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禮服務丙級報名

110喪禮服務丙級術科訓練班(報名前10名享9,000元優惠)

課程費用:10,000元 (含教材及材料)  (不含簡章及檢定費)

※前10名報名繳費完成者,享9,000元優惠價!

招生人數:20人以上開班,(36人額滿截止)

課程日期:110年3/6、4/10、24、5/8、15、22、29、6/5、12、19

※共10次,60小時

課程內容:

A殯葬文書技能實作

B洗身、穿衣及化妝技能實作

C靈堂布置技能實作

報名方式:

110年1月9日前,攜帶全國技術士簡章、大頭照片3張(2吋)、身份證及費用(訓練費10,000元+檢定費1,995元)※前10名完成報名享優惠。

聯繫方式:進修推廣部推廣組08-7624002轉1911林小姐

2、大量或少量購買: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技能檢定服務中心及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一樓服務台(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各縣市販售點可電洽05-5360800詢問或逕至網站查詢(網址http://skill.tcte.edu.tw)。 

(二)全國技能檢定報名及學科測試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 

1、地址:雲林縣640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5號 

2、網址:http://skill.tcte.edu.tw 

4、E-mail:[email protected] 

5、服務項目:受理報檢全國(含臺北市及高雄市)報檢資格諮詢、學術科報名及學科測試

7、服務電話:(05)5360800轉999 (報檢人資料變更) 技能檢定職類諮詢997 / 准考證及繳費收據補發 995

112年喪禮服務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

壹、報名日期:
 ● 第一梯次:112年1月3日至12日。(乙級、丙級)
 ● 第三梯次:112年8月29日至9月7日。(乙級)
 ※個別報名之報檢人得選擇採「網路報名」或「通信報名」。
貳、檢定日期:
 ● 第一梯次:112年3月19日。(乙級、丙級)
 ● 第三梯次:112年11月5日。(乙級)
參、報檢資格:
 一、丙級技術士:
 年滿15歲或國民中學畢業。(年齡計算以檢定辦理單位同一梯次學科測試日期之第一日為準。)
 二、乙級技術士: 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或從事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2.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者,或高級中等學校在校最高年級者。
 3.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五年制專科三年級以上、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技術學院、大學之在校或同等學力證明者。
 4.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3年以上者。
 5.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6.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小時以上者。
 7.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者。
 8.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累計400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者。
 9.接受相關職類技術生訓練2年,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10.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11.具有大專校院以上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或大專校院以上在校最高年級者。
 12.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6年以上者。
※上述相關職業訓練及技術生訓練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並以在職業訓練機構或政府委辦單位參訓者為限。
※「在校最高年級者」係指學校之學年制最高年級學生,並經向學校註冊取得證明文件者。
※「相關工作」係指日、夜間從事與報檢職類相關之現場作業、管理、監督、訓練、教育及研究業務等工作,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肆、檢定方式:
  一、學科:
 1.乙級:採筆試測驗題方式(單選題60題,每題1分;複選題20題,每題2分,答錯不倒扣),並以電腦閱卷,測驗時間為100分鐘。
  測驗範圍:「臨終服務」、「初終與入殮服務」、「殯儀服務」、「後續服務」、「服務倫理」等5項目。
 2.丙級:採筆試測驗題方式(單選題80題,每題1.25分,答錯不倒扣),並以電腦閱卷,測驗時間為100分鐘。
  測驗範圍:「初終與入殮服務」、「殯儀服務」、「服務倫理」等3項目。  

  ※自107年1月1日起,於學科測試中加考共同科目「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倫理與職業道德」、「環境保護」及「節能減碳」,且於各職類學科測試抽題比例為各 5%。

 二、術科:丙級均採「實作測試」。乙級術科測試分三站實施,第一站及第二站採「筆試非測驗題」,第三站採「實作測試」。
伍、成績評定:
 一、學科測試成績以達到60分(含)以上為及格;成績在測試完畢4週內評定完畢,並寄發成績通知單。
 二、術科測試成績之評定,按各職類試題所訂評分標準之規定辦理,術科測試成績經評定後,由術科試務辦理單位函送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據以寄發技能檢定成績通知單。
 三、若應檢人於測試完畢後35日內,未收到學、術科成績單,或申請補發學、術科成績單,請逕洽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辦理。
陸、合格發證:
 一、凡經參加技能檢定學科及術科測試成績均及格者,並繳交證照費後由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製發「中華民國技術士證」。如需輔導就業者,可透過全國就業服務機構,優先予以輔導就業。
 二、請領及換補發技術士證應繳交證照費新台幣160元整;另申請懸掛式技術士證書者,繳交證照費新台幣400元整,均向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提出申請。
柒、注意事項:
 一、丙級學、術科測試日期不同日,由術科試務辦理單位於測試前10日掛號通知。乙級學、術科測試(第一站、第二站)日期同一日,但不一定安排在同一間試場應試;第三站測試日期及時間依第三站術科承辦單位通知為準。
 二、僅術科測試成績及格者,其當年及格成績得自翌年起保留3年,若年度未開辦該職類其保留年限順予延後,惟報檢人必須於報名時檢附成績及格通知單提出申請,若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視同一般報檢人,且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正及退費。申請免試學科或術科時,檢附成績測試及格通知單影本(成績單上必須有分數)可取代報檢資格證件。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請接受社團機構提供的服務.請參加社團機構辦理的輔導>

