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概要)題庫

【現在位置】首頁〉〉題庫總索引
淨空法師:【如何化敵為友、化怨為親?】
民法(概要)題庫
【名稱】
民法(概要)題庫


民法概要申論題庫彙編『311單元』

【科目】包括。a另有選擇題。民法親屬編概要。民法物權編概要。民法概要與刑法概要。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民法申論題庫

☆★各年度考題★☆

Show

。111年(8)。110年(14)109年(15)108年(16)107年(13)。106年(16)。105年(15)。104年(17)。103年(15)。102年(17)
。101年(15)。100年(18)。99年(14)。98年(15)。97年(17)。96年(17)。95年(12)。94年(19)。93年(13)。92年(17)。91年(9)

(1)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
。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民法概要〉
。111年。110年。109年。108年。107年
。106年。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00年。99年
。98年。97年。96年。95年。94年。93年。92年。91年
(2)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地政士〈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111年。110年。109年。108年。107年。106年
。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00年
。99年。98年。97年。96年。95年。94年。93年。92年
(3) 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
01戶政〈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02地政〈民法物權編概要〉
03財稅行政等〈民法概要〉
。110年01。110年02。110年03
。109年01。109年02。109年03
。108年01。108年02。108年03。107年01。107年02。107年03
。106年01。106年02。106年03。105年01。105年02。105年03
。104年01。104年02。104年03。103年01。103年02。103年03
。102年01。102年02。102年03。101年01。101年02。101年03
。100年02。100年03。99年01。99年02。99年03
。98年01。98年02。98年03。97年01。97年02。97年03
。96年01。96年02。96年03。95年02。95年03
。94-1年02。94-2年02。94-1年03。94-2年03
。93年02。93年03。92年02。92年03。91年02。91年03
(4)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
01財稅行政〈民法概要〉
02地政〈民法物權編概要〉
。110年01。110年02。109年01。109年02。108年01。108年02
。107年02。106年02。105年01。104年02。103年01。103年02
。102年01。102年02。100年01。100年02。98年01。97年01
。95年01。94年01。93年01。93年02。92年01。91年02
(5)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
01地政〈民法物權編概要〉
02財稅行政〈民法概要〉
03法院書記官、執達員〈民法概要〉
04戶政〈b民法親屬編概要〉
。111年01。111年02
。110年01。110年02。109年02。109年03。109年04
。108年02。108年03。107年02。107年03
。106年01。106年02。106年03。106年04。105年02。105年03
。104年01。104年02。104年03。104年04
。103年02。103年04。102年01。102年03。102年04
。101年01。101年02。101年03。101年04
。100年01。100年02。100年03。100年04
。99年01。99年02。99年03。99年04
。98年01。98年03。98年04
。97年01。97年02。97年03。97年04
。96年01。96年02。96年03。95年01。95年03
。93年01。92年01。92年02
(6) 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業務管理~
01員級晉高員級〈民法概要〉
02佐級晉員級〈民法概要〉
。108年02。105年02。102年02。99年02
。96年01。96年02。93年01。93年02
(7) 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
01地政〈民法物權編概要〉
02運輸營業〈民法概要〉
。111年02。110年02
。109年02。108年02。107年02。106年02
。105年01。105年02。104年01。104年02
。103年01。103年02。102年02。101年01。101年02
。100年01。100年02。98年02。97年01。97年02
(8)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四等考試
。財稅行政〈民法概要〉
。108年。106年。104年
。102年。100年。98年。96年。94年。92年
(9) 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
。員級晉高員級。事務管理〈民法概要與刑法概要〉
。96年。92年
(10) 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
。佐級晉員級。土地行政〈c民法物權編概要〉
。96年。94年
(11)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
01地政、公產管理〈民法物權編概要〉
02戶政〈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03財稅行政、商業行政〈民法概要〉
。111年01。111年02。111年03。110年01。110年02。110年03
。109年01。109年02。109年03。108年01。108年02。108年03
。107年01。107年02。107年03。106年01。106年02。106年03
。105年01。105年02。105年03。104年01。104年02。104年03
。103年01。103年02。103年03。102年01。102年02。102年03
。101年01。101年02。101年03。100年01。100年02。100年03
。99年01。99年02。99年03。98年01。98年02。98年03
。97年01。97年02。97年03。96年01。96年03
。95年01。94年01-1。94年01-2。94年03
。93年01。92年01。92年03
(12)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
。司法行政〈民法大意〉
。94年。93年。92年。91年
(13)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升官等~
01一般行政〈民法概論及刑法概論〉
02法院通譯、法院書記官〈民法概論〉
。94年01。94年02。92年01。92年02
(14) 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升資員級晉高員級考試~
01業務管理〈民法概論〉
02事務管理〈民法概要與刑法概要〉
。95年01。95年02
(15)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
。110年。109年。108年。107年
。106年。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00年
。99年。98年。97年01。97年02。96年01。96年02
。95年。94年。93年。92年01。92年02。91年
(16)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民法概要〉
。94年-1。94年-2。93年。92年
。91年。91年檢覈1。91年檢覈2
(17) 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升資考試~
01員級晉高員級。事務管理〈民法概要與刑法概〉
02佐級晉員級。運輸營業〈民法概要〉
。94年01。94年02

回目錄(5)〉〉回頁首〉〉

111年(8)

11101。a(5)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43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未成年的高職生甲不讓父母親知情,課餘在乙經營的電子通訊設備店面打工。二個月後,乙覺得甲聰明伶俐,授權甲銷售店中商品。數日前,甲於販售 A 手機給客人丙時,卻誤取同型而較高規格及單價的 B 手機交付給丙。試問:乙得否要求丙返還 B 手機?(25分)

二、甲男、乙女結婚時,甲有存款新臺幣(以下同)100 萬元、乙有存款150 萬元。甲於婚後幾年購買 H 屋,價金 1200 萬元,向 B 銀行抵押貸款 800 萬元。甲、乙無子女,未曾約定夫妻財產制,協議離婚時,分別有存款 250 萬元、680 萬元,目前市價 1800 萬元的 H 屋之貸款餘額為 300 萬元,乙婚後因繼承取得 L 地的二分之一應有部分市值700 萬元。試問:甲、乙離婚時何人得對他方主張多少金額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1102。(5)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65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就其名下之A 地,設定普通地上權予乙,詎地政機關疏未登記該地上 權。甲其後將 A 地讓售予善意之丙,已辦畢所有權移轉登記。今乙在該地 上興建房屋,丙訴請乙拆屋還地,乙抗辯其為地上權人。試問:丙之請求是否有理?(25分)

二、甲於其 A 地上興建室內立體停車場,不慎逾越地界,造成相鄰之B 地角 落成為畸零地,不堪使用。B 地所有人乙旅居國外,不知其事。多年後, 乙返臺定居,始訴請甲移去逾越地界部分之停車場,惟法院斟酌公共利益及當事人利益,判決免為移去。試問:乙有何權利可資主張?(25分)

三、甲、乙兩人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均等。甲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普通抵押權予 丙,乙則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普通抵押權予丁。甲、乙嗣後協議分割 A 地, 雙方同意由甲分得 A 地,惟甲應補償乙新臺幣 500 萬元。試問:乙、丙、 丁於辦理 A 地分割登記時,各有何權利可資主張?(25分)

四、甲、乙、丙、丁、戊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均等,未約定管理方法。甲、乙、丙 三人未經丁、戊之同意,擅自將 A 地出租予庚,試問:其效力如何?(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

11103。a(7)111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運輸營業

111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80260
【考試別】鐵路人員考試【等別】員級考試【類科組別】運輸營業【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授與代理權給 17 歲的乙,請乙幫甲尋找並代為購買一輛合適的二手重型機車。乙代理甲向車主丙購買 M 機車,約定價金新臺幣(以下同)36,000元;乙將甲交給他的 6,000 元支付給丙,餘款約定由甲直接給丙,丙則將M 機車及相關證件交付予乙。嗣後,當丙向甲要求支付 30,000 元時,甲卻以乙僅有限制行為能力,未能有效受領授權表示及代理甲訂定 M 買賣契約,而拒絕付款。依民法規定,甲得否拒絕丙的付款要求?(25分)

二、甲男與乙女結婚後,生育一子庚,後乙女病故。數年後,甲再與丙女結婚,丙未收養庚,自己於婚後一年生下女辛。某日,甲、丙二人在高速公路上因重大車禍而罹難,不知死亡先後。甲、丙均未留下遺囑,丙的寡母戊仍健在。甲、丙二人的遺產應分別由何人及各繼承多少比例的應繼分?(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

11104。(2)11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11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2011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農夫甲因年事已高,不想繼續從事農務耕作,乃委託乙代理出售其所有A 農地之相關事宜。丙臺商擬退休後返臺到郊區購買農地蓋農舍過遠離 塵囂的田園生活。丙向乙表示,A 農地位置不錯若可蓋合法農舍,即願 購買,乙明知申請蓋造合法農舍不易,條件限制愈來愈嚴,但為求快速成交,仍拍胸脯說:A 地這麼大,蓋合法農舍當然沒有問題,但甲並不 知情乙對丙的保證。嗣後甲、丙即進行簽約、移轉登記並支付價金等相關事宜。半年後,丙退休返臺,並開始進行農舍蓋造,提出申請時才發現 A 農地無法蓋造合法農舍。試問:丙得否以受詐欺為由,主張撤銷與 甲之間的 A 農地買賣契約?(25分)

二、甲因看好股市發展,向乙借款 500 萬元進場投資,不料甲頻頻預測錯誤,購買的股票虧損連連,甲為避免其名下財產被債權人乙強制執行,乃將其名下唯一的財產 A 屋信託移轉登記予丙,以其兒子丁為受益人,並對 乙避不見面。試問:債權人乙得否強制執行債務人甲已信託移轉的 A 屋?抑或債權人乙得否主張撤銷甲與丙之間的信託行為?(25分)

三、甲、乙為表兄弟,其所有 A、B 兩筆土地相鄰,甲在其所有的 A 地上蓋 造立體停車場出租使用,乙因未在當地居住,甲蓋造時亦未申請鑑界。事隔 20年,乙死亡由丙繼承 B 地並將 B 地售予丁。丁購買後欲建築使 用乃申請鑑界,始發現甲的立體停車場有越界 10 平方公尺之情事。試問:丁得否向甲主張其立體停車場越界部分應予拆除並返還該部分土地?抑或丁得否請求甲購買立體停車場越界占用之土地?(25分)

四、甲男、乙女經友人介紹後結婚並育有一子,婚後甲男購買 A 屋一棟,登 記在乙女名下,頭期款、房屋貸款皆由甲男繳納,兩人並未約定登記任何婚姻財產制。嗣後甲男因工作調派至大陸,長期分隔兩地感情漸淡並與大陸女同事發生婚外情,甲、乙兩人遂決意離婚。假設兩人離婚時除A 屋外別無其他財產,A 屋價值 1200 萬元,但尚有貸款 600 萬元。離婚 時甲男請求乙女返還他總共出資購買 A 屋的資金 600 萬元;乙女則主 張,婚後她辭去工作以家庭為重,全心照顧在臺灣的公婆及小孩,甲購買 A 屋以她的名義登記為房屋所有人,他出資購買 A 屋的資金是屬於 「贈與」,無須返還。試問:甲、乙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1105。(11)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

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2550
【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時效取得地上權之法律要件為何?甲占有已登記為乙所有之A 地(一般 土地),於時效取得地上權要件具備後,乙對甲起訴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民法第767條),甲始向地政機關為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之申請,試問:法院就甲是否具備時效取得地上權要件部分,是否應為實體審理?(25分)

二、甲在自有之A 地上未依建築法規規定興建完成 B 屋(即無法為建物保 存登記之違章建築),甲將 B 屋出賣並交付予乙使用,同時與其訂立 20 年期間之A 地(基地)租賃契約,並經公證之。一年後甲因財務困難向 丙貸款 1000 萬元,並將 A 地設定抵押權予丙擔保該借款,然甲終因投資失利而無法償還借款,丙遂向法院申請查封拍賣 A 地求獲清償。試問:
(一)乙是否取得 B 屋所有權?(10分)
(二)丙於實行 A 地抵押權時,是否得主張除去 A 地租賃契約以及將 B 屋 併付拍賣?若嗣後 A 地由丁拍定買得時,乙就 B 屋得對丁為如何之法律主張?(15分)

三、甲過世後留下遺產 A 地一筆、B 車一台,由乙、丙、丁繼承,應繼分均 為三分之一。乙、丙未得丁同意,竟偽造其同意書,私將 A 地出售及移 轉登記予戊,並將 B 車出售交付予戊,戊對出售行為所涉不法均善意不知情,試問:出售 A 地、B 車之處分行為效力各如何?(25分)

四、建商甲於自有的 A 地上興建樓高 10 層的豪華 B 大廈,每層獨立一戶(已 申請門牌號)。乙向甲買房一戶,受讓登記取得 B 大廈 10 樓獨戶所有 權、公共設施空間(如管理室、電梯/樓梯間等)及 A 地十分之一之應有 部分比例,請問其法律性質各如何?若甲欲將公寓內太平梯(逃生梯)、車道作為自己專用,得否對此兩部分公共設施請求共有物分割?(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1106。(11)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戶政

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0450
【類科】戶政【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男經營 A公司,育有 8 歲之乙女。甲先贈與、並過戶其名下市值新臺幣(下同)4,000 萬元之B 房地予乙。其後,甲再以乙之法定代理人的 身分,以乙之名義與丙銀行簽立保證書,承諾就 A公司向丙銀行所借之2,000 萬元借款債務及其利息等從屬於主債務之負擔,負連帶保證責任。嗣 A公司未依約清償,丙銀行遂訴請乙連帶清償上開借款本息 3,000 萬元。試附條文與理由,說明:(每小題 20分,共 40分)
(一)甲贈與並過戶 B 房地予乙之法律行為的效力為何?
(二)甲以乙之名義訂立保證契約的效力又如何?

二、甲男與乙女結婚,白手起家,育有丙、丁二子,未約定夫妻財產制。丙長大與戊女結婚,戊之妹庚女與丁男在婚宴中相識,一見鍾情,論及婚嫁。甲、乙嗣經法院判決離婚確定,經查甲以婚後所得購買一筆市值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之A 地,甲並因其母車禍身亡,受有慰撫金之賠償 100 萬元,乙女婚後則因繼承而取得之一棟市值 1,600 萬元的 B 屋。 試附條文與理由,說明:
(一)庚、丁兩人可否結婚?(10分)
(二)若乙向甲請求分配剩餘財產差額之半數,訴請法院命甲將其 A 地所有權之應有部分二分之一移轉登記予自己,是否有理?(20分)

三、甲男與乙女結婚,育有丙女、丁男、戊女。甲於民國(下同)105年8月因丙出嫁而贈與一輛市值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之轎車,甲嗣於 106年12月因丁出國攻讀博士而贈與 300 萬元,甲復於 107年11月因乙開店營業而贈與 70 萬元。甲於 108年10月病故,留下財產 390 萬元。試附條文與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若甲病故時,其對己銀行積欠借款 600 萬元尚未償還,今己訴請甲之繼承人連帶償還上開借款,有無理由?(10分)
(二)若甲病故時,其並未積欠己銀行 600 萬元,而是戊積欠甲 80 萬元尚未償還,此時則應如何分配甲之財產?(20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1107。a(11)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

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450
【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乙於民國105年2月4日借甲 1,000 萬,並由丙、丁擔任保證人,約定民國106年2月4日清償,甲直到民國111年2月1日仍未清償,乙於同年2月2日向甲、丙、丁請求清償借款,甲、丙、丁都拒絕清償,請問有無理由?(25分)

二、乙請丙提供價值 1,200 萬元的 A 屋作為擔保,設定抵押權給甲銀行,向甲銀行貸款 1,000 萬,又商請丁為保證人,乙屆清償期無力清償且無任何財產,甲銀行即拍賣 A 屋,獲得 1,000 萬債權全部清償,請問丙可以對丁主張何種權利?(25分)

回目錄(1)〉〉回頁首〉〉

11108。a(1)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20120
【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乙兩人結褵數載,鶼鰈情深。乙平日在家操持家務,甲趁著數日連假,開著愛車載乙遊歷花東。不料途中遭酒駕的丙衝撞(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零點一五毫克),甲不僅愛車全毀,且全身骨折、五臟六腑俱受重創,乙則奇蹟似地毫髮無傷。甲於住院治療期間,頻繁接受手術,加上頓時失去收入及須支付龐大醫療費用等壓力,痛苦萬分,所幸尚有乙日夜相伴照料。惟甲在治療數月之後,仍傷重不治死亡。乙悲痛地為甲辦理後事。乙係甲唯一的繼承人。試問:乙對丙有何權利可資主張?(25分)

二、甲與乙、丙共有 A 地,三人應有部分登記各三分之一。某日,甲乙不顧丙之反對將 A 地以低於市場行情的租金出租且交付於丁使用。試問:
(一)丙得否請求丁將 A 地返還於全體共有人?若不得,丙有何其他救濟手段可資主張?(10分)
(二)若丙無奈之餘,向好友戊傾訴此事,經戊慫恿,丙將其應有部分讓與戊。試問:戊得否請求丁將 A 地返還於全體共有人?(1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10年(14)

11001。(5)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65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於某日新購百萬名車一輛,原停在自家旁所有權登記在乙名下但閒置之空地上,甲為保護其新車,遂在該空地上搭建車庫供其新車停放,時過境遷,二十多年來甲雖然已更換過數輛新車,但皆停放在該空地上之車庫中,今日乙忽然向甲主張拆除車庫回復土地原狀。試問,甲有何物權法上之權利對抗乙的主張?(25分)

二、甲自其朋友處獲得紋路相當漂亮之原木一塊,並請求木工師傅乙幫忙,將該原木設計加工成客廳之酒櫃,乙於完工後發現,該原木紋路與其家裡裝潢風格極其吻合,簡直是天作之合,故不願將該酒櫃交還給甲,並將其搬回家使用。試就我國物權法之相關規定,論該酒櫃所有權之歸屬。(25分)

三、普通地上權消滅原因之一為存續期間屆滿,故當事人於設定地上權時有約定期限,該地上權於期限屆滿時消滅,若當事人於設定地上權時未約定期限者,依我國物權法之規定,該地上權經過多久後會消滅?(25分)

四、何謂普通抵押權、共同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請依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解釋上述各種類型之抵押權。(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1002。a(5)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43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委託乙營造商建築房屋一棟,該屋於民國(下同)107年1月1日完工交屋,然甲積欠工程尾款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一直未支付給乙。110年3月1日,乙方向甲請求支付該 100 萬元之尾款。試問:甲對乙之主張得否抗辯?(25分)

二、甲與乙相戀多年,兩人並於民國110年2月1日於臺北市某飯店舉行婚禮並宴請親友數百人。事後,二人並未辦理結婚登記。試問:甲乙二人之婚姻是否有效?(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

11003。(2)11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11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女現年18 歲,甫從高級職業學校美容美髮科畢業,經父母同意獨立經營美髮店,甲得到同意後,分別採購諸多用品。另甲之父親乙名下僅有之財產為 A 屋一棟,市價 300 萬元,乙向丙借款 300 萬元後,為避免丙 登門討債,與丁成立信託契約,移轉 A 屋所有權予丁,並設定甲為受益 人。試問:甲向戊公司購買燙髮之器材設備,其法律行為之效力如何?又甲向己公司購買市價 500 萬元之名車一部,其法律行為之效力如何?丙為保全自己之債權,可以為如何之主張?(25分)

二、甲、乙、丙、丁、戊等五人為堂兄弟,分別共有 A 農地,應有部分分別 為甲占 60%、乙占 10%、丙占 10%、丁占 5%、戊占 15%。A 地之現狀 乃是一半土地範圍為甲的好友己未得任何共有人同意無權占有於其上耕作;另外一半則為甲經過其他共有人同意於其上耕作至民國114年為止,但未辦理登記。試問:戊可否不經其他共有人同意,直接請求己返還土地?又己將戊不滿己占有 A 地之情事告知甲後,甲可否僅徵得丁的 同意,將 A 地出租予己?又倘若乙、丙、丁、戊之應有部分嗣後均賣給 庚,則庚可否主張甲無權使用耕作之部分A 地?(25分)

三、甲擁有 A 地所有權,乙擁有 B 地所有權,A、B 兩地相鄰,僅 B 地緊鄰 道路,A 地無對外聯絡之道路,甲向來選擇通往道路最短距離之方式經 過乙所有之B 地通行至道路。某日甲、乙兩人交惡,乙以自己有 B 地所 有權為由拒絕甲通行 B 地以至道路。試問:甲依民法可做如何之主張?乙又可對甲做如何之請求?若 A 地與另一相鄰之C 地原均為甲所有,C 地另有對外聯絡之道路,甲將 C 地出賣予丙,導致 A 地無對外聯絡之道 路,則答案有無不同?(25分)

四、甲與乙兩人結婚後生有 A 子、B 子、C 女及 D 女,乙已於 10年前死亡; A 子與 E 女結婚後生有 A1 及 A2 一對子女,A 於 3年前死亡。B 與甲 同住,長期以言語及肢體上暴力對待甲,2個月前當親友面前辱罵甲,甲大為光火,表示死後自己的任何一毛錢都不會給 B。甲於 2年前為協 助 C 辦理結婚事宜,贈與 C 100 萬元;5年前為協助 D 出國留學贈與 D 300 萬元。現甲死亡,經查,甲名下留有 1100 萬元的財產。試問:當事人間要如何繼承甲之遺產?(25分)

回目錄(4)〉〉回頁首〉〉

11004。(4)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地政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考試別】原住民族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別】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將其所有之A 地設定地上權予乙。乙因公出國3個月,乙回國之後發 現,丙逕自於 A 地上建有未登記之鐵皮屋一棟,且甲亦不知情。請問就 此違章建築,甲、乙各得向丙主張何種權利?(25分)

二、甲、乙、丙共有一筆土地,應有部分分別為甲五分之一,乙、丙各五分之二。甲、乙、丙訂有書面之分管契約,約定由甲使用全部土地,但該分管契約並未登記。請問:若甲與乙自行將土地全部設定抵押權予丁,則該抵押權設定行為之效力為何?(25分)

三、甲擁有下列財產:
1.A 屋及其基地,現出租予乙;
2.古物一件,現借予某博物館展覽;
甲現決定移民出國,要變賣這些財產:
1.乙向甲表示欲購買 A 屋及其基地;
2.古董店老闆丙要買下甲之古物。請問乙、丙如何並於何時取得各該財產之所有權?(25分)

四、甲不慎遺失奇石一個,價值新臺幣 8,000 元。乙誤其為無主物而拾回處理、鑲嵌基座精心設計,刻成石雕。丙以新臺幣 5 萬元將之購入,並於其精品店公開展示。甲參觀丙之精品店,發現該石雕為自己之失物,請問:甲得向乙為何請求?(25分)

回目錄(4)〉〉回頁首〉〉

11005。a(4)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50660
【考試別】原住民族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別】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未得乙之授權,卻擅稱自己為乙之代理人,與丙締結買賣乙所有之A動產的契約;乙事後承認甲與丙所締結之該契約時,該契約自何時生效?又,若甲於尚未取得乙所有之A 動產前,未經乙之同意,擅以自己之名義,與明知 A 動產乃乙所有之丙,締結 A 動產的買賣契約;乙事後承認甲與丙締結之該契約時,該契約於何時成立?(25分)

二、甲死亡時遺有包含動產、不動產 A 地等遺產,由甲之配偶乙及子女丙、丁繼承之。試問:乙等三人各以如何比例及方式共有甲之遺產?乙等三人就 A 地完成繼承登記後,乙不顧丙、丁之反對,主張其於 A 地上之法定應繼分的比例,並依該比例使用 A 地之特定部分,乙之主張是否有理?丙、丁對乙之行為,得為如何之主張?(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

11006。a(7)11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運輸營業

11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別】鐵路人員考試【等別】員級考試【類科組別】運輸營業【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詐欺乙致乙將 A 名畫低價賣與丙,甲並脅迫丁與自己結婚。試問:乙、丙間之買賣及甲、丁間之結婚,其效力各如何?(25分)

二、甲用新臺幣(下同)3,000 元買了一對耳環,但在上班途中不慎將左耳環掉落在臺鐵車廂內,將右耳環掉落在乙駕駛之計程車內。嗣後,左耳環為臺鐵員工丙負責清潔車廂時拾得,右耳環為計程車乘客丁拾得,且兩個耳環均於依法招領後,物歸原主。試問:
(一)何人得向甲請求遺失物拾得之報酬?(15分)
(二)若甲有懸賞廣告,表示願給予拾得並返還耳環者,一耳各 2,000 元,則前小題之請求權人,最多得請求多少報酬?(10分)

回目錄(1)〉〉回頁首〉〉

11007。a(1)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20120
【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受輔助宣告之人若未經輔助人同意,而為遺囑公證之請求,公證人可否受理?(25分)

二、A 與 B 約定,由 A 贈與 B 新臺幣(以下同)20 萬元,但是 B 必須將自 己所有的一輛法拉利跑車,從民國(以下同)110年1月1日起至同年月20日止,無償借給 A 來駕駛旅行,A 與 B 二人所簽訂的前揭贈與契 約,依法於 109年11月1日經過公證。迨至 110年1月1日屆至時,A 未將 20 萬元贈與 B,A 所持理由是 B 未將其所有的一輛法拉利跑車借 給 A。試申論下列問題:
(一)當 B 向 A 請求給付贈與 20 萬元時,A 拒絕給付是否有理由?(15分)
(二)A 請求撤銷與 B之間附負擔贈與契約是否有理由?(10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1008。(11)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

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2550
【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乙、丙以各有三分之一應有部分比例分別共有 A 地。甲、乙同意將 A 地處分予甲後,未同意甲、乙處分A 地的丙,得否主張該處分行為無 效?併附具理由說明之。(25分)

二、甲以其所有之A 地供乙設定普通抵押權,以擔保乙對甲之B 債權。其 後,乙將 B 債權讓與予丙,但未將乙為 A 地抵押權人之登記變更抵押權 人為丙之登記程序。甲於 B 債權清償期屆至時,未能對丙為清償,丙得 否以其為抵押權人,對 A 地實行抵押權而受償?(25分)

三、甲將其所有相鄰之A、B 二土地中的 A 地出售予乙,為方便乙開發其所 購得之A 地,甲於移轉 A 地予乙時,並由乙於 B 地上設定「以通行為 目的」之不動產役權。乙之債權人得否僅聲請查封拍賣乙在 B 地所設定 之不動產役權?(25分)

四、甲以其所有之A 地供乙設定抵押權,以擔保甲對乙所負之X 債務。其 後,甲得否再以 A 地供丙設定普通地上權使其於 A 地上建造建物?又 甲屆期未能清償 X 債務時,乙有無依據得聲請併付拍賣 A 地及丙基於 其地上權建造於 A 地上之建物?(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1009。(11)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戶政

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0450
【類科】戶政【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A 育有 18 歲兒子 B 及 17 歲女兒 C,因世居於臺南,故三人均以臺南市 為戶籍地。B之後擅自離家,並在桃園和甲女同居、工作。而 C 在得到 A 同意下,和乙男結婚,兩人居住於高雄。試問 B、C 兩人的住所地為何?(25分)

二、A 男是 18 歲限制行為能力人,與 B 女偷嚐禁果,而導致 17 歲 B 女懷 孕,生下一女甲。A 得知此事,卻極力撇清,不承認該小孩,但 A 的父 親 C,卻堅持希望小孩將來可以從父姓。此外,B 女也希望小孩可以登 記為父姓,但 B 女的母親 D 卻不贊成。試問甲女有無從父姓的可能?(25分)

三、A 男、B 女兩人結婚,生有一子 C。因 A 男吸毒,B 女向法院請求判決 離婚獲准,法院並判決由 B 單獨行使親權。爾後 B 女發現自己罹患重 病,因此以遺囑指定好友 D 為 C 的監護人。試問 B 死亡後,誰是 C 的 法定代理人?(25分)

四、80 歲的 A 男,因年紀已大,意識有時模糊,且因擁有龐大地產,故女兒 B 向法院為「輔助宣告」獲准,並以 B 為輔助人。A 男居住在長照之家, 和長照之家負責人 50 歲的 C 長期相處,兩人遂決定要結婚,A 男有意 將戶籍遷入 C 住處。B 反對 A 的再婚,並有意代理 A 要將 A 的戶籍遷 入自己的住處。試問誰有道理?(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1010。a(11)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擬於其身體健康、意識清楚之際,先決定往後萬一有失智或意識不清時,自己各種身上照顧及財產相關事宜之處理,也避免將來子女間意見不合之問題發生,故與女兒乙約定其為第一順位之受任人,如乙先於甲死亡或乙自己無法視事時,則由兒子丙為第二順位之受任人。試問此種約定具有何種意義,及其效力如何?(20分)

二、A 銀行之理財專員甲常給予乙各種投資建議,因此深得客戶乙信賴,故乙遂將存摺印章交給甲保管,以便於甲直接為乙進行各項投資。嗣後甲因某次操作國外期貨發生鉅額損失,甲遂持乙之存摺印鑑向同銀行之行員丙請領乙活期存款帳戶中的一百萬元,並向丙聲稱係乙託其代領。而甲取得該款項後將該筆資金作為填補自己之投資損害,甲自認往後如果投資有賺錢再將錢存回乙帳戶中即可。嗣乙因資金需求上網查詢存款餘額後才發現被甲盜領活期存款一百萬元,乙遂訴請 A 銀行與甲負返還一百萬元之責任;而 A 銀行主張,行員丙之付款屬於向善意占有人清償,故銀行已經免責,應由甲自負其責,作為抗辯,試問 A 銀行是否需與甲對乙負連帶責任?請附具理由說明之。(30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11011。a(15)11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11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601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與乙共有一筆土地,甲持分2/3,乙持分為 1/3。乙分別於 99年1月28日、99年8月10日、99年9月8日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與丙、丁、戊等人。嗣後甲與乙於 110年3月18日訴請法院分割,兩人並因此取得因分割而形成單獨所有的土地,而上述三筆抵押權按應有部分比例移轉到甲與乙之土地上。甲不服該抵押權移轉到自己分得單獨所有的土地上,遂向法院起訴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請問甲之請求是否有理由?(25分)

二、甲為了避免債主追討以及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其不動產,而與乙通謀虛偽意思表示進行土地買賣。乙因此取得甲所有之A 地,並且完成移轉登記。乙於 99年1月28日死亡、其子女丙與丁於 99年2月2日辦妥繼承登記。請問(一)丙丁何時取得 A 地所有權?又嗣後甲向丙與丁請求塗銷登記,返還其所有之土地,請問(二)甲之請求是否有理由?(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1012。(3)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03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與乙為夫妻,育有子女丙,丙深得祖父丁之喜愛。丁於過世時,將其所有一幅字畫遺贈給 13 歲的丙。其後,甲經深思熟慮,計畫出售該幅字畫,並將可能獲得之價金以丙之名義定存於銀行,作為丙將來的教育經費。惟甲因信賴戊對該幅字畫的鑑定,以為僅係高品質仿作,於徵得乙之同意後,以新臺幣(下同)20 萬元出售與己,雙方均已履約完畢。甲並將該 20 萬元以丙的名義在銀行設定定存。數個月之後,甲得知該幅字畫經某具有公信力的鑑定機構認定為真跡,價值約 200 萬元。試問:
(一)甲是否得處分該幅字畫?(10分)
(二)甲乙得否以丙的名義向己請求返還該幅字畫?(30分)

二、甲男離婚後,與前妻生有一子乙,乙已成年。其後甲與丙女再婚,生有一未成年女兒丁。乙因經商失敗,積欠戊銀行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名下已無任何資產得以償債。甲因病去世後,留下財產 1200 萬元。丙乃於繼承開始後 3個月內代理丁以書面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乙亦於繼承開始後 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試問:丁女之拋棄繼承是否發生效力?戊銀行可否撤銷乙之拋棄繼承的意思表示?(30分)

三、甲男與乙女結婚,生有二子丙與丁,從小由同住之甲的母親戊照顧。其後,甲乙因感情不合而離婚,協議未成年之丙與丁皆由甲單獨行使親權。其後因甲入監服刑,乃與戊訂立書面委託監護契約,約定子女於成年前之生活與財產管理事項皆由戊處理。試問:
(一)戊得否同意丙、丁之訂婚或結婚?(10分)
(二)甲若無足夠之金錢可負擔丙、丁之學費,乙是否負有負擔該學費之義務?(10分)
(三)甲出獄後,若丙、丁尚未成年,甲是否可終止與戊之委託監護?(10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1013。(3)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7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因地政機關公務員甲之疏失,誤將屬於乙所有之A 地登記為不知情之丙 所有。嗣後,乙見到丙占有使用 A 地,向地政機關查詢後,才知道此錯 誤登記之情事。乙乃準備所有足資證明 A 地為其所有之文件向地政機關 請求更正錯誤登記。試問:
(一)丙是否有權占有使用 A 地?(15分)
(二)地政機關可否因乙提出之證明文件,即逕行更正該錯誤之登記,而將A 地所有人變更為乙?(10分)

二、A 地登記為甲所有,甲死亡後由乙繼承,但乙遲未辦理繼承登記。嗣後, 丙見 A 地閒置許久無人使用,遂占用該地,並於其上建屋居住逾 20年。 試問:丙可否聲請登記為地上權人?(25分)

三、甲將自有之A 地設定地上權於乙,供其建造 B 屋,乙遷入 B 屋居住後, 發現 A 地為袋地,如未經過丙所有之土地,無法通行至公路。試問:乙 得否通行丙之土地到達公路?(25分)

四、甲為便於從自有之A 地通行到公路,於相鄰之乙所有之B 地上設定不 動產役權後,將 A 地設定抵押權於丙,向其借貸 1 千萬元。抵押權設定 後,甲於 A 地上建造 C 屋。試問:丙實行抵押權時,其得聲請拍賣之標 的物為何?(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1014。a(3)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09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21 歲的甲授與代理權給 17 歲的乙,全權處理甲關於 A 瓷器交易事宜。乙以甲之代理人身分與買受人丙締結 A 瓷器買賣契約,並約定 14 天後在丙的住所處交貨。交貨當天,乙騎 U-Bike 將包裝精美的 A 瓷器送往丙處,卻因騎車技術不佳跌倒導致 A 瓷器滅失。請說明甲ヽ乙ヽ丙間應如何主張權利?(25分)

二、甲基於買賣契約對乙有新臺幣(下同)10 萬元債權,甲將該 10 萬元債權贈與丙,並將債權讓與丙。由於甲未將債權讓與一事通知乙,乙即在不知情之情況下仍對甲給付 10 萬元價金,甲亦受領之,之後,當丙對乙請求給付時,乙拒絕之,並表示已經對甲提出給付。請說明甲ヽ乙ヽ丙間之法律關係。(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

109年(15)

10901。a(7)109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運輸營業

109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80360
【考試別】鐵路人員考試【等別】員級考試【類科別】運輸營業【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所有之中古車 A 車市價新臺幣(下同)50 萬元,乙欲以較低價購買 A車,甲、乙商議後,甲表示將考慮一日後報價。一日後甲傳真合約書給乙,表示以 46 萬元出售 A 車,然而因傳真機之碳粉突發正常使用下無法察覺之狀況,導致該價金之「6」字上半部未印出,看起來像「0」,乙因此認定甲願意以 40 萬元出售 A 車,即刻向甲表示願意依合約之條件購買。乙取得 A 車後匯款 40 萬元給甲,甲發現錯誤,立即向乙表示撤銷該買賣契約及所有權移轉等全部法律行為。乙不同意,認為應依合約履行,並表示友人丙看到 A 車後很喜歡,欲以 50 萬元購買之。若乙果真以 50 萬元將 A 車出賣並移轉所有權給善意之丙,請問甲可以向乙主張何種內容之不當得利請求?(25分)

二、甲男認識乙女,二人相戀並有性關係,愛情長跑 12年後,甲卻與丙女結婚。甲、丙婚後,甲享齊人之福,甲、乙、丙三人同居一屋。多年之後乙欲斬斷此不正常關係,甲卻以「要讓丙告妳通姦」威脅乙,迫使乙繼續同居。現今司法院釋字第791號解釋宣告通姦罪違憲失其效力,乙乃堅決離去。請問乙可否對甲請求損害賠償?丙可否對甲、乙請求損害賠償?(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

10902。(2)10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10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2011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區分所有建築物是現行都市居住最重要的生活空間之一,請依民法之規定說明:區分所有權、專有部分之定義,並說明共有部分之應有部分計算方式,以及共有部分之修繕費負擔方式。(25分)

二、何謂共有物合併分割?共有人在何種情形下,得請求合併分割?請依民法之規定說明之。(25分)

三、民國108年民法增訂成年人之意定監護,請問:何謂意定監護?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應如何確認?(25分)

四、何謂公益信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信託法有那些監督之機制?何種情形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903。(5)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執達員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執達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商人甲向其同行好友乙購買機能性布料一批價金新臺幣 200 萬元,雙方約定給付貨款日期為 2007年5月12日,甲以財務不佳為由,拖延貨款未為給付。乙基於友情關係,一直不忍對甲催繳,直到 2009年9月9日始向甲請求給付貨款。甲本欲行使貨款請求權已罹於時效的抗辯,但在甲、乙共同好友丙的斡旋下,甲向乙簽下協議書,在協議中,甲表示承認該筆貨款的存在,並願意清償。請問:甲是否仍得以時效消滅為抗辯理由,而拒絕給付貨款?(25分)

二、甲有年久失修的日式房屋一棟,其欲對此房屋為重大修繕,則將全部工程交給乙承包施作。試問:
(一)施工期間,乙在進行屋頂瓦片重新鋪設時,因運瓦不慎,傷及行人丙的頭部,甲應否與乙對丙負連帶賠償責任?(15分)
(二)為避免修繕完成後,無法取得報酬,乙有何法定擔保?(10分)

三、甲在所有之A 地建造房屋 B,因與鄰地地界不明,甲在不知情的情況下, 越入乙所有之鄰地 C 一公尺興建之,乙知悉卻未異議。請問:乙於甲興建 B 屋完成後,乃向甲主張拆屋還地,有無理由?(25分)

四、甲女中年喪夫,育有一子乙。乙男與丙女結婚,甲、丙婆媳間感情甚篤,情同母女。乙、丙婚後半年,因婚姻失和而離婚。乙、丙離婚後,甲旋即收養年紀小於其 20 歲之丙,並經法院裁定認可。3年後,甲因病死亡。試問:乙主張甲之收養行為為無效,丙不是甲之繼承人,有無理由?(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904。a(5)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63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乙、丙共同出資合購三層樓房一棟,應有部分各為三分之一,三人並訂立分管契約,由甲、乙、丙各自占有一個樓層使用。試問:若甲未得乙丙之同意,得否自由處分將其所分管之一樓設定抵押權與丁銀行?(25分)

二、甲男與乙女為夫妻,生下丙男、丁男、以及戊女。丙男與己女結婚後,育有 A、B 二子女,丁男未婚。乙女因病過世,甲男乃再娶庚女。甲生前因 重男輕女,故要求戊女以書面承諾拋棄繼承權。丙因曾與繼母庚發生重大言語侮辱情事,甲憤而表示剝奪丙之繼承權。數年後甲身故,丁於甲死後發現甲私藏於床腳之許多黃金條,丁於製作遺產清冊時卻虛偽記載隱匿不報,但事後被揭露並被認定為情節重大。設甲死亡時留有遺產(包括該黃金條)總價值計有新臺幣 3600 萬元,甲之遺產應如何繼承?(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905。(5)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33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乙二女之父為兄弟,甲與丙結婚後膝下無子,乙婚後則有一女丁。丙、丁相戀,被甲發現,遂與丙離婚。丙離婚後,欲與丁結婚,試問丙、丁結婚之效力為何?(25分)

二、甲、乙結婚,未約定夫妻財產制。甲在婚前購買房屋一棟以為結婚住居,當時價值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除以其婚前所有存款 200 萬元為自備款外,餘 800 萬元為銀行貸款,由甲婚後收入支付。乙在婚後繼承取得房屋一棟,繼承時價值 1500 萬元。結婚十年後,甲、乙兩人希望改採分別財產制,此時甲房貸已還清,房屋市價上漲為 1500 萬元,銀行還有存款100 萬元。乙繼承之房屋市價亦上漲為 2000 萬元,房屋出租租金尚有 200萬元。試問甲、乙之財產應如何分配?(25分)

三、夫甲妻乙婚後因感情不睦分居多年,各自發展感情,但並未離婚。甲與未婚丙女同居,生下一女戊,甲對戊照顧有加,小心呵護。乙則與男友丁生下一子己。試問戊、己之婚生性為何?(25分)

四、23 歲之甲與 13 歲之乙為姊弟,因父丙在監服無期徒刑,甲、乙之母丁在病重時以自書遺囑指定好友戊在其死後擔任乙之監護人。丁死後,戊始知悉其為遺囑指定之監護人,考慮 3個月後,拒絕擔任,故未向法院報告。丙之父母己與庚雖未與乙住在一起,因關心孫子,積極爭取擔任乙之監護人,乙則希望繼續與甲同住。假設自書遺囑有效,乙之監護人應為何人?(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906。(11)10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

10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2550
【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自其父親繼承A屋及其坐落土地所有權,並未辦理繼承登記,但甲因需要錢,所以將A屋及其坐落之土地出售給乙,售價三千萬元。請說明不動 產物權變動之要件並說明甲應如何讓乙有效取得A屋及其坐落之土地之所有權?(25分)

二、甲旅居國外,乙逕行在甲所有之土地上建A屋,A屋建完後,乙住在A屋,請說明地上權之意義,並說明乙如何取得A屋所在地之地上權?(25分)

三、甲因個人因素,不便登記為A屋之所有權人,與好友乙約定,將A屋登記在乙之名下。好友乙因需資金,將A屋賣給不知情的丙,並將A屋移轉登 記給丙,請問丙是否取得A屋所有權?(25分)

