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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GoNews編輯 Published on: 2019-12-06 普遍的用路人都知道開車要繫安全帶,但你知道「後座乘客也要繫上安全帶」嗎?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只要上路,車內所有乘坐者(駕駛、乘客)皆需要繫安全帶,不只是因為政府法規有規定,更是降低人員發生意外時的受傷程度。 △ 在一般道路上,前座或後座乘客未繫上安全帶,將罰1500元。 以上情況都是罰「駕駛人」,所以小型車後座沒繫安全帶,也是罰駕駛人哦。只有以下情況為特例,如果營業大客車、計程車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則處罰該「乘客」! ※乘車繫安全帶,省荷包更保命
熱鬧迎接龍年,開工上班後,全臺灣所有小型車的車主在 2 月 1 日之後,如果後座載有乘客,在上路前必須多加注意,因為在經過半年的宣導期後,2011 年 8 月 1 日發布實施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其中關於小型車後座強制繫安全帶的條文,將由 2 月 1 日開始進行取締。若是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妥安全帶,將處以 1,500 元至 6,000 元不等的罰鍰。 經過半年宣導期後,由 2 月 1 日開始,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在一般道路將處 1,500 元罰鍰,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者,將處以 3,0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的罰鍰。 經過 2006 年 11 月台中市長胡志強夫人邵曉玲女士,以及 2011 年 1 月國父孫女孫穗芬女士兩起重大車禍事故的影響,強制後座乘客乘客繫妥安全帶的議題開始醞釀。尤以孫穗芬女士在發生車禍後不幸身亡的衝擊,更是直接影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的修定,進而在 2011 年 4 月 25 日三讀通過,並且在 8 月 1 日公布實施,在經過半年宣導期後,將由 2 月 1 日開始進行取締。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條文如下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條文如下
2 月 1 日開始取締,最重開罰 6,000 元條文中明定,小型車後座乘客需依規定繫妥安全帶,未依規定繫妥安全帶者,將處以 1,500 元的罰鍰。若是行駛於快速道路或是高速公路,將處以 3,0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的罰鍰。但對於計程車部分,條文仍然留有例外,若是計程車駕駛已盡告知義務,後座乘客未繫妥安全帶者,將直接處罰乘客,而非處罰計程車駕駛人。同時為了提供計程車駕駛人更多的保障,交通部亦製作有「請繫妥安全帶」制式貼紙,只要計程車駕駛人張貼於前座 1 張、後座 2 張,便認定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將不會處罰駕駛。 交通部製作有「請繫妥安全帶」制式貼紙,只要計程車駕駛人張貼於前座 1 張、後座 2 張,便認定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若是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亦不會處罰駕駛。 老車不罰,4 至 12 歲兒童持續勸導除計程車駕駛之外,《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辦法》亦明定有其他例外,包括經醫療機構證明無法繫安全帶者、營業小客車後座附載應依第 3 條第四款規定搭配使用幼童用座椅或學童用座椅 (或增高型座墊) 之兒童。以及中華民國 80 年 7 月 1 日前登檢領照之小客車,或民國 97 年 1 月 1 日前製造出廠之小客貨兩用車,其車輛製造出廠時後座未裝置安全帶之後座乘客。皆為例外,可以不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的拘束。 而在《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第 5 條之一所述,雖然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妥安全帶者,將由 2 月 1 日起開始取締;但 4 歲以上、12 歲以下或體重 18 公斤以上、未滿 36 公斤的兒童,乘坐於車輛後座未依規定繫安全帶的處罰,則採用更長的勸導期,將自 2012 年 8 月 1 日起開始取締。交通部期望,能夠在教育駕駛人或家長正確認知後,再實施未依規定之處罰。 高速公路未繫安全帶會被拍嗎?據了解,蔡姓男子在2021年5月11日10點28分左右,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道3 號北向303.8 公里處時,遭警方拍照舉發他「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繫安全帶」違規情事,並被開罰3000元。
後座沒戴安全帽罰多少?如果後座乘客沒戴安全帽而遭交通警察查獲,就算機車騎士確實配戴安全帽,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規定,仍對機車騎士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未戴安全帽罰多少2021?二、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規定:「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500元罰鍰。」
平面道路後座要繫安全帶嗎?罰款方面,一般道路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可對駕駛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國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則對駕駛可處3000元到6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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