◎社員服務:
目  的:提供完整、正確、即時的「考試資訊」,以便社員掌握正確的考情,選擇適當的考試應考。
服務事項:
一.考情報導:包括考試簡章、考情快訊、考友社刊、應考須知……等。
二.考情諮詢: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
三.社員優待:社員參加『函授』或『面授』,可享九折優待。
四.專案優惠:配合各項考試,舉辦社員「專案優惠」活動。
參加辦法:歡迎加入社員,請詳細填寫「社員資料表」。
◎ 函授輔導:
 目   的:提供全套考試教材,以便考生針對「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準備考試。
 服務事項:
一.命題講義:根據最新命題大綱,精編全部命題重點,完全掌握命題範圍。
二.模擬試題∶長期追蹤歷屆試題,獨家建立完整題庫,完全掌握命題方式。
三.補充資料∶最新時事資料,隨時提供考情動態,完全掌握命題趨勢。
四.考試服務∶
 (1)考情服務:隨時報導最新考情,提供各項考情諮詢。
 (2)應考服務:協助辦理應考事項,提供各項應考諮詢。
 (3)課程服務:協助使用課程教材,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訂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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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末年政治腐敗,天災不斷,民不聊生,民變暴動不止,平民朱元璋加入紅巾軍,並在其中乘勢崛起,跟隨佔據濠州的郭子興。郭子興死後,朱元璋被當時反抗軍擁立的小明王韓林兒封為左副元帥,並率部眾先後攻占滁州、和州等地,並最終攻佔集慶(今南京市),採取朱升所建議的「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的政策。1364年,朱元璋稱吳王,建立西吳政權。1368年,在掃滅陳友諒、張士誠和方國珍等群雄勢力後,朱元璋於當年農曆正月初四日登基稱帝,立國號為大明[參8],定都應天府(今南京市),其轄區稱為京師,由因皇室姓朱,故又稱朱明,之後以「驅逐胡虜,恢復中華」[參9]為號召北伐中原[參10][參11],並收回了燕雲十六州[參12],統一天下。

明初天下大定,國力迅速發展,史稱洪武之治。朱元璋去世後,其孫朱允炆即位,但其在靖難之役中敗於原駐守燕京的朱元璋第四子朱棣,也自此失蹤。朱棣登基後遷都至順天府(今北京市),將北平布政使司改為北直隸,原京師應天府改稱南京[參6]。成祖朱棣時期,開疆又遣鄭和下西洋,較哥倫布早近百年開始遠洋航行,船隊曾駛抵非洲,史稱永樂盛世,為中國史上最大的盛世之一。其後的仁宗和宣宗時期國家仍處於興盛時期,史稱仁宣之治[參13]。英宗和代宗時期,遭遇土木之變,對外漸轉為保守防禦,經于謙等人抗敵,最終解除危機。憲宗和孝宗相繼與民休息,孝宗則力行節儉,減免稅賦,史稱弘治中興[參14]。武宗時期爆發南巡之爭和安化王之亂、寧王之亂。世宗即位初,引發大禮議之爭,他清除宦官和權臣勢力後總攬朝綱,實現嘉靖中興,並於屯門海戰與西草灣之戰中擊退葡萄牙,任用胡宗憲和俞大猷等將領平定東南沿海的海盜,世宗駕崩後經過隆慶新政國力得到恢復,神宗前期任用張居正,推行萬曆新政,社會風尚呈現出活潑開放的新鮮氣息,史稱萬曆中興[參15]。後經過萬曆三大征平定內憂外患,粉碎日本豐臣秀吉藉由渡海攻占朝鮮進而入明的計劃,然而因為國本之爭,皇帝逐漸疏於朝政,史稱萬曆怠政,同時東林黨爭也帶來了政治混亂,女真勢力也開始崛起。

萬曆時期是明朝由盛轉衰的轉折期[參16]。光宗不久因紅丸案暴斃,熹宗繼承改元天啟,天啟年間魏忠賢閹黨禍亂朝綱,至崇禎帝即位後剷除閹黨,但閹黨倒臺後,黨爭又起,政治腐敗以及連年天災[註2][註3],導致國力衰退,最終爆發大規模民變。崇禎年間爆發「明末大鼠疫」,並傳入北京城。1644年4月25日(農曆三月十九),李自成率領的大順軍攻破北京,崇禎帝自縊於煤山,是為甲申之變。隨後吳三桂倒戈相向,滿族建立的清朝入主中原。明朝宗室於江南地區相繼成立南明諸政權,其中吸收鄭成功等海上武裝集團加入,率領明軍攻下被荷蘭東印度公司占據的台灣。1662年,南明最後一位皇帝永曆帝被俘後被殺,1683年施琅的水師攻佔澎湖,奉大明為正朔的明鄭向清朝投降,明朝殘餘勢力方為清朝所消滅[參19]。

明代囊括漢地[註4],東北到外興安嶺及黑龍江流域[參22],後縮為遼河流域;初年北達戈壁沙漠一帶,後改為今長城;西北至新疆哈密,後改為嘉峪關;西南臨孟加拉灣[註5],後折回約今雲南境;曾經在今中國東北、新疆東部及西藏等地設有羈縻機構[參24][註6]。明成祖時期曾短暫征服及統治安南[參25],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明朝國土面積達到極盛[註7],同時在海洋方面也展示了中國早期海權的影響力,在東南亞設置舊港宣慰司[註8]等行政機構,加強對東南洋一帶的管理[參26][參27]。

明代商品經濟繁榮,隆慶開關以後港口貿易使得歐洲出現中國熱,國內則出現商業集鎮,而手工業及文化藝術呈現世俗化趨勢[參28]。根據《明實錄》所載的人口峰值於成化十五年(1479年)達七千餘萬人[參29],不過許多學者考慮到當時存在大量隱匿戶口,故認為明朝人口峰值實際上逾億[參30],還有學者認為晚明人口峰值接近2億[註9]。這一時期,其GDP總量所占的世界比例在中國古代史上也是最高的,1600年明朝GDP總量為960億美元,占世界經濟總量的29.2%,晚明中國人均GDP在600美元[註10]。有學者認為明代是繼漢唐之後的黃金時期,也被稱為最後一個可以和漢唐媲美的盛世[參36]。清代張廷玉等官修《明史》評價明朝為「治隆唐宋」[註11]、「遠邁漢唐」[參37]。