四、甲向乙借款三百萬元,並以自己所有之A果園之土地提供為乙之債權設定 抵押權,作為擔保。甲在A果園上有結果實之芒果樹。請說明甲應如何設 定抵押權給乙?以及乙之抵押權效力範圍。(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907。(11)10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戶政

10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0450
【類科】戶政【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A男因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由其配偶B聲請法院為輔助 之宣告,並由配偶B擔任A之輔助人,試申論下列問題:
(一)受輔助宣告之人A,而為遺囑公證之請求,是否應經輔助人B同意?(25分)
(二)若輔助人B不同意受輔助宣告之人,而為遺囑公證之請求,A可否依據法請求救濟之?(15分)

二、被害人於民國(以下同)100年2月1日發生車禍後,陸續就診支付醫藥費用新臺幣(下同)30萬元,並於102年2月1日向加害人取得該筆款項。嗣被害人因同一損害持續就診,至104年1月31日止又支付醫藥費用20萬元,向加害人請求賠償遭拒。被害人遂於104年2月1日提起訴訟,請求加害人給付該筆醫療費用,其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否罹於時效?(40分)

三、試申論我國最高法院見解對事實上夫妻關係得否類推適用夫妻身分上及財產上或婚姻普通效力之法律關係?(20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908。a(11)10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10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350
【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興建一間未辦保存登記之兩層樓違章建物(以下簡稱A屋),乙於民國(下同)95年9月向甲承租A屋一樓並占有之,租約未定期限且未經公證。 嗣丙於100年3月向甲買受A屋,已完成點交並移轉稅籍,丙旋即要求乙遷 讓返還A屋一樓,乙置之不理。其後,丙於105年1月援引民法第767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以及民法第179條之規定,訴請乙返還A屋一樓予 自己。對此乙提出丙不是A屋所有人、本件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已罹於時效、乙乃基於甲乙間租約而占有、並非無法律上原因等抗辯。問丙之請求是否有理?(25分)

二、甲讓售其名下之A地予乙,供乙興建大樓使用。乙於民國(下同)99年7月整地時,發現A地埋藏大量廢棄物,導致該地如不挖除廢棄物即生承載力 不足,無法供蓋造大樓使用。乙旋將上情通知因過失不知其事之甲,並請求甲於一個月內僱工挖除廢棄物及另填新土,惟甲不予理會,乙遂自行僱工挖填,支出若干必要費用。今乙於100年5月依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以及不完全給付之規定,訴請甲賠償其支出之必要費用。對此,甲一方面抗辯A地承載力不足乃發生於訂約前,不適用不完全給付;二方面則稱乙已於99年7月通知甲上情,卻未於通知後六個月內行使瑕疵擔保請求權,其權利均因已逾法定期間而消滅。問乙之請求是否有理?(25分)

回目錄(4)〉〉回頁首〉〉

10909。a(4)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60660
【考試別】原住民族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別】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一)何謂消滅時效?(5分)此一制度的目的何在?(5分)
(二)A 將房屋出租給 B,為期 5年,租金每月支付。A 對 B 的租金請求權、租期屆滿後的租賃物返還請求權的消滅時效,分別是多少年?(各 5分,共 10分)
(三)A 早餐店對客人 B 購買早餐所生的早餐價金請求權,其消滅時效是多少年?(5分)

二、A 向 B 銀行借款,由 C 擔任保證人。請以此例說明何謂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又保證人於何種情況下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25分)

回目錄(4)〉〉回頁首〉〉

10910。(4)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地政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60960
【考試別】原住民族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別】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於民國(下同)109年2月3日去世,遺有一宗土地(以下簡稱 A 地),其全體繼承人計有乙與丙二人。乙、丙二人於同年4月5日與丁訂立買賣契約,將 A 地賣給丁。嗣後,乙、丙二人於同年6月7日才辦畢繼承 登記。請附理由說明乙、丙二人與丁訂立之買賣契約效力為何?(25分)

二、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將其所有之A 地賣給乙,並交付予乙占有使用收 益,但尚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而乙已經付清買賣價金。15年後,甲死亡,其獨子丙繼承 A 地之所有權,根據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所有 物返還請求權之規定,丙起訴請求乙返還 A 地,是否有理由?(25分)

三、甲、乙、丙三人分別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甲以其應有部分為丁設定普通抵押權。嗣後,甲、乙、丙三人協議分割 A 地,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並且辦畢分割登記。依民法之規定,丁之普通抵押權應如何處理?(25分)

四、甲向乙借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以甲所有之A 地為乙設定普通抵押 權。嗣後,乙將對甲之100 萬元債權全部讓與丙,但並未在土地登記簿上辦理普通抵押權移轉登記;而甲亦將 A 地賣給丁,並以移轉所有權之意思將 A 地登記在丁之名下。債務清償期屆至,甲無力清償債務,請附 理由說明丙是否可以聲請法院拍賣丁所有之A 地?(25分)

回目錄(1)〉〉回頁首〉〉

10911。a(1)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20120
【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先於民國(下同)107年10月7日向乙借款新臺幣(下同)一千五百萬元,同時以自己名下所有之A屋為乙設定抵押權,繼於108年10月8日向丙借款五百萬元,亦於同日以A屋為之設定抵押權。不久甲為逃避刑事訴追而逃亡,將A屋贈與其兄丁後不知去向。眼看已到約定的還款期限,乙與丙想拿回這些錢。請根據現行民法,詳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乙或丙可否將A屋拍賣?(10分)
(二)如果乙丙可以拍賣A屋,設該屋賣得一千八百萬元,乙與丙各應分得若干?(15分)

二、A有親生子B、C以及自幼收養之女D。B與女友未婚生子E,被女友拋棄後獨力撫育之。C男娶F女為妻,生女G及H。D嫁給I,生J男與K女。
(一)I男與E男有無親屬關係?若有,親等、親系及種類如何?試根據法條說明之。(8分)
(二)設J男頗受C與F夫婦之疼愛,與G女尤為青梅竹馬。J與G 在法律上有無機會結為連理?理由何在?(17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10912。a(15)10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10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601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男、乙女結婚十餘年,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度。婚後甲出資購買 A 屋一棟,登記在乙女名下。嗣後因故,甲、乙雙方乃協議離婚,協議離婚期間甲男未經乙女同意,擅自拿走 A 屋所有權狀與乙的印章,與丙簽訂 A 屋買賣契約,但尚未完成產權移轉登記。試問:A 屋之所有權為何人所 有?甲、丙間 A 屋買賣契約之效力為何?(25分)

二、甲向乙建設公司購買與丙地主合建之預售房屋 A 屋一棟,乙建設公司以買受人甲為起造人進行蓋造。房屋完工後,甲取得房屋所有權並登記完畢,但土地部分因地主丙債務問題,導致合建土地遭債權人查封,而無法移轉登記於買受人甲。事隔逾 20年,該筆土地經法院強制執行由某丁拍定。試依民法相關規定說明:甲得否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913。(3)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03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夫與乙妻育有A、B、C三名子女,甲與A依法訂有「意定監護契約」。試問:(每小題10分,共40分)
(一)甲若因年老而有心智缺陷,時常答非所問,家人的名字全部叫錯或忘記,A應如何讓該意定監護契約發生效力?
(二)A於意定監護契約發生效力後,得否以甲名下的財產投資股票和期貨?
(三)於意定監護契約發生效力後,甲若將10萬元送給鄰居丙,A得否要求丙返還10萬元予甲?
(四)A若於意定監護契約發生效力後,將甲名下300萬元存款提領並存入自己的銀行戶頭裡,導致甲無法自行支付醫療及看護費用,如何才可由其他人擔任監護人?

二、甲夫與乙妻育有A、B兩子,各為2歲和4歲,乙之妹丙28歲未婚,依法收養B子為養子,甲婚後與單身的丁女外遇,丁自甲受胎生下一子C,甲時常買奶粉、尿布前去丁的住處探望丁與C。試問:
(一)B於丙過世後,已繼承丙之財產,且丙無其他子嗣,B得否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關係?(10分)
(二)若甲死亡,留下新臺幣3600萬元,應如何由繼承人繼承?(20分)

三、甲男與乙女結婚,未約定夫妻財產制。甲婚前購買A屋,價值800萬元,有400萬元貸款係以婚後財產償還完畢;乙女結婚時無財產;乙女婚後因投資失敗負債200萬元,尚未清償,甲乙於婚後十六年離婚,離婚時甲男尚有工作存款200萬元,乙女亦有工作存款200萬元。試問:甲乙之剩餘財產應如何分配?(30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914。(3)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9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試說明下列各詞之意義:(每小題10分,共20分)
(一)建物區分所有權
(二)區分地上權

二、甲將其A地先後依序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乙、丙、丁擔保新臺幣(下同)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之債權,嗣後甲因未依約履行債務,乙實行抵押權拍賣抵押物,A地以700萬元拍定。試問:下列各項行為之法律效果如何?(每小題10分,共30分)
(一)乙為丙、丁之利益,拋棄其抵押權之次序
(二)丙對甲拋棄抵押權
(三)丁對甲拋棄債權

三、甲將A地設定普通地上權於乙,供乙在A地上興建B屋,B屋興建完成後,乙將之設定抵押權於丙擔保新臺幣三千萬元之借款債務,詎料各項權利存續中,B屋為丁縱火燒毀。試問:乙之地上權、丙之抵押權是否因之消滅?(25分)

四、甲、乙共有一A建地,應有部分登記為各二分之一,甲未經乙之同意,擅自在A地之東半部興建一幢B違章建築居住。試問:乙得否依物上請求權、占有請求權訴請甲拆除B屋,返還A地?(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915。a(3)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2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於其承租之透天厝頂樓,違法以木板與紗網搭建鴿舍,並飼養賽鴿約一百餘隻。鴿群每日清晨六時左右即開始此起彼落啼叫,每日餵食、出籠飛行及回籠休息之時鴿群更顯激動。乙與甲一牆毗鄰而居數年,自家陽台及頂樓亦因此密布羽毛屑及鴿群每日例行出籠期間排泄之鴿糞,造成異味及惡臭等。試問:乙得否請求禁止甲在該頂樓飼養鴿子?乙受有支出清潔及消毒費用之損害,及長期受氣響侵入致精神痛苦,得否請求賠償?其法律上依據為何?(25分)

二、A寺廟住持甲,在附近道路旁不知由何單位設置,卻侵入路面上空之「道路指示牌」下緣,擅自另豎立「A寺廟」橫式招牌,市公所未向縣政府報拆。某日深夜乙騎車未注意占用路面的道路指示牌而撞上,身體朝指示牌下方二支鐵欄杆中間方向衝入,頭部撞擊欄杆上的「A寺廟」違規招牌,送醫不治。試問:乙之父母丙、丁二人得如何請求賠償?(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8年(16)

10801。(5)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

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5063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13歲為小學六年級學生,近日迷戀T偶像團體,遂於購物網站上向乙業者狂買數十件周邊紀念品,共計40萬元。甲之母親丙發現後極為生氣,向乙業者主張交易無效,並請求退還已匯款之款項。試依民法分析甲乙之法律關係,以及丙之訴求有無理由。(25分)

二、某日下午3時許,A駕車直行,看到前方有狗正要過馬路,A遂將車緩緩減速停下後,豈知不到半秒鐘,後方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竟追撞上來。後方車輛駕駛B稱,前車突然煞車,反應不及才撞上。嗣後發現該犬是跟隨飼主C到對街找鄰居,後來狗狗要回家就自行走出去,才會出現在馬路上。試問A車因碰撞受有損害,A應如何主張賠償?(25分)

三、甲繼承A地,整地時發現鄰地地主乙越界蓋設鳥籠,並舖設石階與排水管等。甲控告乙長期竊佔土地,乙反駁表示是A地主10多年前口頭答應借予乙使用,現在怎可翻臉不認人,雙方各執一詞。試依民法分析甲得如何向乙主張權利?(25分)

四、我國民法關於「婚生子女否認之訴」有如何之規定?其立法意旨為何?若甲男與乙女多年前結婚,並生有一子丙(58年8月28日生),嗣後甲偶然於99年7月間知悉丙並非為婚生子女之事實,而甲男於99年9月3日提起否認之訴,試問是否逾除斥期間?(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802。a(5)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5043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以新臺幣60萬元向乙購買車齡8年之A車一部,雙方互為交付價金及車輛。2星期後甲因A車引擎故障而將車進場維修,維修費用總計4萬元,復於交車後一個半月因變速系統故障,致無法行駛,經送請維修廠進行估價結果,其維修費用竟高達38萬元。甲主張依簽訂之買賣合約第5條約定:「交車後買受人若發現該車有引擎、變速系統故障等情事時,買受人可要求退車,出賣人願無條件退還所有車款不得異議」欲解除買賣契約。然乙認為本件係中古車買賣,於購車之初甲即應知該車在價值或效用上必有減損,且售價亦較原車價為低,出賣人自不負瑕疵擔保責任。試依民法相關規定分析甲、乙之權利義務。(25分)

二、甲於民國98年6月間離家失蹤,同年7月經報警協尋,嗣經法院裁定宣告於105年7月7日死亡。甲死亡之時,父母已歿,並無配偶、子女,故其遺產由現仍生存之兄弟姊妹乙丙丁繼承。戊為甲之妹,於98年10月24日死亡,戊之兒子己主張代位繼承戊原本應繼承甲遺產部分,試問己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

10803。(2)10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10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2011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有市價500萬元A 地之所有權,為避免債權人追債,遂與友人乙聯繫,約定兩人假裝做成買賣,辦畢所有權移轉登記,並交 A 地予乙。其後,乙將 A 地出賣給不知前揭情事的丙,並將 A 地移轉登記且交付給丙。試問:
(一)何謂負擔行為?何謂處分行為?甲、乙間所為的負擔行為及處分行為之效力為何?(10分)
(二)乙、丙間的買賣契約是否有效?丙依法要如何才能取得 A 地所有權?(15分)

二、甲具有原住民身分,為丙之利益,以丙為受益人將其所有之原住民保留地 A 地信託予不具原住民身分的自然人乙,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對象為具原住民身分者。另甲於 2019年5月1日向乙購買 B 屋,於乙尚未移轉 B 屋所有權登記及交付予甲,同月6日因丁駕車不慎撞上 B 屋,致 B 屋全毀。試問:
(一)甲、乙間就 A 地所為之信託契約效力如何?(10分)
(二)乙對丁得為如何之主張?就甲、乙間的 B 屋買賣契約,甲、乙各自可以對契約相對人為如何之主張?(15分)

三、甲向乙借款 200 萬元,並以自己所有之A 地設定抵押權,甲於清償期屆至時無力償還借款。請附理由分別依下列不同情形回答問題:
(一)如甲無力清償時,乙應如何實行抵押權?另假設於抵押權設定時,甲於 A 地上已蓋有 B 屋,但僅就 A 地設定抵押權,則實行抵押權後拍定人可以依法主張何種權利?(15分)
(二)假設於抵押權設定後,甲另於 A 地上蓋有 B 屋,則乙為便於實行其抵押權,應對法院為如何之主張?(10分)

四、甲男乙女結婚,未約定夫妻財產制。甲男結婚前因工作存款 400 萬元,結婚後持續在外工作,賺得 1000 萬元工作所得,另因甲男父親車禍死亡,繼承獲得遺產 600 萬元,並向加害人請求獲得 100 萬元慰撫金。乙女結婚前工作存款 600 萬元,結婚後靠寫作貼補家用,賺得稿費 200 萬元,另因母親恭賀女兒結婚,給與市價 500 萬元房屋一棟。兩人結婚 30年後,雙方欲協議結束婚姻關係。試問:甲、乙兩人所採取之夫妻財產制為何?又甲、乙兩人離婚後,依民法之規定,原則上要如何分配前述財產?(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

10804。a(7)108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運輸營業

108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80160
【考試別】鐵路人員考試【等別】員級考試【類科別】運輸營業【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15 歲的甲放學後搭乘公車回家,該車輛由 A 客運公司之司機乙駕駛,途中乙超速過彎而後車門故障突然開啟,以致於當日因乘客人多站在後門階梯之甲,因離心力而跌出車外,遭車輪重壓身亡。試問甲之家屬得如何主張權利?(25分)

二、甲拾得手提包 1 只,內有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 6 紙,票面金額總計新臺幣 500 萬元,隨即將上述拾獲物品交給當地警察局。當日晚間乙出面認領,經警察局確認係失主無誤。甲主張依民法乙應依遺失物即支票之票面總金額,計算報酬給予甲,試分析有無理由?若甲年僅 16 歲,甲得否主張報酬?(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805。(11)10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

10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2550
【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之A 地與乙之B 地相比鄰,甲誤拿丙之木料及樹苗,在 B 地上興建成和式 C 屋,種植成 D 大樹。試問:C、D 所有權誰屬?丙對甲、乙得分別主張何種權利?(25分)

二、甲將 A 地設定典權於乙後。試問:甲得否在典權存續中,復將 A 地設定下列物權於丙?
(一)抵押權(13分)
(二)地上權(12分)

三、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宗 A 建地,應有部分登記各三分之一,甲未經乙、丙之同意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丁。試問:
(一)甲、乙、丙逕自協議分割 A 地,丁之抵押權是否受影響?(12分)
(二)丁實行抵押權拍賣 A 地,甲、乙、丙之協議分割是否受影響?(13分)

四、甲向乙融資借款新臺幣 500 萬元,並將其 A 地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乙,供融資之擔保,嗣後,乙將貸款債權先後設定權利質權於丙、丁,供貨款之擔保。試問:
(一)丙得否任意拋棄其質權?(12分)
(二)乙得否任意拋棄其抵押權?(13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806。(11)10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戶政

10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0650
【類科】戶政【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授與代理權予乙,欲乙代理甲向丙購買 A 物一件,若乙係以自己名義向丙購買 A 物一件,此買賣效力是否及於甲?又丁授與代理權予戊,欲戊代理丁向庚購買 B 物一件,並給予戊授權書。在戊未購買前,丁發現戊不能信賴,遂向戊表示撤回前開授權,惟忘記將授權書索回,旋戊出示授權書,以丁之名義向庚購買 B 物一件,則該買賣效力是否及於丁?(30分)

二、甲男現年十六歲,乙女現年十四歲,甲、乙因相戀而私自訂定婚約,進而發生關係,乙女因而懷孕產下一子丙。試問:甲、乙所訂婚約效力如何?丙與甲、乙間是否產生親子關係?(30分)

三、甲男娶妻乙女,生有三子丙、丁、戊,嗣乙女病故,甲因傷心過度,逾一年後亦亡故,留有遺產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惟甲於生前曾立有自書遺囑一份,該遺囑全文係用電腦打字完成,文末由甲親自簽名及書寫立遺囑之年月日,其中言及全部遺產由戊分得五分之四,餘由丙、丁平分。則丙、丁、戊各可得遺產若干?(40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807。a(11)10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

10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450
【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乙二人於民國(下同)105年8月間各自駕車時,因甲搶黃燈及乙闖紅燈互撞,該事故並造成行經該路口之行人丙遭波及受傷。依鑑定結果,甲、乙就事故之發生應各負 30%及 70%的責任;而受波及之丙因該事故受有 50 萬元之損害。試問:在丙從未曾向乙請求賠償之情形下,丙於 107年6月間,始以存證信函僅先向甲請求賠償所受 50 萬元之全額損害,是否有理?丙以前述存證信函向甲請求賠償未果後,乃於 107年9月間起訴請求甲賠償 50 萬元之全額損害,是否有理?(25分)

二、甲自幼與甲之父母從澎湖搬來臺南居住,臺南居住之房子為其父母承租之房子,甲與其父母的戶籍所在仍設在澎湖。甲結婚後,其妻乙亦與甲一起同住在甲之父母所承租的臺南房子,對外並以臺南地址為其對外聯繫之住所所在地,甲後來因為罹嚴重憂鬱症,甲的父母認為甲無法處理法律上事務,因此欲向法院提起對甲為監護宣告之聲請。請問甲的父母應向那個法院提出監護宣告聲請以及法院是否應依聲請對甲為監護宣告?(25分)

回目錄(1)〉〉回頁首〉〉

10808。a(1)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與乙、丙共有一筆土地,甲應有部分2/3,乙、丙應有部分各 1/6。乙於民國100年7月間,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予丁。乙嗣後於 103年12月間訴請法院分割,三人並因此取得因分割而單獨所有的土地,上述抵押權亦按應有部分比例移轉到甲與乙、丙之土地上。甲不服該抵押權移轉到自己所分得土地上,遂訴請塗銷抵押權登記,請附理由說明是否有理?(25分)

二、某丁騎乘機車欲前往打工場所,遭跨越中線而由丙駕駛之對向來車撞擊,經醫院治療後仍呈現植物人狀態,丁之年邁母親戊悲痛不已。丙尚未成年,由其母甲單獨扶養。請附理由說明:戊對丙及甲有何權利可資主張?(25分)

回目錄(4)〉〉回頁首〉〉

10809。a(4)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70660
【考試別】原住民族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為逃避債務,與乙通謀將甲所有之A 地所有權虛偽移轉予乙(經登記)。試問:甲是否仍為 A 地之所有權人?若乙嗣後將 A 地出售並移轉所有權登記予善意之第三人丙,有無不同?(25分)

二、甲先後與乙、丙各自成立買賣契約,將其所有 A 地分別出售予乙、丙(二重買賣)。嗣甲將 A 地交付前買受人乙占有,但將 A 地之所有權移轉登記與後買受人丙。試問:丙對乙有何權利可主張?(25分)

回目錄(4)〉〉回頁首〉〉

10810。(4)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地政

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70860
【考試別】原住民族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乙擅自取走甲珍藏多年之A 古董,乙並以自己名義讓售該古董予善意且非因重大過失不知其事之丙,已完成交付。甲嗣後知悉其事,拒不承認乙之上開行為。今甲訴請丙返還 A 古董於自己,對此丙主張其係善意取得該物而拒絕返還,問甲之請求是否有理?(35分)

二、甲、乙、丙三人分別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分別為六分之一、六分之四、六分之一。甲乙同意就 A 地無償設定普通地上權予丁,並且不顧丙之反對而逕行設定登記。試問丙訴請丁塗銷該地上權登記,有無理由?(30分)

三、甲對乙負有 3000 萬元之債務,由丙擔任全額清償之連帶保證人,丁則提供其所有價值 1500 萬元之A 地設定普通抵押權予乙,俾擔保乙對甲之上開債權。嗣甲逾期未能清償,乙遂聲請法院拍賣 A 地而受清償 1500萬元。試問丁對丙有何權利可資主張?(35分)

回目錄(8)〉〉回頁首〉〉

10811。a(8)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四等考試。各科別

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試題50340
【考試別】稅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各科別【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死亡後,其身後遺留下之唯一財產的 A 不動產由甲之配偶乙、及甲之子女丙、丁、戊、己繼承。乙、丙、丁三人於繼承後,且未分割遺產前,不顧戊、己之反對,將 A 不動產出售處分予丁。乙、丙、丁所為之處分行為是否有效?(25分)

二、甲、乙二人於民國(以下同)90年間向丙借款,並約定對丙所負債務由二人連帶負責,其清償期為 91年1月31日。清償期屆至後,甲、乙並未償還,丙亦未催討。101年間,丙曾向乙請求返還借款,乙當時雖曾以信函向丙表示請求寬限還款期限,但事後也仍未還款。之後丙於 107年間向甲、乙請求償還全部借款時,甲、乙各得為如何之主張?(25分)

回目錄(6)〉〉回頁首〉〉

10812。a(6)108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佐級晉員級。業務類

108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試題51140
【等級】佐級晉員級【類(科)別】業務類-郵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乙丙三人為好友,三人打算一起創業,由甲出名向 A 銀行借款 500 萬元(新臺幣,下同)做為創業基金。乙為甲與 A 銀行間之500 萬創業貸款之保證人,丙則提供一筆土地作為甲與 A 銀行間 500 萬貸款設定抵押500 萬元以為擔保。不料三人尚未完成公司登記前,甲因資金操作不當導致不能清償 A 銀行之500 萬元債務,問依民法之規定,乙與丙對甲向A 銀行所貸 500 萬元債務該如何負責?(25分)

二、甲乙為好友,甲書面授權委任乙代理其與丙簽訂 A 屋出賣契約及代收價金,乙找到買主丙並約定買賣價金 1500 萬元。不料甲在買賣契約簽訂後死亡,但丙不知甲已經死亡,將價金交付乙。試問對甲之繼承人丁而言,甲丙間之買賣契約是否已經清償?(25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10813。a(15)10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10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601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向乙購買 A 農地,為掩人耳目,借用丙的名義,登記在丙的名下,交給丙無償使用,雙方協議丙不得處分。丙將 A 農地出售給不知情的丁,並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試問:無權處分的意義及效力如何?丙是否為無權處分?(25分)

二、甲有 A 屋,因向乙貸款 1000 萬元(新臺幣,下同),乃設定最高限額1200 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予以擔保。試問: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範圍如何?A 屋如發生毀損或滅失,乙本於代位性得如何行使權利?(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814。(3)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05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男與乙女結婚後,育有丙、丁二子,丙男與戊女結婚,生下一女己,丁則未婚。甲與丙出遊同時遇難死亡,甲留有遺產婚前財產新臺幣 3 千萬元,試申論下列問題:
(一)死亡宣告之要件?(12分)
(二)甲留有遺產應由何人繼承並可分別繼承多少金額?(13分)

二、在臺灣之甲欲將其收藏之名畫出賣予在大陸之臺商友人乙。試申論下列問題:
(一)若甲與乙以手機聯絡,由於通訊不良而斷訊,在出價時乙雖無法完全明瞭,惟仍在雜訊中倉促應允之,該買賣契約效力為何?(12分)
(二)若甲以手機發送簡訊給乙,乙在開車中無法閱讀,事後發現部分文字係亂碼,使得乙不能完全了解甲之意思,其買賣契約效力如何?(13分)

三、甲男與乙女育有一子丙,丙考上 A 大學後不甚用功,沉溺電玩,經常翹課,出入夜店,導致屢屢學年成績不及格而被退學,今年已經 22 歲轉學進入 B 大學就讀某學系三年級,試申論下列問題:
(一)甲男認為丙子屢勸不聽,以其被退學等情由訓斥丙子,丙子態度惡劣不服父親甲之糾正,甲、丙二人簽立協議書終止父子關係,該協議書在法律上效力為何?(12分)
(二)丙子為考上大學後不甚用功等情深感後悔,故以發憤用功為由,向父母請求受扶養權利,在法律上是否有理由?(13分)

四、我國民法並無別居制度之規定,惟夫妻之一方於有正當理由時,得否向他方請求別居?(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815。(3)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20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登記為A地所有人。甲出賣且交付A地於乙。乙隨即出賣且交付A地於丙。試問:甲請求丙返還 A 地於自己,有無理由?(25分)

二、甲登記為 A 地所有人。A 地市價新臺幣(下同)6 千萬元。乙對丙負有6千萬元借款債務。甲於 A 地上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丙,用以擔保乙對丙所負之該筆借款債務。丁與丙訂立連帶保證契約,用以擔保乙對丙所負之該筆借款債務。乙屆期遲未清償對丙所負之6 千萬元借款債務。丙請求丁履行保證債務。丁以 6 千萬元清償對丙所負之保證債務。試問:丁就此對甲有何權利得以主張?(25分)

三、甲登記為 A 屋所有人。乙以自己之材料,承攬甲 A 屋的重大修繕,約定報酬若干元,且報酬包括材料費在內。乙完成 A 屋的重大修繕工作。試問:乙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甲償還材料之價額,有無理由?(25分)

四、甲、乙與丙登記為 A 地之分別共有人,應有部分各 3分之1。甲、乙與丙就 A 地成立分管契約,約定由丙占有、使用收益與管理 A 地。該分管契約業經登記於土地登記簿。丙出賣且移轉其 A 地之應有部分,以及交付 A 地於丁。丁因此占有、使用收益與管理 A 地。甲請求丁返還 A 地於共有人全體,有無理由?(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816。a(3)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2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因投資需求擬向乙銀行融資借款新臺幣 2 千萬元。甲為了順利取得該筆借款,同意其 16 歲之子丙與乙銀行締結保證契約而擔任保證人,並私下將丙因受贈而取得之房屋設定普通抵押權給乙銀行,試問:保證契約及普通抵押權設定之效力為何?(25分)

二、甲坐擁豪車數輛,某日,甲向乙購買 A 跑車後隨即以新臺幣(下同)500萬元轉售於車友丙。甲、丙約定收受價金後一個星期內交車。然,甲收取價金 500 萬元後遲遲不向乙請求交車,丙甚是苦惱。請問:丙得否逕自向甲主張解約求償?又,丙得否不解約,而代位請求乙交付該 A跑車?(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7年(13)

10701。a(5)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5043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18 歲之甲得其法定代理人乙之口頭允許,與丙約定以書面締結買賣契約。甲、丙締約後,丙依約請求甲履行時,乙以甲丙間係締結書面要式契約,其事前之允許亦應以書面為之,否則不生允許之效力。乙之主張是否有理?(25分)

二、中年喪偶之甲與其父母乙丙、已成年子女丁戊同住,某日於上班途中不幸因車禍死亡。甲身後遺有A、B二筆不動產及銀行存款一筆,該等財產應由何人繼承?如第三人庚無權占有B不動產,丁單獨請求庚返還B不動產時,庚得否以丁未辦妥繼承登記,並非B不動產之所有人為由拒絕返還?(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702。(5)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5053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以週年利率 10%、每月支付利息之約定,貸與乙新臺幣 100 萬元。清償期屆至後,甲未即時請求返還。事經 20年後,甲向乙請求返還上述借款時。請就以下情形,說明乙以時效已完成為由拒絕給付,是否有理?
(一)甲請求後,乙明知時效已完成,但以經濟狀況不佳為由,請求甲允許寬限 3個月還款。(13分)
(二)乙在甲請求返還借款以前,均持續每月按期給付約定之利息,從未延誤。(12分)

二、甲、乙婚後生有子女丙。二人婚後均有高薪之工作,但扶養丙之費用則都由甲獨自負擔。後二人因感情不睦而離婚,甲基於不當得利,請求乙返還二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中,乙未支出扶養丙之費用所受利益,是否有理?(25分)

三、甲、乙締結買賣組裝零件一批。賣方甲依約定日期運送該批零件至乙之工廠時,因乙負責驗收之承辦人出國,其他員工因無經驗而拒絕受領。甲不得已將物品運回。甲得否以於定相當期限催告乙受領,而乙仍未履行受領義務,解除該買賣契約?(25分)

四、甲貸款新臺幣 500 萬元予乙,並由丙提供其所有價值新臺幣 1,000 萬元之A 不動產由甲設定第一次序抵押權,以擔保甲對乙之債權。甲、丙就 A 不動產設定抵押權時書面約定,如乙屆清償期時未能清償前述債務,則 A 不動產之所有權移屬於甲。嗣因清償期屆至時,乙未能清償債務,甲乃請求丙移轉 A 不動產之所有權於甲。試問:丙得否主張因與甲之約定未經登記而無效,拒絕甲之請求?如甲、丙除書面約定外,並已登記,對於甲之請求,丙得為如何之主張?(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

10703。a(7)107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運輸營業

107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80360
【考試別】鐵路人員考試【等別】員級考試【類科別】運輸營業【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向乙購買乙所有之A汽車,約定價金新臺幣(下同)20 萬元。乙移轉 A 汽車所有權並交付 A 車於甲。經查 A 汽車有重大瑕疵且乙明知該瑕疵卻故意不告知致甲受有財產上損害。試問:甲可對乙主張何種損害賠償請求權?(30分)

二、甲夫與乙妻於婚後生有一女丙。丙與丁男結婚,婚後生有一子戊。甲因車禍於民國(下同)106年7月8日死亡。然丙因病於 106年6月5日死亡。甲死後僅留下 A屋,經遺產分割拍賣所得之價金新臺幣(下同)1,800 萬元。試問:就該筆 1,800 萬元應為如何之分配?(20分)

回目錄(2)〉〉回頁首〉〉

10704。(2)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2011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乙結婚後,因甲沉迷網路,爭吵不斷,甲請鄰居丙、丁於其預擬之離婚協議書上簽名後,才與乙協議離婚,隨後即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完畢。甲、乙結婚時並未登記夫妻財產制,試述甲婚後用其薪資貸款購買,惟登記於乙名下,共同居住之A 屋,所有權為誰所有?如半年後,甲即與網友戊結婚並辦理登記,該婚姻效力如何?(25分)

二、甲女為詐騙集團成員,因業務需要,佯裝對乙男發生感情,並以家庭因素等為由,先後向乙男詐取新臺幣 100 萬元,嗣後並假意表示願與乙男結婚以報答乙男之深情。乙男因而將 A 屋一棟信託給甲女並為信託登記,以做為新居之用,嗣甲、乙二人於酒店中宴客結婚,惟因甲女拖延,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一年後甲女生下一子丙,乙男喜不自勝,然於請滿月酒時意外聽到甲女與其友人丁陳述上情,乙男痛心之餘並懷疑丙非其所出,故跟追甲女,甲女發現後心慌,不慎自撞安全島,因未繫安全帶,不幸傷重身亡。試述若甲女已將 A 屋賣給戊,惟尚未移轉登記,戊可向何人主張何權利?(25分)

三、甲、乙各有房屋 A、B 相互毗鄰,但乙長年未居住 B 屋,且有重建之打算。某年颱風 A、B 兩屋同時受創,甲基於經濟考量,未商請乙同意,即請丙同時對 A、B 兩房屋進行整修,共花費新臺幣 50 萬元,其中 A 屋之整修費用為 30 萬元,B 屋必要之整修費用為 20 萬元。試述丙可向何人請求整修費用?(25分)

四、乙未經甲授與代理權,於 107年4月10日,以甲代理人身分與丙訂立價值 1 千萬元甲所有之A 屋之買賣契約。丙於 107年5月10日方知乙無代理權限。試述若甲拒絕承認乙代理訂立之買賣契約,丙可否要求甲給付價金?如乙僅 18 歲,情況有無不同?又如乙以詐術使丙信其為成年人時,法律關係是否不同?(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705。a(11)10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10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350
【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為受僱於乙物流公司之貨車司機,年關將至,甲超時工作,在送貨過程中過度疲勞,精神不濟,而操控不當,將貨車駛出路面邊線,撞到路人丙,導致丙重傷。試問:丙就其所受之損害,得否請求乙負連帶賠償責任?乙若全額賠償丙後,得否向甲請求償還?(25分)

二、甲死亡後,其生前所有之A 不動產及其他之所有動產與金錢等由乙、丙、丁三人各三分之一應繼分比例繼承,並已完成 A 不動產之公同共有的繼承登記。試問:
(一)乙得否將其對 A 不動產之應繼分比例處分予戊?(10分)
(二)在乙反對之情形下,丙、丁得否以共有人數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代位乙申請變更公同共有之A 不動產為分別共有?(1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706。(11)10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戶政

10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0650
【類科】戶政【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35 歲之甲男與 28 歲之乙女結婚 2年,生有剛滿週歲的男嬰丙。甲之母親已去世,父親丁罹患嚴重失智症,經監護宣告後,長期住在療養機構。由於甲乙的工作繁忙,因此將丙交由乙的寡母戊照顧,週末方將丙帶回家中。甲熱愛登山,於民國107年4月1日向公司請假一個月至尼泊爾攀登喜馬拉雅山,卻在攀登中途遇上大風雪而失蹤,未在預定期日內回來。乙則在 4月中搭飛機赴歐洲參加商展,竟碰上飛機失事,迫降印尼森林中。甲、乙之屍體皆未被發現。試問:
(一)何人得向法院聲請甲、乙之死亡宣告?法院何時得宣告甲、乙之死亡?又應由誰來向戶政機關辦理死亡之登記?(30分)
(二)丙應由何人來履行保護教養的義務?理由何在?(20分)

二、甲男與乙女為夫妻,育有一女丙,從父姓。丙出生五年後,甲與乙依法協議離婚,丙由甲行使親權。試問:丙應由何人負擔其生活費?丙得否改從母姓?(25分)

三、甲男與乙女為夫妻,生下丙男、丁男、戊女與己女四人,婚後甲乙採用分別財產制。丙、丁、戊皆結婚成家,丙有子 A,丁有雙胞胎女兒 B、C,戊則正懷有胎兒 D。一日甲因過勞昏倒送醫急救,發現已得癌症末期,丁、戊得知乃合謀偽造遺囑。甲死亡後,丙依法拋棄繼承,丁戊所偽造之遺囑又被乙識破。試問:甲男留下 1200 萬元遺產應如何繼承?(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707。(11)10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

10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2650
【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 25年前開始占有乙的 A 地,並築起圍牆,在圍牆內種菜,甲擬就 A 地所有權主張時效取得。試問:不動產所有權取得時效的要件及法律效果為何?何種情形會使時效中斷?(25分)

二、甲有 A 地,與乙的 B 地僅有一線之隔,甲準備在 A 地上興建員工宿舍。試問:越界建築的要件及其法律效果為何?(25分)

三、甲、乙共有 A 地,各有應有部分2分之1。甲、乙各自在 A 地上建築 B 屋及 C 屋。試問:何謂不動產役權?A 地及 B 屋、B 屋及 C 屋得否成立不動產役權?不動產役權有何特性?(25分)

四、甲有 A 屋,擬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給乙。試問:民法如何限制甲、乙設定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是否具有從屬性?(25分)

回目錄(1)〉〉回頁首〉〉

10708。(1)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20120
【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女於民國101年3月24日知悉其夫 A 男與 B 女通姦,且育有一女 C,乃於同年6月12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提起告訴,指稱 A 男與 B 女通姦,涉犯妨害家庭罪,因其二人始終否認,直至檢察官起訴後,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送請血緣鑑定,於 103年9月25日確認 C 為A 男與 B 女所生,A 男與 B 女始坦承犯行,甲女隨即於 103年10月1日對其二人請求損害賠償,A 男與 B 女為時效抗辯,則甲女之訴是否有理由?(25分)

二、甲、乙、丙三人各自於民國43年向 A 承租土地為建築竹木造房屋,租約記載租期為一年,然非一定一年一訂,有時係數年換一次約,然逐年提高租金。迄 52年間始未再正式訂約,然A仍行收租。92年間至 98年間甲、乙、丙三人之繼承人甲 1、乙 1、丙 1 三人陸續將竹木造房屋改建為磚造房屋,因 A 輾轉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 B,渠三人改建均未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迄 102年間 B 為使用土地,主張甲 1、乙 1、丙 1之租期早已屆滿,其得收回土地,是否有理由?(25分)

三、甲、乙、丙三兄弟集資共買 A 地,約定借名登記在甲名下,三人亦簽立協議書,確認其三人對 A 地之應有部分各 1/3,並將土地交由乙、丙二人使用。嗣甲將 A 地應有部分1/3 登記為丙所有,卻對乙置之不理,乙乃訴請甲將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伊,獲得勝訴判決確定。嗣甲因不堪負擔土地稅捐,乃先去函乙,表明願將土地剩餘之應有部分全部移轉登記予乙,惟乙需負擔土地增值稅,乙未為任何表示。甲即於民國102年2月1日拋棄系爭土地之剩餘應有部分,並於同年5月25日移轉登記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有。請問甲拋棄該所有權應有部分之效力為何?乙是否得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訴請塗銷該所有權移轉登記,回復登記名義人為甲所有?(25分)

四、甲男乙女為夫妻,甲男自民國97年間即因工作關係往返兩造住所及 A工作室,嗣因乙女於 103年間發現甲男外遇,甲男於 104年間即未再返回住所,並提出離婚訴訟。然甲男之離婚訴訟獲敗訴判決,其提起上訴,於 105年4月15日撤回上訴而確定。另一方面,乙女請求甲男賠償侵害配偶權之損害,於 105年3月30日獲判決甲男應賠償乙女新臺幣 20萬元,甲男於同年7月7日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請問甲男之聲請是否有理由?(25分)

回目錄(4)〉〉回頁首〉〉

10709。(4)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地政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61260
【考試別】原住民族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與乙於民國(下同)107年1月1日訂立買賣契約,將甲所有之土地一宗賣給乙;甲於同年2月2日將土地交付予乙,雙方並於同年3月3日在地政機關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請附理由回答,乙何時取得買賣標的物之所有權?(25分)

二、甲乙丙三人分別共有 A 地,丁無權占有 A 地,甲是否可以單獨向法院起訴請求丁返還 A 地,請附理由說明之。(25分)

三、甲向乙貸款新臺幣(下同)180 萬元,以其所有之A 地為乙設定第一次序抵押權;甲嗣後向丙貸款 120 萬元,以 A 地為丙設定第二次序抵押權;甲後來向丁貸款 60 萬元,以 A 地為丁設定第三次序抵押權。假設乙為丁之利益,拋棄其抵押權之次序,而甲之抵押物拍賣所得價金為 280 萬元,請問乙丙丁應如何分配拍賣所得價金?(25分)

四、甲有一宗 A 地,甲乙並未訂立租賃契約,但甲為乙設定地上權,讓乙在A 地上蓋房屋,雙方約定地上權期限為 20年。地上權期限屆滿後,乙之房屋仍繼續使用 A 地,而甲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乙主張類推適用民法第451條,視為不定期限繼續地上權,乙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10710。a(15)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601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將自己所有之一筆土地出賣於乙,尚未交付,亦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乙即將該土地轉賣於丙,屆清償期乙未依約將該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丙,丙一再催促,乙均置之不理,而該土地仍登記為甲所有。請問:丙得如何行使權利,取得該土地所有權?(25分)

