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4簽證多久?

韩国的D4签证是留学签证,留学签证分为C3,D4,D2三种。

1.C3签证为短期综合签证,适合九十天以下的语言课程申请人申请;

2.D4签证为语言课程签证,适合九十天以上的语言课程申请人申请,在大学附设的语言培训中心进修韩国语的人、在相当于留学资格的教育机关或学术研究机关以外的教育机关接受教育的人、在国公立或公共的研究机关、进修院、团体等进修技术、技能等的人、在外国投资企业或在国外投资的企业等实习或进修的人、从事研究活动的人;

3.D2签证为长期留学签证,适合九十天以上的专业课程申请人申请,根据大韩民国教育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专科大学、本科大学、研究生院,或根据特别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专科大学以上的学术研究机关接受正规课程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或是从事特定领域研究的人。

办韩国留学签证需要7天时间。留学,语言研修、短期就业、临时采访、长期签证及随行家属、访问就业、在外同胞、居住、结婚移民签证都是7天时间。以上标准只适用于重查签证时不存在问题的一般情形,若需补充材料或核实材料真伪,审查时间将会有所延长。建议您至少提前2-3个月左右申请。因为若遇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申请人需要补全资料并且本馆将重新确认所提供的材料,由此,将可能需要1个月或更长的审查时间。

- 語言進修,政府邀請獎學金獲得者,以進修爲目的居留 -


停留期限6個月以內的單次簽證

根據現行韓國出入國管理法之規定,入境韓國後90天內,必須申請外國人登錄證。

申請完五個工作日過後可領取(疫情期間10個工作天)

具備文件

※ 經簽證受限大學錄取人士,

    需繳交由韓國出入境管理所發行的簽證發給認證號碼及以下第 1~3 項文件。
    - 簽證發給認證號碼的申請, 請聯絡您錄取的學校,由學校協助申請。
 經其餘學校錄取的人士, 需繳交以下第 1~8 項文件。

​※ 簽證受限大學的名單(每年更新)請參考以下網址 :

韓文名單:https://www.studyinkorea.go.kr/ko/sub/college_info/certified_intro.do

英文名單:https://www.studyinkorea.go.kr/cn/sub/college_info/certified_intro.do 

※ 名單有效期為公布當年的3月~ 隔一年的2月

  (每年2月公布的名單,從3月開始使用到隔一年的2月)

1. 簽證申請表(請參考附件檔案), 張貼白底證件照1張(6個月內拍攝的2吋照片)

2. 護照(效期滿6個月以上)正本及基本資料頁影本

3. 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及影本

    ※ 台灣以外的外籍人士,需提供在台一年以上的居留證明,

        如核發已超過一年的居留證影本或外國人居留證明書(由移民署開立)等

4. 標準入學許可書(PDF檔案列印出來亦可受理)

5. 存款餘額證明書(由臺灣境内的銀行/郵局一個月內開立, 餘額NT$30萬以上, 中/英文均可)
   若要提交父母的存款餘額證明書,需要一起提交戶籍謄本(一個月之內開立的正本) 

   ​※ 不收存摺正影本

6. 學習計劃書(300字以上, 中/英/韓文均可)

7. 在學證明書正本 or 最高學歷證明書正本 (一個月內開立) or 學位證明書正影本

8. 台灣以外的外籍人士 : 證明在台居留事由之文件(長期居留者也需提供),如 :

    ※ 以下資料均需一個月內開立的正本

   - 學生: 在學證明

   - 依親: 臺灣戶籍謄本正本(不接受戶口名簿), 配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證明資料

   - 工作: 在職證明 

簽證申請程序

1簽證申請地點駐台北韓國代表部

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1506室 駐台北韓國代表部

電話(886-2)2758-83205 (6) #24
(簽證問題詢問時間09:00~11:50 / 14:00~16:00)

 查詢簽證相關問題時須告知簽證申請者的訪問目的及持有護照之國籍

2簽證申請及領取時間

    09:00~11:50 / 14:00~15:50
       

3簽證申請對象

長期在臺居住持有效護照及臺灣身份證包括居留證ARC的非韓國籍人士

(臺灣籍以外的外籍人士,需居住在台灣滿一年

4簽證審查時間及處理程序

簽證審查所需時間5個工作日(不含申請日星期六日及公休日)
若需補件或察驗文件真僞審查時間將有所延長因此申請時請務必備妥一切所需文件

處理程序 非臺灣籍人士需本人親自申請無法委託代辦/不提供郵寄服務

申請填寫簽證申請表及準備所需文件後繳交

審查察驗繳交文件的效力根據訪韓目的所需文件的正當性等

簽發簽證申請者本人或申請簽證的代理人攜帶申請簽證時收到的收據申請者本人身份證到本代表部領取簽證
如未攜帶該收據必須由簽證申請者本人親自前來領取

簽證費用

1. 一般

  • 單次短期(90天以下/ less than 90 days) - NT$1,200
  • 單次長期(超過90天/ more than 90 days) - NT$1,800
  • 多次簽證(Multiple re-entry visa)- NT$2,700