國號及稱呼[編輯]

朱元璋早期給新的王朝定名為大中[參38],後正式定國號為「大明」,是元朝以來中國歷史上第二個把「大」字加於正式國號之中的大一統王朝[參8],又稱皇明[參39],後世稱為明朝或明代,又因皇室姓朱,又稱朱明。1644年4月24日(舊曆三月十八),明朝首都淪陷後,明朝宗室在江南地區建立政權仍沿用大明國號,史稱南明或後明,清廷則稱為偽明,一直堅持到1662年。而鄭成功、鄭經等鄭家勢力在台灣建立了政權,仍奉明朝為正朔,史稱明鄭或東寧王國。

部分人認為明朝之號承襲自小明王韓林兒之號[參40],但韓林兒的國號為宋,而朱元璋部的大旗「山河奄有中華地,日月重開大宋天」、「九天日月開黃道,宋國江山複寶圖」反而有些關係[參41]。

明史研究者吳晗認爲明之得號出於明教[註12],原因是朱元璋手下有一部分明教徒,以「大明」為國號以表示自己的正統地位,亦同時應和明教中的「明王出世」預言。其次,以明喻火,根據五德終始說,表示明朝取代元朝,是以火剋金[參42][註13]。明教在唐朝武則天延載年間,傳到中國,但是一直保持神秘,因為明教宣傳的是「彌勒降生,明王下世」[參43]。一些反抗朝廷的人經常藉助於明教來號召群眾,為了保護自己,明教就跟佛教拉上關係,和佛教的白蓮宗拉上關係,最後就形成了白蓮教。所以從唐朝、宋朝、元朝明教是時而浮出,時而潛入地下,但是常常用作反抗朝廷的武器[參44][參45]。

但七十年代,學界開始有人質疑「明王」是否出於明教。八十年代初,楊訥閱讀現存所有元代白蓮教史料後,否定吳晗學說。他除指出吳晗論文方法上的錯誤,及引証史料之疏漏外,並以傳世史料,証實元末起事者所提「彌勒佛下生」與「明王出世」口號,均與明教無涉,而出於佛教經典。但不論吳唅或楊訥,都是從宗教角度來探究。[參46]

北京大學博士生杜洪濤參照趙翼大元國號出自《易經·乾卦》「大哉乾元」文義,主張大明國號亦出自《易經·乾卦》「大明終始」這一字句,據易經原文「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國號定為「明」有順承天意、終結元朝的含義。[參47]

大明開國與統一[編輯]

元朝末期,官員貪污,貴族靡爛,朝政腐敗。為消除赤字,元廷加重賦稅,並且大量濫印新鈔「至正寶鈔」,隨之產生的通貨膨脹加上荒災、黃河氾濫等天災比以往任何時候發生得都要頻繁,使得民不聊生。元至正十一年(1351年),元順帝派賈魯治理黃河,徵調各地百姓二十萬人。同年五月,白蓮教韓山童與劉福通煽動飽受天災與督工苛待的百姓叛元起事。他自稱明王,建立紅巾軍,據有河南與安徽等地[參48]。紅巾軍與各地民軍陸續起事,勢力擴張到華中、華南地區[註14]。隔年,紅巾軍的郭子興聚眾起事,攻佔濠州(今安徽鳳陽)。不久,貧苦農民出身的安徽鳳陽人朱元璋投奔郭子興,屢立戰功,得到郭子興的器重和信任,並娶郭子興養女為妻。之後,朱元璋離開濠州,發展自己的勢力,[參48][參49]。

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朱元璋率兵佔領集慶(今江蘇省南京市),改名為應天府,並攻下周圍一些軍事要地,獲得一塊立足的基地。朱元璋採納謀士朱升「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的建議,經過幾年努力,其軍事和經濟實力迅速壯大。元至正二十年(1360年),陳朱雙方在集慶西北的龍灣展開惡戰,陳友諒勢力遭到巨大打擊,逃至江州,史稱洪都之戰(今江西省南昌市)。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通過鄱陽湖水戰,陳友諒勢力基本被消滅。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自稱吳王,建立西吳政權,率軍攻下平江(今江蘇省蘇州市),滅張士誠,同年又消滅割據浙江沿海的方國珍[參48]。

洪武元年正月初四日(1368年1月23日),朱元璋於南京稱帝,即明太祖,定國號「明」年號洪武。之後趁元朝內訌之際乘機北伐和西征,同年攻佔元大都(今北京),元廷撤出中原,史稱北元。之後於洪武四年(1371年)消滅位於四川的明玉珍勢力,於洪武十四年(1381年)消滅據守雲南的元朝梁王。最後,於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深入漠北進攻北元。天下至此初定[參48]。而朱元璋對於不願效忠新朝的蒙古人和色目人,則表示願意歸順的可以在大明,不願意的可以自行離開[參50][參51]。

明初不願仕官和不願效忠新朝廷的地主文人為了逃避徵辟而採取自殺、自殘、逃往漠北、隱居深山等方法,誓不出仕(中國古代銓選,有「身言書判」四方面標準,身體有殘疾者不能任官)。為應對元遺民對明政權的鄙夷與漠視,朱元璋設立新刑罰,宣告「士大夫不為君用」律,大規模徵辟前朝遺老、搜羅岩穴隱士,並且殺害不願效忠明朝以及為新朝當官的學者,表示「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誅其身而沒其家,不為之過」,導致「才能之士,數年來倖存者百無一二,今所任率迂儒俗吏」[參52][參53][參54][參55]。

皇權集中與建文削藩[編輯]