二、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之區別何在?設甲有一筆登記在其名下之A 地及一棟未辦理保存登記之B 屋,於民國92年5月1日被乙擅自占用,甲直到 107年10月25日始向乙請求返還,乙抗辯甲之請求權已罹於時效而消滅,其抗辯是否有理由?(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711。(3)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05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擁有從其父繼承而來的一件清代古瓷盤,經人介紹認識鑑定古董專家乙,乙發現該古瓷盤為真品,為其常年客戶丙所尋覓,乃對甲詐稱該瓷盤為現代人之仿冒品,價值約新臺幣(下同)2 萬元,但願意替其安排買家丙,其後甲將該瓷盤以 2 萬元賣給不知情之丙。試問甲是否可對丙行使撤銷權?若甲為受乙脅迫先將該瓷盤賣給乙,乙再將之賣給不知情之丙,其情形是否有所不同?(25分)

二、40 歲之甲因出車禍傷至大腦,致心智缺陷而無法為意思表示,由其配偶乙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經法院裁定後,並選任乙擔任監護人。後經積極治療,甲逐漸恢復,而有大部分之表意能力。此時甲對丙男為一贈與契約,將其所有之A 車贈與給丙,乙則以法定代理人之身分,將甲名下之B 地出售給丁男,並將所得移轉於乙女之母的戶頭。試問:該贈與契約與買賣契約是否有效?(25分)

三、甲男與乙女為夫妻,結婚時兩人以書面簽訂共同財產制契約,但未至法院登記,結婚時,甲男已有銀行存款新臺幣(下同)240 萬元,乙女亦有存款 60 萬元。嗣後甲乙依法兩願離婚,二人的共同財產共達 600 萬元。試問:兩人財產應如何分配?(25分)

四、甲男與乙男為兄弟,各自與丙女、丁女結婚後,甲未有子嗣,乙則生有二子戊、己。甲在與丙商議下,經乙、丁同意依法收養己,收養之際己與庚已婚,並生有 3 歲之辛男。未料己在被收養兩年後,即因心肌梗塞去世。之後,甲乙又於國外考察業務時,因飛機失事而罹難。試問:甲乙分別留下新臺幣(下同)3600 萬與 1200 萬元之遺產,應如何繼承?(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712。(3)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9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名下有 A 地,為建築用地,與乙之B 地為相鄰地。甲申請建築執照準備營造房屋,因 A 地對外僅有一條 1.5公尺之聯絡道路,乃向乙主張袋地通行權,請求得就 B 地有人員、車輛之通行權。乙認為 A 地對外仍有1.5公尺之既有巷道可以通行,故予拒絕,雖甲說明消防車寬度 2.5公尺,難以利用該巷道進出,致無法進行相關管線布置等,仍遭乙拒絕。試問:乙之拒絕有無理由?(25分)

二、甲向乙借款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約定借期 2年,甲並以名下坐落於一樓之A 屋設定抵押權以供擔保。甲於 A 屋玄關處懸掛一幅價值 60 萬元之B 畫。貸款期間,因家中人口增加,甲未申請建造執照即僱工自 A 屋內側增建一間對外無獨立出入口之C 浴廁。2年借期屆至,甲無力清償,乙實行抵押權。試問:抵押權效力所及範圍是否及於 B 與 C?(25分)

三、甲乙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為二分之一。雙方口頭約定以 A 地之中線為中心,各自使用中線之左半邊與右半邊。甲將其應有部分出售於丙並辦理移轉登記完畢,惟丙對雙方使用 A 地之口頭約定,並不知悉。嗣後丙即對乙主張應重新約定使用之部分。乙以 A 地使用方式行之多年,且甲未經他共有人之同意即擅自出售應有部分,拒絕承認丙為 A 地共有人及丙之請求。試問:乙之拒絕有無理由?(25分)

四、何謂法定地上權?請就我國民法物權編第三章地上權之相關規定說明之。(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713。a(3)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10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1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與乙結婚後育有一子丙,甲在八年前離家上班後即音訊全無,檢察官向失蹤人甲住所地法院聲請死亡宣告,法院即為死亡宣告之裁定。甲共有新臺幣(下同)兩千萬元財產,乙與丙分別繼承一千萬元,丙拿四百萬元購買二手跑車一部,因操控不當,跑車撞上山壁起火燃燒而滅失,乙則與丁結婚。之後甲生存歸來。問:甲得如何主張回復其權利?(25分)

二、甲基於買賣契約,對乙取得新臺幣(下同)五百萬元之價金債權。甲之子丙結婚後,甲欲資助丙購屋,即將其對乙之五百萬元債權贈與丙,丙表示同意,兩人並作成債權讓與合意,但未通知乙。丙於清償期屆至時,請求乙給付五百萬元,但乙於丙請求給付前,已將五百萬元返還給甲,乙遂拒絕丙之請求。問:乙之拒絕是否有理?(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6年(16)

10601。a(5)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73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受僱於位於臺北之乙藝術髮廊公司,擔任美髮設計師工作。乙公司為避免員工離職後另開新店影響營業收入,乃與員工約定員工離職後10年內不得從事與在乙公司任職時相同性質種類之工作,違約者須賠償乙公司一定金額之違約金。如甲辭職後在臺中開店從事美髮設計工作,乙得否以甲違約請求違約金?(25分)

二、甲無息借貸新臺幣 10 萬元予丙,其後,甲將該借款之債權出賣並讓與予乙,惟未通知丙。丙於借款期限屆滿後,返還新臺幣10 萬元予甲。試問:乙與丙、甲與乙之法律關係各如何?(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602。(5)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執達員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83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執達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男(16 歲),未得父親乙男之同意,擅自將父親之機車騎走,且借給同學丙男(17歲)於大賣場之停車場空地學騎機車。詎料丙男控制不及,發生事故身亡。嗣後,遭受喪子之痛的丙男之父母丁、戊向乙男請求損害賠償。試問,丁、戊之請求是否有理由?(30分)

二、甲為裝修 A 屋,請乙為其規劃發包監工等各項事宜,並約定6個月完工。然乙卻因人手不足,而拖延完工將近半年。完工後卻造成甲的樓下鄰居丙之天花板漏水,導致丙向甲求償新臺幣100 萬元。試問,甲得向乙為何種損害賠償之主張?(20分)

三、甲就 B 地與乙締結買賣契約,且已收受乙之訂金。然在B 地尚未移轉登記予乙之前,甲另行將B 地出售予丙,並已辦妥移轉登記。試問,乙得否向甲、丙主張賠償其損害?(20分)

四、甲男與乙女於 2008年1月結婚,婚後兩人個性不合,且經醫師診斷,甲男患有不孕症。2009年10月1日乙女離家出走後,與丙男共營同居生活,於2011年11月1日生下A 女,嗣後乙女又離開丙男,毫無音訊。A 女由生父丙男獨自扶養至今。現值A 女將上小學,試問:
(一)A 女之生父丙男可否請求「認領」A 女?(15分)
(二)丙男可否為A 女提起婚生否認之訴?(1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603。(5)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54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乙、丙共有土地一筆,應有部分分別為甲五分之三、乙五分之一、丙五分之一。試問:
(一)甲、乙得否未經丙之同意,將A 地設定抵押權於丁?(15分)
(二)甲、乙得否未經丙之同意而主張共有土地之分割?(10分)

二、甲、乙、丙共有土地一筆,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甲未經乙、丙之同意,擅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在相當於三分之一部分之土地上建築房屋。占有5年後,甲因病死亡,其子丁在該屋繼續居住占有15年。試問:丁得否就該共有土地之占有範圍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而請求登記?(25分)

三、甲於民國85年出賣登記於其名下之土地予乙,土地已經交付乙占有,但尚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價金亦仍未付清。民國106年甲死亡,丙為甲之唯一繼承人並辦理繼承登記完畢。試問:
(一)丙得否對乙主張其為無權占有而請求返還該筆土地?(15分)
(二)反之,乙得否主張時效取得該土地之所有權而請求登記?(10分)

四、甲以其所有之不動產一筆設定抵押權予乙,以擔保甲向乙之借款2,000 萬元。甲、乙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清償時,抵押物之所有權即移屬於乙所有。試問:
(一)該約定之效力如何?(15分)
(二)若甲屆期未清償債務,而乙主張實行流抵時,抵押物之所有權是否即當然移屬乙所有?(10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604。(5)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44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民法親屬編關於監護之規定,分為未成年人之監護與成年人之監護,均應置監護人,其監護人如何產生?甲男為16 歲,其父母均已死亡,獨自與乙訂立契約,每月為乙服勞務30小時,每月報酬5 千元,期間1年,該契約是否生效?試分別說明之。(25分)

二、民法親屬編有婚生子女受胎期間推定之規定,其情形為何?甲夫、乙妻婚後2年,乙生子A,但經鑑定,甲與A 並無親子血緣,甲與A 有無直系血親關係?試分述之。(25分)

三、姻親之種類有幾?A 男與B 女結婚,A 男之父甲與B 女之父乙有無姻親關係?A 男與B 女之父乙、兄丙、叔父丁有無姻親關係?試分論之。(25分)

四、甲男與乙女於民國95年10月1日舉行公開之結婚典禮,宴請親友50 多人。丙男與丁女於105年12月1日舉行公開之結婚典禮,宴請親友100 多人。甲與乙、丙與丁迄今均未辦理結婚戶籍登記,其是否為夫妻?試分論之。(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

10605。a(7)106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運輸營業

106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80350
【考試別】鐵路人員考試【等別】員級考試【類科別】運輸營業【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A 捷運公司委託車體打造商 B,負責車體的日常保養及維修。某次因 B 的疏失,在保養後未確實打開車門保險裝置,以致在完成車體車門維修工作的次日,即夾傷乘客 C。C 欲依民法相關規定向 A 求償,有無可能、其依據為何?(25分)

二、A 購買了一張臺南往新竹的高鐵自由座車票。A 遺失該車票。試回答下列問題:
(一)A 持信用卡刷卡簽單,證明自己確實有購票,堅持上車,高鐵公司依法可否拒絕?(10分)
(二)該票被 B 拾得。B 將之私下出售並讓與不知情的 C。如果 A 立即向高鐵公司通知遺失的事實,C 可否使用該車票?(15分)

回目錄(2)〉〉回頁首〉〉

10606。(2)10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10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2011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為乙之債權人,乙於將受法院強制執行之際,將其名下唯一財產A 屋信託予丙。試問:
(一)依信託法之規定,甲應如何救濟?(12分)
(二)若甲發現乙將A 屋信託予丙已有一年半之時間,則又有何影響?(13分)

二、甲將其所有之A 屋出售予乙,並已委託代書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詎乙將購買A 屋之價金交付予甲後,甲仍占有使用A 屋,請附具理由回答以下問題:
(一)甲是否有權占有A 屋?(12分)
(二)若是,乙應如何取得A 屋之使用收益權限?(13分)

三、甲所有之A 地上有B 屋,C 地上有D 屋。甲將B 屋出售予乙,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甲復將D 屋設定普通抵押權予丙,以擔保對丙之500 萬元借款債務,甲嗣後因屆期無法清償對丙之借款,丙向法院聲請拍賣D 屋,並由丁拍定,請問丁之D 屋對甲之C 地之法律關係為何?(25分)

四、甲、乙為夫妻,育有子女丙、丁,戊為甲之父。甲於婚前之銀行存款已有300 萬元,乙於婚前則無財產,然甲於婚後因經商有成,於死亡前銀行存款已有1000 萬元,乙婚後負責打理居家生活並照顧丙、丁而無收入,請問:
(一)何人有繼承權?(12分)
(二)應繼分比例各為若干?(13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607。(11)10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

10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2550
【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死亡後,其生前所有之一筆不動產由乙、丙、丁繼承。在乙、丙、丁三人一直未辦理繼承登記的情形下,乙請求分割。請附理由說明,如乙、丙、丁協議分割不成,則於未辦妥繼承登記前,乙得否訴請裁判分割?(25分)

二、甲、乙、丙三人各有三分之一應有部分,分別共有 A 不動產。如甲為取得融資,而以其就 A 地之應有部分供丁銀行設定抵押權時,是否須得乙、丙之同意?(25分)

三、民國(下同)75年間,甲於乙所有之A 地上設定未定期限之地上權,建築 B 房屋居住使用。95年間,甲雖已自購房屋,但仍有偶爾利用 B 屋的情形。乙見甲似已無繼續利用之必要,且於屋內隨意堆置已不堪使用之水塔、招牌等雜物,乃於 97年間向甲表示終止其於A地之地上權,並請求甲塗銷地上權登記。甲則主張 B 屋仍甚堅固,且其仍有繼續使用該屋之必要等情,拒絕乙之請求。乙乃請求法院判決終止甲之地上權。就乙之請求,法院應如何判斷?(25分)

四、甲為乙公司之製品的經銷商,為擔保經銷期間中由乙公司陸續進貨時對乙所生債務,乃由丙提供其所有之A 不動產,供乙設定未定確定期限之最高限額抵押權。試問:
(一)於乙對甲之債權未確定前,乙將其對甲出貨所生數個債權中之一債權讓與丁。其後,如甲因經營不善倒閉,乙實行對 A 不動產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丁得否就拍賣A 不動產所得價金亦主張優先受償?(13分)
(二)甲得否隨時請求確定丙所擔保之原債權?(12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608。(11)10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戶政

10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0550
【類科】戶政【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乙委託律師甲於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丙返還A屋,雙方約定甲於收受地方法院判決書之翌日,乙應給付甲律師費 5 萬元。甲於民國104年1月1日收受地方法院之判決書,但因律師事務所業務繁忙,遲至 106年5月1日始向乙請求給付律師費用。乙拒絕給付並試圖用木棍打傷甲,甲情急之下,持電擊棒回擊,造成乙輕傷。請問乙拒絕給付甲請求律師費用有無理由?乙得否向甲請求損害賠償?(40分)

二、甲女未婚生子乙,乙在其生父丙去世後,方得知其身世,此時乙可否與丙建立法定親子關係?如何為之?乙可否變更為丙之姓氏?試以民法之規定說明之。(30分)

三、甲喪偶,有一子乙,一女丙,乙在甲生前曾借給甲 30 萬元,甲尚未歸還,丙則因結婚,於甲死亡前一年,受有甲之贈與 20 萬元。甲死亡後,留下財產 10 萬元,但積欠丁 20 萬元,試問乙、丙、丁對甲之遺產應如何主張?(30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609。a(11)10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10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250
【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現年十五歲,於野外拾得腳踏車一部,交警局招領,經過六個月無人認領,警局將該車交付於甲。甲得其父同意,將該車出賣於二十一歲之乙,並即交付之。惟乙遲未於約定期日付款,甲定期催告,乙卻置之不理,甲乃向乙表示解除買賣契約。試問:甲得否向乙請求返還該車?(25分)

二、甲寄託名貴布料一件於乙處,乙擅以之作為己有,出售於知情的丙,並即交付讓與其所有權。丙又將之交由丁西服店製成西裝一套。試問:甲得向乙、丙主張何權利?(25分)

回目錄(1)〉〉回頁首〉〉

10610。(1)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20130
【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於民國83年4月間將其因共同繼承而取得之土地之應繼分出賣予乙,雙方並約定「辦理繼承登記後,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嗣後甲遲未辦理繼承登記,乙於民國106年6月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命甲辦理繼承登記及移轉登記,甲則抗辯乙之請求權已罹於時效。何者之主張有理?(25分)

二、甲向乙建商購買由乙建造中之建物。乙於交屋時,承辦人員向甲說明房屋內部及相關設施之位置及使用方式,但卻漏未說明消防設備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甲入住後不久,某日使用廚房時不慎造成火災,而因大樓消防設備放置於隱匿場所,延誤滅火時機,致甲之房屋牆壁燻黑、屋內新購家具毀損。事後,甲以乙違反說明義務應負債務不履行責任,向乙表示解除買賣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甲之主張是否有理?(25分)

三、甲於民國98年3月間提供其所有之A 空地供乙設定抵押權,以擔保其對乙所負債務。試問:A 地設定抵押權後,如甲欲提供該地供丙設定地上權建造建物,是否須得乙之同意?在未得乙之同意的情形下,如甲同意丙在 A 地設定地上權建造房屋,則當甲未能清償對乙所負上述債務時,乙得如何實行其抵押權?(25分)

四、已年近七十之甲、乙為夫妻,與獨自經營事業之獨生子丙共同生活。甲、乙退休後,靠著所有之數筆價值總計超過五千萬元不動產之租金、每月銀行存款利息及退休年金等收入,加上丙每月給與甲、乙之生活費用,生活悠閒無慮。某日丙外出時,遭丁駕駛之車輛撞擊當場死亡。事後,甲、乙除向丁請求賠償慰撫金外,並以丙對彼等負有扶養義務為由,向丁請求賠償該部分損害。甲、乙請求扶養部分損害之主張,是否有理?(25分)

回目錄(8)〉〉回頁首〉〉

10611。a(8)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及考試試題50140
【考試別】稅務人員特考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為退伍老兵終身未婚亦無親人,乙為其鄰居時常關心且照顧甲之起居,甲為感謝乙之關心,惟恐來日不多,故隨手拿起面紙寫下:為感謝乙的照顧將來往生之後,願將身後所剩之財產贈與乙,但希望乙能將其骨灰帶回家鄉大陸安葬,並簽名附註日期。不料數日後,甲即往生,問甲所為行為之效力如何?(25分)

二、甲有一塊土地因閒置不用,將之借給其朋友乙,乙在該土地上蓋了一間小木屋。後來甲因生意資金需求向銀行借款,並把所持有之土地設定抵押權以為擔保。後來甲因生意失敗,該塊土地被法院拍賣並由丙拍得,問丙得否向乙主張返還土地?乙得否拒絕?請附具理由說明之。(25分)

回目錄(4)〉〉回頁首〉〉

10612。(4)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地政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81160
【考試別】原住民族特考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何謂區分地上權?在同一土地有區分地上權與用益物權同時存在者,應如何定其優先效力?(30分)

二、A 地為甲所有,甲在其上興建未辦保存登記之簡陋、價值不高的鐵皮屋,作為居所。甲嗣後以 A 地設定普通抵押權予乙銀行,據以借款周轉。迨借款清償期屆至,甲無力償還本息,乙即聲請法院拍賣該地,由丙拍定取得 A 地所有權。試附條文與理由,說明丙請求甲拆屋還地,是否有理?(35分)

三、甲所有之A 地,與甲之子乙所有之B 地相鄰,A、B 兩地均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且各自皆須經丙所有之C 地始能聯絡通行至公路。查 C 地已為 A 地設定通行地役權,丙於 C 地與 B 地相鄰處設置花台、護欄等障礙物,阻礙乙通行 C 地至公路。試附條文與理由,說明乙訴請法院確認其就 C 地有通行權存在,並請求丙拆除花台等障礙物,是否有理?(35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10613。a(15)10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10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601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一、甲、乙、丙、丁四人各出資新臺幣500萬元,並共同向戊借款1,000萬元,購置公寓一棟(以下簡稱A屋),並以A屋設定抵押權做為擔保,且約定由甲負責交付每月之利息給戊。問:
(一)甲未得其他三人同意將一樓的部分租給戊開設夾娃娃機店,該租賃契約效力如何?(10分)
(二)乙、丙、丁得否對戊主張權利?(10分)
(三)若甲、乙、丙、丁屆期未清償借款,戊應如何追討?(10分)

二、甲現年18歲、未婚、富二代,離家赴某市就讀,未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即與乙建設公司簽訂買賣契約,購買時價500萬元之A套房,並辦理移轉登記。問:
(一)該屋債權及物權契約效力如何?(10分)
(二)乙交屋並辦理移轉登記於甲,甲居住其間,逾一年,發現該屋實為海砂屋,可依民法向乙主張何權利?(10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614。(3)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8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乙締結甲所有 A 地的買賣契約後,甲於辦理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前,先將 A 地交付予乙,乙旋即將該地出售予丙並交由丙使用。其後,因乙未依約支付價金,甲乃解除與乙間就 A 地之買賣契約,並請求丙返還 A 地予甲。試附理由說明:甲之主張是否有理?(25分)

二、甲、乙、丙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甲未得乙、丙之同意,擅自利用 A 地一隅(未超過 A 地總面積之三分之一)建造簡易倉庫並自行使用。試附理由說明:乙、丙得否請求甲拆除該倉庫並不得再擅自利用?(25分)

三、甲以其所有之A 地供乙設定抵押權後,將 A 地無償供丙使用,丙復將 A 地出租予丁。甲知丙出租 A 地予丁一事後,並未表示異議。嗣因 A 地所擔保之債權未獲清償,乙乃向法院聲請扣押 A 地,同時並聲請法院除去 A 地上之丁的承租權。丁主張其並非自甲承租 A 地,與民法第866條之規定不符。試附理由說明:乙、丁之主張,何者有理?(25分)

四、甲於乙所有之A 地設定應支付對價之地上權,但二人就約定之地租並未辦理登記。試附理由說明:丙自乙受讓甲之地上權尚存續之A 地後,丙得否請求甲支付地租?(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615。(3)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05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乙於民國100年5月8日簽訂工程契約,由甲承攬系爭工程。嗣因工程款爭議,兩人同意交付仲裁,經仲裁人於 102年8月20日作成仲裁判斷,命乙給付甲新臺幣200 萬元及其法定遲延利息,上開仲裁判斷於 102年9月15日送達給甲,乙則再提起撤銷仲裁判斷之訴,經法院於 104年2月20日判決駁回,並於同年3月2日送達給甲。試附理由說明:該工程款之請求權時效,自何時重行起算?(25分)

二、甲男、乙女於民國102年2月8日結婚,嗣於 106年7月28日簽訂離婚協議書,並於同日辦理離婚登記。系爭離婚協議書係先由甲男及其所找證人丙簽名之後,再由乙女拿給證人丁簽名,甲男辦妥離婚登記後,於 106年8月6日與 A 女結婚。試論述甲男之後婚姻是否屬於重婚而無效?(25分)

三、甲、乙為男女朋友關係,兩人同居數月,乙女懷孕並生下 A 子後,甲男即認領 A 子;嗣後甲男發現,A 並非其親生子,且經 DNA 鑑定確認,甲因此主張認領無效。乙女則抗辯,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不得撤銷其認領。試附理由說明:甲之主張、乙之抗辯,何者有理?(25分)

四、甲、乙於民國102年1月12日結婚後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嗣經法院判決離婚確定。甲另依民法第1030條之1 規定,主張分配剩餘財產差額之半數,請求法院判決命乙將其所有之A 地及其地上房屋,移轉所有權二分之一並登記予甲。試附理由說明:甲之主張是否有理?(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616。a(3)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1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授權乙,以甲之名義向丙購買鑽表一只。嗣後,甲發現乙所購買之A 鑽表為贋品。經查,乙係受丙詐欺,而與丙締結購買 A 鑽表之契約。試問:甲向丙表示撤銷買賣契約,有無理由?(25分)

二、甲和乙共同繼承 A 地一筆,在未分割 A 地之前,甲、乙二人同意將 A 地借給丙使用,為期一年。一年期限屆滿後,丙拒絕返還 A 地,並繼續占有之。試問:甲如何向丙請求返還 A 地?(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5年(15)

10501。a(5)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43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駕車載乙外出,與丙車相撞,致乙嚴重受傷。經查,甲、丙兩人各有 40%及 60%的過失,試問:
(一)若甲、乙為男女朋友關係,乙向丙請求損害賠償時,丙可否主張過失相抵?(12分)
(二)若乙為5歲幼童,甲為乙之父親,乙向丙請求損害賠償時,丙可否主張過失相抵?(13分)

二、甲至乙之麵攤點了一碗麵,吃麵時,發現麵碗中有兩隻蟑螂。試問:甲對乙得主張何權利?(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502。(5)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

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73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執達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有意將自己的 M 機車以新臺幣(下同)35,000 元出售予乙,民國 105年 3 月 25日以行動應用程式 Line 對乙發出要約,但輸入時不小心點選成 25,000 元並傳送給乙。乙收到後回覆成交,並表示希望在 3 月 29 日下午 8 點到甲的租屋處付款取車;甲回覆同意,至此仍未發現自己傳錯價格。乙向朋友借了 25,000 元,於 3 月 29 日下午 8 點準時到達,向甲表示要付款取車;此時甲才發現傳錯價格,當場表示撤銷對乙售 M 機車要約。乙對甲是否有何請求權?(25分)

二、甲委託 A 搬家公司(負責人乙)搬運家具,乙派出丙、丁、戊三位員工負責。丙在搬動家具時不慎將甲裝設於客廳的水晶燈打落,完全損壞。就該水晶燈的損害,甲得向何人主張何種請求權?(25分)

三、甲私自建造一違章建築二層樓房 H,無法辦理建物登記。不久,甲去世,遺產由甲的獨子乙單獨繼承。第三人丙未經任何人同意,將 H 樓占用。當乙發現 H 為丙占用後,向丙主張自己為 H 的所有權人,請求返還 H,有無理由?(25分)

四、甲男與乙女結婚二年後,搬離與父母親丙、丁二人同住的房屋;甲唯一的手足是父母親收養之姊戊,戊隨後亦已與庚結婚。嗣甲意外過世,未留遺囑;乙腹中已懷有胎兒辛,後亦順利生產。甲的遺產確定應由何人及依何比例繼承?(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

10503。(2)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2011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向乙賣場購買某品牌之全新的除濕機,嗣後發現該除濕機之部分零件原即有瑕疵,可能導致失火燃燒。問:甲得向乙主張何種權利?(25分)

二、乙在自有土地上自力建屋,開挖地基,不慎損及鄰地甲所擁有之房屋,致該屋外牆部分龜裂。問:甲得向乙主張何種權利?(25分)

三、民法規定請求判決離婚之事由,並分別於第1053條及第1054條規定離婚請求權之消滅事由。請說明上述離婚請求權之消滅事由為何?(25分)

四、同一信託之受託人若有數人時,該信託財產之權利歸屬如何?該信託事務之處理應如何進行?若因處理信託事務負擔債務者,該多數受託人是否應個別負責?(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

10504。a(7)105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運輸營業

105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80350
【考試別】鐵路人員考試【等別】員級考試【類科別】運輸營業【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積欠乙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已屆清償期,不為清償。甲家無恆產,且負債累累,但對丙有 500 萬債權,已屆清償期,惟未請求丙清償。乙得否代位行使甲對丙之債權?並說明代位權行使之要件。(25分)

二、甲有 A 地,業經辦理所有權登記,惟閒置未理,蔓草叢生。乙誤以為 A 地係無主土地,以所有之意思,在 A 地建築房屋居住。25年後,甲去世,其子丙繼承 A 地之所有權。試問:
(一)丙得否請求乙拆屋還地?(15分)
(二)若乙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占有該地,其法律效果如何?(10分)

回目錄(7)〉〉回頁首〉〉

10505。(7)105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地政

105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 80450
【考試別】鐵路人員考試【等別】員級考試類
【科別】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乙與丙三人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就區分所有建築物 B 各有一專有部分。甲、乙、丙三人約定:僅甲得占有、使用與管理 A 地;僅乙得占有、使用與管理區分所有建築物 B 之屋頂(共同部分)。甲因此占有 A 地,乙占有區分所有建築物 B 之屋頂:
(一)甲將其對 A 地之應有部分讓與丁,交付 A 地於丁,並登記丁為 A 地共有人。丙請求丁返還 A 地於自己,有無理由?(20分)
(二)丙將其就區分所有建築物 B 之專有部分讓與戊,並登記戊為該專有部分之所有人。戊請求乙返還區分所有建築物 B 之屋頂於共有人全體,有無理由?(20分)

二、甲登記為 A 地所有人,出賣 A 地於乙。試問:
(一)甲雖已交付 A 地於乙,但尚未移轉 A 地所有權於乙。甲請求乙返還 A 地,有無理由?(10分)
(二)乙自行占有 A 地。甲請求乙返還 A 地,有無理由?(10分)
(三)甲移轉 A 地所有權於乙,登記乙為 A 地所有人,但遲不交付 A 地於乙。乙請求甲返還 A 地,有無理由?(10分)

三、甲登記為 A 地所有人。甲於 A 地上設定農育權於乙,登記乙為農育權人。甲其後於 A地上設定抵押權於丙,登記丙為抵押權人。試問:
(一)甲於 A 地上燃燒廢五金。丙就此對甲有何權利可資主張?(15分)
(二)丙實行抵押權,聲請法院拍賣 A 地者,法院得否除去乙於 A 地上之農育權,以進行拍賣?(1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506。(11)10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

10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42550
【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擁有汽車一輛,因缺錢而佯稱要換新車,將該車以 30 萬元賣給好友乙,在監理機關辦理過戶前,甲已將該汽車交由乙使用。隔幾天後,甲藉故向乙借用該車,乙不疑有他,將該車交由甲使用,甲遂向丙之當舖典當 30 萬元。試論:該汽車物權法上權利於甲、乙、丙間如何變動?(25分)

二、甲、乙、丙三兄弟共有房屋一棟、土地一筆及汽車一輛,應有部分各占三分之一。甲長年旅居國外,乙、丙因缺錢而聯手將共有之汽車以 30 萬元出售並完成交付,房屋則以 300 萬元出售並完成登記,復將土地設定抵押權以擔保銀行債權 500 萬元。試問:乙、丙對共有之汽車、房屋與土地之處分行為效力各如何?(25分)

三、何謂抵押權之保全?試就我國物權法相關規定說明之。(25分)

四、甲擁有土地一筆,為乙設定存續期間 20年之地上權,供乙建屋居住。10年後乙在他地另購新屋,該地上權因乙之拋棄而消滅。試問:地上權消滅後,當事人間物權法上之法律效果如何?(15分)若該地上權係因 20年存續期間屆滿而消滅,當事人間物權法上之法律效果又如何?(10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507。(11)10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戶政

10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40650
【類科】戶政【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於民國104年1月1日向乙中古車商購買汽車一部,車商表示車況良好,雙方談妥價金 60 萬元,乙旋即交付該車並移轉所有權。甲於民國105年3月間始得知該車為泡水車。試問:甲得否向乙主張意思表示錯誤而撤銷買賣契約?(30分)

二、甲的父母早逝,獨立扶養二個弟弟乙、丙成年,甲直到 45 歲才結婚,無奈婚後 2年,尚未有子嗣即過世。甲生前立了一份遺囑,言明由妻子丁繼承所有遺產,但乙、丙不服。試問:乙、丙是否有權利分得遺產?(30分)

三、甲男乙女為夫妻,甲男為一名公司職員收入有限,婚後仍與甲男之父丙同住。丙年老中風行動不便,甲男尚有就讀高中之妹妹丁與之同住,甲男乙女育有一子 A,年僅 2 歲。試問:甲男收入不足負擔家中所有人口之生計時,應如何定其扶養順序?(40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508。a(11)10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10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41350
【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男乙女為夫妻,乙之母有一妹妹丙。民國103年間,甲竟與丙發生姦情,被乙發現,而訴請法院判決離婚。甲與乙離婚後 1個月,甲與丙結婚。試問:甲丙之婚姻是否有效?(25分)

二、甲向乙購買 A 車,A 車之給付日期為民國102年6月6日(以下稱 A 債權),另甲對丙有 100萬元之貸款債權(以下稱 B 債權),其清償期為民國102年10月10日。甲向丁借款 200 萬元,其清償期為民國102年8月8日,以 A、B 二債權設定權利質權於丁,以資擔保。試問:甲對丁之借款債務,於清償期屆至後,丁對 A、B 二債權得為如何之主張?(25分)

回目錄(1)〉〉回頁首〉〉

10509。(1)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20130
【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受丙脅迫將 A 畫贈與乙,乙旋又將 A 畫贈與善意之丁,均依讓與合意交付之,乙不知甲受丙脅迫之情事。試問:甲得否向丁請求返還該畫?(25分)

二、甲因其女友遭乙肢體騷擾,心生不滿,乃於民國102年10月9日毆打乙並重擊頭部,致乙頭顱破裂、腰椎骨折,呈現意識障礙之植物人狀態,嗣後乙因受監護宣告而由丙、丁自 103年12月7日起擔任法定代理人,丙、丁於 104年11月10日至戶政事務所申請甲之戶籍謄本時始知甲行為時為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為戊、己,乃於105年1月10日以乙之法定代理人身分起訴請求甲及戊、己賠償損害。試問:乙之請求有無理由?(25分)

三、甲、乙、丙三位好友分別共有一間二樓之透天厝,每人應有部分為三分之一,共有人甲未經乙和丙之同意,擅行將系爭房屋之一樓以每月10 萬元出租給丁。試問:乙和丙得向丁主張何種權利?又乙和丙得向甲主張何種權利?(25分)

四、甲男乙女為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乙女懷孕生有一子丙。丙滿 7 歲時,甲覺得丙與自己長相差距甚多,經查,始知乙女與丁男發生外遇而生下丙。甲因疼愛丙甚深,選擇隱忍,但迄至丙滿 10 歲時,乙女與丁男舊情復燃。試問:甲得否對乙和丙提出否認婚生子女之訴?又丁得否提出否認婚生子女之訴?(25分)

回目錄(4)〉〉回頁首〉〉

10510。a(4)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60630
【考試別】原住民族特考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因經常利用乙之餐廳作為招待客戶之場所,乃彼此約定,甲利用乙之餐廳之飲食費在每月最後一日結算 1 次,且每次所生帳款之消滅時效期間為 5年。甲乙間契約之效力如何?(25分)

二、甲已離婚,僅有一成年子乙。甲積欠丙 50 萬元、丁 100 萬元之債務,乙亦知情。甲於死亡時留有財產 90 萬元。乙依法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債權人丙向乙請求清償,乙給付丙 50 萬元,嗣後債權人丁向乙請求清償時,乙將僅餘之40 萬元給付丁。試問:丁得向乙或丙主張何種權利?(25分)

回目錄(6)〉〉回頁首〉〉

10511。a(6)105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佐級晉員級。業務類

105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試題20140【等(級)別】佐級晉員級【科(類)別】業務類【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因業務需求向建材販賣業者乙購入一般經常使用之隔板建材 1500 片。雙方約定甲應支付定金 20%,尾款則於貨到後一個月支付;乙則應於收到定金後 30日內將隔板送至甲指定之處所。甲依約支付定金後,乙於約定期日內僅交付 750 片隔板建材。未獲全部給付之甲定相當期限催促乙應速依約給付,但未獲乙任何回應。甲乃通知乙解除契約,並請求返還定金及賠償因此所受損害;乙則主張甲之解除契約的效力僅及於遲延部分,甲並應給付其已受領部分之價款。請附理由說明甲、乙之主張,何者有理?(25分)

二、甲借款 100 萬元與乙後,乙、丙、丁三人繼承戊之資產與負債。乙為拋棄繼承,應滿足如何之要件?如乙在無其他任何財產的情況下拋棄繼承,甲得否依民法第244條規定行使撤銷權?(25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10512。a(15)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601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乙為多年好友,甲於民國(下同)85年1月1日向乙借款 500 萬元,未約定清償期,並於同日以 A 地設定 500 萬元普通抵押權予乙。詎甲於 104年10月31日死亡,甲的唯一繼承人丙於 105年1月20日為辦理遺產稅申報而調取 A 地土地謄本,始發現 A 地上有乙之500 萬元普通抵押權,丙以該借款債權已逾消滅時效,且該抵押權亦已消滅為由,向乙起訴請求塗銷抵押權。問:丙之起訴有無理由?(25分)

二、甲為 A公寓 5 樓之區分所有權人,其將該公寓頂樓搭建鐵皮屋並隔成三間房間使用(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長期以來 A公寓其他區分所有權人並無反對意思,今甲將該 5 樓及頂樓鐵皮屋出售予乙。問:甲於 A公寓頂樓搭建鐵皮屋之使用權源為何?(12分)甲乙間就該鐵皮屋之買賣契約是否有效?(13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513。(3)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05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試說明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有何主要不同之處?並敘述下列請求期間究為消滅時效或除斥期間:(A)租金之請求權,因 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B)因被詐欺而結婚者,於發見詐欺後 6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25分)

二、甲男乙女為夫妻,育有一子 A。甲男於 60 歲,被醫生診斷罹患阿茲海默症,情況開始惡化後,法院在乙女之聲請下,對甲男為輔助之宣告。一日,甲男在其好友丙的請求下,為丙男向第三人借款擔任保證人,簽訂保證契約。請問甲男之輔助人應如何產生?該保證契約的效力為何?(25分)

三、甲男乙女為夫妻,婚後感情不睦。不久乙女即離家出走而與丙男同居。甲男乃以乙女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法院進行強制調解的過程中,彼此達成離婚的合意,而成立調解離婚,但兩人均未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之登記。兩年之後,乙女與丙男生下一子 A,請問 A 子可向何人請求扶養?(25分)

四、甲男乙女為夫妻,約定以分別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生有二子丙男與丁女。丙男與庚女結婚後生有 A 男與 B 女。丙男先於甲男死亡,而丁女於繼承開始後依法拋棄繼承。甲男死亡時留下財產新臺幣 3600 萬元而無債務,請問該財產應如何繼承?(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514。(3)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6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塊土地,各有應有部分三分之一。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何謂應有部分?(10分)
(二)甲未經乙、丙同意,將其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轉讓給丁是否有效?(5分)
(三)甲可否將其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擔保欠戊之新臺幣(下同)一百萬元債務?(5分)
(四)甲可否將其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設定地上權供庚使用?(5分)

二、何謂取得時效?在已為所有權登記之不動產上,可否因時效完成而取得不動產物權?(25分)

三、甲於今年元旦參加升旗典禮時遺失其勞力士手錶,隔日被乙拾獲,乙隨即將該只手錶以二千元代價賣給收購二手商品之丙,丁於今年暑假期間在跳蚤市場向丙以二萬元代價購得該只手錶。今天甲在路上看到丁戴著他所遺失之勞力士手錶,甲可否向丁要求返還其手錶,丁又該如何抗辯?以民法物權編之規定附理由說明之。(25分)

四、甲因缺錢而向乙銀行貸款五百萬元,並以其所有之三層樓 A 屋設定抵押權擔保該筆貸款,嗣後因其子女長大致三層樓 A 屋不夠使用,而在 A 屋上增建一間套房,最後因甲無力清償乙銀行之貸款,乙銀行為實行其抵押權而向法院請求拍賣 A 屋加上套房全部,並就其賣得價金之全部主張優先受償,有無法律上理由?(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515。a(3)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0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向乙購買一部雷射印表機,雙方約定以市價新臺幣(下同)1 萬元成交,乙並即為交付。其後,甲旋又以 1 萬 2 千元將該印表機出賣予丙,並為交付。數日後,甲向乙以其意思表示錯誤為由,依法撤銷其買受之意思表示,惟甲與乙間之物權行為因無錯誤並未撤銷。此時乙得向甲為如何之主張?(25分)

二、12 歲之甲因雙親死亡,由與其同居之祖母乙擔任監護人。甲自死亡之雙親繼承 A 地和存款 50 萬元。為籌措甲之生活費,乙得否代理甲出售 A 地?由於景氣甚佳,乙得否代理甲將 50 萬元用來購買股票作為投資,以增加甲之財產?(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4年(17)

10401。(5)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83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以開計程車為業,加入以「嚴格管理」著稱之乙車隊股份有限公司,由乙提供派車服務,甲則應依約繳納費用,並須遵守乙相關管理規章及依排班點規定排班。某日,甲在搭載乘客丙時,由於對於收費認知不同,一言不合,大打出手,丙嗣後送醫不治。試問:
(一)丙之配偶丁得向甲請求之損害賠償範圍如何?(15分)
(二)丙之配偶丁得否向乙請求損害賠償?(10分)

二、甲男與乙女結婚,但未能生育,2年後甲乙離婚。經查甲無任何親人,全部積蓄 400萬元,本欲擬遺囑捐贈給慈善機關,但卻在尚未立遺囑之前,突發急病去世,積欠丙、丁各為 60 萬元與 120 萬元,均已屆清償期。試問:
(一)丙與丁應對何人請求清償其債權?如何請求?(15分)
(二)丙與丁在其債權獲得清償之後,甲所賸餘之遺產應如何處理?(10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402。(5)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54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以其土地供乙設定地上權,乙復以該地上權供丙設定抵押權。丙之抵押權是否有效?如甲死亡,乙為甲之唯一繼承人時,丙之抵押權是否受影響?(25分)

二、甲於其所有之土地上建造房屋時故意逾越疆界利用到鄰地部分土地。房屋建造完成後,遭越界之鄰地所有人乙請求甲拆除越界部分,甲主張乙於甲建屋之初即知甲有越界情形,但未立即表示異議,且願意以市價購買越界部分土地。如乙仍執意請求甲應拆除越界部分,是否有理?(25分)

三、甲、乙、丙均分共有各具三分之一應有部分之土地。甲以其應有部分供丁設定抵押權後,甲、乙、丙協議分割由甲取得原共有土地之四分之一部分,其餘則由乙、丙均分,並由乙、丙以金錢補償甲未能按其原應有部分受分配不足部分。如丁不同意上述協議分割結果,其得為如何之主張?如丁同意上述協議分割結果,其得為如何之主張?(25分)

四、甲以其所有相鄰之A、B二宗土地中之A地供乙設定抵押權後,為有效利用,乃將二地合併為C土地。乙在A地設定之抵押權應如何續存於C地?(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403。(5)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103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騎機車載其妻乙,在上班途中,因超車與另一機車騎士丙發生行車糾紛。甲於下一個路口停車與丙理論,一言不合,丙拿起安全帽痛毆甲,連乙過來勸架都被丙以安全帽砸成重傷。送醫後,乙不幸身亡,甲則因傷勢嚴重導致右手截肢,必須花新臺幣二十萬元裝義肢。甲也因此心理受創,每日鬱鬱寡歡,無法處理乙的後事,甲的弟弟丁遂花費新臺幣十萬元幫乙處理後事。請依民法規定附理由分析下列問題:
(一)就甲被丙毆傷之情事,甲之請求權基礎為何?又其賠償範圍為何?(13分)
(二)就乙被丙毆打致死之情事,甲、丁應如何行使其權利?(12分)

