、Q&A及客服諮詢專線4121166等多管道,以協助不熟悉線上操作的民眾完成年度申報。

發言人:商業司 陳秘順副司長
聯絡電話:23966292、0939-945-897
電子郵件信箱:

業務聯絡人:商業司第4科 蔡群儀科長
聯絡電話:02-2321-2200分機8769、0938-114-384
電子郵件信箱:

本司新聞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年度申報自3月1日開始 要在3月底前完成申報!

發布單位:商業司第四科  發布日期:2022-02-24 15:57:52.0


配合洗錢防制政策,107年11月1日施行公司法第二十二條之一規定之公司申報制度,非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每年應於3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年度申報,經濟部提醒公司要在期限內將上一年度(110年)截至12月底止有關「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的資料,申報至「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網址:https://ctp.tdcc.com.tw)。

依據「公司法第二十二條之一資料申報及管理辦法」規定,公司申報的類別有「首次(設立)申報」、「變動申報」及「年度申報」。公司在完成「首次(設立)申報」後,所申報的資料如有變動,業者要在變動後15天內完成「變動申報」。此外,自109年起,公司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應完成「年度申報」。

經濟部表示「年度申報」目的是確認公司上一年度(110年)截至年底之申報資料正確性。依規定,凡在1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沒有做過「變動申報」的公司皆須在111年3月底前完成「年度申報」。申報平臺也會在3月初依公司所填寫的聯絡資料,陸續以電子郵件提醒公司管理者及代理人依限完成年度申報。經濟部提醒民眾,公司如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資料不符,經限期通知未補正者,將處代表公司之董事新台幣5萬以上50萬元以下之罰鍰,經再限期通知仍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之罰鍰,至改正為止,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公司登記。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的年度申報自3月1日起開放,公司可透過電腦、平板或手機在線上完成申報,全程不用5分鐘。曾經申報過的公司,直接用自行設定之帳號密碼登入「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後,進入年度申報畫面先按「匯入前次申報資料」,如資料未變動,經檢視匯入資料無誤後直接點選「確認申報」即可完成申報。

經濟部已於申報平臺放置操作教學影片及常見問題Q&A,並提供「4121166」客服諮詢專線,民眾於年度申報過程中如有疑問,可洽詢客服諮詢專線。

發言人:商業司 劉雅娟副司長
聯絡電話:02-23212200分機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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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聯絡人:商業司第四科 蔡群儀科長
聯絡電話:02-2321-2200分機:8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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