由於幼年對於元末吏治痛苦記憶,明太祖即位後一方面減輕農民負擔,恢復社會的經濟生產,改革元朝遺留的吏治,懲治貪官,社會經濟從戰亂中得到恢復和發展,史稱洪武之治。明太祖確立里甲制[註15],配合賦役黃冊戶籍登記簿冊和魚鱗圖冊的施行[註16],落實賦稅勞役的徵收及地方治安的維持。同時對外加強海外交流,恢復中華宗主國地位[參57]。

平定天下後,明太祖大封功臣。但隨後基於鞏固皇權的考慮,加之一些功臣或驕縱或橫行鄉里或僭越等,明太祖興起胡惟庸案和藍玉案,幾乎將功臣及權貴盡數誅殺[參56]。廖永忠成為最先被處置的功臣。丞相胡惟庸深得朱元璋寵信,但之後日益跋扈,朝中奏章大事須先經其手,若不利於其的奏章就予以隱匿,並且大肆收取賄賂。1380年明太祖以擅權枉法之罪名殺胡惟庸,又殺御史大夫陳寧、御史中丞塗節等人。並廢除已在中華實施千年的丞相制度。1390年有人告發李善長與胡惟庸關係密切,李善長因此被賜死,家屬七十餘人被殺,總計株連者達三萬餘人,史稱胡惟庸案,明太祖更藉此案廢除中書省和相職[參58][參59]。此後,明太祖又借大將軍藍玉張狂跋扈之名對其誅殺,連坐被族誅的有一萬五千餘人,史稱藍玉案。加上空印案與郭桓案合稱明初四大案。此時除湯和與耿炳文外功臣幾乎全數被殺[註17]。明太祖通過打擊權臣、特務監視等一系列方式加強皇權,使明初的皇帝專制程度與中國歷代各朝相比更為嚴重[參56]。

明太祖分封諸子為王,以加強邊防,藩屏皇室。諸王之中,以北方諸王勢力較強,又以秦王朱樉、晉王朱棡與燕王朱棣的勢力最大。為防止朝中奸臣不軌,明太祖規定諸王可移文中央捉拿奸臣,必要時得奉天子密詔,領兵「靖難」(意為「平定國難」)。同時為防止諸王尾大不掉,明太祖也允許今後的皇帝在必要時可下令「削藩」[參56]。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明太祖駕崩,由於皇太子朱標於七年前因巡視陝西而病薨逝,遺詔由皇太孫朱允炆即位。改年號建文,即明惠宗(亦稱建文帝、明惠帝)。明惠宗為鞏固皇權,與親信大臣齊泰、黃子澄等密謀削藩。周王、代王、齊王、湘王等先後或被廢為庶人,或自殺。同時以邊防為名調離燕王的精兵,準備削除燕王。結果燕王朱棣在姚廣孝的建議下以「清君側,靖內難」的名義起兵,遭到盛庸等忠於建文帝的大臣的痛擊,但最後迂迴南下,佔領京師,是為靖難之變。朱棣即位,即明成祖,年號永樂。明惠宗在宮城大火中下落不明[參60]。明成祖對支持明惠宗的官員大肆誅殺,諸如黃子澄、齊泰等[參61]。

永樂盛世與仁宣之治[編輯]

明朝也在航海時代進行了海上活動,主要涉及東南亞與印度洋一帶,最遠達阿拉伯與非洲

繼洪武之治,明成祖、明仁宗與明宣宗相繼興起永樂盛世與仁宣之治,這是明朝的興盛時期之一。明成祖時期武功昌盛,明成祖先是出擊安南,將安南納入明朝版圖,設立交趾布政司。明成祖之後又親自五入漠北攻打北元分裂後的韃靼與瓦剌。明成祖冊封瓦剌三王,使與韃靼對立,等到瓦剌興盛後又助韃靼討伐瓦剌,不使任何一方獨大[參62]。同時,明成祖撤去大寧都司,將寧王朱權內遷南昌,授予兀良哈蒙古的朵顏、泰寧和福余三個衛所自治權,但不允許三衛蒙古人南遷到大寧地區駐牧。明成祖還於1406年和1422年對兀良哈蒙古進行鎮壓,以維持這一地區的穩定[參63]。

擴大明朝東疆,明成祖為安撫東北女真各部,在歸附的海西女真(位於松花江上游)與建州女真(位於松花江、牡丹江之間)設置羈縻衛所,並派亦失哈安撫位於黑龍江下游的野人女真。1407年亦失哈在黑龍江下游東岸奴兒干地方(元朝征東元帥府舊地)設置奴兒干都司,宣示明朝對此地的宗主權[參64]。明成祖一改明太祖閉關自守的外交策略,自1405年開始派宦官鄭和下西洋,亦失哈並於1413年視察海外的庫頁島,向各國交往、宣示威德以及建立朝貢體制,也有為尋找建文帝,圍堵西亞帖木兒帝國的說法[參62]。鄭和下西洋前後七次,前六次均在永樂年間由明成祖派遣,鄭和船隊足跡遍佈東南亞與南亞地區,還於滿剌加建有基地。其規模空前,最遠到達東非索馬利亞地區,擴大明朝對南洋、西洋各國的影響力[參60]。

神武門是北京紫禁城的北門,建成於明朝永樂十八年(1420年)

