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來以照顧勞工權益為原則執政的民進黨,卻在2016年重返執政後,在放假日的議題上慘遭抨擊。民進黨在2000-2008年執政其間,完成修正勞動基準法、定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制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制定兩性工作平等法、制定就業保險法、制定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制定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就業服務法 更具體的,例如,2001年放寬勞保老年給付要件,就讓18萬多人受益;修正投保薪資分級表,也讓150萬人受惠。 2003年開辦勞保紓困貸款後,也有45萬餘勞工受惠,撥款514億餘元。最重要地,2004年建立勞退新制後,高達643萬9千人建立個人退休金專戶,工作年資隨人走,不再因雇主歇業、勞工轉業喪失退休金。 目前在勞工週休二日的議題上,重視勞工權益的民進黨政府卻飽受批評,這則是很詭異的狀況。 台灣的工作休息型態在10幾年前就開始明顯轉變,原本台灣並沒有週休二日制度,公家機關學校在1998年1月1日開始隔週週休二日,並在2001年1月1日起全面週休二日。但是,這些都僅限於公務員與教師,目前一般的勞工是依照法定工時每兩週84小時的制度;而這也是民進黨執政時,在2000年6月修正勞基法,將每週法定工時48小時減至每兩週84小時的結果,等於是隔週週休二日。 週休二日實施 取消七天國定假日 在過去,週六仍須需要上班上課的年代,當時仍有元旦翌日(1月2日)、青年節(3月29日)、教師節(9月28日)、台灣光復節(10月25日)、蔣介石誕辰紀念日(10月31日)、孫文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等7天的國定假日,不過,這些假日都在週休二日後取消了。 然而,目前還是有一些人擁有這些國定假日,那就是沒有週休二日的勞工。 在勞工雙週84工時的時代,以每日8工時計算,等於是隔週休二日。依此制度的勞工,按「勞動基準法」規定,仍享有上述的7天舊制國假。 當然,也有部分的雇主在機關學校實施週休二日後,乾脆就跟隨機關學校的制度,實施週休二日,因而自動取消7天的舊制國假。 為了縮減工時,落實週休二日的精神,立法院在2015年推動修法實施單週40工時,同時也要修改「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週休二日後,也取消7天舊制國假。 然而,單週工時40上路後,部分取巧的雇主竟然採行「變形工時」,利用延長午休時間等方式,把每日工時從8降至7,等於維持隔週休二日,卻又符合單週40工時的規定。 民進黨再度執政 落實蔡英文競選時期承諾 對於這些勞工來說,他們無法因為修法獲得週休二日的權利,但原本該有的7天舊制國假卻消失了,等於兩頭落空。因此,在勞工團體及立委的強烈要求下,退回取消7天舊制國假的「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就相關爭議,蔡英文在2016年大選期間已明確答覆勞工團體,「原則上仍以落實週休二日為主,在未有配套前,不會讓勞動部刪除7天舊制國假。」 2016年5月20日,蔡英文領導的民進黨政府正是執政,勞動部長郭芳煜在5月24日宣布未來的政策方向:落實週休二日(7天內各有1天的例假、休息日)、休息日上班須薪資加倍、全國定假日一致。但在完成修法前,先維持現狀,暫時保住7天的舊制國定假日。只是接下來就會在9月28日遇到舊制國假,所以有修法的急迫性。 簡單說,民進黨政府在全面週休二日前,先歸還勞工應該有的7天舊制國定假日;接著在全面週休二日後,與一般機關學校一樣,同享週休二日並取消7天舊制國定假日。 部分媒體刻意誤導 扭曲相關事實 然而,相關的議題,在部分媒體的刻意誤導下,已經扭曲且失焦。他們讓企業主誤認,政策是要在修法落實週休二日後,繼續維持7天舊制國假,結果引發企業主反彈。此外,企業主的憂心又在媒體大肆渲染下,形塑成惡質資方壓榨勞方的假象。 平心而論,就企業主而言,他們有許多早就實施週休二日,而沒放7天舊制國假。倘若修法落實週休二日後,卻不取消7天舊制國定假日,等於要再加放消失多年的7天舊制國假,當然這是非常弔詭的事。 回歸現實面而言,若修法落實勞工也享有週休二日的同時,卻不取消7天舊制國假,等於全國會有兩套國定假日。也就是在1月2日、3月29日、9月28日、10月25日、10月31日、11月12日、12月25日這7天,全國機關學校正常上班,但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卻是放假,至少股市、銀行都休假了。恐怕全世界找不到有另一個國家會有如此扭曲的制度。 至於部分勞工團體希望要以7天內有2天例假的方式強制落實週休二日,不給勞工或雇主選擇彈性的議題上,根據「國際勞工公約」只規範7天須休1天,歐美國家也沒強制2天都只能休假;只要勞資雙方同意,雇主須付雙倍代價、勞工獲得雙倍工資,而讓勞工有條件在休假日上班,又有何不可!? 法律的規範應該是原則性的,不應部分雇主取巧就否定相對公平的修法方向;雇主的違規、取巧應透過勞動檢查來匡正。當然,也有部分論者認為,因為勞工的特休、產假都不如公務員,所以要繼續維持7天舊制國假;但這些不一致的規定,就應正本清源地修正特休、產假等規定,而非讓國定假日「一國兩制」。 :::