2. 指定國家


Nationality

Single

Multiple

less than 90D

more than 90D

Double

Multiple

Ghana

1500

2400

3000

Senegal

1500

3000

4500

Russia

1500

2400

3000

Azerbaijan

1500

2400

4500

Austria

1500

1500

2400

Iran

1500

2400

3600

UK

3900

6000

7500

Tajikistan

1500

1500

2400

Kyrghyztan

1500

2100

3600

Australia

2400

3600

4500

Free for C-34Visa

Uzbekistan

1500

2100

3000

Vietnam

600/1200

1500

2700

600 for C-3 single

* 美國(USA) : 統一 NT$1,350
  - The fee should be paid in cash upon submission of application.
  - The fee is not refundable under any circumstances.

3. 按照協定獲豁免簽證費的國家和條件

簽證申請者國籍

豁免手續費條件

西班牙義大利泰國日本臺灣烏克蘭

所有類別簽證(不限停留期限)

瑞典

停留期限爲90()以下

菲律賓

停留期限爲59()以下停留目的

奧地利

只限商務(C-3-4)目的停留期限爲90日或以下的簽證

哥倫比亞, 巴貝多秘魯利比亞多明尼加共和國

91日或以上

巴拉圭貝南羅馬尼亞巴西烏拉圭賽普勒斯瓜地馬拉墨西哥阿爾及利亞

持有外交官護照或公務護照停留期限爲91日或以上

蒙古委內瑞拉

持有外交官護照或公務護照停留期限爲31日或以上

德國

D-2, 4, 7, 8, 9 E-7

申請簽證特別注意事項

1被拒簽的理由

持無效護照或入境目的及停留期間不明確

有充分理由認定有可能危害大韓民國的利益或公共安全(非法滯留等)

有充分理由認定有可能妨害大韓民國經濟社會秩序或良善風俗

傳染病患者吸毒者精神障礙者流浪者貧困者及其他禁止入境者等

在簽證申請表上記載虛假信息或申請人提交虛假資料或申請表內容不實

拒絕負責領事的接見要求或虛假答覆或迴避答覆

無法明示其入境目的及停留時間

2申請資料的填寫及準備要點

-申請簽證時根據本人入境目的按照簽證類別準備所需資料

如無法提交部分所需資料可用證明其原因的資料來代替

簽證申請表邀請函等具固定格式的資料可從本代表部網站領事/各種表格下載中下載並使用 
申請簽證時所提交的文件不予退還

-簽證申請表

申請表需逐項詳細填寫須填寫可隨時聯絡的電話號碼並由本人簽名任何不實內容將可能導致拒簽

-邀請函邀請理由書

邀請函應記載邀請人及被邀請人的基本信息聯絡方式邀請理由目的)、邀請時間在韓停留期間遵守韓國有關法令等內容並簽字蓋章

-商業登記證明納稅事實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婚姻關係證明等政府機關簽發的資料

上述資料自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韓國的商業登記證明及納稅事實證明由韓國國稅廳Hometax(http//www.hometax.go.kr) 或稅務所簽發

3簽證的效力

-在簽證上標註的入境截止日是指持有該簽證的人可以入境韓國的最後日期

簽證的停留期是指在有效期內入境後最長可在韓停留的時間 
如欲逾期停留應向韓國法務部出入境事務處申請後提前獲得允許

-簽證種類S/D/M係指在簽證上標註的入境截止日前可入境的次數

單次簽證S):在簽證上的入境截止日從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前可入境1

兩次簽證D):在簽證上的入境截止日從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前可入境2

多次簽證M):在簽證上的入境截止日從簽發之日起一至五年前可自由出入境 
即便持有簽證在入境審查時如被認定爲不許入境者將被拒絕入境領館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簽證停留資格係指在韓停留目的如從事與停留資格不符的其他活動應獲得法務部出入境管理事務處的允許

4簽證被拒後如無特殊原因只能自拒簽日起3個月後重新申請

5一人只可持有一個有效簽證無法同時持有兩個簽證,

     簽發新資格的簽證時既有的簽證將自動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