文治方面,明成祖修大型類書《永樂大典》,在三年時間內即告完成。《永樂大典》有22,877卷,其中凡例、目錄60卷,全書分裝為11,095冊,引書達七八千種,字數約有三億七千多萬,且未有任何刪節,《永樂大典》在編成後即被深鎖皇宮數百年,以至當時有多人認為《大典》已在戰火中被毀。根據記載,明朝年間僅有明孝宗和明世宗二帝閱《大典》[參65]。此外,明成祖並未將《永樂大典》複寫刊刻,且決定只製作一份抄本,並於1409年完成[參66]。1405年明成祖將北平改名北京,稱行在,並設立北平國子監等衙門。1409年,明成祖巡幸北京,在北京設立六部與都察院,並在北京為逝世的徐皇后設立陵寢,已經顯示遷都的跡象。經過十幾年的經營,北京初步得到繁榮。1416年明成祖公佈遷都的想法,得到認同,隔年開始大規模營造北京。1420年宣告完工,隔年正式永樂遷都。因為永樂年間天下大治,並且大力開拓海外交流,有學者將這段時期稱為永樂盛世,亦有史學家評價成祖遷都北京之舉是「天子守國門」,或稱天子戍邊、天子守邊[參67]。

明成祖駕崩後,其長子朱高熾即位,即明仁宗,年號洪熙。明仁宗年齡已經偏高,即位僅一年就駕崩。其統治偏向保守固本,任用「三楊」(楊士奇、楊榮、楊溥)等賢臣入閣以輔佐朝政並提高內閣成員地位,停止鄭和下西洋和對外戰爭以積蓄民力,寬赦建文舊臣,鼓勵生產,寬行省獄,力行節儉。明仁宗駕崩後長子朱瞻基即位,是為明宣宗,年號宣德。他基本繼承父親的路線,實行德政治國,並且發起最後一次下西洋。明宣宗同樣熱愛美術,有畫作傳世。但是,其執政期間也並非毫無弊端。由於明宣宗喜好養蟋蟀,許多官吏因此競相拍馬,被稱為「促織天子」。同時,明宣宗打破明太祖留下的宦官不得干政的規矩,開始教宦官讀書,並開始任用宦官,為明英宗時期的太監專權埋下隱患。雖然有此問題,但仍不失為明君,他與他父親統治時期被稱為仁宣之治。1435年明宣宗去世,九歲的朱祁鎮繼位,即明英宗,年號正統[參60]。

土木堡之變與弘治中興[編輯]

明英宗自小寵信服侍左右的宦官王振,自此開始明朝的宦官嚴重專權行為。1442年限制王振權勢的張太皇太后去世[參68],當時明英宗僅十五歲,王振更加攬權。元老重臣「三楊」死後,王振專橫跋扈,將明太祖留下的禁止宦官干政的敕命鐵牌撤下,舉朝稱其為「翁父」,明英宗對他信任有加[參69]。王振擅權七年,家產計有金銀六十餘庫,其受賄程度可想而知[參70]。

1435年蒙古西部的瓦剌逐漸強大,經常在明朝邊境一帶生事。1449年瓦剌首領也先率軍南下伐明。王振聳使明英宗領兵二十萬御駕親征。大軍離燕京後,兵士乏糧勞頓。八月初大軍才至大同。王振得報前線各路潰敗,懼不敢戰,又令返回。回師至土木堡(今日河北省張家口懷來縣),八月十五日,也先假意求和,在王振的命令下全軍撤出原有壕溝,被瓦剌軍追上,士兵死傷過半,隨從大臣有五十餘人陣亡。三大營幾乎全軍覆沒,明英宗突圍不成被俘,王振為將軍樊忠所怒殺[參71],史稱土木堡之變[參70]。

土木堡之變的消息來到北京後,朝中混亂。一些大臣要求遷都南京應天府,被兵部侍郎于謙駁斥。同年,大臣擁戴明英宗弟朱祁鈺即位,以求長君,即明景帝(又稱明代宗),年號景泰。于謙升兵部尚書,整頓邊防積極備戰,同時決定堅守北京,隨後京師、南京、河南、山東等地勤王部隊陸續趕到。同年十月,瓦剌軍直逼北京城下,也先安置明英宗於德勝門外土關。于謙率領各路明軍奮勇抗擊,屢次大破瓦剌軍,也先率軍撤退[參72]。明朝取得北京保衛戰的勝利,于謙力排眾議,加緊鞏固國防,拒絕求和,並於次年擊退瓦剌多次侵犯[參70]。

也先認為綁架明英宗已無意義,於1450年釋放之。然而明景帝因為皇權問題,不願意接受明英宗,先是不願遣使迎駕,又把明英宗困於南宮(今南池子)軟禁,並廢皇太子朱見深為沂王(明英宗之子,後來繼位為明憲宗),立自己的兒子朱見濟為太子。不久見濟病死,沒有兒子的景帝也遲遲不肯再立朱見深為太子,儼然有奪正之貌,英宗、景帝兄弟因而嚴重對立[參73]。

1457年石亨、徐有貞等人聯盟,欲擁戴明英宗復辟。趁著景帝重病之際發動兵變。徐有貞率軍攻入紫禁城,石亨等人占領東華門,立明英宗於奉天殿,改元天順。他們禁錮了景帝,並且捕殺了于謙及大學士王文,史稱奪門之變。由於兩次即位之故,明英宗也成為明清皇帝中,唯一使用兩個年號的皇帝。明英宗復辟後,略有新政,之後因為內部政變流放徐有貞,因為曹石之變誅殺石亨、曹吉祥等人,並且以李賢等賢臣掌政。1464年明英宗去世,在遺詔中廢除自明太祖時的殉葬制度。在天順一朝,國家機器運作基本正常,主要得力於英宗的勤政與賢臣李賢的輔佐,英宗吃穿簡約每日批閱奏章且聽取大臣簡報,同時如王竑、年富、程信、姚夔、李秉、崔恭、耿九疇、軒輗、李紹之類的忠良也在李賢的推薦與英宗的提拔下得以受重用,同時對流民問題始終採取寬仁安撫政策而無嚴重失誤,天順朝的朝政表明英宗已經成熟,可謂勤政且仁德,雖無力重振明朝往日雄風,但也遠沒有把明朝敗壞到正德、萬曆的程度[參74]。後兒子朱見深即位,即明憲宗,年號成化[參70]。