勞動部為配合105年1月1日起法定正常工時由「每2週84小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勞工全年之休息日將增加13日,發布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將該細則第23條所定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由原有的19日調整為12日。整體來看,勞工全年放假日數仍增加6日。本次配套減少國定假日之作法,與當年公部門實施「週休二日」之處理模式完全相同,但對勞工朋友意義重大的「五一勞動節」,勞動部始終堅持保留,故勞工之國定假日仍比公務人員多一日。 勞動部表示,十餘年來,勞工之法定正常工時為「每2週84小時」,迭有勞工要求比照公務人員實施週休二日,以達工作與家庭生活平衡。為推動每週正常工時40小時之政策,勞動部103年邀集全國性勞工團體及雇主團體、相關部會、有關單位及學者專家辦理近35場次座談會,獲得較具共識的意見包括:(1)應盡速縮減法定正常工時至每週40小時;(2)國定假日可調整與公務人員一致,但保留「五一勞動節」。其中,「全國工時相同、國定假日一致」獲得最大多數共識;換句話說,國定假日之調整本就是整體縮減法定正常工時規定之一環。 另,本次《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修正,尚有其他重點如下:
勞動部提醒,明(105)年元旦起,除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縮減至1週40小時外,包括提高出勤紀錄保存年限義務至5年、勞工得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雇主不得以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縮減為由減少工資,以及勞工因照顧家庭成員需要,得與雇主協商調整工作起迄時間等修正規定亦將同時施行,各事業單位務需遵守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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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每週工時縮減為40小時,形同全面週休二日。新法將在明年元旦1月1日起實施,約624萬以上勞工將受惠。(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5/05/15 16:41 〔記者陳伃軒/台北報導〕勞工有福了,全面周休二日法源三讀通過!勞基法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每週工時縮減為40小時,形同全面周休二日。新法將在明年元旦1月1日起實施,約624萬以上勞工將受惠。 新法主要將勞工工時從原定的雙周84小時,每週工時不得超過48小時,改為每周不得超過40小時;公司出勤記錄從分鐘開始計算,且要保存5年,勞工申請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若雇主不置備出勤記錄,則處9萬元至45萬元。此外,固定時數下,勞工為照顧家庭可在1小時範圍內彈性上下班。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發表感言時表示,今天是台灣勞工重要里程碑,也是終結勞工過勞的里程碑;他也強調,國際勞工組織早在1935年便建立每周工作40小時的原則,歐、美、日、韓也行之有年,固然今天法案三讀通過值得喜悅,「但這只是還給勞工應有的權益」!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也說,台灣被稱為血汗之島,通過每周工時40小時是勞工朋友期待的小確幸,也是總統馬英九競選政策之一,如今可以兌現,恭喜全國勞工。她另外也批評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口口聲聲說保護勞工,但碰到企業主竟立場大轉彎,稱「勞工假太多」,很傷勞工的心。 王育敏表示,台灣少子化問題嚴重,勞工兼顧工作與家庭相當不容易,離職的已婚女性有7成為照顧子女而離職。這次勞基法增訂,勞工若有照顧家庭需要,雇主應允許他們在不變更每天8小時正常工時的情況下,讓他們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讓廣大婦女朋友可以兼顧家庭與工作。
勞基法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每週工時縮減為40小時,形同全面週休二日。新法將在明年元旦1月1日起實施,約624萬以上勞工將受惠。(情境照)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週休二日從什麼時候開始的?1998年1月1日,全台灣開始施行隔週週休二日;2001年1月1日起,實施週休二日。 同時取消部份國定假日,以減少因假期太多而造成的經濟衝擊。 勞工則是實施雙週84小時工時制,並配合法令規定國定假日,原部分國定假日可供企業彈性挪移,勞工在一年內的休假日少於公務員約四至五天。
誰規定週休二日?為落實勞工「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全國一致,《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於105年12月6日三讀通過。 (一)明定勞工每7日應有之2日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另一日為休息日,並規範休息日工作時間應計入延長工作時間總數。
一例一休什麼時候開始實施?1.週休二日(一例一休)
105年1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週休二日制度,從原本的2週84小時修改為每週40小時,因應工時的減少,亦刪減了7天國定假日。 但因為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週休二日一年有幾天?若以標準工時一日八小時,一週四十小時(週休二日;不計入加班、彈性工時或年假因素)計算: 一整年共有52週,全年雙休日(例假日及休息日)則有104天。 一年的國定假日有12天。 全年的工作日有249天至250天(閏年),非工作日的休息、休假有11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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