二、甲投資房地產一夕致富,在了結獲利後,留下A、B兩間店面。A店面出租給現年17歲的乙,當乙向甲表示欲承租時,甲因恐乙無支付房租能力,於是詢問乙的年紀。乙拿出自己偽造的身分證,騙甲自己已經22歲,甲信而不疑,將A店面租予乙。乙的父親知道後,主張身為其法定代理人並未同意乙承租A店面。店面則出租給丙,並交付予丙占有,甲與丙訂有書面租賃契約,但未定有租賃期,且未經公證。甲因周轉不靈,將出租給丙的B店面賣給丁。丁以所有人身分請求丙搬離店面,丙拒絕搬離。請依民法規定附理由分析下列問題:
(一)乙之父親可否主張甲與乙之租賃契約無效?(12分)
(二)丁請求丙搬離店面有無理由?(13分)

三、請依民法物權之規定,附理由說明下列物之所有權歸屬:
(一)甲將其所有之一捲立體壁紙及一張價值新臺幣兩百元的宣紙寄放在乙家。某日,乙興起裝潢家裡的念頭,於是將該捲立體壁紙貼在主臥室,並以宣紙畫國畫掛在門口,因乙為知名畫家,該國畫市價為新臺幣兩萬元。試問該捲立體壁紙及該幅國畫的所有權歸於何人?(13分)
(二)甲研發新品種的黃金蘋果樹,於自己土地上栽種成功,因樹葉太茂盛,常攀越鄰居乙的圍牆,終於在蘋果成熟時,掉了十顆黃金蘋果在乙的土地上。試問該十顆黃金蘋果之所有權,歸於何人?若在尚未完全成熟時,乙使力搖晃蘋果樹,讓該十顆黃金蘋果掉到自己的土地上,該十顆黃金蘋果之所有權,又歸於何人?(12分)

四、甲男乙女同居,生下一子A後,奉子成婚,且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婚後甲乙因無法再生育,遂依收養程序,共同收養好友的女兒B女,但因生活之現實,感情生變,乙於與甲之婚姻關係存續中,與丙男交往發生婚外情,懷胎生下一子C。多年後,A結婚育有一子D,A在一次意外中死亡後不久,甲因傷心過度猝死,未立有遺囑。請依民法規定附理由分析下列問題:
(一)A、B、C是否為甲之婚生子女?(13分)
(二)不考慮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關於甲之遺產應由何人繼承?其應繼分分別為何?(12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404。(5)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44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介紹人丙明知乙有重大遺傳性疾病,不但隱瞞不說,並告知甲「乙的健康絕對沒有任何問題」。甲婚後發現乙之疾病,認為若其婚前知悉,絕對不會結婚,試問甲得否撤銷其結婚?(25分)

二、甲、乙為夫妻,未約定夫妻財產制。日前,乙發現丙在電視估價節目中,自稱男友為甲,且於二年前贈與其一只價值新臺幣二百萬元之玉手鐲,經估價現值為新臺幣三百萬元。乙決心與甲離婚,但又非常不甘心甲對丙之贈與行為,甲則認為購買手鐲之款項乃從其目前薪水匯入之銀行帳戶支出,與乙無關。試問對於此玉手鐲,乙可主張何權利?(25分)

三、甲經常惡言辱罵其妻乙,乙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保護令內容雖未命甲離去住居所,但甲仍負氣離家不歸,亦未再將薪水交給乙管理。乙為家庭主婦,仍照常操持家務、照顧子女,乙想向甲請求依照過去生活所需之費用,試問乙得請求者為「扶養費用」還是「生活費用」?(25分)

四、乙未婚生下子丙,獨立扶養其長大。十二年後,生父甲發現丙存在,欲將丙帶回認祖歸宗並與其同住,乙雖不否認甲為生父,但拒絕讓丙回甲家,試問甲得否將丙帶回並與其同住?(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

10405。(7)104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地政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4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80350
【等別】員級鐵路人員考試類
【科別】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試附理由說明,下列情形丙是否得主張善意取得:
(一)甲受監護宣告,在監護人乙不知情的情形下,將名下之不動產出賣並移轉登記與善意之丙?(20分)
(二)甲為逃避債務,與乙通謀為假買賣,將甲之房屋移轉登記與乙名下,乙死亡後,乙之唯一繼承人丙善意不知情,登記成為所有權人?(20分)

二、甲死亡留有一屋,繼承人為 A、B、C 三人,其應繼分各為三分之一,於辦理繼承登記時,亦登記為各三分之一,試附理由說明 A、B、C 三人就該屋為何種共有關係?(30分)

三、甲欠乙新臺幣 300 萬元賭債,請求母丙將名下房屋為乙設定抵押權以供擔保,其後丙因倒會負債,該屋遭丙之債權人丁聲請法院查封拍賣,乙主張應優先受償,是否有理?(30分)

回目錄(7)〉〉回頁首〉〉

10406。a(7)104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運輸營業

104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 80250
【等別】員級鐵路人員考試類
【科別】運輸營業【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關於法人的責任能力,請回答以下問題:
(一)法人的責任能力為何?(10分)
(二)若甲肉品加工製造公司(下稱甲公司)董事乙,代表甲公司出貨一批予丙。然乙不僅在包裝上有所疏失,且有偷工減料情事,致丙所收受的該批產品有重大瑕疵,因此損失慘重。試問:丙可否請求董事乙為此事負責?(15分)

二、甲男與乙女在一夜情後,產下丙子,嗣後甲男不知去向。於丙子 10 歲時,乙女方知甲男所在,要求甲男認領丙子。但甲男已與丁女結婚,並生有戊子,而不願承認丙子為其所出。試問:丙子依法得否與甲男建立法律上之父子關係?若甲男已死亡,則應以何人為被告,請求建立甲丙之父子關係?(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

10407。(2)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2011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乙無權占有甲已登記在鄉下荒廢之土地,並在上面種植蔬菜,獲有利益,期間共計7年。請問甲對乙之無權占有、耕種獲利,得主張何權利?又該權利之消滅時效如何?(25分)

二、甲向乙購買土地一筆,於移轉登記前,該筆土地為政府徵收,乙因此無法履行其讓與土地所有權之義務,然而乙亦因而獲得補償金若干元。請問甲得否請求乙讓與該筆補償金,若答案是肯定的,其法律上依據為何?(25分)

三、除配偶外,遺產繼承人之順序為何?又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不同親等者,抑或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如何決定繼承人?(25分)

四、信託法所規定之信託行為無效之情形為何?(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408。a(11)10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10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350
【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在乙銀行有新臺幣 10 萬元之存款。某日,甲之子丙竊取甲之提款卡,並利用其已知悉之密碼在提款機上自甲之帳戶中提領新臺幣 2 萬元。試問:此時甲與乙、甲與丙間之法律關係各如何?(25分)

二、甲男、乙女婚後生一女丙。丙 5 歲時,甲、乙感情不睦,協議離婚,並協議由乙擔任丙之親權人。經過 7年,丙進中學時,因教育費用增加,乙之收入已不敷負擔。試問:丙得否向甲請求扶養?(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409。(11)10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戶政

10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40650
【類科】戶政【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外國人甲透過好友向居住在臺中的房東乙,承租臺北的房屋,但卻已積欠兩個月的房租。乙在三月一日打電話向甲表示要終止租賃契約,但因甲始終似懂非懂,無法溝通,因此乙又以信件,寄終止通知給甲,並在三月十日由郵差投進甲的信箱,但因甲回國一星期,因此沒有收到。甲雖在三月十五日收到信件,但主張自己其實還是看不懂中文。乙的終止意思表示究竟有無生效?何時生效?(40分)

二、甲夫、乙妻二人和未婚的丙女,秘密在臺灣接受人工受孕,並以丙為代理孕母。數月後丙產下一子丁。戶政機關應接受何人登記為丁之生母?甲、乙應如何主張,始能成為丁的法律上父母?丙依約向甲、乙請求報酬 100 萬元,是否有理?(30分)

三、18 歲的甲男在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下,和 20 歲的乙女結婚,並完成結婚登記。一年後,兩人生下一子,在向戶政機關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時,兩人雖然都同意從母姓,但卻對「名字」爭議不休。戶政機關對甲乙二人的新生兒「姓」「名」登記,應如何為之?(30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410。(11)10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

10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42250
【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因長期出國在外,乃與乙約定將其所有之土地有償供乙設定地上權建造建築物,雙方並約定「將來甲返國定居時,乙即須塗銷設定之地上權並返還土地」。嗣甲返國定居後,請求乙返還土地時,乙主張甲應按乙建造之建物的時價為補償。請附理由說明,甲乙間之約定是否有效?乙之主張是否有理?(25分)

二、甲以其所有之不動產供乙設定最高限額 100 萬元之第一次序抵押權,以擔保甲乙間因繼續性供給契約所生乙對甲之債權,之後,甲復以同不動產供丙設定第二次序最高限額抵押權。嗣因甲違反與乙之前述契約的約定,乙乃終止契約。請附理由說明,甲、丙二人,何人得向乙請求確認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原債權,並將原設定之最高限額抵押權變更登記為普通抵押權?經結算後,確認基於前述繼續性供給契約,甲共積欠乙 80 萬元債務,則得請求變更登記擔保之債權額的範圍如何?(25分)

三、甲以其所有之土地供乙設定 30年期限之地上權後,乙得否以該地上權供丙設定抵押權,以擔保丙對乙之債權?如乙於地上權存續期間中,違反與甲之約定使用方法,甲得否隨即終止乙之地上權?乙之地上權遭甲終止後,丙之抵押權是否仍繼續存在?(25分)

四、甲、乙、丙各有應有部分三分之一共有 A 地且無不分割之約定。如 A 地業經都市計畫編為道路預定地,但尚未徵收並闢為道路。甲得否請求分割?如三人未能達成協議分割時,得否請求裁判分割?(25分)

回目錄(1)〉〉回頁首〉〉

10411。(1)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14130
【考試別】司法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向乙以高價購買德國花茶一批,乙保證該批花茶確為德國進口。經查該批花茶產地並非德國,甚且殘餘農藥、有害人體。請問:甲得向乙主張何權利?(25分)

二、甲、乙、丙三人共有鄉下土地一筆,未協議分管。甲、乙長期在外地工作,丙擅自在該地上興建房屋以供居住。甲、乙對丙得主張何權利?又本件丙是否構成民法第796條以下所規定之越界建築?(25分)

三、甲盜用其父親乙之印鑑及印鑑證明,私自以乙之名義將乙價值新臺幣 1000 萬元之房屋一棟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與知情之丙,以擔保甲丙間本金最高 600 萬元之債權。該抵押權登記後,甲向丙借款 500 萬元。嗣後不久,乙因意外死亡,甲為唯一之繼承人。乙死亡後,甲又向丙借款 100 萬元。其後清償期屆至,甲無力清償該 600 萬元債務及 50 萬元利息,請問:該抵押權之效力如何?(25分)

四、甲乙結婚育有丙、丁、戊等三名子女,丁出國留學花費甲新臺幣 600 萬元,戊女結婚時,甲贈與戊當時價值 300 萬元房屋一棟做嫁妝並聲明將來戊不得回娘家再繼承其遺產,並立有戊之拋棄繼承書為證。後來乙丙因車禍同時死亡,丙遺有兒女 A、B 二人。設甲死亡時遺有財產價值共 1800 萬元,請問:該遺產應如何繼承?(25分)

回目錄(8)〉〉回頁首〉〉

10412。a(8)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試題80140
【考試別】稅務人員特考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所飼養之貓因遭不明之車輛撞擊,生命垂危。甲之鄰居乙雖無照顧該貓之義務,仍緊急將其送醫救治,支出醫藥費新臺幣 1 萬元,惟該貓仍然回天乏術而死亡。其後,乙向甲請求其所支出之新臺幣 1 萬元之費用。試問:乙之請求是否有理由?(25分)

二、甲男乙女為夫妻,育有一子 A。甲因宗教信仰,而拋妻棄子,出家為僧。乙乃請求法院命甲履行同居義務及家庭生活費用負擔義務,乙之請求是否有理由?甲離家後,乙因 A 住院而積欠丙醫師 3 萬元醫療費用,丙可否向甲請求支付?(25分)

回目錄(4)〉〉回頁首〉〉

10413。(4)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地政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50760
【考試別】原住民族特考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有 A 地,設定地上權於乙,存續期間為 20年,乙在該地上建築 B 倉庫使用。乙積欠地租,經常與甲發生爭執,目前存續期間已屆滿,上開倉庫之市價為新臺幣1000 萬元。試問:甲在地上權期間屆滿前,何種情形下得終止地上權?地上權消滅後,關於倉庫及其座落於 A 地的問題,甲、乙各有何種權利?(30分)

二、甲有 A 地,與乙之B 地相鄰。甲於 20 多年前死亡,由丙單獨繼承,但丙一直未辦理繼承登記,丙繼承之土地甚多,對 A 地甚少聞問。乙見 A 地未積極利用,未經丙同意,於 A 地上興建鐵皮房屋、種植果樹、鋪上水泥磚塊走道,丙發現後提出抗議,但乙置之不理。試問: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為何?丙請求乙返還 A 地時,關於 A 地之孳息、費用及賠償問題,乙應負之責任為何?(40分)

三、甲有 A 地,與乙之B 地相鄰。甲將 A 地設定地上權給丙,丙建築 C 別墅,B 地上20多年來均無建物,C 別墅之視線一直可穿過 B 地,眺望河畔。試問:不動產役權有何特性?因時效而取得不動產役權的要件為何?(30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10414。a(15)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601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A 建地面積 130 坪,乙為 A 地所有權人,於民國(下同)101 年 7 月 26 日委由甲不動產經紀人代為尋找買主,甲乙簽訂專任委託銷售契約約定:「……二、委託底價:每坪 20 萬元(合計 2,600 萬元);三、服務費:超過每坪 20 萬元以上,均算為『服務費』予甲;四、委託期限:自 101 年 7 月 26 日至 101 年 10 月 25 日止……」甲於 101 年 8 月 26 日找到丙願意以每坪 21 萬元購買,乙丙雙方碰面後,乙表示要先塗銷 A 地原有的抵押權登記,再與丙約期簽約。之後,一直到 101 年 10 月 25日前止,乙均以抵押權登記尚未塗銷為理由,拒絕簽約。102 年 2 月 25 日後乙丙雙方合意辦理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畢,而買賣價格即為每坪 21 萬元。甲發現後即起訴,請求乙給付 130 萬元服務費,請問有無理由?(25分)

二、乙企業向甲銀行申請企業貸款 5,000 萬元,乙提供其所有的 A 素地為擔保,設定抵押權給甲,甲同意貸款,但要求乙同意將 A 素地同時設定地上權給甲,然而就設定地上權的契約,並未約定權利金或地租的給付。請問雙方設定抵押權與地上權的效力?(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415。(3)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420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於民國 100年 1 月 1 日以口頭約定,用 500 萬元向乙購買 A 地,甲交付 300 萬元後,乙將 A 地交付甲使用,惟乙一直不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103年初甲請求乙協同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試問:
(一)若乙主張「雙方就 A 地之買賣為口頭約定,不動產物權移轉或設定應以書面為之,雙方僅有口頭約定,契約未合法成立,故甲不得請求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其主張是否有理由?(20分)
(二)若乙主張因為所有權未移轉登記,乃依民法第767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請求甲返還 A 地,其主張是否有理由?(20分)

二、甲、乙、丙三人共有 A 地,各有三分之一的應有部分,試問:
(一)若甲未經乙、丙同意,將自己三分之一的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給丁,其效力如何?(15分)
(二)若甲未經乙、丙同意,擅自將 A 地出賣給戊,其效力如何?乙、丙二人得否依該契約,請求戊給付價金?(15分)

三、一般認為最高限額抵押權最大的特色,在於緩和了普通抵押權之從屬性要求,請從「成立上從屬性」、「移轉上從屬性」、「消滅上從屬性」,說明最高限額抵押權從屬性之緩和化的意義。(30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416。(3)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406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向商店購買飲料一瓶,取得統一發票後,隔月幸運中獎新臺幣 20 萬元,但因工作繁忙,委請乙代為領獎,並交付身分證及印章。乙除代甲領獎之外,又心生歹念,擅自以甲的名義向丙借款 10 萬元,丙見乙持有甲的身分證及印章,誤信乙已獲得甲的授權,便同意借款。乙即書立借據一張,並蓋用甲的印章。請問:甲應否對丙負清償借款之責?請附理由說明之。(25分)

二、甲擅自占用乙所有已登記之土地,並在其上建築房屋一棟。乙因長期旅居國外,經18年後始知土地被占用之事,便起訴請求甲拆屋還地;甲則抗辯乙的請求權消滅時效已經完成。請問:雙方主張何者有理?請附理由說明之。(25分)

三、甲男與乙女為夫妻,然感情不睦。婚姻關係存續中,乙女因參加大學同學會,遇見昔日戀人丙男,二人舊情復燃,當日即發生性關係,乙女亦因而懷胎,產下 A 女。產後不久,甲乙即協議離婚並辦妥登記,約定 A 女之權利義務由乙行使及負擔。3個月後,乙丙結婚,丙不但認領 A 女,並且擔負 A 女之所有撫育費用。請問:A 女究竟對甲或對丙有繼承權?請附理由說明之。(25分)

四、甲男已離婚,於前婚姻關係中育有子女 A、B。乙女亦已離婚,於前婚姻關係亦育有一女 C。甲、乙二人結婚,3年後,乙即因病亡故。甲自此獨力撫育 A、B、C 三人,於該三人結婚時,分別贈與 60 萬元。嗣後甲亦因病死亡,留下遺產 300 萬元。請問:甲之遺產應如何繼承?請附理由說明之。(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417。a(3)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412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乙、丙三人繼承丁之財產成立公同共有。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以自己名義擅自與戊訂立公同共有財產中之房屋的買賣契約時,該買賣契約的效力如何?(13分)
(二)甲將其應繼分讓與於庚時,甲、庚間之讓與契約效力如何?(12分)

二、甲男乙女為夫妻,甲先擬好離婚協議書,由甲之父母丁、戊以證人身分簽名於上。其後,甲徵得乙之同意離婚,由乙於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蓋章,並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完畢。乙與丙均為善意,於民國 98年依法定方式結婚,試問:
(一)甲與乙之離婚是否有效?(10分)
(二)乙、丙之婚姻是否有效?(10分)
(三)乙與丁、戊是否有姻親關係?(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3年(15)

10301。a(5)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103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4083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為 17歲未婚少年,在飆車時撞傷18歲離婚的乙女。甲害怕其父親知悉後生氣,而與乙當場達成和解,雙方同意由甲賠償 10萬元。甲回家向母親丙報告機車肇事及和解之事,丙認為賠償金額太高。乙女回家向其父丁說明整個事件,丁亦認為賠償金額太低。丙及丁均認為有必要重新談判賠償事宜。試問:甲與乙的和解契約,效力如何?甲與乙可否重新談判賠償金額?(25分)

二、甲夫婚後有外遇,與乙妻感情破裂無可挽回。乙妻對婚姻之破裂並無可歸責事由,且不願與甲離婚,甲遂向法院提起離婚之訴。試問:法院是否應准予甲乙離婚?請附理由說明之。(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

10302。(2)10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10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2011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法律行為之撤銷與契約之解除有何不同?在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時,受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其處分,此項撤銷權之行使,以有何種情形為限,始得為之?(25分)

二、甲有房屋一棟,先後和乙、丙成立買賣契約,但卻將該屋交付予乙,而將其所有權移轉登記給丙。請附理由說明乙、丙得如何主張權利?(25分)

三、一棟五樓公寓,由甲、乙、丙、丁、戊區分所有,各區分所有權人除有各自之專有部分外,尚有地下室共有部分,作防空避難設備兼法定停車空間使用。請依民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何謂專有部分?其成立要件如何?(10分)
(二)各區分所有權人在地下室共有部分之應有部分比例如何定之?若地下室僅有三格停車位,而為甲、乙、丙三人設定專用權時,應如何為之?(15分)

四、甲男、乙女為夫妻,生有丙女、丁男,均已成年。丙女與戊男同居生己男後,兩人始結婚,婚後又生庚女。某日,甲、乙、丙一起出外旅行,因所乘客輪翻覆,甲、丙同時溺水死亡,乙僅受嗆傷。設甲留有遺產1,800 萬元,應由何人繼承?其應繼分如何?若翻船事故發生後,甲、丙被分別送到醫院,甲先死亡,丙後死亡時,甲之繼承人與應繼分為何?與上述情形是否相同?(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

10303。(7)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地政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80550
【等別】員級鐵路人員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與乙之土地相鄰,甲興建房屋時,越界侵入乙之土地 10平方公尺,乙因在大陸經商,久未返家,回國後,始知甲越界建築一事,但甲之建築已經完工。請問:乙應如何主張權利?(15分)乙請求甲拆除越界建築部分之房屋,法院應否准許?(15分)如甲越界部分為車庫或圍牆,其法律效果有無不同?(10分)

二、甲將其所有之土地一筆設定地上權與乙,供其建築房屋居住,約定每季地租新臺幣六萬元,惟未約定地上權期限。請問:甲、乙之地上權何時消滅?如乙之房屋因失火而滅失時,其地上權是否消滅?(30分)

三、甲向乙借款新臺幣一千萬元,為擔保債務之清償,甲將其房屋設定抵押權於乙。請問:甲、乙可否約定將來如甲不能清償債務時,抵押物之所有權移屬於乙?其法律效力如何?(30分)

回目錄(7)〉〉回頁首〉〉

10304。a(7)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運輸營業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103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80450
【等別】員級鐵路人員考試【類科】運輸營業【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於傍晚散步時,發現乙受傷,倒在路邊水溝。甲立即跳下水溝救起乙,並攔下計程車,將乙送醫,支付計程車費及醫療費。甲在水溝救乙時,被異物刺傷。試問:甲對乙得主張何權利?(25分)

二、甲男自幼喪父,由母親乙扶養長大。其後,甲男與丙女結婚,生有二女丁、戊與一子己。己男已婚,育有一子庚。在乙之要求下,丁、戊於甲男生前,即立有拋棄繼承之書面聲明。又己男與甲男長年來關係惡劣,在甲男死亡後 1個月內,乃以書面向法院為拋棄繼承之表示。試問:甲男死亡時,留下財產新臺幣 1,800 萬元,應如何繼承?(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305。(11)10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戶政

10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40660
【類科】戶政【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18 歲之甲男與 20 歲之乙女依法結婚,於蜜月旅行中,甲因車禍之後遺症產生精神障礙,致使其為意思表示之能力顯有不足,其妻乙為保護甲免於日後受騙上當,欲為甲聲請監護宣告。試問:依現行民法之規定,法院應如何處理?(35分)

二、甲夫乙妻收養丙夫丁妻之子 A,A 於 10 歲時,甲、乙因車禍同時死亡,此時應由何人擔任 A 之法定代理人?(15分)若 A 之法定代理人及其親屬均無力照顧 A,A應如何主張其權利?(20分)

三、甲為乙之父,乙為丙之父,由於乙知悉甲自書遺囑,欲將遺產悉數捐贈丁公益團體,乙乃教唆丙隱匿甲之遺囑,此事於甲死亡後被發現,甲除乙、丙外,並無其他繼承人。試問:甲之遺產應如何繼承?(30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306。(11)10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

10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42350
【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何謂不動產?輕便軌道是否為不動產?(25分)

二、甲乙丙三兄弟共同繼承其父所遺留之一筆土地,三人對於如何分割該筆土地無法達成協議,問:
(1)甲得否於未辦理繼承登記之前,單獨訴請法院為裁判分割?(20分)
(2)若甲乙同意分割該土地,而丙不同意,則甲乙二人可否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 規定之多數決方式,而為協議分割?(15分)

三、甲將其土地設定抵押權予乙銀行以做為向其貸款之擔保。其後甲將該地設定地上權予丙,丙遂於該地建築房屋一棟,若甲屆期未清償欠款,問:
(1)若乙於實行抵押權時,因丙地上權及地上建物之存在,致無人應買,乙得否聲請法院除去該地上權後拍賣?(15分)
(2)乙得否主張併付拍賣該地上建物?(10分)
(3)設若乙於實行抵押權拍賣該土地之前,丙即已將該地上房屋出售予甲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則乙於實行抵押權時,對該房屋得否主張併付拍賣?(1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307。a(11)10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10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860
【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將其 A 地先後設定一、二、三次序普通抵押權於乙、丙、丁,分別擔保自己之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300 萬元、200 萬元債務。試問:下列各項之效力如何?
(1)乙拋棄其抵押權。(15分)
(2)乙拋棄其債權。(10分)

二、甲生前作成遺囑,遺贈友人乙200 萬元及財團法人丙基金會400 萬元。然乙不幸先於甲 病死。甲死亡時,其繼承人僅有母丁,遺產為600 萬元。試問:上述遺贈之效力如何?丁得繼承若干遺產?丁如何行使特留分扣減權?(25分)

回目錄(1)〉〉回頁首〉〉

10308。(1)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別】司法人員1413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有跑車一輛,好友乙經常向甲借車使用。某日,甲因急需現款,便請乙幫忙將該跑車以不低於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之價格出售。嗣後,丙見該車養護甚佳,便向乙出價願以 150萬元購買,乙隨即允諾。問:
(一)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間有何差異?(10分)
(二)若乙為無權代理,則甲、乙、丙間之法律關係為何?(15分)

二、甲與乙協議離婚,雙方同意由甲擔任其子女丙、丁之親權行使人,並共同負擔丙、丁之扶養費用,但是離婚十年來乙從未支付丙、丁之扶養費,甲以乙不當得利為理由,向法院請求乙支付扶養丙、丁十年應負擔之扶養費,乙主張並無不當得利,且扶養費之請求權應為一年,故甲僅得請求最近一年之扶養費。請問:甲是否得依據不當得利規定,請求乙支付丙、丁之扶養費?消滅時效是否為一年?(25分)

三、甲因投資需要而向銀行借款,並以其所有之房屋設定普通抵押權予銀行。某日,地方政府舉辦花火節,因縣府人員對於機械操作不當,導致煙火直接朝甲之房屋發射並引起火災。甲之房屋因而全部燒燬。請問:
(一)銀行之抵押權是否仍存在?其債權是否還有擔保物權?(14分)
(二)若甲於原地重新建築一棟房屋,則該房屋是否有銀行之抵押權?(11分)

四、甲、乙為夫妻,甲於結婚一年後篤信宗教,每個月皆離家十天以上,前往山中道場靈修並擔任道場清潔炊事志工,甲、乙二人於數年間每次於甲結束靈修返家時皆發生爭吵,於某次激烈爭吵後,乙趁甲離家前往山中道場時,將家中門鎖更換,並且於甲返家時拒不開門,甲遂憤而長居道場,不再返家。乙訴請法院離婚,甲則主張乙拒絕其返家,並且乙有酗酒及賭博之惡習,亦應對婚姻難以維繫負責,以資抗辯。試問乙是否得請求法院裁判離婚?甲的抗辯是否有理由?(25分)

回目錄(4)〉〉回頁首〉〉

10309。a(4)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60660
【考試別】原住民族特考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與乙就某組沙發訂立買賣契約,約定 10 天後由乙將該組沙發送至甲處。然而乙未依約將沙發交付給甲,甲用電話催促乙盡快履約,乙卻置之不理。若嗣後乙之客人丙不慎毀損該套沙發,則甲得否請求乙損害賠償?乙得向丙主張何種權利?(25分)

二、甲向乙承租房屋一棟,內有三間房間。試問:
(1)若甲將該棟房屋全部轉租給丙,乙對甲得主張何權利?(10分)
(2)若甲將房屋內之一間房間轉租給丁,而因丁之故意或過失致該轉租之房間受損,乙對甲及丁得主張何權利?(15分)

回目錄(4)〉〉回頁首〉〉

10310。(4)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地政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試題60960
【考試別】原住民族特考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違章建築之買受人所取得者,為該不動產所有權之何種權能內涵?倘違章建築被他人無權占有時,該買受人能否行使所有物返還請求權?(25分)

二、甲、乙共有一土地,於民國 100年間訂立分管契約,約定由乙管理該地特定部分,嗣甲將其應有部分讓與丙,問丙是否受該分管契約之拘束?(25分)

三、甲於民國 60年 1 月 1 日向乙借款,提供甲所有之A 地供擔保設定抵押,未定清償期,約定隨借隨還。乙於民國 78年 1 月 1 日行使抵押權,甲抗辯乙之請求權已時效消滅,故不得行使抵押權,有無理由?(25分)

四、最高限額抵押權相較於普通抵押權,其在法律構造上之特色何在?(25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10311。a(15)10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10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第二次食品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試題601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被乙詐欺,將其所有之一棟房屋以低價賣給乙,並已為所有權移轉登記。請問甲依民法第92條規定,僅撤銷債權行為,而未撤銷物權行為時,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如何?甲若同時撤銷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時,其法律關係又是如何?另法律行為因被詐欺而為撤銷與因被脅迫而為撤銷,其效力有何不同?(25分)

二、甲、乙共有一筆土地,面積 100 平方公尺,僅符合建築面積最小單位,應有部分分別為甲十分之八,乙十分之二,甲、乙以其應有部分分別向丙、丁貸款,設定抵押權作為擔保。嗣甲請求分割,因與乙無法達成協議,遂提起分割共有物之訴,法院依民法第824條第3項規定,判決將該共有地分配於甲,並命甲補償乙新臺幣 100 萬元。請問乙對甲之補償金債權,民法設有何種保障機制?又丁在乙之應有部分上原有之抵押權如何處理?(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312。a(3)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2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因精神障礙,經聲請法院依法為監護宣告。在監護宣告撤銷前,某日甲於識別能力回復狀況下,向乙購買汽車一輛並隨即開車上路,惟因闖紅燈而撞到孕婦丙,丙及其腹中之胎兒丁均受傷。試問:
(一)甲向乙購買汽車行為其效力如何?(13分)
(二)胎兒丁得否向甲請求損害賠償?(12分)

二、甲駕車不慎撞傷乙,致乙受有損害。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乙於知悉事故發生且甲為肇事者後經過 3年,始基於侵權行為請求甲損害賠償,甲得否拒絕乙之請求?(10分)
(二)如乙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已罹於時效,乙得否主張因甲尚未賠償而獲有利益,請求甲返還該利益?(1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313。(3)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419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自乙購入 A 屋,為避人耳目乃與丙約定借其名義登記所有權並嚴守秘密,A 屋實際則由甲占有使用。數年後丙因病死亡,其單獨繼承人丁不知上情,於整理丙之遺產時誤以為該屋為丙所有而完成繼承登記。嗣後,丁發現該屋為甲占有中,乃向甲請求返還 A 屋。試問:
(一)何謂登記之公信力?(20分)
(二)丁之請求有無理由?(20分)

二、甲、乙、丙三人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為三分之一,甲以其應有部分為丁設定普通抵押權擔保其對丁之120萬元債務。甲、乙、丙三人協議將 A 地分割為 A1、A2、A3.三筆,甲取得 A1,乙取得 A2,丙取得 A3.之單獨所有權。試問:A 地之分割於何時生效?於丁之抵押權有何影響?(30分)

三、甲以其所有之A 屋為乙設定抵押權,未料 A 屋因鄰居丙用火不慎發生氣爆而燒燬。經法院判決甲可自丙獲得 500 萬元之賠償,則乙得如何行使其權利?(30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314。(3)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406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男、乙女同為 18歲,在雙方父母的同意下,兩人依法結婚。試問:下列甲男、乙女所為之法律行為,是否需要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方生效力?
(一)甲男於婚前收受其爺爺為祝賀甲男即將成家,而贈與之汽車 1輛。(10分)
(二)甲男於婚後 3個月後將該汽車賣給丙男,兩人訂立買賣契約。(10分)
(三)甲男、乙女在婚後 1年,決定離婚,兩人所簽訂之兩願離婚書面契約。(10分)

二、甲男與乙女結婚 5年後,仍無子嗣。甲男之弟丙男與其妻丁女意外生下第三胎 A 男,在 A 男滿月時,甲男與乙女經丙男與丁女之同意後,雙方訂立收養 A 男之書面契約,並向法院為收養認可之聲請。法院於審理 1個月之後,准予收養。10年後,甲男與乙女相繼死亡。滿 10歲的 A 男,因思念本生父母丙與丁,而想歸宗。試問:
(一)甲男與乙女何時與 A 男發生親子關係?(10分)
(二)A 男想要歸宗之願望能否實現?(10分)

三、甲男與已與其舅父離婚之舅母乙女相戀,兩人依民法第982條之規定,為結婚之戶籍登記。1年後兩人生下丙男與丁女。丙男大學畢業後出國留學,甲男資助學費 60萬元,於丁女出嫁時,贈送嫁妝 30萬元。甲男死亡後,留下財產 360萬元,應如何繼承?(25分)

四、甲男與乙女結婚後,乙女懷胎 A 男,由於乙女為獨生女,故其父母要求A男從母姓,乙女與甲男商量之後,卻為甲男所拒絕,直至 A 男出生,雙方皆不肯讓步,此時A 男之姓氏應從父姓還是母姓?又同時甲男與單身之丙女外遇,並使丙女懷胎 B 女,在B 女 6個月大時,甲男才對 B 女為認領之意思表示,B 女於認領之後,其姓氏應如何決定?請依民法之規定說明之。(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315。a(5)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103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0640
【考試別】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男與乙女為夫妻,二人因工作因素考量,不願雇主知悉其等已婚事實,乃虛偽訂立離婚協議書,找來二位證人簽名,並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其後,甲男與同事丙女因工作相處日久生情,乃於2010年12月間,隱瞞其已婚事實,與丙女舉行公證結婚。翌日,二人一同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問:甲男與丙女之結婚是否有效,試說明理由?(30分)

二、甲男與乙女於2010年12月間結婚,二人婚後不久,生下一子丙,雙方以書面約定丙從父姓,並向戶政機關辦妥出生登記。請依現行民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並說明其理由:
(一)甲、乙二人嗣後是否得以書面約定變更丙之姓氏?(10分)
(二)甲、乙二人嗣後是否得單方請求法院宣告變更丙之姓氏?(20分)
(三)丙成年後,未經甲、乙二人同意,是否得自行決定變更姓氏?(10分)

三、為建立一夫一妻制度,現行民法禁止重婚,違反者,結婚無效。請依現行法相關規定,說明重婚例外不會導致結婚無效之情形。(30分)

回目錄(8)〉〉回頁首〉〉

102年(17)

10201。a(8)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試題24140
【等別】四等稅務人員考試【類(科)別】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試分別依下列情形,說明甲、乙、丙、丁何時取得A、B、C、D屋所有權?
(一)甲出資建築A屋(7分)
(二)乙購買B屋(6分)
(三)丙繼承C屋(6分)
(四)丁拍定D屋(6分)

二、甲將其所有之重型機車一輛出賣給乙,並由乙先支付部分價金。於交付機車之清償期前,因隔壁鄰居失火,導致該機車燒毀滅失。甲是否應負擔債務不履行之賠償責任?乙是否仍應支付其餘價金,或得請求返還其已支付之價金?(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202。(5)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4063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我國現行民法就婚姻之形式要件的規定為何?(15分)
(二)甲男於民國88年2月14日與乙女結婚後,甲、乙婚姻關係中,甲於民國96年3月間認識A 女後,甲對A 謊稱未婚,於民國97年2月14日與A 女在2名成年人作證下,於飯店公開舉行婚禮。試問:甲與A 之婚姻效力為何?(請附理由說明)(10分)

二、甲男、乙女於民國 93年5月間依法結婚,102年4月間依法兩願離婚,甲乙未約定夫妻財產制,試問:設乙於離婚前(101年10月間)有向丙借三百萬,仍未清償之個人債務,乙得否將其對甲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讓與給丙?(請附理由說明)(25分)

三、甲夫(年 40歲,姓陳)乙妻(年38歲,姓張),於民國101年4月間經法院認可收養丙男(年10歲,姓王)。收養後丙應如何從姓?(25分)

四、甲男,年80歲,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經聲請權人依法向法院為甲監護宣告之聲請;試問:甲之最佳利益為何?(10分)法院應如何為甲男選定監護人?(1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203。(5)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4073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試舉例說明下列各詞之意義。(每小題 15分,共30分)
(一)準共有
(二)準占有

二、甲將 A 屋設定抵押權於乙,擔保對乙之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債務,其後,甲復將A 屋以200 萬元出典於丙,供丙在A 屋為使用、收益,及設定抵押權於丁,擔保對丁之100 萬元債務。嗣後,甲債務不履行,乙實行抵押權,拍賣抵押物,A 屋由戊以350萬元拍定。試問:該350萬元應如何分配?(30分)

三、甲、乙、丙三人共有一筆 A 建地,應有部分登記為各三分之一;甲、乙未經丙之同意將A 地設定不動產役權於丁,丙未經甲、乙之同意將自己對A 地之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戊。試問:
(一)丁之不動產役權是否有效?(20分)
(二)甲、乙、丙協議分割A 地,丁、戊之權利是否受影響?(20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204。(5)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4093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將其市價新臺幣(下同)45萬元的收藏品A 瓷器以50萬元出售予乙,乙先支付10萬元,並約定於民國102年4月10日支付剩餘價金及交付買受物A。4月5日,甲在整理收藏品時,不慎將A 打破。對該筆買賣感到後悔的乙,能否向甲請求償還已經支付的10萬元價金?(25分)

二、甲到 C公司的電影院看電影時,皮夾掉電影院內,內有現金24000 元。公司聘僱專職清潔電影院的乙,於打掃時拾獲甲的皮夾,逕送當地派出所招領,該派出所通知甲於次日領回。七個月後,乙向甲要求支付相當於皮夾內現金金額的二成,即4800 元的報酬。甲得否拒絕支付?(25分)

三、甲、乙結婚數年,未曾有任何關於夫妻財產制的約定。夫妻倆於102年年初協議離婚。在離婚時,甲有婚前財產房屋一間,目前市價900 萬元;婚後財產總值600 萬元。乙擁有的財產總值400 萬元,而無法證明其中有任何部分為婚前財產,但包括乙不久前因遭受第三人丙侵權,丙給付乙40萬元作為非財產損害的賠償。試問:在甲、乙協議離婚後,誰可向誰請求多少的剩餘財產分配?(25分)

四、受輔助宣告的乙遭丙開車違規撞傷,乙在其輔助人甲不知情的情況下,與丙簽訂和解契約,約定「丙賠償乙30萬元;乙放棄刑事告訴權及其他民事權利」。嗣後,甲得知乙、丙的和解約定,因乙實際受到的損害遠高於30萬元,而表示反對。因此乙改為向丙請求50萬元的財產及非財產損害賠償。丙主張,對乙僅有依該和解契約的30萬元賠償義務,有無理由?(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

10205。(2)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5011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請詳述信託受託人違反忠實義務的法律效果。(25分)

二、不動產經紀人甲與A屋所有人乙於民國102年2月1日簽訂專任委託銷售契約,約定由甲代乙銷售A屋,銷售價格訂為2,200萬元,期限從民國102年2月2日至5月1日。之後,不動產經紀人丙媒介丁向乙購屋,於同年4月1日簽定買賣契約,並於4月25日辦理移轉登記完畢,甲發現後即向乙請求給付仲介費,問有無理由?(25分)

三、甲向好友乙商量借1,000萬元,乙正好有現金1,000萬元準備購屋自住,甲表示他所有A屋目前閒置,不想賣,可以讓乙使用,雙方簽訂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將A屋設定抵押權給乙,以擔保乙對甲的債權1,000萬元,簽約日起屆滿10年為清償期,並約定A屋交付乙使用,以乙使用A屋應給付的租金,抵銷甲原應給付給乙的利息,並由乙負擔稅捐。之後租金大漲,甲覺得乙使用A屋以抵借款利息此一條款,對其不利,因而主張此一條款違反民法第860條規定抵押權是「不移轉占有」的擔保物權而無效,問此一主張有無理由?(25分)

四、甲男於民國80年購買取得A屋,民國85年與乙女結婚,民國87年與乙共同收養丙為養子,民國89年乙懷孕順利生產丁男,甲於民國102年5月1日死亡,除了A屋尚遺留銀行存款1,000萬元,乙女則除有銀行存款200萬元外,並無其他財產,問甲的遺產為乙、丙、丁分別繼承的數額?(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

10206。a(7)102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運輸營業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2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80550
【等別】員級鐵路人員考試【類科】運輸營業【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向乙購買一棟房子,價金新臺幣三千萬元。若於交屋後所有權移轉登記前,因丙縱火而致該房子被燒毀。請附理由說明:乙得否請求甲支付新臺幣三千萬元之價金?(25分)

二、甲為減少其將來死亡後之遺產稅,乃於生前將其名義下之土地一筆與乙通謀虛偽買賣並辦妥移轉登記。乙隨後將該土地轉售並移轉登記予丙。請附理由說明丙是否取得該土地之所有權?(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207。(11)10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戶政

10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0660
【類科】戶政【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於民國99年10月1日因病至乙醫院住院診治,至同年10月15日未經結帳即擅行出院,共積欠乙醫院醫療費新臺幣(下同)10萬元、住院費3萬元及住院期間甲暨其看護家屬之伙食費3千元,經乙醫院催告甲應於99年11月1日前繳納,甲仍置之不理,乙醫院乃於102年5月1日向法院起訴,請求甲償還上開費用,惟訴訟中甲為時效抗辯,則甲之抗辯是否有理由?(25分)

二、甲現年20歲,某日因精神錯亂,而將價值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之手錶以1千元賤售予乙,並銀貨兩訖,乙旋即將之以 90 萬元出售於善意之丙。試問:甲乙間之買賣效力如何?丙是否取得該手錶之所有權?(25分)

三、甲乙係夫妻,婚後因個性不合,經常吵架,致感情破裂。甲乃以雙方無法繼續維持婚姻為由向法院起訴,請求與乙離婚。經法院審理結果,認造成婚姻破裂之責任,甲有百分七十之過失,乙亦有百分三十之過失,則法院是否應准許甲請求?若甲有百分五十之過失,乙亦有百分五十之過失,則其結果是否相同?(25分)