明憲宗為于謙冤昭雪,恢復景帝的帝號,平反奪門一案,人多稱快。而初年勵精圖治,任用賢臣,體諒民情,蠲賦省刑,善政史不絕書,又在武功有屢有建樹,如在丁亥之役中與朝鮮進攻屢次進犯的建州女真等,儼然為一代明君。但明憲宗口吃內向,因此很少廷見大臣,終日專寵萬貴妃[參75],寵信宦官汪直、梁芳等人,晚年好方術。以至奸佞當權,西廠橫恣,盜竊威柄。明憲宗直接頒詔封官,是為傳奉官。這使得傳奉官氾濫,舞弊成風,直到明孝宗才全被裁撤。他也是皇莊的始置者。該舉措事實上鼓勵豪強門閥兼併土地,危害不淺。宦官汪直受到明憲宗的寵信,透過西廠張狂跋扈。不久後由於民憤四起,西廠被罷,但汪直依然握有大權。直到1482年汪直因言官彈劾才被貶[參70]。成化一朝羣小當道:女寵、外戚、佞幸、奸宦、僧道共聚一堂,朋比為奸,濁亂朝政[參14]。1487年明憲宗去世,其子朱祐樘繼位,即明孝宗,年號弘治。[111]

明孝宗自幼出身寒微。其在位期間「更新庶政,言路大開」,使得自明英宗以來的陋習得以去除,被譽為「中興之令主」[參76]。明孝宗先是將明憲宗時期留下的一批奸佞冗官盡數罷去,逮捕治罪。並選賢舉能,將能臣委以重任,任用劉健、李東陽、謝遷入閣,史稱弘治內閣。[參77]。明孝宗勤於政事,每日兩次視朝。明孝宗對宦官嚴加節制,錦衣衛與東廠也謹慎行事,用刑寬鬆。明孝宗力行節儉,不大興土木,減免稅賦。他本身踐行一夫一妻制,一生除張皇后外沒有任何妃嬪,也是中國歷史上惟一踐行一夫一妻制的皇帝。明孝宗的勵精圖治,使得弘治時期成為明朝中期以來形勢最好的時期,明史稱明孝宗「恭儉有制,勤政愛民」,被稱為弘治中興[參78],然而在弘治後期明孝宗對朝政有所懈怠,又縱容外戚,並開始揮霍無度,導致國家步入了「一歲所入,不足以供一歲支用」,「太倉無儲,內府殫絀」以及邊備日弛的狀況,在弘治初期革除的弊政不僅全部恢復,而且還更加惡化[參79]。

1505年明孝宗去世,其子朱厚照即位,是為明武宗,年號正德。[參80]

內亂與北虜南倭[編輯]

侵犯明朝與朝鮮王國沿海的倭寇。倭寇主要由日本浪人與流浪海外的中國水手所組成

及至明武宗一朝,宦官勢力重新抬頭,其歸因於武宗精於遊樂,怠於政事。不過,其禍患本身並未危及皇權,雖有劉瑾、谷大用等八虎為非作歹,但始終未曾如唐朝末年的宦官擅權情況,劉瑾等人最終仍被武宗處以極刑。武宗的喜好游逸,最終導致孝宗一脈絕嗣[參81]。並且致使大明統系發生第二次小宗入為大宗的情況[參78][註18]。明武宗的荒游逸樂導致正德年間戰事頻生,先後發生韃靼達延汗(明史稱韃靼小王子)進犯、寧夏安化王朱寘鐇謀反、山東劉六劉七民變、江西寧王朱宸濠謀反等重大事件。1520年明武宗假藉出征江西寧王為由而南下遊玩,以大將軍朱壽為名前往南京,親自俘虜已被王守仁擊敗的寧王。班師回京途中,於南直隸清江浦(江蘇淮安)泛舟取樂時落水染病,1521年於豹房駕崩[參78]。

明武宗駕崩後,明孝宗之侄,興獻王之子朱厚熜入嗣大統,是為明世宗,年號嘉靖。登基前後,因時任內閣首輔楊廷和、禮部尚書毛澄等權臣引宋濮安事強令明世宗尊親生父母為皇叔父母,引起明世宗的反感,是為大禮議之爭[參82]。最終明世宗在張璁等不服權臣此舉的朝官支持下得以尊父母為皇帝與皇后、立太廟在明武宗之上、修皇帝實錄[參78]。這次政治風波使反對者被罷官或被入獄,受杖者一百八十餘人,杖死者十七人。在清除權臣與宦官後,明世宗開始實行自己的政治抱負,任用張璁等賢臣,英明苛察,嚴以馭官,整頓朝綱,鼓勵耕織和減輕租銀,又勘查皇室莊園和勛戚莊園,減輕土地兼併,在軍事上大力提拔將才征剿倭寇,清除外患,整頓邊防,以解除邊疆危機,史稱「嘉靖中興」。

抵禦北方韃靼、瓦剌的明長城,是漢以來再重新有系統的修築長城,也是今日可見長城的主要部分,具有重大文化價值

1534年後明世宗即不視朝,但仍悉知帝國事務,事無巨細仍出於明世宗決斷。明世宗信奉道教,信用方士,在宮中日夜做法。先是將道士邵元節入京,封為真人及禮部尚書。邵死後又大寵方士陶仲文[參78]。1542年十月,乾清宮發生楊金英、邢翠蓮等宮女十餘人與寧嬪王氏趁明世宗熟睡之際企圖將其勒死,但未成功,此即壬寅宮變。此事後,直至明世宗駕崩前一晚,明世宗遷離大內移居西內。明世宗寵信權臣嚴嵩,他藉此排斥異己,結黨營私。其子嚴世蕃協助其父作惡。朝臣雖然不斷有人彈劾嚴嵩結黨營私,但均以失敗告終。世宗晚期,嚴嵩年事已高,朝臣徐階開始取代嚴嵩之位。1562年徐階策動言官彈劾首輔大臣嚴嵩。嚴嵩辭去官職回鄉。1565年嚴世蕃以通倭罪被判斬刑、嚴嵩被削為民,兩年後病死[參83]。

