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身保險業辦理本業務,除應落實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外 ,並應遵循下列事項: (一)應將本注意事項之內容,納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項目,並依據保 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訂定本業務相關內部 控制作業之處理程序。 (二)應依前揭辦法第七條及第二十四條規定,由從事該等保險商品招攬 、核保、理賠、精算、保全、法務及投資之業務單位每季辦理專案 自行查核。 (三)應依前揭辦法第七條及第十八條規定,由內部稽核單位每半年辦理 該等保險商品招攬、核保、理賠、精算、保全、法務及投資作業之 專案查核,上開稽核報告並應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通過。 (四)內部稽核單位每半年辦理查核作業之原則如下: 1.查核各業務單位對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商品開發、銷售、資 訊揭露、風險告知、資金運用及外匯管理等相關法令及自律規範 之遵循情形,以及該等保險商品銷售作業處理程序(含招攬人員 資格及教育訓練、商品適合度政策)落實情形。 2.查核內部控制措施時,應包括內部牽制及勾稽功能。 3.評估各項內部控制處理程序之妥適性,並提出修正建議,以確保 制度能持續有效執行。 4.評估各業務單位每季自行查核辦理績效。 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題庫下載題庫上一題 下ㄧ題
3-229 由內部稽核單位按季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招攬、核保、理賠、 精算、保全、法務及投資作業之專案查核,並於查核結束日起幾個月內函送主管機 關備查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
106 年 - 106年外幣公版題庫-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規範201-234#64922 答案:B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懸賞詳解X 國三歷史上第三次22. 現今民主制度的發展中,有三部重要文獻,(甲)人權宣言(乙)獨立宣言(丙)權利法案。請問:此三者出現的順序為何? (A)甲乙丙 (B)甲丙乙 (C)丙乙�... 50 x前往解題懸賞詳解X 國二國文上第三次「人比人,氣死人」,拿人比人,實在很傷人。一個心理學家風趣的說:「想傷害一個人很簡單,你只要找個人跟他比一比就夠了。」儘管「人比人�... 50 x前往解題
問題詳情 3-161由內部稽核單位按季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商品招攬、核保、理賠、 精算、保全、法務及投資作業之專案查核,並於查核結束日起幾個月內函送主管機 關備查 參考答案答案:B 用户評論【用戶】aaqq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題目應為內部稽核單位,按每半年辦理....查核 【用戶】YTL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十、人身保險業辦理本業務,除應落實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外 ,並應遵循下列事項:(一)應將本注意事項之內容,納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項目,並依據保 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訂定本業務相關內部 控制作業之處理程序。(二)應依前揭辦法第七條及第二十四條規定,由從事該等保險商品招攬 、核保、理賠、精算、保全、法務及投資之業務單位每季辦理專案 自行查核。(三)應依前揭辦法第七條及第十八條規定,由內部稽核單位每半年辦理 該等保險商品招攬、核保、理賠、精算、保全、法務及投資作業之 專案查核,並依同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於查核結束日起二個月內(不 得晚於每年二月底及八月底前)函送主管機關備查,上開稽核報告 並應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通過。 【用戶】aaqq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題目應為內部稽核單位,按每半年辦理....查核 【用戶】YTL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十、人身保險業辦理本業務,除應落實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外 ,並應遵循下列事項:(一)應將本注意事項之內容,納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項目,並依據保 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訂定本業務相關內部 控制作業之處理程序。(二)應依前揭辦法第七條及第二十四條規定,由從事該等保險商品招攬 、核保、理賠、精算、保全、法務及投資之業務單位每季辦理專案 自行查核。(三)應依前揭辦法第七條及第十八條規定,由內部稽核單位每半年辦理 該等保險商品招攬、核保、理賠、精算、保全、法務及投資作業之 專案查核,並依同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於查核結束日起二個月內(不 得晚於每年二月底及八月底前)函送主管機關備查,上開稽核報告 並應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通過。 【用戶】aaqq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題目應為內部稽核單位,按每半年辦理....查核 【用戶】YTL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十、人身保險業辦理本業務,除應落實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外 ,並應遵循下列事項:(一)應將本注意事項之內容,納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項目,並依據保 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訂定本業務相關內部 控制作業之處理程序。(二)應依前揭辦法第七條及第二十四條規定,由從事該等保險商品招攬 、核保、理賠、精算、保全、法務及投資之業務單位每季辦理專案 自行查核。(三)應依前揭辦法第七條及第十八條規定,由內部稽核單位每半年辦理 該等保險商品招攬、核保、理賠、精算、保全、法務及投資作業之 專案查核,並依同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於查核結束日起二個月內(不 得晚於每年二月底及八月底前)函送主管機關備查,上開稽核報告 並應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