四、甲(配偶已歿)育有子女乙、丙、丁三人,甲於生前曾立自書遺囑一份,謂其死後所有遺產全部遺贈予A孤兒院。某日,甲因心肌梗塞死亡,留有遺產新臺幣1500 萬元,惟嗣發現甲所立之遺囑未記載書立遺囑之年月日,乙、丙、丁三人因而主張該遺囑無效,則乙、丙、丁三人之主張有無理由?乙、丙、丁三人可分得若干遺產?(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208。(11)10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

10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42050
【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我國民法於民國96年增訂最高限額抵押權一節,試說明與分析普通抵押權與最高限額抵押權於從屬性上之差異?(25分)

二、甲乙丙三人共有 A 地,所有權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乙長年占有A 地西側三分之一面積之土地以作為停車場之用,甲丙知悉,多年來亦無反對之意。請附具理由回答以下問題:
(一)甲欲將其應有部分出售予丁,開價新臺幣300 萬元,此際乙丙有何權利可資主張?(8分)
(二)甲逕將其應有部分出售且移轉予丁,則乙丙得否主張該移轉行為無效?又乙丙此時有何權利可資主張?(8分)
(三)承上(二),若丁取得甲之應有部分後,主張乙不得繼續占用A 地西側之土地作為停車場之用。乙認為丁應受甲乙丙先前之默示分管契約拘束。乙、丁之主張,何者有理由?(9分)

三、甲以其 A 地為乙設定地上權,存續期間為4年,每年地租新臺幣10萬元,上開約定均已為登記。請附具理由回答以下問題:
(一)乙於地上權期限屆滿後繼續使用A 地,且甲並無反對意思,則甲乙間之地上權效力為何?(12分)
(二)乙取得地上權後已有1年未繳交地租,復將該地上權移轉予丙。丙取得地上權後又經1年半未繳交地租,甲有何權利可資主張?(13分)

四、甲有建地 80坪,甲乙於18年前訂立買賣契約,乙出價新臺幣800 萬元購買。然甲僅將該地交付予乙使用,且藉故遲未辦理移轉登記。乙於該土地上建有房屋一棟。乙死後,其子丙將該建地與房屋出租予丁作為經營民宿之用。今甲主張該地仍為其所有,向丁請求返還該筆土地。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209。a(11)10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10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160
【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承攬乙之房屋新建工程,而乙於交屋半年後,發現屋頂漏水。試問乙依民法承攬之規定,對甲得主張何種權利?(25分)

二、被繼承人甲有親生子乙、丙及養子丁,丙有親生子A、B 及養女C。丙先於甲死亡,甲死亡時留下新臺幣90 萬元之遺產,而A 拋棄代位繼承權。問:甲之遺產由何人繼承?各繼承多少元?(25分)

回目錄(1)〉〉回頁首〉〉

10210。(1)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4013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為A 屋所有人,於102年5月5日出售該屋給乙,尚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未交付房屋。嗣後A 屋於同年5月7日因丙之過失,引發火災而焚燬,丙乃賠償甲B 屋一棟。試問:甲、乙及丙間的法律關係如何?若A 屋已於5月6日交付於乙占有,有無不同?(25分)

二、甲、乙及丙共有A 地300 坪,應有部分各為三分之一。甲將其應有部分三分之一,未經乙及丙之同意,出售並辦理移轉登記於丁,甲、丁間之法律行為,效力如何?又甲未經乙及丙同意,私自占用A 地右側靠路邊的100 坪土地,經營餐廳,乙及丙得向甲主張何種權利?若甲將其占有經營餐廳的100 坪土地出售於丁時,丁得向甲、乙及丙主張何種權利?(25分)

三、甲男乙女為夫妻,有一未成年子A。甲乙離婚時,約定
(一)A 由乙行使權利、負擔義務,
(二)乙不必經甲之同意,得單獨將A 出養。甲乙離婚後,乙遂以A 之法定代理人之身分,將A 出養於他人,並聲請法院認可。試問:甲乙之前述兩項約定是否有效?法院應否認可本件之收養?(25分)

四、甲男乙女為夫妻,婚後約定以分別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甲乙有子女丙、丁二人。甲死亡時留有房屋、土地、動產外,尚對戊負債60萬元,已屆清償期。乙、丙、丁為遺產分割時,約定該60萬元債務由丙、丁各承受30萬元,但戊並不知情。6年後,戊向乙請求返還60萬元債務,是否可行?(25分)

回目錄(4)〉〉回頁首〉〉

10211。(4)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地政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410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將其所有房屋設定抵押權予乙,以擔保其向乙之借貸。試問:
(一)若甲於設定抵押後,將該屋出租予丙,則將來乙實行抵押權時,若發生影響抵押物價值之情形,則甲得對丙之租賃權為如何之處理?(10分)
(二)若甲設定抵押後,復於該房屋頂樓增建一層。則若將來乙實行抵押權拍賣該房屋時,對於該頂樓上所增建之樓層,得否主張其亦為抵押權之效力所及?(15分)

二、甲、乙、丙共有A 地一筆,應有部分各為1/3。試問甲未得乙、丙之同意所為之下列行為,其效力各如何?
(一)甲擅自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登記予丁。(8分)
(二)甲擅自將該A 地之特定部分出租予丁。(9分)
(三)甲擅自將A 地全部出賣予丁。(8分)

三、甲將其所有之A 屋出售於乙,請問以下情形,當事人間得否主張民法第767條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一)甲將A 屋出售於乙,並已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但遲遲未交付房屋於乙。乙遂向甲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12分)
(二)甲將A 屋出售於乙,已先交付予乙占有,但經過15年而迄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甲遂向乙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請求返還A 屋。(13分)

四、甲無權占有乙已登記之房屋,自為居住使用已逾20年,試問:
(一)若乙請求甲返還房屋,甲以乙之返還請求權已罹於消滅時效而拒不返還,是否有理?(13分)
(二)若甲不主張消滅時效抗辯,而主張其係自主、和平、公然,繼續占有達法定期間,請求依時效取得登記為房屋所有權人,是否有理?(12分)

回目錄(4)〉〉回頁首〉〉

10212。a(4)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406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的停車位被乙無權占用,甲對乙得為如何之主張?請申論之。(30分)

二、甲男與乙女結婚,乙女已有一與前婚配偶丙所生之子丁,婚後,甲男對於丁子極盡虐待之能事,乙女乃帶丁子避居娘家。請問: (一)丁子可向誰請求履行扶養義務?(15分) (二)乙女可否據以向法院訴請與甲男離婚?(5分)

回目錄(6)〉〉回頁首〉〉

10213。a(6)102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佐級晉員級。業務類

102年交通事業郵政、港務、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50740
【等別(級)】佐級晉員級【類科(別)】業務類-郵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出售貨物一批予乙,就貨款之給付,甲乙約定待乙確認甲所給付貨物無瑕疵,且於乙之客戶丙付款予乙後,乙始支付予甲。其後,甲向乙請求付款時,乙主張因丙已破產,條件尚未成就而拒絕付款。問:乙之主張是否有理?(25分)

二、A屋所有人甲受乙的脅迫,將A屋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乙,嗣後甲對乙撤銷被脅迫的意思表示,但尚未完成塗銷登記前,乙將A屋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不知情之第三人丙。試問:誰是A屋所有人?(25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10214。a(15)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第二次食品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試題601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乙、丙三人共有房屋一棟,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甲將該房屋出租於丁,又甲看見房屋門窗不牢,僱工修復後交付丁使用。試問:甲將房屋出租於丁之契約效力為何?乙、丙對丁可否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甲僱工修復房屋門窗是否需事先徵得乙、丙之同意,方得為之?請說明之。(25分)

二、甲向乙借款新臺幣 1000 萬元,並將其所有之A 地設定抵押權以為擔保。嗣後乙死亡,甲藉故不依約清償該債務。試問:乙之子丙,在未辦繼承登記之下,可否實行抵押權?民法第759條所謂非經登記不得處分之意涵為何?請說明之。(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215。(3)10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10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06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乙二人結婚多年,甲去世留有現金1千萬元,而因為乙是家庭主婦,故並無財產。經查,甲尚有一同父異母兄弟丙在大陸(大陸地區人民)。問:該1千萬現金如何分配?(25分)

二、試說明基於如何的信賴要件而重婚,該重婚有效,致使前婚姻消滅?(25分)

三、甲在民國93年間,經由強制執行的拍賣程序,拍得乙所有的土地一筆,並繳納價金完畢,同時地方法院發給其土地所有權移轉證書,而取得土地所有權,地方法院隨之將價金分配給債權人丙。但經查甲在拍買前,曾向地政事務所人員請領拍賣土地的地籍圖,但因地政事務所人員的過失,誤發地籍圖謄本,故使其誤認其所拍買的土地是另一筆土地。問:甲可以如何主張?(25分)

四、甲乙二人結婚多年,感情不佳,兩人進入離婚訴訟。因為小孩(5歲)患有罕見疾病,因此甲母在未得乙父的同意下,以為小孩求得更佳的醫療為由,擅自將小孩帶出國,是否會影響法院對小孩監護權的判決(20分)?乙父應如何主張(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216。(3)10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10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21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物權法有所謂「公示原則」,試分別就動產及不動產從公示方法、推定效及物權變動要件三方面説明其具體內涵及現行法規定之情形。(40分)

二、甲向乙借款,為擔保借款返還請求權,以自己所有A 屋設定抵押權給乙,甲屆期不返還借款,乙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時,發現甲在抵押權設定後在屋頂加蓋違章建築供自己使用。試分別以下列情形説明在實行抵押權時應如何處理該違章建築附加部分:
(一)該附加部分並無獨立出入口,而須從A 屋內所架設的樓梯進出。(15分)
(二)該附加部分有獨立門戶,可從公用樓梯進出,但甲私設鐵門上鎖,其他住戶無法隨意進出。(15分)

三、甲乙丙三人共有土地一筆20坪,應有部分均為三分之一,三人協議將該地畫線區隔為兩個各為10坪的區塊,由乙丙各自占有管理使用該地特定部分。試問甲若反悔,主張契約不公平,有無救濟方法?若甲嗣後將其應有部分讓與丁,甲乙丙三人上述協議在何種情形下對丁有效?(30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217。a(3)10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10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3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出賣 A 屋於乙,契約成立後不久,A 屋因地震滅失,甲因此無法將A 屋交付予乙,然而甲因 A 屋滅失而同時自保險公司處取得新臺幣80萬元之保險金。試問:此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分)

二、抵押權人於清償期屆至時,未受清償而實行抵押權,有幾種方法可供選擇?試各舉一例說明之。(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1年(15)

10101。(5)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43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依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試述兩願離婚應具備何種形式及實質要件?(25分)

二、甲男與乙女結婚,婚後育有一女丙,甲男因與丁女有婚外情,婚後經常辱罵乙女,且與丁女同居而對乙丙不聞不問,乙女為扶養丙女而身兼數職,丙女日後成為當紅歌手,而甲經商失敗負債數千萬,甲此時向丙要求扶養,如依現行法,丙女可為何主張?其理由為何?(25分)

三、法定財產制將夫妻財產區分為婚前財產及婚後財產,其區別實益為何?而在法定財產制下,夫妻如何行使權利(所有權、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權)?又如何負擔債務?(25分)

四、林氏夫妻收養了陳氏夫妻之女小襄,於小襄六歲時,林氏夫妻與陳氏夫妻商討後決定讓小襄回歸陳家,試問此時林氏夫妻應該如何處理其與小襄間之收養關係?如林氏夫妻於收養小襄後離婚,林夫可否單獨終止收養小襄?(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102。(5)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53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請說明何謂「一物一權主義」(9分),依「一物一權主義」說明以下情形。
(一)甲以其 A 土地之全部供乙設定地上權後,如將再以該土地之一部分供丙設定為通行之不動產役權。乙之地上權與丙之不動產役權得否並存?(8分)
(二)丁以其 B 土地供戊設定抵押權後,再以該土地供庚設定地上權。戊之抵押權與庚之地上權得否並存?(8分)

二、甲、乙、丙於民國 85年間達成分割 3人共有之不動產的協議、但未辦理分割登記。事經十餘年後,甲之繼承人丁於民國 101年 3月間,請求乙、丙依當初之協議辦理分割登記時,乙、丙得否拒絕丁之請求?如乙、丙拒絕丁之請求,丁有無其他得請求分割該不動產之救濟方法?(25分)

三、甲以其土地供乙設定第一次序抵押權後,於該土地上建造房屋、並應乙追加擔保之要求,提供該房屋供乙設定第一次序抵押權。因甲無力清償債務,乙乃同時實行其對土地及房屋的抵押權。拍賣結果,土地及房屋分別由丙、丁取得所有權。丙、丁所取得之不動產間的法律關係如何?(25分)

四、甲於濱海地區擁有較接近海濱之A 地及緊鄰於 A 地後離海濱較遠之B 地。甲與其家人現居住於自建在 B 地上之3.層樓建物。如甲準備出售 A 地,卻又想在出售 A地後能繼續享有於 3樓陽台眺望海景之樂趣。甲有無得於 A 地設定如何種類之物權的方法,以達其目的?(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103。(5)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執達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向乙借款 800萬元,清償期為民國 99年 1月 1日。甲無存款或其他財產,僅有房屋一棟,價值 600萬元整。乙於民國 102年 1月 1日向甲請求償還借款,試問:
(一)甲主張乙之請求權已罹於消滅時效,有無理由?(10分)
(二)甲於民國 99年 12月 31日,與丙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將其所有之房屋贈與丙,請問乙可以如何保全其債權?(15分)

二、甲與不相識之乙因小擦撞於高速公路上飛車追逐,因車速過快先後撞向駕駛於中間車道之丙,導致丙重傷。試問甲、乙應如何對丙負賠償責任?(25分)

三、甲、乙、丙共有 A 地,試問甲可否單獨就 A 地設定抵押權?若丁在 A 地上傾倒垃圾及土石,造成 A 地無法使用,甲、乙、丙可以如何向丁主張權利?(25分)

四、甲、乙因婚外情,生下一子丙。甲於丙 3歲時認領丙,試問丙之親權應由何人行使,且丙應從何人之姓?(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104。a(5)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83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試各舉一例說明抵押權在何種情形下,得依民法之規定,轉換成為動產質權及權利質權?(25分)

二、何謂遺贈?遺贈如侵害特留分,則應如何處理?(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

10105。(2)10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10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第1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特種考試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人員考試試題5011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民法上規定之過失有幾種?請分別說明其意義並比較其責任之輕重。又民法第88條第1項規定,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為限。茲所稱過失,係指何種過失?(25分)

二、甲、乙共有土地一筆,應有部分甲為五分之四,乙為五分之一。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25分)
(一)該筆共有土地被丙無權占有,乙可否單獨提起請求返還共有物之訴?
(二)甲請求分割共有物,因與乙無法達成協議,遂提起分割共有物之訴,經法院判決,該共有土地分配予甲,並命甲補償新臺幣 100萬元予乙,乙對於甲之補償金債權,民法設有何種保障機制?

三、甲死亡後,留有財產新臺幣(下同)500萬元,但也負有債務 300萬元,其繼承人有子女乙、丙兩人。設甲生前曾因乙之分居贈與 60萬元,並立有遺囑對丁遺贈 200萬元。請問乙、丙若以遺贈侵害其特留分行使扣減權時,乙、丙與丁就甲之遺產各得若干數額?(25分)

四、何謂公益信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那些情形下,對於公益信託之受託人得處新臺幣 2萬元以上 20萬元以下罰鍰?(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

10106。(7)101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地政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1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80650
【等別】員級鐵路人員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搭火車前往新竹,下車時將電腦遺忘在座位上,被鄰座的乙拾得後,隨即轉賣給在新竹站上車不知情的鄰座丙並交付之。但火車抵達苗栗站時,隨即被警方查獲,問甲與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乙可否向甲請求拾得遺失物之報酬?(40分)

二、甲欠乙賭債200萬元,甲母丙不忍甲為此困擾,遂主動提供自己房屋為乙設定抵押權擔保該債務。事後丙亦不堪其擾,遂將該屋讓與善意的丁,乙轉向丁催討債務,並揚言若不還錢,就實行抵押權拍賣房屋。丁瞭解上述關係後,有何權利可主張?(30分)

三、何謂分別共有?何謂公同共有?甲死亡後,有女乙、丙繼承,二人於辦理繼承登記時,就甲遺留的房屋申請登記為乙、丙各二分之一,試附理由說明此登記後之房屋為分別共有或公同共有。(30分)

回目錄(7)〉〉回頁首〉〉

10107。a(7)101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運輸營業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1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80550
【等別】員級鐵路人員考試【類科】運輸營業【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向好朋友乙借用筆記型電腦一部。若甲無法按時給付房屋租金時,房東丙得否對放置屋內的該筆記型電腦主張留置權?若該筆記型電腦故障,甲將之送電腦店修理,無法清償修理費用時,店主丁得否主張留置權?(25分)

二、甲男乙女為夫妻,育有一子戊已大學畢業。丁為甲之父。甲於40歲時,與60歲之丙訂立收養契約,由丙收養,並經法院認可。若甲男之父丁男反對,請問該收養契約是否發生效力?若甲男之妻乙女反對,請問該收養契約是否發生效力?若甲男之子戊男反對,請問該收養契約是否發生效力?(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108。(11)10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戶政

10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0760
【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男、乙女為夫妻,分別任職於公務機關,有未成年子女丙、丁二人。某日甲遭戊男殺害,乙、丙和丁可否根據民法第192條第2項之規定,主張甲生前對彼等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而請求戊損害賠償?(25分)

二、甲乙結婚多年,因口角不斷,終致離婚。兩人簽署離婚協議後,乙卻拒絕與甲同赴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請問甲可否訴請法院命乙履行登記義務?(25分)

三、甲男、乙女結婚數載,膝下猶虛。嗣甲因風災死亡,乙欲延續甲之香火,乃收養甲之未成年侄兒丙為養子。請問丙是否因此而與甲成立父子關係?(25分)

四、甲男以捕魚為業,民國93年3月29日與乙女結婚,未為結婚登記。同年8月23日甲出海捕魚,因遭遇颱風而失蹤。乙女驚聞噩耗,終日以淚洗面。乙婚前男友丙見狀,乃經常探訪安慰乙女,兩人舊情終告復燃。94年10月31日乙生下一女丁,丙乃將丁登記於自己之戶籍內並隨丙姓。今年4月1日甲失蹤歸來,堅稱丁係其婚生子女。由於乙未曾對甲為死亡宣告,甲之主張是否有理?乙、丙、丁可為如何主張?(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109。a(11)10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10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260、41760
【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六歲之甲於公園垃圾筒發現一被人拋棄的電子遊戲機,並將該遊戲機帶回家玩。請問甲得否取得該電子遊戲機之所有權?(25分)

二、甲所有的A車與B車都是新款上市的跑車,甲將A車與B車分別出借給好友乙與丙使用。乙使用A車後,對A車的造型及性能甚為喜愛,乙隨即向甲購買A車。至於丙使用中的B車,則由甲另一好友丁所購買。試問:乙與丁如何取得A車與B車所有權?(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110。(11)10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

10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2250
【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將自己土地為乙設定普通抵押權,以擔保對乙之欠債,若甲事後將該土地提供丙使用,丙並於其上建築房屋,乙於債權屆期未獲清償,應如何實行抵押權?(40分)

二、甲死亡後遺留土地一筆由乙、丙、丁三人共同繼承,並於辦理繼承登記時各登記為三分之一。其後乙見該地荒蕪不堪,遂私自利用其中三分之一種植蔬菜,丙、丁知情後屢勸乙不聽,問其等對乙有何權利可為主張?(30分)

三、試附理由說明下述法律關係:
(一)甲於自己土地上建有房屋一間,被債權人乙查封該屋後拍賣,由丙拍定並登記為房屋所有權人,其後該屋因地震全毀,丙是否有權利在甲之土地上重建?(15分)
(二)甲於自己土地上為乙設定地上權,乙建有房屋一間。其後乙將該屋提供與債權人丙設定普通抵押權,以擔保其對丙之債務。清償期屆至,債權人丙實行抵押權拍賣該屋,由丁拍定,其後該屋因地震全毀,丁是否有權利在甲之土地上重建?(15分)

回目錄(1)〉〉回頁首〉〉

10111。(1)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4012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何謂「單純之沈默」?何謂「默示之意思表示」?試從民法規定,說明之。(25分)

二、某乙為甲公司之營業員,某丙為圖個人之方便,將自己所有證券交易之存摺、印章交由某乙保管。甲公司明知其營業員某乙因業務之方便,保管某丙帳戶之存摺、印章。某日,甲公司任由某乙取用某丙存摺,並蓋上某丙之印章,以任意動用該存摺之款項,購買股票。嗣後,造成某丙之損失。試依民法規定,分析甲、乙、丙間之法律關係。(25分)

三、何謂區分地上權?何謂法定區分地上權?當事人間訂定無期限之區分地上權,其效力如何?(25分)

四、甲名下有一價值1,000萬之房屋,500萬之存款。乙、丙、丁為甲之子女,乙生有A、B兩女,丙有一子C及孫D。丙與C於99年外出車禍同時死亡;100年1月1日乙則持刀殺傷甲,嗣後於101年傷害罪判決確定。甲則因迭經變故鬱鬱寡歡,於100年7月1日死亡。試問A、B、D得否代位繼承?又其繼承人為誰?應繼分各為如何?(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112。(3)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06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男與乙女訂立婚約,訂婚時,甲給予乙價值百萬鑽戒乙只。試問:
(一)若甲、乙訂婚後,甲又刊登徵婚啟事,乙知悉後解除婚約,甲可否向乙請求返還該鑽戒?(10分)
(二)若甲、乙訂婚後,乙因事故死亡,甲可否向乙之繼承人請求返還該鑽戒?(15分)

二、甲男乙女為夫妻,分居期間甲、乙訂立離婚書面,由甲之父丙為證人簽名其上。隔日再由甲另找其友人丁簽名於離婚書面上。之後甲到乙之住處,兩人偕同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試問其離婚是否有效?(25分)

三、乙女未婚與丙男發生性行為生一子丁,其後又懷胎兩個月。經人介紹與知情的甲男結婚。婚後,甲認領丁,七個月後乙又生下一子戊。不久,甲、乙離婚,乙與丙男結婚。試問:
(一)甲與丁、戊在法律上為何種關係?(12分)
(二)丙與丁、戊在法律上為何種關係?(13分)

四、甲男乙女為夫妻,乙之伯父丙擬收養甲男為養子,經乙女與甲之父母之同意並經公證後,甲、丙訂定書面,向法院聲請認可,試問:法院就甲、丙之收養是否認可?(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113。(3)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20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向乙借款五百萬元(新臺幣,以下同),以其所有之A房屋為乙設定抵押權擔保,已依法辦妥登記,嗣甲再向乙借款二百萬元,約定此二百萬元債權,亦在甲原就A房屋為乙所設定抵押權之擔保範圍,惟未向地政登記機關辦理登記。A房屋嗣因失火致部分燒毀,該燒毀部分經拆除,殘留有原建築所使用鋼筋五公噸,甲並獲得火災保險賠償金一百萬元,另甲將原安裝在A房屋牆壁之「交趾陶」拆取下來保管。試附理由分別說明下列問題:(25分)
(一)甲未能依約清償該七百萬元之借款,乙得否就A房屋實行抵押權,以其賣得價金優先受償?
(二)乙就火災保險賠償金一百萬元、該殘留之五公噸鋼筋及交趾陶,得行使如何之權利?

二、甲擅自在乙所有的土地上興建違章建築房屋一棟,將該違章建築房屋出賣於丙。甲、丙已訂立移轉其所有權之書面契約,並將該房屋交付予丙,由丙占有使用。嗣甲死亡,丁為其繼承人。試附理由分別說明下列問題:(25分)
(一)本件違章建築房屋,何人有所有權?
(二)乙可否請求丙拆屋還地?

三、甲死亡時,遺留有土地一塊,由乙、丙兩人共同繼承,惟未辦理繼承登記。嗣乙以書面通知丙,表示拋棄其對該土地之公同共有權利。試附理由分別說明下列問題:(25分)
(一)乙對該土地之公同共有權利是否因而消滅?
(二)丙得否請求地政登記機關逕行將該土地登記為其單獨所有?

四、甲有土地一筆,乙為方便自己土地的使用,乃擅自在甲的土地上開設道路供通行使用,並擅自在甲的土地下面埋設水管引水,將水引入自己之土地,已經過二十年。嗣該筆土地,被政府機關丙依法徵收,甲並已收領徵收補償費,惟未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即未登記為丙所有),甲死亡後,其繼承人丁就該筆土地辦妥繼承登記,將該筆土地登記為自己所有後,以該筆土地為其債權人戊設定抵押權。試附理由分別說明下列問題:(25分)
(一)乙得否依取得時效之規定,就該筆土地請求為通行不動產役權人及引水不動產役權人之登記?
(二)本件土地之所有權,屬於何人所有?戊能否取得抵押權?

回目錄(3)〉〉回頁首〉〉

10114。a(3)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3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試說明合會不能繼續進行時,會首的義務為何?(25分)

二、某甲已喪偶,育有乙、丙、丁三子,乙、丙、丁又各有一子,分別為A、B、C。甲死亡時, 留有遺產1,200萬元,惟乙因故喪失對甲之繼承權,丙則依法拋棄對甲之繼承權。請問本題中何人可繼承甲之遺產?(15分)各可繼承多少遺產?(10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10115。a(15)10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10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第2次食品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試題601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父甲、母乙、子丙、女丁四人一家和樂,丙創業時向友人戊融資新臺幣(下同)一千萬元,由乙提供A地設定抵押擔保並由丁為連帶保證人;甲死亡時,留有二千萬元之遺產,但未立有遺囑。試問:戊拋棄債權、抵押權及丁拋棄繼承權,其效力各如何?(25分)

二、甲將A地出租於乙,供乙在其上停放遊覽車三年;租賃存續中,甲復將A地出典於丙後賣與丁,並完成登記。試問:何人得對乙收取租金?何人應返還乙押租金?(25分)

回目錄(8)〉〉回頁首〉〉

100年(18)

10001。a(8)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試題64130
【等別】四等稅務人員考試【類(科)別】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無權處分行為之法律效力如何?試說明之。(25分)

二、甲男乙女為夫妻。婚後不久,乙即離家出走與丙男同居,一年後生一子A。甲知悉後,與乙離婚。乙於離婚後,即與丙結婚,但婚後不久,又離家出走,與丁男同居,一年後生一子B。試問丙與A、B間有何種親屬關係?(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002。(5)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4033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試附理由分項解答下列問題。
(一)設夫甲與妻乙感情不睦,乃邀由證人丙、丁共同簽署離婚協議書,分執為憑。惟妻乙嗣後反悔,拒不與夫甲向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問:甲得訴請法院判決乙協同辦理離婚戶籍登記否?(10分)
(二)設夫甲因債台高築,為免拖累妻乙,雙方乃通謀書立虛偽之離婚協議書,並經證人丙、丁簽名後,持向戶政機關申辦離婚登記在案。問:甲、乙之兩願離婚是否有效?如有戊男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乙與甲之婚姻關係已因該項兩願離婚登記而消滅,乃與乙結婚,其結婚是否有效?(20分)
(三)設夫甲訴請法院判准與妻乙離婚,兩造可否成立訴訟上和解,以使婚姻關係不待向該管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而即告消滅?(10分)

二、試附理由分項解答下列問題。
(一)受扶養權利人之受扶養的要件為何?(15分)
(二)又扶養義務人若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是否可免除其義務?(15分)

三、因判決離婚所發生關於損害賠償、贍養費之給與及財產之取回等法律效果如何?試附理由說明之。(30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003。(5)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4043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試說明「物權之物上請求權」之意涵。又,物權行為違反物權法定主義者,其法律效果如何?(40分)

二、按以占有標的物為內容之用益物權具有排他效力。然民法物權編對於若干用益物權設有排他效力之例外規定。試申述其規定內容。(30分)

三、何謂「流抵契約」?並請申述其效力內容。(30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004。(5)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4073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執達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法律行為違反「取締規定」者,其效力如何?請具體舉例說明之。(25分)

二、甲擔任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職務,公司基於業務營運籌湊資金需要,與乙銀行訂立長期貸款授信契約,在乙要求下,由甲擔任保證人。契約訂立後一個月,公司依約向乙貸得500萬元資金。隔二個月,甲因公司董事改選,卸下董事職務。再隔二個月,公司又依約向乙貸得1000萬元資金。其後,公司財務困難,無法償還貸款,乙乃向甲請求代負償還貸款責任。問,乙之請求,有無理由?(25分)

三、甲有一筆土地,設定普通地上權於乙。乙已依雙方約定,一次預付十年期間地租於甲。三年後,甲將其土地所有權,以買賣為原因移轉於丙。丙向乙請求支付地租時,卻遭乙以地租已經預付為由拒絕。問,丙之請求,有無理由?(25分)

四、甲男與乙女為夫妻,婚後生下一子丙。丙出生後,甲、乙二人就丙應從父姓或母姓,各有堅持,爭執不下。於此情形,丙之從姓,應如何解決?又,丙成年前,是否可能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其姓氏?丙成年後,得否未經甲、乙二人同意,自行決定變更姓氏?(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10005。a(5)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63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何謂消滅時效?何謂除斥期間?試各舉一民法之規定說明之。(25分)

二、甲為A車所有人,甲受乙之脅迫,將A車出賣並移轉交付給乙。嗣後甲撤銷被脅迫之意思表示及移轉行為,但乙已將A車出賣並移轉交付給不知情之丙。試問:甲請求丙返還A車有無理由?(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

10006。(2)10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10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5011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監護宣告應具備什麼要件?設甲為已成年而受監護宣告之人,有一筆土地,乙欲購買之。乙應如何為意思表示,始得成立有效之買賣契約?(25分)

二、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有何特性?所謂「最高限額」,其範圍包括那些?(25分)

三、拋棄繼承之方式如何?設甲向乙貸款,已屆清償期,無力償還,適甲之父親丙病逝,留有遺產,甲卻拋棄繼承,該遺產由另一繼承人丁單獨繼承。請附理由說明乙可否以甲拋棄繼承有害其債權為由,依民法第244條規定聲請法院撤銷之?(25分)

四、依信託法規定,受託人原則不得將信託財產轉為自有財產,或於該信託財產上設定或取得權利。但有例外,例外情形有那些?受託人違反上述規定時,其效力如何?(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

10007。(7)10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地政

10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80750
【等別】員級鐵路人員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某國立大學法律系學生甲,在校園中拾得學妹乙遺失之皮包,內有新臺幣5萬元整,為乙用來繳交學雜費以及房租之用。甲依據皮包內乙所遺留之證件通知乙拾獲其遺失皮包,請乙放心並表明願意歸還,但是要求十分之三之報酬。請問甲的主張是否合理?又其立法目的為何?(25分)

二、甲擁有土地一筆,在該土地上建有房屋一棟。甲以該土地設定抵押權向銀行借款,銀行因甲無力償還請求法院拍賣該筆土地以及土地上之建築物。拍賣過程中,土地由乙拍定、房屋由丙拍定。請分析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為何?(25分)

三、動產之取得時效與不動產之取得時效之規範如何?(25分)

四、何謂區分所有建築物?區分所有建築物應如何管理?(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

10008。a(7)10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運輸營業

10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80650
【等別】員級鐵路人員考試【類科】運輸營業【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試說明先訴抗辯權之意義。又連帶保證人得否主張先訴抗辯權?(25分)

二、甲為A地所有人,甲先將A地出賣並交付給乙。嗣後甲又將A地出賣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給丙。試問:丙得否向乙請求返還A地?(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009。(11)10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戶政

10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40560
【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25歲)事業有成,結識甫自大學畢業之乙,兩人交往數年後於民國95年舉行盛大婚禮,宴請賓客百桌,然並未向戶政機關登記。婚後甲以其妝奩5,000萬元資助乙設立公司。乙事業亦相當成功,因而購置價值500萬元之名車及8,000萬元之別墅登記於甲名下。然甲於民國97年結識丙發生婚外情,乙於民國100年發現甲丙姦情後,訴請法院判決離婚。試問:於離婚判決確定前,甲乙二人婚姻之效力如何?甲乙二人於訴請離婚之際,銀行存款甲為3,000萬元、乙為5,000萬元,其夫妻間財產應如何分配?(25分)

二、甲與乙為男女朋友,在未結婚的情形下發生性行為,乙於懷胎十月後分娩產下一子A。試問:生父甲應如何為之,才能讓A子可以認祖歸宗,具備民法上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25分)

三、甲男(70歲)與乙女(65歲)為夫妻,二人結婚多年未有己出。甲之妹丙女與丈夫丁男育有二子:戊男與己男。戊今年48歲,與妻子育有二子,分別為A子(24歲,未婚)與B子(16歲,未婚)。甲與乙認為戊為人誠實可靠,對長輩非常敬重且有情義,表示希望收養戊為養子,戊也表示同意。試問:如甲乙與戊之間要成立收養關係,應考量那些法律規定?(25分)

四、甲育有一子乙,甲於乙成年後,要求乙每月應給付新臺幣一萬元扶養費,為乙所拒絕,甲遂召開親屬會議,親屬會議中決議乙每月應給付甲新臺幣八千元之扶養費,但仍為乙所拒絕。試問:上述親屬會議決議乙應給付之金額八千元,是否對乙有拘束力?甲可否再向法院起訴,請求乙應給付扶養費?乙是否能主張甲有謀生能力而拒絕給付扶養費?(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10010。(11)10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公產管理

10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950
【類科】地政、公產管理【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將項鍊遺失於乙之計程車上。試問:(25分)
(一)乙拾得後,依民法之規定,應為如何之處置?
(二)在何種情形下,乙得或不得向甲請求報酬?若甲所遺失的是其多年往來之書信時,乙得否請求報酬?

二、甲與乙間有長期供給之契約關係,為防乙欠款不還,乃由乙就自己或他人所有之A地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予甲。試問,依我國民法之規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確定之事由及其效力為何?(25分)

三、甲將手機交由乙通訊行修理,甲於修繕完畢取回手機時,因所攜帶之現金不足清償修理費用,乙為確保其修理費用之債權受償,乃拒絕返還而留置甲之手機。請問,依我國民法相關規定,一般留置權法定取得之積極及消極要件為何?(25分)

四、甲所有之機車為乙所占有,乙之受僱人丙於使用時,被丁搶走或因故致該機車毀損、滅失。試問:(25分)
(一)依我國民法之規定,占有人有何保護之相關規定?
(二)占有人對占有物毀損、滅失之賠償責任為何?

回目錄(11)〉〉回頁首〉〉

10011。a(11)10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10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060
【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消滅時效中斷與消滅時效不完成有何區別?試各舉一例說明之。(25分)

二、甲將其所有之A屋出租給乙,兩人約定租期3年,租金每月2萬,乙遂遷入居住。半年後,甲將該屋贈與給丙,並且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問:(25分)
(一)乙是否能繼續以承租人之身分居住於A屋?
(二)若甲與乙所約定之租賃期限為6年,並做成書面,在甲將房屋贈與丙之後,乙是否能繼續以承租人之身分居住於A屋?

回目錄(1)〉〉回頁首〉〉

10012。(1)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4012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公司與乙地方政府訂立期間為48 個月之清運垃圾合約書,載明如「甲之服務品質未獲民意肯定」或「乙經費無著」,則委託期限減縮為24 個月。試問:何種法律行為不得附條件?附條件法律行為之當事人,法律如何規範其行為?(25分)

二、甲中年喪偶,有乙、丙、丁等 3 子女,4年前將其所有之A 地,分別贈與乙、丙所有權應有部分各2分之1,並辦理過戶登記。今年初,甲同意再贈與B 地給乙、丙,約定於8 月1 日辦理應有部分各2分之1 之過戶登記。甲於7 月1 日資助丁醫療費用20 萬元,乙、丙得知後,帶著黑衣人到丁家裏興師問罪砸東西,甲聞訊後趕到,乙、丙更當場辱罵甲「短命鬼、怎麼不去死了算了」。甲憤而向警方報案,控告乙、丙公然侮辱,不願辦理B 地過戶登記,並擬向乙、丙討回A 地。試問:贈與人何時得撤銷其贈與?附負擔之贈與的效力如何?(25分)

三、甲向乙貸款 1800 萬元,由丙提供A 地設定最高限額1960 萬之抵押權,另由丙、丁及戊與乙訂定保證契約,對甲之債務均負連帶保證之責。後來甲無力清償,擬拍賣A 地,丙乃以連帶保證人身分,清償甲積欠之本息及違約金共1500 萬元。試問:丙得向甲、丁及戊如何求償?(25分)

四、甲有乙、丙、丁等 3 子女,死亡時甲的名下有一棟房屋及若干存款、股票及動產,價值共2000 萬元,甲對戊負有600 萬元債務,對庚有400 萬債權。乙成家自立門戶時,甲以500 萬元資助其購買房屋,丙向甲借款200 萬元購買連動債,因金融危機已血本無歸,丁與甲居住,每月給甲生活費,總共已給甲300 萬元。試問:乙、丙請求丁分割遺產時,丁得如何主張扣還及扣除?遺產分割後,對於乙所分得之遺產、債權,丙、丁是否應負何種責任?(25分)

回目錄(4)〉〉回頁首〉〉

10013。(4)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地政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4105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有A、B 二地,移轉A 地所有權於乙,地政機關人員誤登為B 地,嗣後,乙將該B 地出賣與丙,並已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請問丙是否取得該B 地之所有權?其法律依據為何?(25分)

二、甲乙丙共有土地一塊,面積300坪,應有部分各1/3,未訂立分管契約。請說明下列法律行為之效力:(25分)
(一)甲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與丁銀行,借款500萬元花用。
(二)乙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將該土地靠東邊之100.坪出租與戊,並已交付使用。

三、何謂「法定地上權」?試說明其發生之主要事由?(25分)

四、甲向乙借款 600萬元,由丙提供土地一筆設定抵押權與乙,丁則為保證人。嗣後,甲逾期未能清償,乙聲請拍賣丙之土地而獲償400萬元。請問:丙得否向丁主張權利?(25分)

回目錄(4)〉〉回頁首〉〉

10014。a(4)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4055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三十歲之阿郎因車禍而昏迷不醒,家人對他聲請監護宣告,後來阿郎突然清醒,完全可以處理自己事務,但尚未撤銷監護宣告。其後某日,阿郎購買機車一輛,並於騎該機車途中,因超速撞傷四十歲婦人。請問阿郎購買機車之契約是否有效?又其對該婦人是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25分)

二、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給付遲延者,他方當事人得主張何種權利?(25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10015。a(10)10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10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第2次食品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試題601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何謂信賴利益?我國民法關於信賴利益之損害賠償規定有那些?請列舉說明之。(25分)

二、甲、乙是兄弟,共同出資購買A地,應有部分各二分之一。嗣後甲、乙之父親死亡,二人共同繼承其遺產B地及C屋,應繼分均等。請問:(25分)
(一)甲、乙在A地上之共有關係與在B地及C屋上之共有關係,其型態有何不同?試比較說明之。
(二)應有部分與應繼分有何區別?

回目錄(3)〉〉回頁首〉〉

10016。(3)10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10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06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血親及姻親之種類有幾種?甲夫、乙妻婚後有子女A、B,嗣甲於民國99年10月1日為丙男所收養,經法院裁定認可確定,收養發生效力時,A已成年,B年6歲。試問:乙、A、B與丙有無親屬關係?(25分)

二、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發生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如何計算夫妻各自之剩餘財產?甲夫、乙妻相處不睦,甲多次毆打乙成傷,乙訴請判決離婚時,得否於起訴時即合併訴請甲給付剩餘財產,平均分配其差額?(25分)

三、夫妻收養子女時,應共同為之,但於何種情形,得由夫妻之一方單獨收養子女?又,夫妻之一方被收養時,應得他方之同意,有無例外情形?(25分)

四、關於婚生子女,我民法有兩種之推定,一為受胎期間之推定,二為婚生子女之推定,其內容為何?甲男、乙女同居後,乙生子丙,甲有何方法與其非婚生子女丙發生法律上親子關係?(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017。(3)10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10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20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以地上權之意思,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下列土地,且均已符合時效期間。試問:下列情形甲可否主張依時效取得請求登記為地上權人?(25分)
(一)甲占有乙已登記所有權之土地。
(二)甲在乙土地上所蓋之建物為無法辦理登記之違章建築。

二、甲乙丙共有某土地一筆,應有部分各為1/3,三人訂有分管契約,約定各自分管使用該土地之某特定部分,且約定50年間不得主張分割該共有土地。試問:(25分)
(一)若甲事後將其應有部分移轉登記予第三人丁,則該第三人丁是否應受此不分割契約之拘束?
(二)甲得否未經乙、丙之同意即將其占有使用中之該部分土地,出售並移轉登記予第三人?