嘉靖一朝,國家外患不斷。北方韃靼趁明朝衰弱而佔據河套。1550年韃靼首領俺答進犯大同,宣大總兵仇鸞重金收買俺答,讓其轉向其他目標。結果俺答轉而直攻北京,在北京城郊大肆搶掠之後西去,明朝軍隊在追擊過程中戰敗,此為庚戌之變。由於世宗時期明朝宣布海禁,由日本浪人與中國海盜組成的倭寇與沿海居民合作走私,先並且後襲擾山東、浙江、福建與廣東等地區。朱紈、張經等將領受明廷干擾而未能平定倭寇。而後兵部尚書胡宗憲署理浙江巡撫兼浙直總督全力剿倭,招撫浙江勢力最強的汪直(後被明廷殺害)。戚繼光與俞大猷平定浙閩粵等地的倭寇,為後來隆慶開關建立好背景[參84]。在1557年葡萄牙人開始移民澳門,但及至明亡,葡萄牙人及澳門始終為廣東布政司香山縣管轄。1566年明世宗駕崩,皇太子朱載坖即位,即明穆宗,年號隆慶[參83]。

嘉靖大地震[編輯]

1556年嘉靖大地震,人類歷史上死亡人數最多的一次地震

嘉靖三十四年農曆臘月十二(1556年1月23日),山西、陝西和河南同時發生地震。這次地震分布在陝西、山西、河南、甘肅等地,地震波及大半個中國,有感範圍遠達福建、兩廣等地。百姓民眾因壓砸、焚溺、與飢疫而死者無法估計,其奏報有名者便達83萬有多,不知名者不可勝數。死亡人口之多幾達當時中國人口的百分之一,也是古今中外地震史上僅有的案例。這次大地震致使陝西、山西、河南等省97州受災,101個縣受害,災區面積大約28萬平方公里。地震有感範圍為5省227個縣。「餘震月動三五次者半年,未止息者三載,五年漸輕方止」。由於明代後期吏治腐敗,國庫空虛。地震發生後明朝從國庫調撥大量資金用於救災,導致明朝國庫連續兩年虧空,加上地震引發的自然災害和瘟疫導致明朝政府稅收減少,對明朝的國力和財政狀況亦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參85][參86]。

改革與中興[編輯]

明穆宗即位後,先後任用徐階、高拱與張居正等名臣。1567年位處執政之首的明世宗舊臣徐階策動朝官彈劾高拱,迫高拱辭官回鄉。高拱亦不甘示弱,一年後策動朝官彈劾徐階。徐階也被迫正式退休。朝廷的實際政務漸漸落到張居正的手上。隆慶末年,高拱回朝出任內閣首輔。隆慶朝名臣名將薈萃,陸上與韃靼首領俺答汗達成和議,史稱俺答封貢;海上開放民間貿易,史稱隆慶開關;因為這兩項措施與其他改革措施,明朝開始進入中興時期,史稱隆慶新政。1572年,明穆宗因中風突然駕崩,年僅九歲的皇太子朱翊鈞繼位,即明神宗,年號萬曆[參83]。

由於明神宗年幼,於是由太后攝政。重臣高拱由於與太后信任的宦官馮保對抗而被罷官;相反的,張居正得到馮保的鼎力支持。張居正輔政十年,推行改革,在內政方面,提出「尊主權,課吏職,行賞罰,一號令」,推行考成法,裁撤政府機構中的冗官冗員,整頓郵傳和銓政。經濟上,清丈全國土地,抑制豪強地主,改革賦役制度,推行一條鞭法,減輕農民負擔[參87][參88]。1393年明太祖時期,全國耕種田地有三百六十六萬零七千七頃,到1502年明孝宗時期也只上升到四百廿二萬八千零五十八頃。經過張居正的治理後於1581年達到七百零一萬三千九百七十六頃。軍事上,加強武備整頓,平定西南騷亂,以名將戚繼光守衛北京的重鎮薊州、以遼東李成梁安撫東北女真、以宣大王崇古、方逢時安撫韃靼,其他重臣如四川的劉顯、兩廣的殷正茂、凌雲翼、浙江的張佳胤,張居正也十分信任他們[參14]。張居正還啟用潘季馴治理黃河,變水患為水利。同時張居正嚴懲貪官污吏,裁汰冗員。張居正整頓朝正,改革體制,史稱萬曆中興[參83]。

1577年張居正父親去世,按常理他需要丁憂[註19],但張居正以為改革事業未竟,不願丁憂。他的政敵藉此大做文章,此即為奪情之爭。最後在明神宗和兩太后的力挺下張居正被奪情起復[註20],使得其改革並未被中斷。但是,這成為他的政敵之藉口。同時,張居正利用自己的職權讓自己的兒子順利通過科舉進入翰林院。除此之外,張居正的私德也受爭議,各種聚斂財物之事被揭露,張居正也迫害大量政敵,好同惡異,為政專擅,其死後,立刻在萬曆皇帝的支持下,被昔年結怨的大臣清算,張居正被抄家。張府一些來不及退出的人被囚禁於內,餓死十餘口。生前官爵也被剝奪[參83]。

萬曆怠政與黨爭[編輯]

