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利納稅義務人及其代理人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印花稅彙總繳納及申請開立大額憑證繳款書,只要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 提出申請,經核准使用網路申報者,不用出門即可完成申報程序。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除可採電子繳款方式繳納稅款外,亦可列印繳款書持向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郵局除外),稅額3萬以下之繳款書,還可至7-11、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繳納,可免除往返時間及人力。 稅捐處提醒公司行號或執行業務者,如有書立各式憑證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時,讓網路代替馬路,申報及繳稅過程就不受時間及空間限制,更即時、更方便。
委任人代表編輯/刪除申請縣市代碼申請類別代碼申請縣市申請類別統一編號公司名稱總繳編號證明文件上傳(檔案不得超過5MB)負責人地址受任人(代理人)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居留證號*代理人名稱*代理人名稱(羅馬拼音)電子郵件信箱*(請填寫正確的電子信箱,避免收不到認證信)地址*連絡電話*(範例:02-0000000 或 02-000000#000 或0900-000000)傳真電話(範例:02-0000000)常用縣市登入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