三、甲將其閒置未用之土地,無償設定並登記地上權予其好友乙使用。試問:下列情形,乙之地上權是否消滅?(25分)
(一)乙向甲表示拋棄地上權,甲允之,但未辦理地上權之塗銷登記。
(二)甲將該土地贈與並登記予乙,但乙並未塗銷其原有之地上權登記。

四、依民法物權編之規定,允許抵押權人將一定範圍內之建築物或權利,與抵押物併付拍賣之情形有幾種?試說明之。(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10018。a(3)10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10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2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為乙之父,丙為乙未成年之子,乙男喪偶後,與丁女結婚,甲乙丙丁共同生活,感情和樂。試問:(一)甲收養丁,丁收養丙,其收養之效力如何?(二)乙於丁收養丙後,對丙行使親權有無理由?(25分)

二、甲在垃圾堆發現A石,並占有之。甲回家途中不慎遺失,被乙拾得。半年後,乙死亡,由丙子繼承。丙不知市價五萬元之A石不屬其父所有,將A石雕刻成市價十五萬元之B石雕。試問:B石雕所有權歸何人所有?甲對丙得主張何權利?(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99年(14)

9901。(5)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4045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與乙是好朋友,甲有一子A,乙有一女B,後來A與B情投意合結為連理,請問,A與B結婚後,甲與乙在法律上是否有姻親關係?(25分)

二、何謂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父母可否「處分」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試說明之。(25分)

三、甲夫乙妻於民國97年協議離婚,並約定由乙妻擔任兩人5歲A子之親權人,一年後,乙之友人丙見A聰穎可愛,欲收養A為養子,請問,如果乙同意丙收養A,而甲不同意丙收養A時,丙是否可以合法收養A?(25分)

四、甲男與乙女未婚,生下一子A,後來甲男與丙女結婚,A則由乙女撫育,甲男雖未與A同住,卻有持續給付撫育費等撫育A之事實,日後乙女出面主張A為甲男之婚生子,是否有理由?(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9902。(5)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55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不動產物權之取得,可分依法律行為而取得及非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請依我國民法之規定舉例說明之。(30分)

二、甲無權占用乙之違章建築房屋 20年,主張以所有之意思,20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根據民法第769條之規定請求登記為所有人,請附理由說明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40分)

三、何謂地上權?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高架道路;或在他人土地下,建地下街,是否可以設定地上權?(30分)

回目錄(5)〉〉回頁首〉〉

9903。(5)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4115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何謂「雙方代理」?「雙方代理」之法律行為,其效力如何?請具體舉例說明之。(25分)

二、甲汽車經銷商出售一輛汽車於乙,車輛交付後不久,乙發現油門踏板不順,有時會發生無預期加速現象,乃要求甲更換另一輛無瑕疵汽車,在未更換前,拒絕支付車款。問:乙的主張,有無理由?(25分)

三、甲、乙、丙三人分別共有A地,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甲、乙二人共同決定,在A地上種植高經濟效益農作物,以獲取利益。惟丙對此堅決表示反對,丙主張應在A地上興建鐵皮屋經營餐飲業,才能獲取最大利益。問:丙是否應受甲、乙二人共同決定之拘束?(25分)

四、甲、乙二人為夫妻,有15歲之子女丙一人。甲、乙婚後感情不睦,甲向法院提起離婚之訴,經法院於民國98年12月1日調解成立,雙方同意離婚。在未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之前,甲不幸於民國99年2月1日因病身故。經查,甲死後留下現金存款100萬元,但負有債務320萬元,惟甲曾於民國96年8月1日贈與丙現金50萬元,再於民國98年8月1日贈與丙現金20萬元。問:甲死後留下之現金存款及負債,應如何繼承?(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

9904。(2)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暨特種考試中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考試試題10110
【等別】專技普考
【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債務人甲因恐其債權人乙對其財產為強制執行,將其僅有的房屋一棟贈與知情之友人丙,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請問甲、丙之間的贈與行為因虛偽表示與真實表示之不同,乙應如何適用法條主張權利?(25分)

二、甲、乙、丙共有一筆土地,每人應有部分均等,對該地之管理,甲、乙、丙三人始終無法達成協議,甲遂徵得乙之同意,決定將該地分成三等分,由自己與乙占有較佳區位部分使用。請問:(25分)
(一)對甲、乙所為的管理決定,丙有何救濟方法?
(二)若丙將其應有部分讓與丁,該管理決定對丁有無拘束力?

三、甲男乙女是夫妻,育有丙男丁女。丙男長大後與戊女結婚生下A、B二子,又與己女同居生下C女,之後丙男因故死亡。丁女與庚男結婚生下D女。嗣甲男乙女感情不睦而訂立離婚協議書,並經二位證人簽名證明,但未前往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若甲死亡,未立遺囑,請附理由說明其遺產由何人繼承?應繼分各若干?(25分)

四、何謂信託財產?信託財產獨立性之內涵如何?請依信託法之規定說明之。(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9905。(11)9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戶政

9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40660
【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請按我國民法規定,解釋下列法律名詞:(25分)
(一)贍養費
(二)血親
(三)準正
(四)家
(五)婚約

二、何謂親權?我國民法就親權內容所設規定為何?試說明之。(25分)

三、周魚與林伶婚後兩人感情不睦且爭吵不斷,周魚另結新歡意欲離婚,又不願留任何錢財給林伶,在離婚前周魚將自己婚後所賺的2,000萬元存款贈與給女友余青,並將婚後以自己名義買下的房屋以遠低於市價之價金賣給好友張郎。試問林伶應如何保全自己的權益?(25分)

四、法律行為的作成原則上不以踐行一定方式為必要,法定方式的強制則屬例外。但為達成法律政策上保護身分行為的安定與透明,並使當事人慎重其事及維護婚姻制度與男女平等,民法就親屬之身分行為多設有要式性規定,試說明之。(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9906。(11)9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公產管理

9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42050
【類科】地政、公產管理【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試回答下列問題:(25分)
(一)甲將A物寄放於乙處,嗣乙以其自己名義將A物出賣給善意之丙並為交付。試問:A物所有權應屬何人所有?
(二)甲將A物寄放於乙處,嗣乙以甲名義將A物出賣給善意之丙並為交付。試問:A物所有權應屬何人所有?
(三)乙竊取甲家之A物,得手後立刻將該物轉賣於知情之丙。試問:A物所有權應屬何人所有?

二、甲、乙、丙為多年好友,甲將其所有A屋借與乙居住,惟嗣後乙竟將該A屋出賣予丙,並夥同他人先偽造登記所有權人為乙後,再陪同丙辦理移轉登記。丙雖懷疑A屋可能為甲所有,但仍相信地政機關之登記,而予以購買。試問:甲得否請求丙返還該A屋?(25分)

三、甲將其所有A屋,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給乙,債權額為新臺幣(以下同)300萬元;復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給丙,債權額為200萬元,又設定第三順位抵押權給丁,債權額為60萬元,設A屋被拍賣時,拍賣價金為500萬元。試問:(25分)
(一)乙、丙、丁應如何分配受償?
(二)若乙將其抵押權次序讓與丁,乙、丙、丁如何受償?
(三)若乙對丙、丁為抵押權次序之拋棄,乙、丙、丁如何受償?

四、甲所有之A地,設定地上權予乙興建房屋,未約定地上權存續期間,試問:(25分)
(一)當事人可否任意終止其地上權?
(二)地上權若終止後,甲乙間之法律關係為何?
(三)若A地係為興建捷運而成立之地上權,當事人可否任意終止?

回目錄(1)〉〉回頁首〉〉

9907。(1)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99年第二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4012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擁有乾隆時期古董花瓶一只,因即將出國遊學,擔心出國期間若有地震將造成花瓶毀損,便與開設古董店之好友乙商量寄放在乙處。之後乙將該花瓶陳列店中,經客人丙詢問是否出售,乙表明該花瓶為甲所有,但甲已經全權委託其處理,雙方同意以新台幣二十萬元成交,丙當場付清價金並取走花瓶。請分析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25分)

二、A男十八歲家住台北,甫考上南部某大學,因學校至市區尚有距離,因此其父親甲在A取得駕照後購買機車一部作為代步工具,並且叮嚀A務必騎車小心,不可超速、必須配戴安全帽等等。某日黃昏天色微暗,A將前往與女友相會,途中心急超速,見一路人乙突然從路邊竄出欲橫越馬路,閃避不及將乙撞成重傷,經鑑定結果,A超速必須負擔70%責任,乙未依規定穿越馬路必須負擔30%責任。請分析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25分)

三、承攬人甲與屋主乙約定,由甲完成修繕工作,為期一年,報酬新台幣一百萬元。完工後乙藉故拖欠報酬。又乙向丙借款新台幣五百萬元,借款期間一年,並將其房屋設定抵押權予丙,並完成抵押權登記,嗣後清償期屆至,乙表明無力清償。問甲、丙應如何主張其權益?(25分)

四、甲小開與乙女星於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結婚,乙之父親丙贈與乙結婚禮金新台幣五百萬元,並表明將來其百年後無須計入總遺產計算。乙婚後演戲所得共計新台幣一千萬元,由於甲流連賭場,乙以其演戲報酬為甲清償賭債新台幣三百萬元,甲、乙二人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協議離婚。問甲、乙夫妻財產應如何分配?(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9908。a(11)9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9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160
【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出售並交付土地於乙,乙已支付部分價金。其後甲再出售該地於丙,並移轉所有權登記給丙。問:(25分)
(一)甲乙、甲丙之土地買賣契約效力各如何?
(二)本案土地之所有權屬於何人?

二、試列舉五例說明不動產所有權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之情形?(25分)

回目錄(6)〉〉回頁首〉〉

9909。a(6)99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業務類

99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20130
【級別】佐級晉員級【類別】業務類【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請回答下列問題:(25分)
(一)甲將其所有A屋出售予乙,並約定於一個月後交屋並辦理移轉登記。未料於交屋前,因鄰居丙發生火災延燒,致A屋滅失。乙得對甲為如何之主張?
(二)丁將其所有B屋出售予戊,並約定於一個月後交屋並辦理移轉登記。未料於交屋前,因丁不慎造成火災致B屋滅失。戊得對丁為如何之主張?

二、甲男、乙女為夫妻,但二人感情不睦。民國90年間某日甲、乙又發生爭執,二人盛怒之餘,當場完成協議離婚書面,並由好友丙、丁二人簽名為證,但未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試問甲、乙之離婚是否有效?若乙拒不辦理離婚登記,甲可否請求法院命乙協同辦理離婚登記?(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9910。(3)9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9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405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男與乙女結婚後,以契約選擇分別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試問: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如未經登記者,其效力如何?又,分別財產制是否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之適用?(25分)

二、何謂調解離婚?我國民法承認調解離婚之理由為何?(25分)

三、陳台生收養林大華為養子,收養後林大華應如何稱姓?又,王進德與何怡君為夫妻,共同收養李金花為養女,收養後李金花應如何稱姓?(25分)

四、應置監護人之事由為何?監護人之人數是否以一人為限?(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9911。(3)9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9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417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試依我國新通過民法物權相關之規定,說明何謂「物權法定主義」?請附理由說明該新規定與舊法之規定有何不同,其立法理由為何?(25分)

二、試依我國新通過民法物權有關「不動產登記效力」之規定,說明何謂「登記之推定力」?何謂「登記之公信力」?並請舉例說明之。(25分)

三、下列情形,應如何定其所有權歸屬及求償關係?(25分)
(一)某甲之房屋遭颱風摧毀,某甲取某乙之水泥磚瓦修補其房屋。
(二)某甲之汽車發生事故以致受毀損,某甲取某乙之油漆漆其車。

四、試依我國民法物權相關之規定,說明何謂「準占有」?「準占有」之效力為何?(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9912。a(5)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85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法人之權利能力與自然人有何不同?其職員因執行職務所加予他人之損害,法人是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25分)

二、甲向書局購買「稅務法規彙編」一部,價款一千元,先付訂金二百元。請問:(25分)
(一)甲取書時,該項訂金如何處理?
(二)甲於取書三日後,發現該書缺頁甚多,得向書局行使何種權利?

回目錄(3)〉〉回頁首〉〉

9913。a(3)9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9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09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向乙購買房屋一間,並約定由甲之好友丙向乙請求辦理移轉登記。丙表示受領意思後,乙未辦妥移轉登記前,甲、丙感情交惡,且乙又已遲延給付,甲乃未經丙之同意解除房屋買賣契約。甲之解除是否有效?丙得尋求如何之救濟?(25分)

二、甲男乙女訂婚時,甲贈與乙鑽戒一只。其後,甲與丙女發生姦情,被乙發現,乙乃解除婚約。二年後,甲請求乙返還其贈與之鑽戒,乙亦不甘示弱,向甲請求損害賠償,並以鑽戒做為損害賠償為由,拒絕返還。試問:甲乙之請求是否可行?(25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14。a(15)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試題601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乙共謀,由甲出面詐欺丙,使丙將其所有之A 地廉價售予乙,已為交付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乙即以 A 地向丁貸款,為丁設定抵押權。請附理由分別說明丙於發現被詐欺後,可否請求乙返還土地所有權?並請求丁塗銷抵押權登記?(25分)

二、甲男、乙女是夫妻,育有子女丙、丁,並共同收養戊為養女。戊與己男結婚,婚後生有子女 A、B。某日,甲、乙、戊同車旅行,發生車禍,3 人同時死亡。請問:(25分)
(一)甲留有遺產 600萬元,應由何人繼承?其應繼分如何?
(二)設丙曾向庚借款300 萬元,因恐繼承甲之遺產後,庚來查封,而拋棄繼承。庚可否以丙拋棄繼承之行為損害其債權為由,訴請法院撤銷之?理由何在?

回目錄(8)〉〉回頁首〉〉

98年(15)

9801。(8)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34140
【等別】四等稅務人員考試【類(科)別】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許前,其與乙(有行為能力人)為下列行為,是否有效?(25分)(1)甲與乙簽訂買賣房屋契約。(2)甲贈乙房屋一棟。(3)乙贈甲房屋一棟。(4)甲免除乙之債務。(5)乙免除甲之債務。

二、請說明下列各詞之內容:(25分)(1)何謂「債務不履行」?(2)何謂「債之保全」?(3)何謂「法定抵押權」?(4)何謂「合會」?

三、江水與白芸婚後育有江天、江地二子,夫妻兩人平素感情不睦,而江水因另結新歡意欲離婚,又想避免白芸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在離婚前江水將自己婚後所賺的一仟萬元存款贈與給女友丁心,又將婚後以自己名義買下的房屋廉價賣給丁心之妹丁思。離婚後,江水因生意之故,為其合作廠商可口公司向銀行貸款一億元擔任連帶保證人,嗣後江水因經商失敗,無力償還債務而走避國外,一年後客死異鄉,白芸基於情誼偕同二子將其收葬。江水身後僅遺有先祖所留且登記於其名下的土地一筆。
(1)問白芸應該如何保全自己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20分)
(2)江水死亡後,可口公司也因經營不善倒閉,銀行乃向其繼承人請求履行保證契約債務,但繼承人並未向法院聲明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問繼承人是否應負責償還銀行一億元的保證債務?(10分)
(3)繼承人江天、江地於繼承該筆土地後,發現該土地被丁心無權占有,繼承人江天、江地欲取回該地,得如何行使其權利?(20分)

回目錄(5)〉〉回頁首〉〉

9802。(5)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4055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民法有關結婚要件之規定,於96年5月已修正,其修正緣由及內容為何?(25分)

二、甲乙為夫妻,乙女於97年10月生下一子丙,請回答以下問題:
(一)甲乙均健在,丙出生時之姓氏應如何決定?(10分)
(二)如果甲男在乙女懷孕後、丙出生前就死亡,丙出生時之姓氏應如何決定?(5分)
(三)丙成年後,如果父母均健在,丙欲變更姓氏時,應如何辦理?(5分)
(四)丙成年後,如果父母之一方已死亡,丙欲變更姓氏時,應如何辦理?(5分)

三、甲乙為夫妻,乙女於97年6月生下一子丙,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男如知悉丙並非乙女自甲受胎所生,可否向法院提起否認丙為甲男之子之訴訟?(10分)
(二)如果丙在未成年期間,即知悉其並非其母乙自甲男受胎所生,在成年後,丙可否向法院提起否認其為甲男之子之訴訟?(10分)
(三)如果丙是乙女自丁男受胎所生,丁可否向法院提起否認丙是甲男之子之訴訟?(5分)

四、甲男50歲,與乙女婚後育有一子丙已滿18歲,嗣乙女不幸死亡,甲男續絃再娶32歲之丁女,甲男於再婚後,為使新的家庭更團結,希望丁女收養丙,請問丁女可以收養丙嗎?(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9803。(5)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4065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是A大樓的區分所有權人,積欠管理費十萬元,之後甲將其區分所有權賣給乙,並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畢,A大樓的規約明訂後手有義務繳納前手積欠的管理費,大樓管理委員會就依規約向乙催繳甲所欠的管理費,問有無理由?(30分)

二、何謂最高限額抵押權?其與普通抵押權有何區別?(30分)

三、請說明動產善意受讓的構成要件。(40分)

回目錄(5)〉〉回頁首〉〉

9804。(5)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

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4105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貨運股份有限公司僱佣乙司機載送客戶委託之物品,丙於92年3月15日委託甲公司將置放在台北縣林口印刷廠之一批各類酒類標籤紙運送至高雄市,甲公司指派乙前往載送,行至台中市時,不慎撞傷丁,問:(25分)
(一)甲公司、乙對於丁應否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若乙撞傷丁後逃逸他去,丁循線查訪後,輾轉得知戊當日有駕車經過,乃對戊提起刑事傷害自訴,嗣經法院審理後認為駕車者係乙,於94年12月判決戊無罪確定,丁乃於95年1月1日對甲公司、乙請求損害賠償,其請求權應否准許?
(三)若乙於完成運送後,回程再次至上開丙置放物品處,竊取丙所有菸盒包裝紙,甲公司、乙對於丙應否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甲向乙借款500萬元,屆期後仍未清償,雙方數度發生口角,某日,乙見甲一人行走於路上,即持棍棒猛力毆打甲,致甲身體受有重傷,經送醫診療後花費200萬元,甲乃向乙請求賠償該醫療費用,問:(25分)
(一)乙以甲欠款未還主張抵銷,其主張應否准許?
(二)若乙以甲另有承包其工程,有承攬報酬400萬元存在,於接到甲請求給付時,依甲所寄之地址,為主張抵銷之意思表示,經郵局以查無此人退回,乙得依何方式使其抵銷之意思表示生效?

三、甲未經所有人乙之同意,以乙之代理人名義,將乙所有價值7萬元之筆記型電腦一部出賣予善意之丙,並為交付。請問:乙請求丙返還該電腦,丙得否拒絕?(25分)

四、甲將其所有坐落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之不動產出賣予乙,乙給付買賣價金後,甲雖將該不動產辦理移轉登記予乙,惟尚未交付(移轉占有)予乙,並繼續出租他人使用,問乙得否以甲之出租行為已嚴重損害其權利為由,本於所有權請求除去該租賃權?(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

9805。(2)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何謂法律行為之絕對無效與相對無效?試舉例說明之。並請依信託法規定,說明在那些情形下信託行為無效?(25分)

二、甲出售房屋一棟於乙,請就:(1)因可歸責於甲之事由致給付不能,(2)因可歸責於乙之事由致給付不能,(3)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等三種情形,分別說明其法律效果。(25分)

三、試述抵押權標的物之範圍。設甲向乙貸款新台幣200萬元,以其二層樓房一棟設定抵押權給乙作擔保。嗣後,甲在樓頂增建三樓,該增建之三樓部分是否為抵押權效力之所及?請就民法物權編新修正條文之相關規定說明之。(25分)

四、甲男與乙女同居,生子丙後始結婚,結婚後又生一子丁。丙、丁均已成年,丙與戊女結婚生下A男,丁未婚。甲因丙之結婚曾贈與新台幣(以下同)60萬元,為A男之出生曾贈送15萬元禮物,為丁之營業曾贈送30萬元之設備。甲死亡,留下財產300萬元時,應由何人繼承?各繼承若干?(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9806。(11)9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戶政

9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40560
【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男乙女婚後因感情不睦,意欲終止此婚姻關係,依現行親屬編之規定,甲男乙女得採取何種方式,以使婚姻關係消滅?(25分)

二、民法第1030條之1 規定法定財產關係消滅時,夫或妻得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所謂法定財產關係消滅其原因為何,試說明之?(25分)

三、甲男乙女離婚後,對於彼等七歲之獨生子A 之權利義務約定由甲行使負擔。甲因罹患不治之症,乃以遺囑指定由甲之母親擔任監護人,試問:乙得否主張該遺囑之指定無效?(25分)

四、已婚之甲男瞞著其妻乙女而與丙女發生婚外情產下A 子,甲為顧及顏面,乃徵得乙同意以甲、乙為父母向戶政事務所申請A 之出生登記,事後乙女心有不甘,乃向戶政事務所主張該登記為虛偽登記,試問:甲與A 子之父子關係是否仍然有效?(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9807。(11)9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公產管理

9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類科】地政、公產管理【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於民國八十年一月一日出賣A 地給乙,並約定於協同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畢後同時交付,民國八十年二月一日,已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但迄今未交付。試問:
(1)何謂「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試分析說明之。(15分)
(2)乙對甲基於買賣契約所生之交付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罹於消滅時效時,乙得否另依民法第767條之規定,向甲請求返還該地。(15分)

二、甲將其所有之A 地,先後設定抵押權給乙、丙,均已登記完畢。嗣後甲、乙因買賣該土地,經甲將其所有權移轉登記給乙。於此情形,乙之抵押權是否存續?丙之抵押權是否存續?(30分)

三、甲、乙、丙、丁等四人各出資新台幣(下同)五百萬元,買下總價二千萬元之四樓洋房,每人之應有部分各四分之一。甲、乙、丙、丁並約定:「甲使用一樓,乙使用二樓,丙使用三樓,丁使用四樓,各自管理。」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1)何謂「分別共有」?何謂「區分所有」?於本例題中應適用何者?(10分)
(2)若甲未與乙、丙、丁商量,逕自將一樓出租給戊當店面,其效力如何?(15分)
(3)若乙將自己之應有部分,轉讓給己。該分管約定,對己是否有效?(15分)

回目錄(1)〉〉回頁首〉〉

9808。(1)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何謂處分行為?民法第68條、第84條、第118條、第765條、第1187條文所稱之「處分」,其意義或有異同,試說明之。(25分)
【參考條文】
第68條: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於一人者,為從物。但交易上有特別習慣者,依其習慣。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
第84條: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限制行為能力人,就該財產有處分之能力。
第118條: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經有權利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為處分後,取得其權利者,其處分自始有效。但原權利人或第三人已取得之利益,不因此而受影響。前項情形,若數處分相牴觸時,以其最初之處分為有效。
第765條: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
第1187條: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二、甲為乙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出租工廠與丙公司,每月租金新台幣(以下同)十萬元,半年支付一次,至98年1月31日期滿,應於98年2月1日支付之租金六十萬元,迄今已逾六個月,仍未支付,又不遷交工廠,依乙、丙租賃契約規定,如期滿一個月內拖延不遷,其過期日數,照原租金之五倍計違約金。甲遲遲未有催繳行為,經乙公司董事會聘請律師丁催繳,丁始得知甲數月前已成為丙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甲雖有通知丙儘速搬離,但同時亦免除丙支付違約金及所欠租金之義務。請問乙該如何向丙為主張?(25分)

三、乙受甲農會委任擔任總幹事(領有報酬),負責指揮監督所屬職員推行會務及其他綜合管理業務。丙為甲農會信用部之徵信人員,負責農會會員申請貸款之徵信作業,均係依民法、農會法及銀行法相關規定辦理。今丁提出土地一筆向甲申請貸款。丙明知系爭土地偏僻、荒蕪,是軍事管制區,且有墳墓散布其中,價值不高、不易變現,竟違反前揭規定,製作不實之徵信調查報告予乙。乙卻疏而未查明,貸予丁九百萬元。後丁僅預留一期之利息於帳戶中,即不再支付利息,亦無其他還款可能,致列入呆帳,甲損失八百九十萬元。請問甲農會得向乙及丙各主張何權利及請求多少損害賠償?(25分)

四、何謂繼承權之侵害?繼承權被侵害時,如何加以救濟?(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

9809。a(7)98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運輸營業

98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60240
【等別】員級【類科 】運輸營業【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 】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向乙借用A車,乙表示同意,請甲隔日到家中開車。隔日甲到乙家準備開車時,乙表示不想出借A車了。甲可否請求乙交付A車?(25分)

二、甲男乙女為夫妻,並未約定夫妻財產制。乙婚後,辭去工作,並無職業所得。乙以其婚前財產五百萬元為頭期款購置價值一千萬元之房屋一棟,以乙之名義登記,並以該屋設定抵押向銀行貸款五百萬元。甲乃以其婚後財產五百萬元清償乙對銀行之債務。試問,該房屋應歸何人所有?甲對乙得主張何權利?(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9810。a(11)9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9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1)甲向乙承租一部休旅車,租金新台幣二萬元整,租期一週,甲預先支付全部租金予乙。 惟乙於該車交付前,因停車場近旁之一株腐朽老樹突然傾倒,以致該車全毀無法交付,乙並無可歸責事由。試問,此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17分)
(2)承上題,若該車之無法交付,乃導因於甲於租約成立後試車之際,甲未盡注意義務而致全毀。此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又有何不同?(8分)

二、甲男未婚收養A 為養子,乙女喪偶並生有B 女。嗣後經友人介紹,甲乙結婚,且甲男收養B 女。甲因故死亡,是時乙已經懷胎三月。試問:
(1)甲之遺產由何人繼承?每位繼承人應繼分為多少?(15分)
(2)於胎兒出生前,繼承人應如何分割遺產?(10分)

回目錄(3)〉〉回頁首〉〉

9811。(3)9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9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405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旅居A國之我國僑民甲男,擬接其現住於台北市之未婚妻乙女赴該國定居。由於A國對於未婚女子核發入境簽證手續極為嚴苛,甲男乃委請其摯友丙男代表甲男與乙女在台北市結婚,俾方便乙女以配偶名義取得簽證。請問這種結婚行為是否合法?(25分)

二、試扼要說明「自由處分金」之意義及性質。(25分)

三、我國是否有別居制度?試就所知扼要論述之。(25分)

四、甲男與乙女結婚多年,膝下猶虛。某日甲出海捕魚,遭遇颱風,下落不明。其後乙女與鄰人丙男相戀,生下一女丁。迨丁兩歲時,甲男歸來。請問丁女是何人之婚生子女?(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9812。(3)9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9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416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乙、丙、丁4人共有A地,應有部分相等,4人對於A地訂有分管契約並約定10年不分割。(20分) 試問:
(一)何謂分管契約?
(二)甲得否以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B銀行?

二、甲、乙、丙共有A地,3人協議分割後,已逾15年,迄未辦理分割登記,嗣後共有人甲請求依協議辦理分割登記,乙、丙以時效為抗辯。(30分) 試問:
(一)甲能否訴請為裁判上分割?
(二)甲、乙、丙3人若未有分割協議,則乙、丙可否不經甲同意將A地出租於丁?

三、甲向乙銀行貸款540萬元,為擔保該債務,甲商請丙、丁、戊分別提供A、B、C 3筆土地設定抵押權於乙銀行,共同擔保乙銀行之540萬元債權,且分別限定A、B、C 3筆土地所負擔之金額為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30分) 試問:
(一)A地對540萬元債權應負擔之金額為何?
(二)戊於抵押權設定後,將C地出租於庚,供其種植檳榔樹,每年租金30萬元,則抵押權效力是否及於C地之租金?

四、A車所有人甲將A車借給乙使用,借用期間A車為丙所竊,丙竊車時過於慌亂,撞到安全島,A車車頭毀損,丙乃將A車交予丁修理,修理費用新台幣5萬元,丁在丙交付修理之際明知A車非丙所有。(20分) 試問:
(一)丙若未給付修理費,丁得否留置該車?
(二)丙若將A車出售於善意之戊,戊復轉售於善意之庚,庚將該車借予辛使用,則乙得否於A車被竊時起2年內向庚請求回復A車?

回目錄(4)〉〉回頁首〉〉

9813。a(4)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4064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不法侵害他人致死時,受害人之父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對加害人各得請求何種損害賠償?(25分)

二、甲中年喪妻,有一子A,其後甲與乙結婚。丙有一女B,A 與B 結婚。試問甲與丙、甲與B、乙與B、乙與A、丙與A 之間為何種親屬關係?(25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9814。a(15)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消防設備師考試、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第二次消防設備士考試暨特種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試題601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有關」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債務,負法定限定責任」,請依民國97年1月2日、5月7日及98年6月10日修正公布之民法繼承編,說明其內容及98年6月10日之修正理由。(25分)

二、承租人甲向出租人乙承租耕地後,14年6個月間既未請求乙交付耕地且迄未支付租金,並坐令乙在該耕地上建築房屋,種植果樹。嗣後甲發現消滅時效期間即將完成,乃向乙請求拆屋並交付耕地,以供耕作。請問:
(一)甲之請求是否有理?(7分)
(二)理由為何?(18分)

回目錄(3)〉〉回頁首〉〉

9815。a(3)9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9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09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電腦公司在民國95年5月5日出售A電腦給乙,雙方於契約成立後均未履行。在民國97年6月6日,甲向乙請求交付價金10萬元時,乙則向甲請求交付電腦。試問:甲與乙之主張,何人有理由?各得為如何之抗辯?(25分)

二、甲至乙大賣場購買A品牌液晶電視一台,並約定由乙運送至甲之住處交付。乙之倉庫管理人員依通知選定A品牌同種類電視準備作為出貨之用。惟在出貨前,因乙之人員管理不慎,倉庫發生火災致商品全遭燒毀。試問:甲、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97年(17)

9701。(11)9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戶政

9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0560
【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男乙女於民國95年在法院辦理公證結婚,但未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其後,甲乙感情不睦,乙離家出走,與丙同居。乙丙於民國97年6月到戶政機關依法辦理結婚登記。試問甲乙、乙丙之婚姻是否有效?(25分)

二、何謂死後認領?何謂死後終止收養?現行法有無規定?試說明之。(25分)

三、甲男與乙女未婚同居,致乙生一子A。甲乙分手後,乙與丙男結婚。婚後乙與甲通姦又生一子B。二歲時,丙知悉B非其血統之後,竟將A、B打成遍體鱗傷。
試問乙可否請求法院判決離婚?甲可否請求法院判決離婚?(25分)

四、甲男乙女為夫妻,但感情不睦,乙於婚後不久,即離家出走,與丙男同居,一年後生一子A。其後甲死亡,乙與丙結婚。試問丙、A間有何親屬關係?(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9702。(11)9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公產管理

9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類科】地政、公產管理【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有A屋,乙有B車,雙方協議互相交換A屋及B車。請問:甲取得B車所有權及乙取得A屋所有權的要件分別為何?(32分)

二、甲、乙、丙三人共有A地,甲不願與乙、丙繼續A地的共有關係。請問:共有物分割的方法及分割的效力為何?(32分)

三、甲向乙借款1000萬元,由甲自己提供價值600萬元的A地,再商請丙提供價值400萬元的B屋,同時設定普通抵押權予以擔保。請問:乙實行抵押權時,對於A地及B屋的拍賣及其賣得價金的受償,應遵守那些規定或原則?(36分)

回目錄(1)〉〉回頁首〉〉

9703。(1)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現年十八歲,未婚,為丙超商之工讀生,其父母並不知其事,某日因清潔地板過於濕滑,導致前來準備購物之顧客乙摔傷。試問:乙就其損害得向何人請求賠償?並請說明當事人內部之求償關係。(25分)

二、甲將A汽車借乙使用,乙死亡後,其子丙將該時值四十萬元之A車加以板金,支出五萬元,再以五十萬元出售給丁,並依讓與合意交付之。試問:甲應如何主張其權利?(25分)

三、甲係某大樓頂樓所有人,其未得大樓各層所有人之同意,擅在樓頂平台加蓋磚造鋼架石綿瓦並設有鐵門之房屋一間,他層所有人乙不滿甲獨占使用樓頂平台,遂本於其所有權,訴請拆除甲所建之樓頂建物,試問:乙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四、請說明婚姻撤銷之原因及其效力?(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

9704。(2)9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9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701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試說明代理權之限制與代理權之逾越兩無權代理之概念及效力上之差別,並以所說判斷下列事實之法律效力。甲為A有限公司之經理人,某年甲將A公司現有在市區之零散土地以高價賣出,再以所得買入位於郊區,但面積較所賣土地大三倍之建地,但A公司股東會以甲所為土地買賣行為為無權代理行為,主張對A公司並不生效力。(25分)

二、甲公司分別對X、Y、Z等10餘人有近5000萬元之債權,但由於X、Y、Z等或潛逃無蹤,或擔保不足難有追償的機會,乃決定將全部債權信託於乙律師,委託乙進行追償。乙為追償債權,乃分別對X、Y、Z等提出訴訟。問:
(一)本案甲公司基於訴訟方法追討其對X、Y、Z等之債權,所為之信託行為,本信託法之規定,究否有效?(12分)
(二)甲將其對X、Y、Z之債權信託於乙,究否仍屬債權讓與,而應有民法規定之適用?(13分)

三、甲、乙、丙共有建地100坪,但甲之應有部分即有60坪,甲在未知會乙、丙的情形下,委請A在該共有土地約60坪之特定地方建屋兩棟,一棟供自己居住,另一棟則售予丁。乙、丙聞訊後,以甲侵害自己之所有權,乃請求甲、丁應拆除房屋,並返還土地於自己(即乙、丙),甲則依民法第818條規定,主張自己對共有土地有全部之使用權。丁則主張自己係與甲訂有買賣契約而合法取得房屋並占用土地之權利等以為抗辯。問本案乙、丙及甲、丁之主張,孰為有理?(25分)

四、甲有X、Y、Z三房地,甲妻乙早已去世。民國90年,一場大病之後,自覺人生無常,乃召來子女A、B、C,正式表明其所有財產,X房地贈予C,Y及Z之房地,則分別由A、B繼承,但C則應表明拋棄繼承權。A、B、C對甲之表示均加以同意,C並於次日開始辦理X房地產權之移轉。半年後甲死亡,其子女在清理遺產中,發現甲尚遺有大量現款、古董及股票。以拋棄繼承損失慘重,乃否認拋棄繼承,另外,甲出殯之日,突有D前來奔喪,並表示自己為甲生前扶養之子,應與A、B、C共同繼承甲之遺產。問:
(一)甲與A、B、C間就甲之財產處分之意思表示,可否生遺囑之效力?(10分)
(二)C否認其拋棄繼承,D表示有權與A、B、C共同繼承,是否均於法有理?(15分)

回目錄(7)〉〉回頁首〉〉

9705。(7)97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員級考試。地政

97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及97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公路人員考試試題20740
【資位別】員級【類科】鐵路-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甲出售某塊土地a給乙,並完成讓與登記。嗣後,(1)乙發現甲真正擁有的是相鄰土地b,原來是地政事務所登記錯誤;(2)乙發現該土地a的面積是48坪,但地政事務所錯為登記50坪。
試問:
一、乙是否可以主張取得土地a所有權?請簡單說明之。(50分)
二、乙是否可以主張取得土地a的50坪面積?請簡單說明之。(50分)

回目錄(5)〉〉回頁首〉〉

9706。(5)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55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何謂「物權法定主義」?又我國現行民法有規定那些物權?(25分)

二、試解釋下列名詞,並舉例加以說明。(25分)
(1)抵押權不可分性
(2)抵押權追及性
(3)抵押權代位性

三、地上權人得否自由為下列行為?試附理由說明之。(25分)
(1)將地上權出租給他人
(2)將地上權讓與給他人
(3)將地上權設定權利質權給他人

四、甲、乙係兄弟。甲之空地與乙之土地相毗鄰,某日甲在自己的土地上蓋房子,當甲蓋到一半時,赫然發現房子主要構造逾越地界,占用到乙約一坪大小的土地,甲緊急找乙會商解決之道,想跟乙購買該部分占用之土地。乙一聽甲說明,就對甲說:「土地就借給你使用,不必買了。」甲很感激乙,就繼續施工,三個月後房屋蓋好。逾三年後,甲、乙因繼承問題起爭執,乙一氣之下對甲說:「土地不借你了,限你一個月之內拆屋還地,不然法庭上見。」試問:依現行法律規定,乙之請求是否有理由?(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9707。(5)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45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男與乙女從小即是青梅竹馬,在兩人均成年且事業有成之時,終於在親友見證與祝福下步上紅毯。但婚後不久甲男便與丙女發生婚外情。乙女得知後常與甲男爭吵甚而互毆,甲男因此打傷乙女,乙女隨即搬回娘家居住,二人從此不再聯絡。三年之後,甲男卻向法院提起履行同居義務之訴,請求乙女返回甲男之住所。甲男之請求是否有理?(25分)

二、甲父與乙母兩願離婚,雙方協議由甲父行使負擔對丙子之權利義務。然而,離婚後甲男未能善盡親職,乙女於是請求法院改定由其行使親權並由甲男負擔丙子之扶養費用。乙女之請求是否有理?(25分)

三、試就下列事實簡析民法親屬編相關規定之法律效果:(1)甲男與乙女結婚,未約定夫妻住所。(2)甲男與乙女為夫妻,婚前或婚後皆未約定其財產制,甲男主張乙女婚後應分擔家庭生活費用。(3)甲男與乙女為夫妻,兩人以書面協議離婚,但未為離婚登記。(25分)

四、乙女與甲男同居,於民國80年8月1日產下丙子,試問:(1)若乙女與甲男於民國80年5月1日結婚,則乙女、甲男與丙子之法律關係為何?(2)若於民國80年8月8日父親節當天,出現第三人丁男稱有充分證據可證明其乃丙子之血緣生父,則丁男可否認領丙子?(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9708。(5)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135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駕車不慎撞傷乙,造成乙腦神經毀敗,成為無意識之人,試問乙之損害賠償請求權的二年時效,應自何時起算?(20分)

二、甲將其所有之A屋出租予乙,租賃契約約定押租金分三期按期給付,如乙未依約按期履行,甲即得終止租約。嗣乙僅給付第一期押租金,其餘押租金則未依約按期給付,甲催告乙給付未果,試問甲可否以乙違反上開租賃契約為由,終止該租賃契約,並請求乙返還租賃房屋?(30分)

三、甲乙丙三人共有A建地一筆,應有部分依序為甲3/5、乙1/5、丙1/5,甲死亡時,其應有部分(3/5)由其繼承人丁、戊、己三人繼承,試問:(30分)
(1)丁、戊、己得否未經乙、丙之同意,將A地設定抵押權於庚?
(2)乙、丙得否未經丁、戊、己之同意,將各自之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辛?

四、甲男乙女為夫妻,因感情不睦,乙於婚後不久即離家出走,並與丙男同居,一年後乙女生下一子A。其後甲死亡,乙與丙結婚,試問丙與A之間有何親屬關係?(20分)

回目錄(3)〉〉回頁首〉〉

9709。(3)9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9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05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男與乙女於民國(下同)八十七年結婚,數月後因感情不睦,乙女離家與丙男同居,並於九十一年五月時與丙男生下一女A,甲男當時即知情但置之不理。後九十一年十一月乙女與甲男離婚,與丙男結婚,不幸與丙男二人於九十六年七月間因車禍死亡。與A同住之丙男之母丁希望能獲得A之監護權,遂於九十六年八月以丁之名義向法院提起否認A為甲男之婚生子女之訴,請問丁可不可以起訴?(25分)

二、甲男乙女原為夫妻,育有一子A,後乙女被甲男施以暴力行為攜A離家,於九十三年間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並經法院判由乙女擔任A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甲男對A即不聞不問。嗣乙女與丙男於九十七年一月結婚,三十歲之丙男想收養八歲之A為養子,乙樂觀其成,但甲不同意,請問丙向法院聲請收養A時,丙應如何主張,才有獲准之可能?(25分)

三、民法親屬編關於成年人之監護之規定已於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設有成年之甲男於九十七年六月因車禍變成植物人,親人只剩年邁多病且無法工作之同居祖父母乙、丙二人,經乙、丙向法院聲請宣告甲為禁治產人,並聲請希望由甲之同居女友丁擔任甲之監護人,請問乙、丙就監護人部分之聲請是否可能如願?如乙、丙係於九十八年十二月始聲請,有無不同?(25分)

四、現行有效關於決定、變更婚生子女姓氏之民法規定之內容為何?(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9710。(3)9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9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7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何謂地役權?若甲之土地,受鄰地乙、丙、丁之土地包圍無法與公路聯絡,其中丙之土地通行公路較為便利,試附理由說明甲可否選擇在鄰地所有人乙之土地上設定地役權,以通行公路?(25分)

二、何謂抵押權之次序讓與?甲之土地上登記有第一次序抵押權人乙、第二次序抵押權人丙、第三次序抵押權人丁,若丁與乙約定將丁登記為第一次序抵押權人,乙登記為第三次序抵押權人,請附理由說明是否可行?(25分)

三、甲為乙在土地上設定地上權,甲乙並約定,乙在建築房屋後不得擅自將該屋設定抵押權,然乙因建築房屋需款甚急,遂私下將該屋為丙設定抵押權以為融資,嗣後丙在乙無法清償債務下聲請法院拍賣該房屋,甲若強力反對,問房屋拍定人丁是否仍有權使用該土地?(25分)

四、何謂公同共有?若甲、乙兄弟二人共同出資購買一間房屋供全家人共同居住使用,並約定登記為公同共有,試附理由說明是否可行?(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

9711。a(7)97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公路人員考試。員級。鐵路-運輸營業。公路-公路監理

97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及97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公路人員考試
【資位別】員級【科目】民法概要
【類科】鐵路-運輸營業/公路-公路監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向乙購買房屋一棟,價金新臺幣(以下同)五百萬元。訂約時,甲先付給乙定金五十萬元,餘款言明於9月22日與房屋交付之同時付清。詎交付日前夕,房屋因地震而全毀。試問:
(一)乙是否尚有交付房屋之義務?甲是否尚有交付價金之義務?(15分)
(二)甲已交付之定金應如何處置?(10分)

二、何謂損益相抵?甲遭乙酒醉駕車撞傷,損害共計三十萬元,但甲獲得保險理賠二十萬元,乙可否主張損益相抵?此外,試舉一例說明乙如何得主張損益相抵?(25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9712。a(15)97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97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周瑜和女友小喬因偷嚐禁果致小喬懷有身孕,雙方之父母於97年6月1日在圓山飯店為倆人舉辦婚禮並宴請賓客。翌日,小倆口出發至峇里島蜜月旅行,預計回國後再辦理結婚登記,但周瑜在該島潛水時不幸溺斃,遺下存款陸佰萬元。本案周瑜所遺之陸佰萬元應由何人繼承?各可繼得多少數額?請依相關法律規定回答。(25分)

二、甲將其房屋出租交付於乙,乙未徵得甲之同意擅自轉租並交付於丙。其後甲將其房屋出售於丁,惟尚未完成移轉過戶登記。問:甲乙之租賃契約是否存續?本件有無買賣不破租賃之適用?(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9713。a(5)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105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為75歲老農夫,不識字,擁有A農地一筆。A地最近經都市計畫變更為住宅用地,但甲不知其事。乙建商知悉都市計畫變更之事,但向甲謊稱該地既然為農地,最近由於農業蕭條而逐漸貶值。甲因而以農地價格出售A地於乙,並辦理移轉登記。事後,甲發現都市計畫變更之事,以錯誤及詐欺為理由,向乙主張撤銷契約,乙則抗辯甲具有過失,不得撤銷契約。試問:甲與乙之主張是否均有理由?(25分)

二、甲向乙借款百萬元,由丙為保證人,丁提供A屋設定抵押權以為擔保。試問:(25分)
(1)甲屆清償期未清償對乙之借款債務,乙得否請求丙、丁代為清償債務?
(2)甲屆清償期未清償對乙之借款債務,丁主動清償債務,乙得否拒絕?
(3)丙主張於乙對甲之財產及丁之A屋強制執行無效果前,拒絕清償,其主張是否有理?

