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學士(英語:Bachelor of Science,拉丁語:Baccalaureus Scientia,简称B.S.,BS,B.Sc.或BSc),或稱理學士,大學本科學位,授予修讀自然科學相關專業,完成大學本科(台灣稱為大學部)學業的畢業生。 台灣的理學學士、工學學士、農學學士的英文都是Bachelor of Science,只在Science後面以in這個前置詞做區別,in Engineering是工學院畢業生,in Agriculture是農學院畢業生。 香港的工學學士一般不算作理學士(Bachelor of Science),一般稱為Bachelor of Engineering。其他較專門理學相關的學科仍稱作Bachelor of Science,並加上括號指明主修科,如Bachelor of Science (Biochemistry) 漢語名稱的區別通常用以表明畢業生入讀學系的所屬學院:醫學院、理學院、工學院、農學院。
学位是指國家認定的教育机构根据学生的专业知识經考試或評鑑後所授予的称号,一般分为副學士/高級文憑、学士、硕士和博士四个等级。 中国古代学位制[编辑]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学位制是隋朝的“附生、贡生、举人、进士”四级学位制。古代曾有的学士和博士称呼,並非学位,學士和博士只是官職名稱,例如內閣學士和五經博士。[1] 中華民國學位制[编辑]臺灣現有的學位制度(中華民國學位制)依據《學位授予法》建立,分為副學士、學士、碩士、博士四級。其中,副學士學位可由專科學校授予;學士、碩士、博士學位只得由大學授予[2]。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制[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分为博士、碩士、学士三种,门类分为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与艺术学13个门类[3][4][5]。 此外,在中国大陸还存在一些高职院校给毕业生颁发的一些自创学位。2003年创办的位于安徽省休宁县一所名为德胜—鲁班(休宁)木工学校(2010年木工学校并入休宁县第一高级职业中学[6])的高职院校首创出一种“匠士”学位(英語:Bachelor of Craftmaster)授予该校第一届毕业生至今。这一举动,以民间的自发行为,事实上结束了中国职业教育无学位的历史[7][8]。2013年7月30日,云南交通技师学院也参照高等教育学位制,设立了技士、匠士、高级匠士,给毕业生颁发“技位证书”,这可以算是高等职业院校对于学位制度的最早探索[9][10]。2014年6月20日,经教育部同意,位于湖北省孝感市的一所名为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的高职院校在国内率先试点,为该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授予授予相当于本科副学士的“工士”学位证书[11][12][13]。然而这些都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学位,并不被教育部等机构所认可[14]。 英国学位制[编辑]在英國完成整個大學三年課程便可得到榮譽學士學位。假如學生只完成兩年的課程就會得到本科文憑(Undergraduate Diploma),假如只完成第一年的課程便可獲得本科證書(Undergraduate Certificate)。 此外,劍橋大學和牛津大學會頒發一種名為「本科畢業文憑」的學位(Undergraduate Advanced Diploma),與學士學位同樣是英國資歷架構FHEQ級別6的課程,相當於學士的最後一年,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正是由港英政府保送到剑桥大学沃尔森学院完成本科畢業文憑,本科畢業文憑與學士學位一樣能用於申請研究所[15][16]。 英国大学本科提供的学位[來源請求]有:
学位等级[17]:
美国学位制[编辑]美国学位制分为副学士、学士、專業學位(見下方獨立條目)、硕士、博士[18][19]。 美国学士学位表[编辑]
美国硕士学位表[编辑]
美国博士学位表[编辑]
學士後專業學位[编辑]學士後專業學位(Post-graduate Professional Degrees,簡稱「專業學位」(Professional Degrees))是提供非該等專業學位所修習範疇的畢業生修讀,其地位等同該專業的本科學位,但由於入讀學生皆已在另一專業達到本科畢業的程度,因此大部份專業學位在學歷上是一個碩士學位,只有少量仍以學士學位自居。因此,大部份專業學位亦被稱為「專業碩士」(Professional Master)。本學程學生修業期滿,經考核成績及格,由學校授予學士學位,並應加註「學士後○○○學程」字樣,以資區別。 專業學位是授課式學位(Taught Degrees)並非研究式學位(Research Degrees)。雖然由於學歷地位的問題,大部份的專業學位皆在研究生院的課程列表之中,但學術界均普遍將之視為一個較為高等的本科學位。在有些地區,專業學位也被視作等同於研究學位的地位,比如美國的法律博士學位在美國的法學院内按照美國律師協會的要求須視作哲學博士等同地位。[20]实际上大部分美国法学院的教授最高学位也只有法律博士。[21]部份其他地區的大學例如牛津大學、劍橋大學等也要求專業學位畢業生在繼續進修時必須先完成研究式碩士方可繼續攻讀博士。
参考资料[编辑]
參見[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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