回目錄(4)〉〉回頁首〉〉

9714。a(4)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一、何謂不動產?屋頂尚未完工之房屋在民法「物」的屬性上,屬於動產或不動產?試附理由說明之。(25分)

二、甲已喪偶有一獨生子乙。甲立遺囑遺贈金錶給丙,並指定丁為遺囑執行人。試問:(25分)
(1)甲死亡時,何人為該金錶之所有人?
(2)丁將該金錶交付於丙後,乙是否得否認丁所為交付遺贈物之效力?
(3)若乙不願將該金錶交由丁執行遺贈時,丁是否有權請求乙交出該金錶?

回目錄(15)〉〉回頁首〉〉

9715。a(15)97年第2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97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601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以一定事實狀態繼續存在於一定期間,而發生特定之法律效果之制度,稱為時效制度。基於此,請問:(25分)
(1)民法之時效制度有那兩種?請申述之。
(2)甲向乙借款500萬元,約定於民國82年10月30日清償,並以甲所有之土地為乙設定抵押權。甲一直未予清償,乙於97年12月1日猛然憶起,遂發存證信函向甲請求清償債務,甲依據民法規定是否得主張時效抗辯?又乙應於何時實行抵押權,以免抵押權消滅?

二、甲女與乙男育有一子A,然其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另與丙男同居,生下一女B。乙因甲離家,遂將A委由甲的嫂嫂丁代為照顧。請問:(25分)
(1)乙與丁之親屬關係與親等為何?
(2)甲婚前購置一透天厝,登記於自己名下,甲乙未訂定夫妻財產制契約,則該屋所有權歸屬情形為何?
(3)乙猝死,遺有600萬存款,B是否有繼承權?理由為何?

回目錄(3)〉〉回頁首〉〉

9716。a(3)9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9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1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乙夫妻通謀虛偽兩願離婚,雙方並於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一日完成兩願離婚之登記。丙女善意並無過失,信賴甲乙之離婚登記,進而與甲男結婚,並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六日完成結婚之登記。試問:(1)甲乙兩願離婚之效力?(2)甲丙結婚之效力?(3)丙對甲有何權利主張?(25分)

二、甲擅自以針孔拍攝名模乙與其男友丙之幽會情節,並製成光碟,散布銷售獲利,問乙對甲得主張何種權力?(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9717。a(11)9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

9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40960
【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試解釋下列名詞:(25分)
(一)代理與代表
(二)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

二、甲向乙分別承租貨車二部及房屋一棟。甲未得乙之允許,將房屋中之一間房間轉租給丙,其中之一部 子轉租給丁。試問:基於該轉租行為,乙可否終止其與甲之租賃契約?(25分)

回目錄(1)〉〉回頁首〉〉

96年(17)

9601。(1)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何謂無效、得撤銷及效力未定之法律行為?試各舉一例,並說明三者間之差異。(25分)

二、某甲受僱於乙公司,每月支領薪水四萬元,後甲因家中生變,急需用錢,遂向乙借款五十萬元,言明次月還錢,若屆期未還,請問乙得否按月扣下甲之薪水四萬元,至雙方間之借款完全還清為止?(25分)

三、18歲之大學生某甲,經其父母同意後,於乙工會任工讀工作,又因受工會理念感召,而將其薪水半數按月捐回給工會。試分析其間之法律關係。(25分)

四、民國96年修正之民法親屬編,關於收養之要件與效力,有何不同於舊法之規定?試說明之。(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

9602。(2)9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9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代理人與使者、代表,均為不同之法律概念。試分別舉例說明代理人與使者,代理人與代表之區別。(25分)

二、甲向乙承租公寓,因甲之子丙之過失,房屋失火燒毀。試分別依丙失火之過失程度,說明乙對甲之權利。(25分)

三、何謂占有權利之推定?該推定有何限制?試分別說明之。(25分)

四、試說明民國96年5月23日修正公布之民法親屬編關於非婚生子女認領之修正內容。(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9603。(3)9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戶政

9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05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戶政【科目】民法親屬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乙婚後育有一子丁,乙因生產不幸死亡。乙之妹丙為能照顧丁,雖與男友己生下戊,但並未結婚。數年後甲向丙求婚,承諾婚後收養戊為養子,同時亦將丁由丙收養。己心生不滿,遂向法院主張該婚姻及收養無效。有理否?(25分)

二、甲乙夫妻遭逢意外雙雙死亡,留有一子丙及數棟房屋。甲乙生前皆有工作,居住於乙母丁之住處,並由丁照顧丙。甲乙休假時,經常攜丙到甲父戊之住處拜訪,讓戊享含飴弄孫之樂,甲乙及丙亦將戶籍登記於戊之住處。今戊逢喪子之痛主張丙應由其撫養並擔任監護人,管理丙之財產至其成年,可否?(25分)

三、甲為獨生女,與乙結婚後約定如育有二子,將一子從母姓一子從父姓。後甲產下雙胞胎,丙丁二子,分別從母姓及父姓,數年後丙丁已滿七歲,但甲乙卻離異,由乙擔任監護人,並與戊再婚。丙要求變更為從父姓,有理否?(25分)

四、甲乙婚後約定子女中一人必須從母姓,後乙產下丙及丁,一女及一子,丙從父姓,丁從母姓。今乙之母死亡,遺囑記載,因丁從母姓,故將部分遺產留給丁,以傳承香火。今乙之弟戊主張,丁不得從母姓,遺產應由戊一人獨得,有理否?(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9604。(3)9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9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8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按「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民法第758條定有明文,足見我國民法對於不動產物權係採登記生效要件主義。但也有例外,請問依民法規定,在何種情形,可以在登記前就已取得不動產物權?這種情形,是否完成登記?有何影響?(25分)

二、何謂應有部分?共有人對於共有物如何使用收益?甲、乙、丙、丁共有之土地,甲、乙二人未經同意,擅將共有之土地出租予戊,收取租金,此租約效力如何?丙、丁得對戊主張何種權利?(25分)

三、民法物權編已為部分條文修正,並經總統於民國96年3月28日公布,依施行法規定,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其中修正的重點之一,是增訂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法制化,試依修正民法物權編之規定,分析最高限額抵押權有何特性?即與普通抵押權有何不同?(25分)

四、甲、乙各自所有之土地相鄰,乙所建築之房屋逾越疆界,如甲明知越界而未異議,效力如何?如乙係在原有房屋整體之外加蓋,或所越界部分為圍牆,效力是否不同?(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9605。(5)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

一、關於物權變動,有公示原則及公信原則等二大原則。請依民法物權編的規定說明上述原則的內容。(36分)

二、最高限額抵押權有何特性?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原債權如經確定,其法律效果如何?(32分)

三、留置權的取得應具備的法定要件為何?留置物上如有質權,質權是否優先於留置權?(32分)

回目錄(5)〉〉回頁首〉〉

9606。(5)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

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類科】法院書記官【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某日,甲突然收到由乙所寄來的一份包裹,包裹內附上一片初級英文的影音光碟以及一封信,信上說明:「該片光碟定價新台幣二百五十元,若收件人於一週內未做任何表示,即視為同意購買該片光碟。」甲因好奇心的驅使,隨即將該片光碟放入其光碟機中試看一遍,深覺乏善可陳,便將該片光碟擱置一旁。一週後,乙即派人向甲催繳新台幣二百五十元之價款,卻遭甲斷然拒絕。試問,此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分)

二、甲寫信告知乙,其有一部於一九六○年代由德國福斯車廠所製造之金龜車,價金新台幣十萬元整,若乙願意購買,甲將立即交車,惟乙得以分期付款之方式逐期償付價金。乙於收悉甲之信件後始終猶豫不決,因乙同時接獲丙有關一部索價新台幣八萬元重型摩托車之要約。一年後,乙答覆甲有意以新台幣十萬元之價金購買該金龜車,並請求甲立即交車,卻遭甲斷然拒絕。 試問,此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分)

三、甲向乙購買A屋,定價新台幣一百萬元整,雙方因此成立一買賣契約。不料,於甲與乙成立買賣契約後,另有一人丙亦對A屋甚感興趣,乙出價新台幣一百二十萬元,亦獲丙之首肯,乙與丙二人因此亦就A屋成立另一買賣契約,乙並同時將A屋交付予丙,進而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同時,乙亦自丙處取得新台幣一百二十萬元之價金。試問,此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分)

四、甲男與乙女係夫妻,甲男與乙女育有丙男及丁女。丙男成年後與庚女結婚,育有A女及B子。而丁女成年後與戊男結婚,育有一女C。某日,丙男搭載甲男開車南下,不幸發生車禍而雙雙罹難,惟不知甲男與丙男死亡之先後。經查,甲男之遺產全部乃其存放於銀行之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之存款。 試問,此時甲男之遺產應如何被繼承?(25分)

回目錄(6)〉〉回頁首〉〉

9607。(6)96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員級晉高員級。業務管理

96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試題10130
【等別】員級晉高員級【科別】業務管理【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2小時

一、何謂法律行為?18歲未婚就讀高一的A,未徵詢其父母之意見下,為以下行為,其效力為何?(一)向B建商購買3年後完工之預售屋一間;(二)授權給30歲之C為其代理人;(三)為參加課後社團活動,以零用金8000元購買吉他一把。(25分)

二、19歲已領有機車駕照A,經其父(甲)母(乙)的同意,每日騎機車上下學。某日,於上學途中行經路口時闖紅燈,將行走在斑馬線的行人B撞傷,B之損害共計50萬元。向甲、乙請求賠償,甲乙則以A已領有駕照為由而拒絕,試問誰的主張有理由?(25分)

三、何謂「善意受讓」制度?分別說明關於動產與不動產善意受讓之具體規定為何?(25分)

四、甲男乙女結婚多年膝下猶虛,甲之父(A)、母(B)尚健在,並有兄(C)、妹(D) 各一。乙則父母雙亡,僅有姊姊(E)一人。某日甲乙登山遭逢山難雙雙死亡,驗屍結果甲早乙一日死亡,甲留有600萬現金,乙則欠地下錢莊400萬債務。試問:
(一)甲乙之遺產各應如何繼承?
(二)繼承人如欲拋棄繼承時,應如何為之?(25分)

回目錄(6)〉〉回頁首〉〉

9608。(6)96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佐級晉員級。業務管理

96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試題20130
【等別】佐級晉員級【科別】業務管理【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我國關於自然人之行為能力制度之規定為何?(25分)

二、甲向乙承租雅房一間,雙方約定租期一年,每月租金含水電8000元,承租人甲應於每月初交付當月租金,除此之外的事項並無特別約定。某日甲的朋友丙來訪,兩人在房中飲酒作樂,丙在酒醉之下將房門踢壞,乙花費5000元修復,乙可否請求甲賠償?(25分)

三、根據法律之規定,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的範圍為何?(25分)

四、甲男乙女於6月1日在某大飯店舉行盛大結婚典禮昭告諸親友,未料生活在一起後,發現彼此價值觀及生活習慣相差太遠,未及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即於7月20日決定忍痛分手,則甲乙是否需要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手續?(25分)

回目錄(8)〉〉回頁首〉〉

9609。(8)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科別】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男年十八歲與年十七歲乙女結婚後,由甲與丙締結房屋租賃契約,甲並且受僱於丁,擔任工人,以維持甲男與乙女之共同生活。但甲乙婚後,因乙女的法定代理人以乙女未經其同意結婚而聲請法院撤銷甲乙婚姻,並且判決確定,而且甲尚未年滿二十歲。試問:甲與丙之租賃契約以及甲與丁之僱傭契約,效力如何?(25分)

二、某甲獨資購買遊覽車一輛,並擔任駕駛提供遊覽接送業務,但靠行於乙車行,甲該輛車之車身上並印有乙車行之全名。某日甲接受某社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丙之要約,為該社區民眾出遊提供載送服務,不料行至某山區彎路時,因車速過快,煞車不及,撞上路邊護欄,多名乘客受傷。試問:受傷之眾乘客請求乙車行負損害賠償責任,有無理由?(25分)

三、甲向乙借款五百萬元,甲並以自己所有房屋及土地,為乙設定抵押權,擔保乙五百萬元債權。不久之後,乙向丙借款八百萬元,乙並以其對甲之五百萬元債權,為丙設定權利質權,乙並即通知甲此一情事。若乙屆至清償期時,未能償還對丙之借款,試問:丙應如何對甲行使權利質權?(25分)

四、甲死亡時,扣除負債,有遺產六百萬元。
(一)若甲有妻子乙、兒子丙及女兒丁以及妻子乙所懷之胎兒,而且甲並未訂立遺囑分配遺產,若甲之妻子乙所懷之胎兒在出生時係死胎,試問:依法應如何分配甲之遺產?(12分)
(二)若甲曾依公證遺囑方式表示將其全部遺產捐贈某一保護動物協會時,試問:乙、 丙及丁(乙之胎兒係死胎),就甲之遺產得主張何等內容之權利?(13分)

回目錄(9)〉〉回頁首〉〉

9610。(9)96年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員級晉高員級。事務管理

96年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級別】員級晉高員級【科別】事務管理【科目】民法概要與刑法概要【考試時間】2小時

一、試分別說明法律行為、準法律行為之意義。又債權讓與及債權讓與之通知,其行為上之性質各為如何?試說明之。(25分)

二、何謂收取權?土地所有人將基地出租後,對於基地上原有種植果樹之果實,有無收取權?(25分)

三、何謂「一罪一罰」、「罪刑均衡原則」?試舉例說明之。(25分)

四、主刑之種類為何?試說明之。(25分)

回目錄(10)〉〉回頁首〉〉

9611。(10)96年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佐級晉員級。土地行政

96年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級別】佐級晉員級【科別】土地行政【科目】民法物權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何謂物權變動?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變動者,應具備之要件如何?(25分)

二、甲將其手提電腦借乙使用,乙竟出售於不知情之丙,並交付之。請分別說明甲乙、甲丙、乙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分)

三、甲向乙貸款,以自己之A地為乙設定抵押權,請問:(25分)
(一)於抵押權設定後,甲在A地上建屋,倘乙實行抵押權時,該屋影響A地之賣價,致乙之債權無法獲得全部清償,乙對該屋得如何處置?
(二)設該屋在抵押權設定前,即已建成,其情形又是如何?

四、地役權具有從屬性與不可分性,請分別說明其內容。(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9612。(11)9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

9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850
【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現行民法關於不動產之時效取得,有何等規定?(15分)就他人已登記之土地,得否因時效而取得地上權?(15分)

二、何謂「最高限額抵押權」?(10分)民國96年3月28日民法修正,關於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擔保範圍有何規定?(20分)

三、甲、乙、丙三人共有建地一筆,經於民國80年4月24日協議分割,分成a、b、c三部分,各歸其取得,但未辦理分割登記。迄至96年7月7日,甲請求乙、丙協同辦理分割登記,乙、丙得否抗辯甲之請求權罹於時效,而拒絕履行?(20分)又甲得否訴請法院裁判分割?(20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9613。a(15)96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9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試題601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被繼承人甲有乙丙丁三子,乙丙丁三兄弟在父親甲逝世之後,依法向法院表示限定繼承。試問,何謂限定繼承?繼承人乙丙丁因主張限定繼承而擁有何種的權利?在何種情形之下,繼承人乙丙丁會喪失其限定繼承的利益?(25分)

二、甲以土地為抵押,向乙借款一千萬元,並為設立抵押權之登記,試問,乙因該抵押權而擁有何種的權利?(25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9614。a(15)96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96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
【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乙需錢孔急,乃委託丁公司銷售乙所有之房屋、車庫及中古車一輛,售價1000萬元。丁之職員丙一時疏忽,未能詳加檢查該輛中古車性能,見甲有購買意願,乃與甲訂立買賣契約。然該車加油指示表儀故障,一直指著全滿,甲支付部分價款後,丁交付甲該屋及汽車鑰匙,並言明待房屋所有權移轉完成後,甲再付清餘款。甲旋即開車上高速公路,因未加油致汽車拋錨,撞上分隔島翻覆全毀,甲該如何求償?(25分)

二、甲為社會新鮮人,正準備參加國家考試,父親乙贈送甲機車一輛,以作為交通工具。甲欲減少父親負擔,乃與丙商議,合股開設家教班,以貼補家用。然丙存心不良,於家教班開設數月之後,捲款脫逃,致家教班倒閉,甲負債累累,乃將該機車典當。但甲恐其父親知曉,一日趁其鄰居丁(18歲)不注意,將其同型機車偷走,並佔為己有,以隱瞞真象。然而,此事仍為乙所得知,氣憤至極,遂心臟病突發,死亡,遺有保險金20萬元及乙名下房屋一棟(價值1200萬元)。甲之妹戊及母庚氣憤甲所作所為,遂拒絕甲繼承任何財產,並抗辯該屋為庚所有。問甲得否繼承財產,金額多少?(請依民國96年5月23日民法新修正之條文為依據作答)(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9615。a(5)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650
【等別】四等【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何謂期待權?優先購買權是否為期待權?(25分)

二、流質或流押(流抵)契約的效力如何?(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9616。a(11)9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9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類科】財稅行政、商業行政【科目】民法概要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出售A車予乙,乙交付支票一紙以給付全部價金,甲隨即將A車交付於乙,但因甲急著出國,來不及辦理車籍變更登記。試問甲與乙間共有多少法律行為?乙是否取得A車所有權?(25分)

二、A法人之董事甲代表A與B公司洽訂契約時,乘機在B公司辦公室內竊取古董一件,問A法人應否與董事甲連帶負賠償責任?(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9617。a(3)9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9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11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試述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之區別?(25分)

二、甲興建一幢A屋居住未為保存登記,嗣後甲死亡由乙繼承,乙旋即將A屋賣與丙。試問甲、乙、丙是否先後取得A屋之所有權?(25分)

回目錄(1)〉〉回頁首〉〉

95年(12)

9501。(1)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將其自用之汽車一部以五十萬元出售與乙,並即交付。在辦理汽車過戶登記前,乙失竊該車。不久,該車經警方尋獲,警方乃依車籍資料通知車主甲領回。甲領回該車後,又將該車贈與其友人丙,已經交付,且立即辦理車籍過戶手續。某日丙駕駛該車至某遊樂區旅遊,為乙發現,乙主張該車為其所有,雙方發生爭執,請問:該車之所有權人為誰?並請分析甲乙丙間之法律關係。(25分)

二、何謂人格權?人格權被侵害時,得請求如何之救濟?基於人格權而生之請求權是否都有消滅時效之適用?試說明之。(25分)

三、甲向乙借款一千萬元,以自己所有之土地設定抵押權與乙以為擔保後,甲又在該土地上建築房屋並將該房屋出租與丙。其後,甲又向丁借款五百萬元,以該土地及房屋設定抵押權與丁以為擔保。嗣後,甲乙之債務屆清償期,甲未清償,乙實行抵押權聲請法院拍賣該土地,卻因該土地上有房屋且有租賃權存在而無人應買。請問:乙應如何主張權利?並請分析甲乙丙丁間之法律關係。(25分)

四、甲男乙女結婚,生有一女丙後,甲即棄家不顧,在外與丁同居,生有一子戊及一女己。戊結婚,其妻為A,並育有一子B及一女C。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一日,甲因不堪經商失敗之沈重債務負擔而自殺身亡。查甲死亡時,有房屋一棟價值一千萬元,但亦有負債五千萬元,且甲有妹妹一人D。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25分)
1.甲之遺產應由何人繼承?其應繼分各為若干?
2.債權人得否向甲之繼承人請求清償甲之債務?
3.繼承人如主張拋棄繼承,應如何為之?其法律效力如何?

回目錄(2)〉〉回頁首〉〉

9502。(2)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地政士考試試題402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請閱讀下列案例事實,回答第一、二題。
甲欲購屋乙棟,至某市區別墅成屋工地參觀後,經閱覽建築平面圖及現場後,決定購買該別墅社區之C單位,但因不小心將圖上之C單位看成隔壁有路沖之D單位,故告訴建商乙要買D單位,雙方當場簽訂D單位之買賣契約,並約定翌日給付定金新台幣三十萬元及辦理其他相關手續,但因甲即刻要出國,裝潢等交屋後,甲再自力進行。甲返家後發現自己跟建商乙講錯單位,造成買錯房子,甲又很在意風水之事,故立即聯絡建商乙,但C單位當天晚一點亦業已賣出,無從替換。

一、本案之契約究竟是否已經締結成功?又甲於此情形下究竟應主張解除契約或是撤銷法律行為?請詳述理由說明之。(25分)

二、承前案例事實,若甲返家後並未發現錯誤,並於翌日出國,相關手續交給地政士代辦,並順利完成所有手續。移轉登記完畢後,地政士通知甲已經可以交屋,甲應訊返國後到現場一看才發覺買錯房子。假設甲成功解除或撤銷該屋之買賣契約,問該屋之所有權人究竟為誰?乙對甲又有那些請求權可資主張?請依法理詳述理由說明之。(25分)

三、甲向乙貸款,以丙所有之A房屋設定抵押權於乙作為擔保。請附理由說明下列問題:(25分)
(一)丙將A房屋拆毀,而在原地上興建B房屋時,乙對於B房屋有無抵押權?
(二)貸款之清償期屆至,甲無力償還,丙為避免其房屋被查封拍賣,遂代甲清償債務,丙對於甲得主張何種權利?

四、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有何不同?共同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和限定繼承者,應如何處理?(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9503。(3)9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9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向乙借款新台幣一千萬元,甲因此欲將其所有之一幢房屋為乙設定抵押權。(25分) 試問:
(一)此時須具備那些要件,其抵押權始得有效成立?試說明之。
(二)設若上開抵押權已有效成立,惟甲之房屋卻遭丙不慎焚燬,丙因此賠償甲新台幣三千萬元。此時乙得向甲為如何之主張?試說明之。

二、甲在電影院不慎遺失一個面額新台幣五十元的硬幣。該硬幣嗣後由乙尋獲,乙因此將其放入自己的零錢包內,因而與自己原有之硬幣混淆而無法分辨。稍後,乙在不知情之狀態下竟使用該面額五十元的硬幣向丙購買一瓶定價新台幣二十元的礦泉水,丙於是找給乙三個面額新台幣十元的硬幣。(25分) 試問:
(一)上開甲所遺失之面額新台幣五十元的硬幣,其所有權變動之狀態如何?試說明之。
(二)再者,甲得對乙為如何之請求?試說明之。

三、甲遺失一只金錶,嗣後為研究生乙尋獲,乙將該只金錶出賣予其善意之同學丙,並已交付。試問,此時甲與丙間、乙與丙間之法律關係各如何?試說明之。(25分)

四、試分析典權與買回有何異同。(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9504。(5)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

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類科】法院書記官【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乙共同出資(出資比例相同)向第三人購買土地,以甲之名義登記為所有人。並由甲乙各使用二分之一土地建屋居住。甲死亡後,其子丙繼承為土地所有人。乙亦死亡,丁為其繼承人。丙、丁乃互相協議,由丁補償部分金額,丙同意以買賣為原因,將土地二分之一的持分移轉登記給丁,並訂立買賣契約。嗣後丙拒不履行,丁乃依據該買賣契約訴請丙協同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有無理由?丁應如何主張其權利?(25分)

二、出賣人甲將某筆土地出賣給乙,已收清價金,並將土地交付買受人,惟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嗣該土地經政府依法徵收,其地價補償金由出賣人甲領取完畢,請問:買受人乙得否依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請求甲返還所受領之補償金?(25分)

三、甲、乙、丙、丁共有土地一筆,應有部分各為四分之一,未約定管理方法,甲、乙、丙未經丁之同意,將該筆土地出租與戊,請問該租賃契約對丁是否發生效力? (25分)

四、甲男乙女係夫妻,乙女以受甲男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訴請離婚。兩造成立訴訟上和解,同意離婚。其後乙女以兩造離婚乃因甲男之過失所致,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有無理由?(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9505。(5)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將A地設定地上權於乙,供乙在其上興建B屋居住。地上權存續中,A地因颱風來襲積水不退。試問:(30分)
(一)乙得否請求甲減免A地之地租?
(二)乙得否任意拋棄其地上權?
(三)若A地或B屋因颱風來襲而滅失,則乙之地上權是否因此而消滅?

二、甲向乙融資貸款,思以下列各項之財產提供擔保,試問得設定何種擔保物權?(40分)
(一)A轎車
(二)B公司股票
(三)C地之地上權
(四)D錶之質權

三、解釋下列各詞之意義,並舉例說明之。(30分)
(一)善意取得
(二)時效取得
(三)概括繼受取得

回目錄(14)〉〉回頁首〉〉

9506。(14)95年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升資考試。員級晉高員級。業務管理

95年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等別】員級晉高員級【類科】業務管理【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2小時

一、解釋下列各詞之意義,並舉例說明之。(30分)
(一)法定住所
(二)法定地上權
(三)法定財產制

二、下列法律行為未作成書面之效力如何?(40分)
(一)甲捐助成立財團法人
(二)丙將房屋出租丁三年
(三)戊與己結婚
(四)庚與辛約定二人間之金錢借貸應作成書面
(五)壬將土地設定地上權予癸

三、甲向乙借款新台幣千萬元,由丙為保證,並由丁提供土地設定抵押權。試問:(30分)
(一)甲債務不履行時,乙得否請求丙、丁代負履行責任?
(二)丙、丁主動清償債務時,乙得否拒絕?
(三)丙、丁代為清償後,依法得為如何之主張?

回目錄(14)〉〉回頁首〉〉

9507。(14)95年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升資考試。員級晉高員級。事務管理

95年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等別】員級晉高員級【類科】事務管理【科目】民法概要與刑法概要【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將項鍊借予乙,供乙配戴赴宴,詎料乙竟將項鍊高價售予鄰座之丙,並當場完成交付。試問:
(一)丙是否取得項鍊之所有權?(10分)
(二)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如何?(15分)

二、甲(89歲)乙(82歲)有二子丙(75歲)丁(73歲)及一女戊(69歲),丙與庚結婚生有A、B二子。甲、丙、丁三人赴海邊渡假,於2004年12月26日遇海嘯失蹤。試問:
(一)法院應宣告甲、丙、丁於何時死亡?(10分)
(二)甲之遺產應如何繼承?(15分)

三、甲乙相約在高速公路飆車競速,兩人不顧路上車潮,以兩百公里時速一路快速變換車道蛇行前進,有駕駛人丙因為受兩車穿梭影響,不及煞車而失控撞上另一線道丁的車輛,並導致後方來車連環碰撞,幸而丙及丁皆僅受到輕傷。請問,甲乙二人刑事責任如何?(25分)

四、甲在車站竊得旅客身上皮夾一個,裏面有現金及身分證一枚,甲取出現金和身分證,把皮夾丟在廁所的垃圾桶,事後將身分證以一千元代價賣給其所熟識之專門製造假證件之乙。乙將身分證改造後,另行以高價轉賣給詐騙集團。請問,甲的刑事責任如何?(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9508。(11)9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

9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41650
【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試闡述抵押權人對其抵押權及抵押權之次序權各得為如何之處分。(30分)

二、甲將其A車設定質權於乙,乙將A車交由其受僱人丙保管,某日丁去偷取A車。試問:
(一)丁正在偷車時,何人得行使占有人之自力救濟?(15分)
(二)A車被丁偷走後,何人得向丁行使物權請求權或占有請求權?(15分)

三、甲、乙、丙三人共有一筆A地,應有部分登記各三分之一,甲未得乙、丙之同意,擅自在A地上興建一間違章建築居住逾二十年。試問:甲得否依取得時效之規定,請求登記為A地之地上權人?(40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9509。a(15)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考試試題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何謂連帶債務?其對外效力與對內效力各如何?試析述之。(25分)

二、老李於民國38年孤身自大陸來台後,與林小姐結婚,膝下未有一兒半女,老李於民國94年3月8日過世,遺下土地一筆與建物一棟。嗣後,林小姐於同年9月8日完成繼承登記,請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回答以下問題:(25分)
(一)林小姐單獨繼承老李之遺產是否有理由?
(二)林小姐何時取得老李之不動產之所有權?
(三)老李生前以其土地為林小姐設定地上權,林小姐向某丁先生借款五百萬,復以其地上權為丁先生設定抵押權,其抵押權至今仍然存在。老李死後,林小姐取得土地所有權,其地上權是否因混同而消滅?

回目錄(4)〉〉回頁首〉〉

9510。a(4)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4054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未成年人乙駕車因過失肇事,將甲撞成殘廢。甲住院期間,由甲之妻丙擔任看護。試問:
(一)乙之父母是否需對甲之損害負賠償責任?(10分)
(二)甲住院期間,由妻丙自行看護,節省費用八萬元,可否請求加害人賠償相當於看護費用之損失?(15分)

二、何謂占有人?何謂占有輔助人?何謂準占有人?試各舉一例並說明之。(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9511。a(11)9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

9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何謂抗辯權?抗辯權有幾種?請分別說明之,並就其不同類型各舉三例以對。(25分)

二、甲以A屋向乙銀行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借貸新台幣一百萬元後,復以A屋又向丙銀行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借貸新台幣六十萬元。嗣因甲無力清償其債務,A屋經法院依法拍賣後可分配價金為新台幣一百二十萬元。請問:若不考慮利息及其他費用,則乙、丙銀行各可獲得多少債務清償?(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9512。a(3)9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9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搭乘火車時,不慎將其手錶遺落在車上,乘客乙拾得後將該手錶賣與丙,丙配戴五年後為甲發現。問:(25分)
(一)本案手錶之所有權屬於何人?
(二)甲得對乙為如何之請求?

二、試舉例說明擔保物權的從屬性。(25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94年(19)

9401。(15)9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9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考試暨普通考 試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記帳士考試試題401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買彩券中獎一百萬元,為犒賞自己平日辛勞,遂決定購買近郊山坡地一塊,作為休閒之用。丙恰有綠地一塊託甲之友人乙出售,因位於水源保護區,遲遲無法出售,甲並未進一步瞭解,乙亦未告知詳情,甲乙一拍即合,甲丙間買賣成交,並移轉所有權予甲。數月之後,甲到該地遊玩,恰逢大雨傾盆,乃決定蓋一間小木屋。甲遂提出建造申請,數月之後,建管局駁回申請,以甲不得於水源保護區蓋屋為由,拒絕,請問甲乙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分)

二、乙有學生宿舍一棟(共A、B及C三間),甲向乙承租其中一間,那一間則由乙決定,房租每月一萬元。今開學在即,乙遲未決定,甲遂逕自搬入較安靜之A號房間,乙以A房間已由丙預訂,請求甲遷出,問甲乙之法律關係如何。又甲為能省錢,並未告知乙而將A房間分租給丁,甲乙丁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分)

三、試舉例說明動產物權因添附所生之權利變動。又,喪失權利者得主張何種救濟? (25分)

四、甲有妻乙與子丙、女丁,丙有二女己、庚。甲死亡,遺有財產一千萬元。甲生前因丙常虐待、毆打他,最嚴重時,甚至致重傷,故曾明白表示以後不准丙繼承其遺產。繼承開始時,一女戊出現,表示其為甲之非婚生子女,且有甲從小撫育之證據。試問上述何人有繼承權,且其繼承之金額各為多少?(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

9402。(2)9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地政士

9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402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之祖父遺贈金錶一只給甲,該金錶由甲之父乙保管。某日乙竟以自己名義,將該金錶出賣給丙,並交付之。試問丙是否取得該金錶之所有權?(25分)

二、何謂「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在何種情形下,承租人始可以主張「買賣不破租賃」原則?(25分)

三、共有人中之一人,越其應有部分行使所有權時,他共有人對該共有人得否行使物上請求權?(25分)

四、甲男乙女為夫妻,有丙、丁二子。甲生前立遺囑指定應繼分,乙為四分之三,丙為八分之一,丁為八分之一。甲死亡時留有遺產三百六十萬元,問甲之遺產應如何繼承?(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9403。(3)94年第二次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94年第二次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5560
【等別】四等考試【科別】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動產與不動產所有權取得時效之要件。(20分)

二、遺失物拾得人之權利與義務。(20分)

三、甲、乙共有二層公寓一棟,約定甲分管一樓及地下室,乙分管二樓,隨後甲將地下室通道封閉,並在室內增設內梯供自己獨立使用,乙嗣後將二樓房屋出賣給丙時,並未告知有分管契約存在,請問丙是否繼受分管契約之拘束?(20分)

四、不動產物權因法律行為而變動者,須具備那些特別要件始生效力。(20分)

五、甲向乙銀行貸款新台幣八百萬元購買公寓頂樓一間,並設定抵押權予乙銀行,甲未經全體住戶同意擅自在頂樓上加蓋一層違建,三年後因無法繳交房屋貸款而遭法院查封拍賣,試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5分,共20分)
(一)乙銀行在實行抵押權時,可否將頂樓違建一併拍賣?
(二)如果丙經由法院拍賣取得公寓頂樓及違建時,法院將如何點交?
(三)同一棟住戶丁可否向法院訴請拆除違建加蓋之部分?
(四)丙可否抗辯該違建已因法院拍賣而取得合法占有?

回目錄(3)〉〉回頁首〉〉

9404。(3)94年第二次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94年第二次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科別】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請舉例釋明下列法律概念:(20分)
(一)「登記要件主義」與「登記對抗主義」
(二)「附消極條件之停止條件」與「附消極條件之解除條件」

二、請論述我國民法「禁治產宣告」之構成要件為何?又未撤銷禁治產宣告前,被宣告禁治產人已恢復精神意思表示,請論述其法律效果為何?(20分)

三、甲為避免債權人乙對其唯一房屋強制執行,與丙通謀虛偽買賣並移轉所有權登記與丙,為了達到真實買賣之外在,丙將其房屋轉售移轉登記與丁。請問,丁為善意時,是否取得所有權?(30分)

四、甲有一土地,試就下列情形說明甲之權利為何?(30分)
(一)乙擅自於甲之土地種果樹。
(二)甲將該土地出租於丙,丙於其承租之土地上種植果樹。
(三)甲於該土地上種植果樹,嗣後,甲將該土地出售讓與乙,但約定保留果樹。

回目錄(4)〉〉回頁首〉〉

9405。(4)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4074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法人之董事執行職務加於他人之損害與法人之一般職員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法人應負之責任為何?又有何輕重不同之情形?(25分)

二、某甲酒醉駕駛小轎車撞傷某乙,醫藥費及慰撫金等全部損害金額達五十萬元,甲之小轎車又撞及電線桿嚴重毀損,甲將小轎車送丙經營之汽車修配廠維修,丙修復小轎車總計修理費新台幣三十萬元,甲無力支付修理費,試述下列問題:(25分)
(一)丙對該小轎車得主張之權利,何者為最有利?又丙如何行使該主張?
(二)該小轎車修復後之拍賣價格為四十萬元,倘乙、丙二人均主張最有利求償方案時,應如何分配?

三、何謂分別共有?何謂公同共有?共有物之分割方法有那些情形?(25分)

四、(一)何謂限定繼承?其程序如何?(二)何謂拋棄繼承?其方式為何?(25分)

回目錄(12)〉〉回頁首〉〉

9406。(12)9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司法行政

9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94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等別】委任升等考試【科別】司法行政【科目】民法大意【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法人有無侵權行為能力?試舉我國民法之規定說明之。(25分)

二、出賣人以定型化契約與買受人約定「貨物出門,概不退貨」之約款,其法律上效果如何?試申論之。(25分)

三、共有人與其他共有人訂立共有物之分管或分割契約後,將其應有部分讓與第三人,該分管或分割契約,對於該受讓人是否繼續存在?(25分)

四、夫妻離婚後,就其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應如何決定?試說明之。(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

9407。(13)9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升官等。一般行政、法院通譯

9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94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等別】薦任升官等考試【科別】一般行政、法院通譯【科目】民法概論及刑法概論【考試時間】2小時

一、何謂負擔行為?何謂處分行為?債權買賣及債權讓與屬於何種行為,請附理由說明之。(25分)

二、何種情形可以在登記前取得不動產所有權,請依民法之規定舉二例附理由說明之。(25分)

三、甲在大樓企圖開瓦斯自盡,由於瓦斯氣滿溢,住戶驚恐,報警處理。問:甲是否有罪?(25分)

四、甲是經辦出納業務的公務員,為了幫助友人暫渡財務困境,竟將經手的一百萬元挪作私用。問:甲成立何罪?(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

9408。(13)9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升官等。法院書記官

9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94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等別】薦任升官等考試【科別】法院書記官【科目】民法概論【考試時間】2小時

一、十八歲之甲讓售其小提琴給乙,乙旋將該小提琴出賣於丙,並依讓與合意即交付之。甲之法定代理人丁對甲所定立之契約,拒絕承認,並發現甲係受乙之脅迫而讓與其琴,丙明知甲受脅迫之事,但不知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請問:甲得否向丙請求返還該琴?(25分)

二、何謂「要物契約」與「不要物契約」?民法債編中所規定之要物契約為何?(25分)

三、甲有某地,被乙冒名登記為己有,十五年後,甲發現其事,試說明甲主張塗銷登記之依據。(25分)

四、試述結婚無效及得撤銷之事由?(25分)

回目錄(1)〉〉回頁首〉〉

9409。(1)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民法第95條第1項規定:「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但撤回之通知,同時或先時到達者,不在此限。」此種撤回,在意思表示透過網路進行者,一旦表示,撤回之意思表示根本不可能同時或先時到達。請問要如何補救?(25分)

二、乙是玻璃娃娃,於89年9月13日下午1時40分許,因該班體育課遇雨改往景文高中謙敬樓地下室上課,而於該班同學甲抱乙下樓梯時,因天雨樓梯濕滑,甲不慎滑倒,和乙一起摔落樓梯,甲及乙皆因跌倒碰撞樓梯而受傷,乙並因高處跌落,頭部鈍創,造成顱骨骨折,顱內出血不幸死亡。臺灣高院93年上字第433號認為,甲事發當天臨時自願照顧乙,因欠缺一般人之注意義務,不慎跌倒,應負過失責任。請分析其法律關係。(25分)

三、甲將其所有土地,設定抵押權予銀行乙供借款擔保用,其後再出租予丙,丙因使用需要獲甲同意,在土地上興建違章廠房一棟,嗣因甲無力清償借款,乙聲請拍賣抵押物,乙於實行抵押權時,甲已自丙受讓該廠房之事實上處分權,問:乙得否請求將該廠房連同土地併付拍賣?試附理由說明之。(25分)

四、甲女與乙男結婚不滿五個月生下一子丙,經乙男追問後,始知丙之生父為丁男,問乙男可否提起否認婚生子女之訴?試附理由說明之。(25分)

回目錄(16)〉〉回頁首〉〉

9410。(16)94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94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試題42710
【類科】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之法律行為,於何種情形下,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亦能生效?(20分)

二、何謂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須經何種程序始能與生父發生法律上父子關係?(20分)

三、試說明共有物之分割方法及分割之效果。(20分)

四、扺押權所擔保之債權為何?抵押權效力所及之標的物為何?試分別說明之。(20分)

五、何謂繼承權之拋棄?繼承權拋棄之方法如何?試分述之。(20分)

回目錄(17)〉〉回頁首〉〉

9411。(17)94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升資考試。佐級晉員級。運輸營業

94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20120
【級別】佐級晉員級【科別】鐵路:運輸營業【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請就下列事項說明民法有何保護之規定:(25分)
(一)甲補習班為招徠學生參加該補習班,未經大學聯考榜首乙同學之同意,即在報章刊登乙同學之姓名,吹噓乙同學為該補習班之學生。
(二)甲以騙術向乙兜售某名牌皮包之仿冒品,並以真品價格出售,乙信以為真,向甲購買該名牌皮包之仿冒品,事後發覺被騙。
(三)公司無正當理由而與女性員工約定,凡結婚或懷孕者視為辭職。

二、甲出售並交付土地於乙,乙已支付部分價金。其後甲再將該地出售與丙,並移轉所有權登記給丙。試問:(25分)
(一)甲乙、甲丙之買賣土地契約是否有效?
(二)乙或丙二人,何者有權取得本案土地之所有權?何故?
(三)未能取得本案土地所有權之人,得依何項規定,對甲為如何主張?

三、甲將乙寄存之名畫,未經乙之同意,擅自出售並交付於善意之丙。如乙不同意甲此項無權處分其名畫之行為,丙是否仍取得該名畫之所有權,理由為何?(25分)

四、甲男乙女新婚後,自行駕車蜜月旅行,途中因超速翻落山谷,甲乙二人同時遇難,迨救護車趕到時,二人均已死亡。倘甲乙尚未生子女,但雙方父母均健在,試問:(25分)
(一)乙之父母需具備何種條件,才有權繼承屬於甲所有之遺產?
(二)依繼承法有關應繼分之規定,屬於甲所有之遺產,是否全部應由甲之父母繼承?如否?應如何繼承?

回目錄(17)〉〉回頁首〉〉

9412。(17)94年交通事業公路&鐵路人員升資考試。員級晉高員級。事務管理

94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級別】員級晉高員級【科別】鐵路:事務管理/公路:事務管理【科目】民法概要與刑法概要【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向乙銀行借款1500萬元,借款期限1年,並經甲覓得丙為系爭本案借款之保證人,另由丁以其房屋向乙銀行設定抵押權,作為此項借款之擔保。試問:(25分)
(一)甲屆期無力還錢,經乙銀行同意展期,惟甲經延期後,到期仍無力清償,乙銀行乃要求丙履行保證責任,為丙所拒,丙之主張依法是否有理,依據為何?
(二)乙銀行在何種情形下,依法其抵押權亦歸於消滅?

二、甲為乙之女婿,某日甲駕車送其妻丙(乙之女兒)上班,不幸發生車禍,丙當場死亡,甲則重傷並需切除雙腳。乙疼惜甲與丙之情分,且因甲已不具謀生能力,生計至為淒涼。乙乃於甲出院後,將甲帶回家中照顧,並供其飲食與生活所需之相關花費。嗣後乙病故,試問:(25分)
(一)甲能否繼承乙之遺產?理由為何?
(二)甲可否依繼承篇之遺產酌給請求權之規定,請求酌給乙之遺產?又遺產酌給之程序與標準為何?

三、甲參加晚宴,飲酒很多,顯然精神不濟,但仍不聽朋友勸阻,執意開車回家。在返家路上,甲車闖紅燈,擦撞遵行綠燈號誌的機車騎士乙,乙倒地受傷。甲下車察看,發現乙的傷勢並不嚴重,於是加足馬力逃離車禍現場。問甲成立何罪?(25分)

四、甲飼養一頭狼犬,很有攻擊性。某日,甲帶狼犬出遊,在路上與老友乙相遇。乙眉飛色舞、比手劃腳談得意事,狼犬直覺乙將不利於主人,迅即撲咬乙的手臂,頓時血流如注,正所謂樂極生悲。問甲是否有罪?(25分)

回目錄(10)〉〉回頁首〉〉

9413。(10)94年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佐級晉員級。土地行政

94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級別】佐級晉員級【科別】公路:土地行政【科目】民法物權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說明下列各詞之意義,並舉例闡述之。(25分)
(一)準物權
(二)準共有
(三)準占有

二、甲竊取乙之A腳踏車騎乘代步,四年後,甲將A車廉價售予不知情之丙,丙復繼續騎乘一年多後,為乙發現並請求丙返還。試問:A車之所有權屬於何人?(25分)

三、甲、乙、丙共有一筆A建地,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試說明下列各項之效力:
(一)甲未經乙、丙之同意,將自己對A地之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丁。
(二)乙、丙未經甲之同意,將A地設定地上權於戊。(25分)

四、甲將A地設定抵押權於乙後,復先後分別設定典權於丙及抵押權於丁。試問:
(一)丙之典權及丁之抵押權是否有效?
(二)乙實行抵押權拍賣A地時,何人有優先受償權?(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9414。(11)9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二試。地政

9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二試試題40510
【科別】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甲在自己所有的A地上建築B屋,後來又在A地上搭建鐵架石棉瓦C建物,如B屋及C建物分別有三坪及五坪蓋在乙的D地上,請問:甲、乙之間的法律關係如何?(32分)

二、甲有A地,乙有B地,甲長期通行B地,以往來A地及公路之間。請問:(36分)
(一)甲如主張就其A地對B地,因時效而取得通行地役權,應具備那些要件?
(二)如甲就其A地對B地有地役權,甲將其A地設定抵押權給丙時,該地役權是否為抵押權的效力所及?
(三)如甲就其A地對B地有地役權,A地分割為A1、A2二地,B地分割為B1、B2二地時,應如何決定該地役權是否存續的問題?

三、甲向乙借款500萬元(新台幣,以下同),並由丙以A地設定抵押權給予擔保,後來乙將該債權連同抵押權讓與給丁,但抵押權人仍登記為乙。請問:如A地已分為A1及A2,A1由丙自己保留,A2已讓與給戊,丁聲請法院拍賣A1及A2,甲、戊得否提出異議?(32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9415。(11)9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二試。財稅行政

9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二試試題41250
【科別】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試分別說明下列行為之效力:(25分)
(一)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授與代理權予他人。
(二)本人授與代理權予限制行為能力人。
(三)本人授與代理權予無行為能力人。

二、何謂「債之保全」?債之保全方法有幾?試說明之。(25分)

三、動產物權移轉的方式有「簡易交付」、「占有改定」及「指示交付」,請舉例說明之。(25分)

四、甲夫與乙妻婚後生下A子,實際上A子是乙與丙男通姦所生。請問:對於A子非甲之子,何人得提起否認子女之訴?(25分)

回目錄(8)〉〉回頁首〉〉

9416。(8)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稅務人員)

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及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試題40140~40340
【考試別】稅務人員考試【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稅務人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甲出售乙電腦,按實價九折計算,惟不開立發票。乙事後認不妥,主張解約,甲不允,問乙得為何種主張?(40分)

二、請舉例說明僱用人與受僱人的連帶責任及其間的求償關係。(30分)

三、離婚有兩願離婚及裁判離婚,請說明其離婚方式及離婚後當事人間的法律關係。(30分)

回目錄(16)〉〉回頁首〉〉

9417。(16)94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94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試題
【類科】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物上請求權」、「基於身分關係而生之請求權」及「基於人格關係而生之請求權」,是否為消滅時效適用之客體?試分別說明之。(25分)

二、何謂「委任」?又,委任對受任人之效力為何?試分別說明之。(25分)

三、何謂「物權法定主義」?又,違反物權法定主義時,其法律效果如何?試分別申述之。(25分)

四、茲假設甲與配偶乙育有丙、丁二子;丙與配偶戊育有二女A與B;丁與配偶己育有二子C與D。某日甲、乙、丙三人同車出遊,不幸發生嚴重車禍,致三人均亡故;而據調查甲先於乙、丙死亡,乙後於丙死亡。若甲名下有土地一筆,其所有權範圍為全部。試問:該筆土地如何被繼承?請析述之。(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9418。(3)9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9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5070
【等別】四等考試【科別】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何謂收取權?出租人將基地出租後,對於基地上原有種植果樹之果實,有無收取權?(25分)

二、何謂人事保證?人事保證責任範圍如何?(25分)

三、何謂留置權?甲承租乙之房屋,租期屆滿,甲尚有二個月之租金未付,乙遂留置甲置於該屋內之名畫,甲則抗辯,該畫是友人日前相送,與承租房子並無牽連關係,有理由嗎?(25分)

四、胎兒可否繼承遺產?如何請求分割遺產?被繼承人有債務時,繼承人所負之責任為何種責任,胎兒之責任又為如何,試說明之。(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9419。(3)9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9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4570
【等別】四等考試【科別】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試回答下列問題:(25分)
1.甲乙丙共有A地,應有部分均等,甲未經乙丙同意,占用該地全部經營停車場,乙丙得對甲主張何種權利?
2.甲乙未經丙之同意,擅將該地出售於丁時,其效力如何?丙得否主張優先承購權?

二、試說明地上權時效取得之要件及效果。(25分)

三、乙向甲借得之動產,對丙諉稱係自己所有之物,而設定動產抵押權給丙,以擔保所欠債務,丙若係善意,不知該動產非乙所有,丙得否主張善意取得動產抵押權?(25分)

四、何謂物權法定主義?試說明民法第757條之解釋適用。(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

93年(13)

9301。(5)9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40260
【等別】四等【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試解釋下列名詞:(25分)
1.何謂物權法定主義?其立法理由為何?
2.何謂意定物權與法定物權?

二、何謂動產物權善意取得?(25分)

三、何謂抵押權?何謂抵押權之不可分性與從屬性?(25分)

四、甲乙共有A地,與丙所有之B地相鄰,嗣後甲乙將A地分割成為C、D二筆土地,致甲分得之C地成為袋地,請問:(25分)
1.甲得否請求通行D地?是否應支付償金?
2.甲得否請求通行B地?理由為何?

回目錄(4)〉〉回頁首〉〉

9302。(4)9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地政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請說明物權法定主義之意義及立法理由。(25分)

二、何謂物上請求權?物上請求權是否為物權之共通效力?(25分)

三、甲、乙、丙三人共有一筆原住民保留地,應有部分各為三分之一,未訂立分管契約,甲未經乙、丙之同意,於土地上興建鐵皮屋一棟,問乙、丙得向甲請求何項權利?(25分)

四、何謂抵押權之從屬性?試分別說明其意義,並舉例說明之。(25分)

回目錄(4)〉〉回頁首〉〉

9303。(4)9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何謂時效?依我國民法之規定,時效有那幾種?請各舉例說明之。(25分)

二、請依我國民法之規定,說明在那些情形下,當事人所訂立之契約會被認定為無效?(25分)

三、甲以A屋向乙銀行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借貸一百萬元,以同屋再向丙銀行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借貸六十萬元。嗣甲無力清償債務,A屋被強制執行拍賣後可分配之價金為一百二十萬元。請問乙、丙銀行各可獲得多少錢清償債務?(25分)

四、甲夫與乙妻生有丙子並收養丁女,丙於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五日死亡,留有戊妻與A女;而甲則於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日死亡,留有遺產六百萬元。請問本案應如何繼承?(25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9304。(15)9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九十三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401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某甲十八歲,高職畢業,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受僱為某乙建設公司之職員,從事售屋工作,經指派將公司之某棟房屋出售於某丙。試問某甲、某乙建設公司與某丙三者之間的法律關係及買賣契約之效力如何?(20分)

二、試分述契約解除之原因及其與契約終止之區別。(20分)

三、甲出售房屋一棟於乙。試問:(20分)
(一)甲故意遲延交屋時,乙向甲得主張何種權利?
(二)設甲交屋後,乙遷入居住,發現屋頂漏水,牆壁龜裂,甲對乙應負何法律責任?

四、試請說明法定地上權之意涵為何?又欲行使此項權利需滿足何種要件?(20分)

五、甲男與乙女結婚多年並無子嗣,為達傳宗接代之目的乃收養一子丙男,數年後,甲乙兩人因車禍身亡,留有遺產一百萬元,並負有對他人之債務二百萬元,試問:丙男依我國民法之規定,可享有幾種對其有利之繼承方式?(20分)

回目錄(2)〉〉回頁首〉〉

9305。(2)9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九十三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40220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請依我國民法規定,試論何人係所謂的「無意思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20分)

二、依民法之規定,於生命權被不法侵害時,何人有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何人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又請求權人得請求損害賠償之範圍各為如何?(20分)

三、何謂自始給付不能?何謂嗣後給付不能?其法律效果各如何?(20分)

四、何謂最高限額抵押權?試舉例說明之。(20分)

五、A男與B女、C女同居,同居後半年,A與B、C同時舉行公開的結婚典禮。婚後一年,A男在一場車禍中死亡,死後留有新台幣一百萬元遺產。A男尚有父D、母E、弟弟F。問:
1.A、B、C之結婚效力如何?(10分)
2.A之遺產由何人繼承?各繼承多少元?(10分)

回目錄(1)〉〉回頁首〉〉

9306。(1)9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執達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何謂無權代理?何謂無權處分?甲擅自與丙約定將乙之電腦出賣與丙,乙知悉後拒絕承認,若為無權代理,甲丙間法律效果如何?若為無權處分,法律效果又如何?(25分)

二、甲因懷胎在乙醫院進行產檢,主治醫師丙因疏忽致未發覺胎兒染色體異常,故雖經甲一再詢問,丙醫師仍建議可以生產。嗣後,甲產下之嬰兒患有無法治癒之先天性疾病。請問:甲得向乙醫院及丙醫師為如何之主張?(25分)

三、抵押權應如何設定?何謂抵押權從屬性?甲欠乙三百萬元,以土地一筆為乙設定抵押權以為擔保,若甲於清償三百萬元債務後,乙拒絕出具清償證明及塗銷抵押權同意書,試附理由說明抵押權是否消滅?(25分)

四、甲夫乙妻於民國(下同)71年結婚,並於93年9月依法兩願離婚。當時,甲、乙婚後所生之子丙為15歲。問:(25分)
1.甲、乙離婚後,對於丙之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應如何決定?
2.甲於73年5月向他人購買土地一筆,並直接登記於乙之名下,迄二人離婚時,亦未改變,該地之所有權屬於甲或乙?

回目錄(16)〉〉回頁首〉〉

9307。(16)9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九十三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檢覈筆試試題42710
【類科】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請舉例釋明下列法律概念:(25分)
1.無權處分
2.形成權
3.雙務契約
4.準占有
5.贈與之歸扣

二、甲以新台幣五十萬元向乙訂購汽車一部,約明六月六日交車,詎六月五日該訂購已掛牌照之車被丙、丁夥同竊走。請問甲、乙、丙、丁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分)

三、何謂擔保物權?何謂用益物權?請依我國民法採物權類型法定義釋明之?(25分)

四、甲、乙夫妻生有丙子,丙於九十二年一月五日死亡,留有丁妻與養女戊及遺產五十萬元,詎甲隨之於九十二年五月一日死亡,留有遺產三百萬元。請問本案應如何繼承?(25分)

回目錄(6)〉〉回頁首〉〉

9308。(6)93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員級晉高員級。業務管理

九十三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試題10130
【級別】員級晉高員級【類科】業務管理【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年輕貌美之甲女積欠高額之信用卡債務無力償還,卻又遭公司裁員,銀行則請討債公司每日催債,甲走投無路之時,已婚之律師乙男向甲表示,若甲願當其妾一年,乙願意給甲房屋一棟,且每月給甲十萬元生活費,甲答應之。乙即依約將一間房屋之所有權移轉給甲並按月付錢。七個月後,乙因炒作股票賠錢,經濟能力變差,無法依約每月給付十萬元給甲,總共積欠甲三十萬元,問:甲依法是否有權向乙請求給付積欠之三十萬元?乙是否有權向甲請求返還先前給甲之財物?(25分)

二、甲急缺錢用,乃將所有之房屋低價出售給乙,雙方訂立買賣契約後,尚未移轉所有權登記前,甲之鄰居丙聽說甲欲賣屋,乃向甲表示,願加價一百萬元向甲購買該屋,甲立即承諾並和丙簽訂買賣契約,問:甲、乙和甲、丙所訂立之買賣契約效力如何?若甲將其房屋之所有權移轉登記給丙,乙得如何主張權利?(25分)

三、甲在公園散步,見一小狗獨自於公園內徘徊,甲乃將該狗帶回家飼養,甲在公園之公告牌張貼啟示,希望失主能早日領回該狗。經過十日,乙打電話給甲,表示其係狗主人,要求甲交還小狗,問:甲對乙有何權利可主張?(25分)

四、請依我國民法之規定說明,夫妻應如何分擔家庭生活費用?夫妻對家庭生活費用所生之債務,應負何種責任?(25分)

回目錄(6)〉〉回頁首〉〉

9309。(6)93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佐級晉員級。業務管理

九十三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試題20130
【級別】佐級晉員級【類科】業務管理【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甲租船遊湖,不慎掉落湖中,甲因不擅水性,即將溺斃,漁夫乙駕船適巧經過該處,甲伸手呼救,乙看見甲手上戴有價值五十萬元之鑽錶一隻,即向甲表示,甲須以該錶相贈,始願救他,甲迫於無奈,只好答應,甲被救上岸後,心有不甘,想要索回鑽錶,問:甲依民法之規定是否有權利可主張?(25分)

二、何謂買賣不破租賃?我國民法之規定如何?(25分)

三、甲建造房屋逾越疆界,佔用鄰居乙之部分土地,問:房屋蓋成後乙始知道土地被甲佔用建屋之事,乙可如何主張權利?若乙於甲動工時早已知道甲越界建屋,但並未立即向甲提出異議,乙是否有權利可主張?(25分)

四、甲男與乙女通姦被其妻丙會同警方查獲,甲向丙求情,丙即原諒甲。經過六個月,甲男又與乙女通姦,再度被其妻丙會同警方查獲,問:丙得否以通姦為由,請求法院判決和甲離婚?(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9310。(11)9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二試。地政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二試試題40610
【科別】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何謂物權變動?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變動者應具備之要件如何?(25分)

二、共有物分割之方法有幾?分割共有物時,各共有人何時取得單獨所有權?試依分割方法之不同分別說明之。(25分)

三、甲向乙貸款,以自己所有之一筆土地為乙設定抵押權,其後甲在該地上興建房屋,試問:(25分)
1.乙聲請拍賣抵押物時,倘興建之房屋影響該地之賣價,致乙之債權不獲全部之清償者,乙得如何處理?
2.設房屋於抵押權設定前即已建成,其結果有何不同?

四、試述留置權之成立要件及其與動產質權之區別。(25分)

回目錄(12)〉〉回頁首〉〉

9311。(12)93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司法行政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考試試題51640
【等別】委任升等考試【類科】司法行政【科目】民法大意【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試述法律行為之一般與特別成立要件,一般與特別生效要件。(25分)

二、出賣人甲未告知機器之特殊使用方法,致買受人乙因使用不當引起機器爆破,造成其人身及其他財產之損害。請說明買受人乙欲向甲請求損害賠償之請求權基礎。(25分)

三、何謂「物權法定主義」?並說明其存在之理由。(25分)

四、何謂「繼承回復請求權」?並說明民法規定之內容。(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9312。(3)9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九十三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5370
【等別】四等考試【科別】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請舉例釋明下列法律概念:(20分)
1.形成權
2.無效行為之轉換

二、甲向乙借款百萬,以自己之房屋一幢連同基地一併設定抵押權於乙,問:(30分)
1.債權屆期,甲不清償時,乙得如何?
2.如甲已將借款還清時,乙之抵押權如何?
3.如甲之借款債務因時效而消滅時,乙之抵押權又如何?

三、某男18歲與15歲的某女二人情投意合,雙方均認對方為唯一的選擇對象,且立即結婚,依我國民法規定結婚須具備形式要件及實質要件,試說明之,又本件效果如何?(30分)

四、甲有配偶乙,親生子A,親生女B及養女C,B與C均出嫁,乙為使其獨子A獲得較多之遺產,與A共謀以詐術使甲排除B、C之繼承地位,嗣後甲得知此事由,姑念A為獨子,寬恕其行為,此一事實未為B、C得知,試問:(20分)
1.乙與A有無繼承權?為什麼?
2.如B、C於繼承開始後第六年始得知繼承人中有喪失繼承權之事由存在,B、C有無繼承回復請求權?

回目錄(3)〉〉回頁首〉〉

9313。(3)9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九十三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44670
【等別】四等考試【科別】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請解釋下列名詞,並舉例加以說明:(25分)
1.準占有
2.準共有

二、何謂間接占有?占有物遭侵奪後,間接占有人得否行使占有人之己力防禦權,請附理由說明之。(25分)

三、甲之機車遭乙竊走,乙隨後將之賣與開設中古車行專門收受贓車之丙並交付之,甲於遭竊後二年內在丙車行發現該車,問甲對丙有何權利可主張?(25分)

四、何謂不動產物權之設權登記及宣示登記?請就民法物權編之規定舉例說明其內容?25分)

回目錄(4)〉〉回頁首〉〉

92年(17)

9201。(4)9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何謂要式行為?試依我國民法之規定,說明法律行為欠缺要式時之效力如何?(25分)

二、何謂債務不履行?我國民法上之債務不履行有那些態樣?請分別釋明之。(25分)

三、請舉例說明抵押權之「從屬性」與「不可分性」。(25分)

四、原住民某甲因其父某乙死亡而繼承土地一筆。請問依民法之規定,甲是否取得該繼承土地之所有權?又依民法之規定,甲如何有效處分該繼承土地予丙?(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

9202。(2)9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九十二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地政士【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試述動產與不動產之意義及二者區別在法律上之實益。(25分)

二、契約解除之原因有那些?並請比較契約解除與契約終止之異同。(25分)

三、甲、乙、丙三人共有一筆土地,應有部分均等。試問:(25分)
1.甲向銀行貸款,以其應有部分為銀行設定抵押權,於共有土地分割時,銀行之抵押權會存在在何宗土地上?
2.共有土地分割時,各共有人於何時取得單獨所有權?請就協議分割與判決分割兩種情形分別說明之。

四、何謂給付遲延?給付遲延之法律效力如何?(25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9203。(15)9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九十二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有何異同?(25分)

二、甲將其所有之房屋一棟出租予乙,並經雙方以書面訂立契約,約定租期為五年,乙租用屆三年後,甲因經商資金之需要而將該屋出賣並移轉登記予丙,丙取得房屋所有權後因需使用,即要求乙遷讓房屋,乙以租期未屆而拒絕,則何方之主張為有理?(25分)

三、土地所有權人可否將一筆土地先設定地上權予他人後,再以之設定抵押權予另一人;或先設定抵押權予他人後,再以同一筆土地又設定地上權予另一人?此二種設定先後之不同,對日後抵押權人之實行抵押權,是否會發生不同之影響?(25分)

四、非婚生子女在何種情形下,可繼承其生父、母死之後所遺留之財產?(25分)

回目錄(12)〉〉回頁首〉〉

9204。(12)92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民法大意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等別】委任升等考試【科別】司法行政【科目】民法大意【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民法規定,權利的行使有何限制?請分別說明之。(25分)

二、僱用人在何種情形下,應對受僱人之侵權行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請說明之?(25分)

三、何謂動產之善意受讓?其要件如何?請說明之?(25分)

四、何謂限定繼承?何謂拋棄繼承?二者有何不同?(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

9205。(13)92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升等。一般行政、法院通譯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等別】薦任升官等考試【科別】一般行政、法院通譯【科目】民法概論及刑法概論【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之法律行為,各發生如何之效果?請附理由分別說明之。(25分)

二、甲出租房屋一棟予承租人乙,嗣因承租人乙之過失,致失火毀損,試問承租人乙應否負責任,請依民法規定以對。(25分)

三、公務員甲,於執行拆除地上物時,發現上級公務員所為職務上之拆除命令,顯有不應拆除而拆除之違法,惟其仍舊執行命令,而將地上物拆除。經地上物所有人舉發,試問甲之刑責為何?(25分)

四、甲沈溺於電動玩具,將欲繳交房屋貸款的款項,花費殆盡。因怕被家人責備,乃向警察謊稱遭不明人士搶奪。試問甲謊報被搶一事,是否成立犯罪?(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

9206。(13)92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升等。法院書記官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等別】薦任升官等考試【科別】法院書記官【科目】民法概論【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二者之區別及法律上之效果如何?(25分)

二、簡述民法債編所規定債發生之原因(僅敘明民法第153、167、172、179、184條之成立要件,不需再作其他論述)(25分)

三、某甲原為公務人員,於任職期間獲准配住宿舍一棟,後調職他就,並在新任職機關退休。現原配住宿舍機關請求某甲搬離宿舍,試問:(25分)
1.該機關之請求有無理由,請說明依據。
2.甲主張其先後服務的機關,屬同一上級單位,退休後仍可續住,有無理由?
3.甲又主張其在職期間,機關按月自薪資中扣除宿舍使用費,等同於租金,其與該機關已成立租賃關係,未終止租賃關係前,無須搬離,有無理由?
4.甲在宿舍空地搭蓋一違章房間,主張其和平占用期間超過20年,已因時效取得地上權,有無理由?

四、甲、乙為夫妻,因個性不合協議離婚,但未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乙女即遠赴美國,一年後與一美國人結婚,再過一年後生下一子,試問依我國民法之規定: (25分)
1.乙女前後婚姻之效力如何?
2.乙女後婚姻關係中所生之子,其法律上之父親如何認定?請說明其相關規定。

回目錄(1)〉〉回頁首〉〉

9207。(1)9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執達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十九歲的甲用零用金在某便利商店買了一瓶汽水,發票中了新台幣兩百萬元,甲在中獎後,立即向乙訂購機車一部,其效力如何?(25分)

二、甲有舊機車一部,尚有牌照,但已久未使用。乙現年十八歲,剛取得駕照。甲對乙表示,乙試騎如果滿意願將該車送乙,乙則謂在試騎後會表示是否接受。乙試騎該車出外,因為煞車失靈發生車禍致受損害。經查:甲明知該車煞車失靈,卻忘記告知乙。問:甲是否應就乙之損害負責?(25分)

三、民法第928條規定:「債權人占有屬於其債務人之動產,而具有左列各款之要件者,於未受清償前,得留置之:一債權已至清償期者。二債權之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之關係者。三其動產非因侵權行為而占有者。」能否解讀為債權人可留置不屬於債務人之物?(25分)

四、繼承人在那些情形下會喪失其繼承權?繼承人如拋棄繼承,會發生何種法律效力?(25分)

回目錄(8)〉〉回頁首〉〉

9208。(8)9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第一次警察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甲為A車所有人,將該車借給友人乙使用,嗣後乙以自己名義,出售於丙,並交付之。問:乙與丙之間的法律行為是否有效?甲可否請求丙返還A車?若A車係乙盜取而得,有無不同?(三十分)

二、甲到乙商店,選購木雕龍盤及玉雕神像,經詳細考慮後,甲決定以高價購買玉雕神像一座。嗣後發現,甲雖未購買木雕龍盤,但因該龍盤帶有炭疽熱症病菌,甲因而感染炭疽熱症。甲於購買玉雕神像後,發現該神像有嚴重瑕疵,所值無幾,乃交由雕刻師傅丙重新雕刻為玉雕白菜,因丙為知名雕刻家,該白菜因而價值不菲。問:甲得向乙主張何種權利?玉雕白菜之所有權誰屬?(三十分)

三、甲男與乙女結婚,未經登記,生有丙子。十五年後二人不睦,協議離婚,訂立書面,並由丙及另一名證人簽名。甲男認為戶籍上既無夫妻之名,因而堅持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事後,甲男與丁女再婚,生有戊女。多年後,甲死亡,留有遺產無數;丙與戊不知二人之間的關係而結婚。問:(四十分) 乙女得否於甲男生前請求甲辦理離婚登記?
1.甲之遺產由何人繼承?
2.丙與戊之婚姻效力如何?

回目錄(5)〉〉回頁首〉〉

9209。(5)9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科別】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我國民法物權編對於所有權的取得時效,有何規定?何種地役權可以因時效而取得?(二十五分)

二、何謂建築物的區分所有?何謂最高限額抵押權?建築物的區分所有權人就其專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時,在法律上是否受有何種限制?(二十五分)

三、何謂地上權?地上權人有那些權利?請依民法物權編的規定說明之。(二十五分)

四、間接占有人及占有輔助人有何區別?惡意占有人與回復請求人間有何權利義務?請依民法物權編的規定說明之。(二十五分)

回目錄(5)〉〉回頁首〉〉

9210。(5)9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科別】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我民法第1條明定:「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所謂「法律」與「習慣」各何所指?又「習慣」是否有優先於法律適用之效力?請舉例說明之。(二十五分)

二、何謂「贈與」與「附有負擔之贈與」?試各舉例說明之。又「智者贈人以言」、「富者贈人以財」,問是否為贈與?(二十五分)

三、抵押權與法定抵押權有何不同?(二十五分)

四、甲乙雙方結婚,且備公開儀式及兩位證人,唯未向戶政機關登記,問有無結婚效力?丙丁兩願離婚,立有協議離婚證書,並經兩位證人簽名,但未向戶政機關登記,問有無離婚效力?(二十五分)

回目錄(9)〉〉回頁首〉〉

9211。(9)92年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員級晉高員級。事務管理

九十二年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級別】員級晉高員級【類科】事務管理【科目】民法概要及刑法概要【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試舉例並說明代物清償與間接給付之概念與差別。(二十五分)

二、民國九十一年民法親屬編就夫妻財產制有重大修正,試說明其要旨。(二十五分)

三、刑法規定處罰未遂行為之理由為何?是否任何犯罪都有未遂犯的規定?(二十分)

四、甲某日在路上拾得他人遺失之駕駛執照,回家換貼自己照片準備使用。試問:甲的行為實現多少構成要件?應如何處斷?(三十分)

回目錄(16)〉〉回頁首〉〉

9212。(16)9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九十二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試題42710
【類科】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試闡述下列各詞之意義。(25分)
1.法定住所
2.法定地上權
3.法定財產制
4.法定繼承人

二、甲於民國七十一年一月一日舉家移民國外,甲在台灣之名下財產有A地一筆及B車一輛,另有原始建造但未完成保存登記之C屋一幢,全部旋即為鄰人乙擅自佔據使用。試問:(25分)
1.甲於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八日請求乙返還A地、B車、C屋,乙抗辯甲之請求權已罹於時效消滅,其抗辯是否有理?
2.乙得否於九十二年二月二日主張依時效取得B車之所有權,並請求登記為A地之地上權人,C屋之所有權人?

三、夫甲向妻乙借款百萬元,由長子丙為保證人,次子丁提供A屋設定抵押權以為擔保。試問:(25分)
1.甲死亡時,當事人間是否生「混同」之效力?
2.乙死亡時,當事人間是否生「混同」之效力?

四、甲建設公司向乙地主承攬建造A屋,施工中甲僱用十八歲之丙搬運磚頭,丙不慎將磚頭自高處滑落擊中路人丁,致丁傷重送醫治療多日無效死亡,試問:(25分)
1.何人對丁之傷重死亡應負賠償責任?
2.賠償之範圍如何?

回目錄(3)〉〉回頁首〉〉

9213。(3)9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九十二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試回答下列各題:
1.何謂物上請求權?並舉例說明之。(10分)
2.如甲所有之A地,被乙擅自加蓋B屋,甲要用那一種物上請求權來救濟?(5分)
3.又如丙丁戊己分別共有之C地,遭庚擅自加蓋D屋,丙可否單獨起訴請求庚拆除D屋並請求庚將C地返還給丙自己?(5分)

二、動產的交付有那幾種方式?試各舉例扼要說明之。(15分)

三、試舉例說明「善意占有人」於何種情形下,視為「惡意占有人」?又「惡意占有人」對於回復請求人之權利、義務為何?(20分)

四、試述取得地上權之原因為何?(15分)

五、債務人甲為擔保向債權人乙借款本金及利息之債務,提供A不動產設定登記為本金最高限額新台幣(以下同)壹佰萬元之抵押權予乙;抵押權存續期間:自中華民國(以下同)九十年二月一日起至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止一年;債務清償期:依各個債務憑證約定之日期。試問:
1.第一種情形:倘甲於九十年二月一日向乙借款本金九十萬元,至九十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止,積欠利息十六萬元,連同本金均未清償,則乙因聲請法院拍賣A不動產所得優先受清償之債權,其金額及範圍如何?(10分)
2.第二種情形:倘甲於九十年七月二日積欠乙買賣價款二十萬元,於九十年八月一日向乙借款本金五十萬元,積欠利息五萬元,另於九十一年四月五日向乙借款本金三十萬元,積欠利息二萬元。以上買賣價款及全部借款之本金、利息均未清償,則乙因聲請法院拍賣A不動產所得優先受清償之債權,其金額及範圍又如何?(10分)
3.若乙持有甲書立之借據,其上所記載之借款債權,均在抵押權擔保之範圍內,惟均未記載清償期,或所載清償期,均為抵押權存續期間後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日,則乙可否聲請法院拍賣A不動產,俾優先受清償?(10分)

回目錄(3)〉〉回頁首〉〉

9214。(3)9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九十二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甲出賣A屋予乙後,見房價高漲,不願再以原價格出賣,乃與丙約定製造虛偽之買賣契約,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交屋予丙,試問:
1.甲丙間成立之買賣契約及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意思表示,其法律效果各為如何?(10分)
2.此時,乙得分別向甲與丙主張何種權利以資救濟?(15分)

二、損害賠償之債,係以賠償損害為標的之債。試論述損害賠償之方法及損害賠償之範圍為何?(25分)

三、抵押權所擔保債權之範圍為何?又抵押人於抵押權設定後,得否再將抵押物設定用益物權或其他權利予第三人?試說明之。(25分)

四、試比較說明我國民法關於應繼分與特留分之規定及異同?(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

9215。(11)9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二試。地政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二試試題
【科別】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說明下列各詞之意義:(30分)
1.物權排他性
2.物權行為獨立性
3.擔保物權從屬性

二、甲名下之A地為乙竊佔在其上興建B屋及種植C樹,試問:(30分)
1.B屋、C樹之所有權誰屬?
2.若乙佔用A地達二十年以上,則乙得否主張依時效取得之規定,請求登記為A地之所有權人或地上權人?

三、甲、乙、丙、丁、戊共有一筆A地,應有部分各五分之一,試問:(40分)
1.甲得否未經他共有人之同意,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庚,以擔保對己之債務?
2.乙得否未經他共有人之同意,將其應有部分設定地上權於辛,供辛在A地上建築B屋居住?
3.丙、丁、戊得否未經他共有人之同意,將A地設定地役權於壬,供壬在A地上通行?
4.A地分割時,A地上之物權人其權利是否生影響?

回目錄(11)〉〉回頁首〉〉

9216。(11)9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二試。財稅行政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二試試題
【科別】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某日,甲拜訪好友乙之時,發現乙之住所擺設一只漂亮的花瓶。不過,甲絲毫不知,該花瓶是乙自丙處所偷。隔日,甲授與年僅十六歲之丁代理權限,代其購買該花瓶。當丁以代理人名義向乙表明購買該花瓶之意願後,乙立即答應。不久,甲與乙完成交付行為。問:該買賣契約是否有效?又若是一年後,丙發現該買賣之事實,丙對甲可否請求返還該花瓶?(40分)

二、何謂抵押權及質權,試分別說明其意義。(30分)

三、何謂收養?親屬間在何關係下不得收養為養子女?(30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9217。a(15)9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九十二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試題60120
【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甲:為申論題,第二部分乙:為單一選擇題。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甲經由乙仲介公司之仲介向丙購得別墅一幢,嗣後發現該別墅為海砂屋。試問:(25分)
1.甲得否向乙請求返還仲介費?
2.甲得對丙為如何之主張?

二、甲將A屋售與乙,乙復持A屋向丙銀行抵押貸款,均已完成登記,嗣後發現甲乙間之買賣契約及乙丙間之借貸契約均屬無效,試問乙、丙是否分別取得A屋之所有權、抵押權?(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

91年(9)

9101。(3)91年特種考試臺灣省及福建省基層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地政

九十一年特種考試臺灣省及福建省基層公務人員考試試題全一頁
【等別】四等考試【科別】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不動產物權變動的要件為何?請依民法物權編的規定舉例說明之。(二十五分)

二、民法物權編對於越界建築有何規定?請舉例說明其內容。(二十五分)

三、何謂地上權?地上權人有何種權利?(二十五分)

四、何謂最高限額抵押權?其特性與一般抵押權有何不同?(二十五分)

回目錄(3)〉〉回頁首〉〉

9102。(3)91年特種考試臺灣省及福建省基層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財稅行政

九十一年特種考試臺灣省及福建省基層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科別】財稅行政【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甲珍藏據稱由名畫家張大萬所繪山水畫一幅。某日,甲之友人乙偕同古畫商丙至甲處,丙見該畫後向甲稱,該畫實非真蹟,市價頂多只有二萬元左右。聽丙之所言後,乙向甲提議願以三萬元購入該畫,甲失望異常之餘,首肯之,甲、乙雙方乃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完成該畫之交易。事後,甲由他處得知丙之所言實非真實。請就民法規定中,說明甲有無任何尋求救濟之方法?並檢討甲獲得救濟之可能性。(二十五分)

二、甲所有之A土地上建有亦為甲所有之B房屋,甲將B屋售予乙後,復將A土地出售予丙。請具理由說明丙是否得請求乙拆屋還地。(二十五分)

三、甲無權佔用乙之土地建築違法房舍,且於建築該房舍時,部分越界至鄰地丙所有之土地。甲居住於該房舍數年後,將該屋讓售予丁。丙於發覺所有土地遭建築不法房舍後,是否仍得請求拆除越界部分之房屋?如是,丙之請求相對人為何者?(二十五分)

四、就下列二種情形,請具理由說明X是否得繼承A之遺產。如可,並請計算出X所得繼承遺產之具體金額。(二種情形中之A的遺產總額皆為九百萬元)。(二十五分)
1.A與其妻B間生有二子C、D,D與其妻E間生有一子X。A死亡時,其遺囑中明白表示因生前曾遭D之虐待,不許D繼承。
2.A與其妻B間生有二子C、D,C育有二子E、X。某年A、C一同搭機至海外旅遊,不幸二人搭乘之飛機失事,A、C皆死亡,且事後無法判斷A、C二人死亡之先後順序。

回目錄(16)〉〉回頁首〉〉

9103。(16)91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九十一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檢覈筆試試題
【類科】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何謂撤銷?何謂撤回?撤銷與撤回有何不同?(二十五分)

二、設非自耕農不能擁有農地所有權,問非自耕農能否代理自耕農購買農地?敘(二十五分)

三、水泥工丙誤將甲所有之磁磚砌貼於乙之房屋牆上,無法取下,試依民法之明甲、乙、丙三人間之法律關係。(二十五分)

四、甲男新婚不久死亡,妻已懷胎,設其妻嗣後平安產下一子,問其子有無繼其妻於生產前可否先行分割遺產?依民法有關規定分別說明之。(二十五)

回目錄(4)〉〉回頁首〉〉

9104。(4)9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四等考試。地政

九十一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考試試題
【等別】四等考試【科別】地政【科目】民法物權編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不動產所有權的取得時效要件及效力如何?何種情形構成取得時效的中斷?請舉例說明之。(二十五分)

二、民法物權編對於添附有何規定?請舉例說明各種添附的要件及法律效果。(二十五分)

三、民法物權編關於地役權的特性,有何種規定?請舉例說明各該規定的內容。(二十五分)

四、抵押權人實行抵押權時,抵押權效力所及的標的物有那些?標的物非為抵押權的效力所及時,有無得併付拍賣的情形?(二十五分)

回目錄(16)〉〉回頁首〉〉

9105。(16)9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九十一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試題
【類科】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何謂要式行為?試就民法各編之規定,各舉一例以明之。(二十五分)

二、何謂消滅時效?其效力內容如何?又物權請求權及身分請求權,有無消滅時效之適用?(二十五分)

三、何謂法定地上權?又何種租賃得請求登記地上權,請就民法規定說明之。(二十五分)

四、甲、乙、丙共同打傷丁,丁因之住院一月,始告痊癒,計花去醫療費用新台幣九萬元。問:
1.丁對丙請求賠償九萬元,有無理由?(五分)
2.丙賠償九萬元以後,有何權利可以主張?其數額如何?(十分)
3.除醫療費用以外,丁還有那些賠償請求權可以主張?其數額各為如何?(十分)

回目錄(16)〉〉回頁首〉〉

9106。(16)91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九十一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筆試試題
【類科】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試述意思表示故意不一致時之法律效力。(二十五分)

二、禁治產人甲至乙開設之餐廳點菜用餐。甲於用餐後表示其為禁治產人,與乙所訂立之契約無效,因此不必付錢。試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乙對甲得主張何種權利?(二十五分)

三、不動產物權之變動,須具備何種要件始生效力?(二十五分)

四、甲中年喪妻,有子女乙、丙、丁三人。甲曾因乙結婚而給與三十萬元,因丙營業而給與六十萬元,因丁出國旅行而給與十萬元。甲死亡時留有財產一百五十萬元。試問乙、丙、丁於分割遺產時應如何處理?(二十五分)

回目錄(1)〉〉回頁首〉〉

9107。(1)9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

九十一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四: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法院書記官、執達員【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甲向乙承租之房屋,如因甲之過失致失火毀損者,甲應否對乙負損害賠償責任?又甲、乙二人於租賃契約特別約定甲如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之義務致失火毀損該房屋亦須負責者,甲所負之責任是否因而不同?試說明其理由。(二十五分)

二、共同繼承人甲、乙、丙三人,其中甲依法主張限定之繼承,乙乃依法為繼承之拋棄,僅丙為單純承認之繼承,問乙、丙二人是否因甲之主張限定之繼承而視為同為限定之繼承?試說明其理由。(二十五分)

三、何謂債權人之代位權?何謂債權人之撤銷權?試就現行民法規定說明之。(二十五分)

四、何謂權利能力?其意義為何?有無例外規定?又外國人有無權利能力?(二十五分)

回目錄(12)〉〉回頁首〉〉

9108。(12)91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考試。司法行政

九十一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委任升等考試試題委:
【等別】委任升等【類科】司法行政【科目】民法大意【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法律行為違反強行規定者,其效力如何?請舉例析述之。(二十五分)

二、甲乙丙商議:由甲出錢、乙前往商店購買木棒一支,交由丙持棒打傷A。某日,丙乘A午睡之時,持該木棒打斷A之左腿。A經送醫治療,住院三月始告痊癒,計用去醫治費用新台幣(下同)六十萬元。請回答下列問題:(三十分)
1.A請求甲賠償六十萬元,有無理由?
2.甲賠償後,請求丙給付六十萬元,結果如何?
3.除醫治費用外,A還有那些權利可以主張?

三、何謂無權處分?何謂善意受讓?二者關係如何?請舉例說明之。(二十五分)

四、何謂特留分?如何算定?又民法於特留分,有何特別保護繼承人之規定。(二十分)

回目錄(15)〉〉回頁首〉〉

9109。(15)9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九十一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普通考試【類科】不動產經紀人【科目】民法概要【考試時間】一小時三十分

一、何謂人格權?我國民法關於人格權有何保護之規定?(二十五分)

二、甲出國旅遊,將自己所有之名貴首飾託友人乙保管,乙竟然據為己有,出售給不知情的丙。請問:(二十五分)
1.乙、丙之間的買賣契約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2.甲請求丙返還該名貴首飾是否有理由?
3.甲對於乙可以主張何種權利?

三、抵押權之生效必須具備那些要件?(二十五分)

四、遺產分割實行時,有所謂的債務之扣還及特種贈與之歸扣,試分別敘述其意思。(二十五分)

回頁首〉〉


【編註】

1.「*」考選部巳更正測驗題答案。2.本超連結檔以考選部最近公告為依據,提供學習與參考為原則。如有發現待更正部份及您所需未收編之科目,敬請

告知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