張居正死後,明神宗親政,勵精圖治,勤於朝政,更新庶政,繁榮經濟,廢黜考成法等張居正改革中弊政,安撫流民,減少徭稅,有勤勉明君之風範,維持了中興。然後後來發生的國本之爭,拉來了明末黨爭的紛亂和明朝沒落的序幕。國本之爭是貫穿於明神宗中期至晚期的重大政治事件。主要是圍繞著皇長子朱常洛與福王朱常洵(鄭貴妃所生)繼承皇位之爭。由於皇后無嗣,明神宗偏愛皇三子朱常洵,不願立皇長子朱常洛為太子,令群臣憂心如焚,朝中的大臣也藉此開始黨爭。直到1601年在皇太后的強迫下,朱常洛才被封為太子,而朱常洵被封為福王,封地為洛城,卻遲遲不離京就任藩王。直到梃擊案發生,輿論對鄭貴妃不利後,福王才離京就藩,太子朱常洛的地位也因而穩固[參89]。

明神宗於國本之爭對大臣極度不滿,採取以不上朝作為報復,僅偶爾批閱奏摺,以處理一些重要事件,但如明世宗一樣,悉知帝國事務,事無巨細仍出於其之決斷[參90]。大理寺左評事上疏,稱明神宗沉湎於酒、色、財、氣,結果被貶為民。明神宗中後期財政困難,因此明神宗派太監為天下礦監和稅監以充實內庫,然而礦監稅使大多假借名義搜刮民間財產,擾亂天下[參91]。由於明神宗不理朝政,缺官現象非常嚴重。1602年,南北兩京共缺尚書三名,侍郎十名;各地缺巡撫三名,布政使、按察使等六十六名,知府廿五名。明神宗委頓於上,百官黨爭於下,明廷完全陷入空轉之中。因此明史言:「論者謂:明之亡,實亡於神宗。」[參89],部分史學家認為明朝自此開始走向滅亡[參92]。

由於朝政混亂,部分中下階官吏在政治上受到排斥,紛紛要求政治改革,並強調道德標準。1593年癸巳京察促成東林黨的形成,其名稱源自顧憲成重修的東林書院。主持京察的孫鑨、李世達和趙南星,利用京察將不符他們標準和不屬於東林黨的官吏降職解僱。經過多次京察後,引起眾多反對黨如宣黨、崑黨、齊黨、浙黨等興起並與東林黨互相傾軋。自此門戶之禍堅固而不可拔,圖使朝政空轉內耗[參93]。明熹宗時反對黨在東廠魏忠賢的羽翼下成為閹黨,開始專權,並且迫害東林黨人,東林黨受到嚴重打擊,有所謂東林六君子、東林七賢等被閹黨殺害,直到崇禎帝即位,才整肅了閹黨[參89]。

在對外軍事方面,以萬曆三大征最為顯著,分別為平定蒙古哱拜叛變的寧夏之役、抗擊日本豐臣政權入侵朝鮮王朝的朝鮮之役,以及平定苗疆土司楊應龍叛變的播州之役,這三場戰爭幾乎同時發生,其性質均不相同。明朝於三戰皆勝以鞏固明朝邊疆、守護朝鮮王朝,但也消耗大量人力物力,成為國庫空虛、財政拮据的重要原因之一[參94][參95]。粗略統計出這八年間國家的軍事開支高達一千一百六十餘萬兩白銀。1617年後金努爾哈赤以「七大恨」為由反明,兩年後在薩爾滸之戰中大敗明軍,明朝至此對後金改以防禦為主的戰略[參89]。

喪禮服務丙級報名

1620年明神宗去世[參96]。其長子朱常洛登基,即明光宗,年號泰昌,在位僅一個月。他發內帑賞賜在遼東前線明軍,重用東林黨人使朝政轉危為安,並且罷除天下礦監稅使[參97]。福王生母鄭貴妃為了攏絡明光宗,獻上四位美女。明光宗縱慾過度不久病倒,太監崔文升進以瀉藥而狂瀉,又因服用李可灼的紅丸而猝死,史稱紅丸案。明光宗逝世後,其寵妃李選侍欲居乾清宮,以挾皇長子朱由校自重。都給事中楊漣、御史左光斗等,為防其干預朝事,逼迫李選侍移到仁壽殿噦鸞宮[參98],此即移宮案。皇長子朱由校最後得以繼位,即明熹宗,年號天啟。梃擊案、紅丸案與移宮案合稱明末三大案,是萬曆晚期國本之爭的延續,使得明廷的政治鬥爭更加劇烈,也是標誌著明末衰亡的開始[參97]。

明末經濟危機與內憂外患[編輯]

明朝最後一位皇帝朱由檢,最後自縊於北京煤山。由於戰亂和年代久遠,崇禎帝的畫像並未流傳下來,圖片是今人附會的

位於北京昌平北部的明十三陵大宮門及神道,朱棣之後至朱由檢的十三位帝王及其后妃葬於此處背景中的天壽山下。其中神宗朱翊鈞的明定陵被後代官方開掘,並建有博物館(圖中後方左側)

明朝末年,明朝的對外貿易陷入低谷,白銀輸入大量減少,由於農民繳稅需要用到白銀,但是一般農民只有銅錢,導致白銀價格暴漲,造成了通貨緊縮的局面,這不僅使農民無法繳稅,大量逃亡,而且還嚴重影響了手工業與商業城鎮的發展,造成民變[參99]。

明熹宗幼年喪母,對乳母客氏有特殊感情。客氏與宦官魏忠賢勾結。熹宗早期,倚賴東林黨人力爭,方能登基,故大量啟用東林黨人,結果導致東林黨與其他黨鬥爭不斷,明熹宗因此對朝政失去耐心,魏忠賢藉此機會干預政治,將齊楚浙黨的勢力集結,號為閹黨。1624年閹黨控制內閣,魏忠賢更加張狂,其爪牙遍佈中央與地方。在權勢最盛時,魏忠賢的養子竟能代替皇帝祭太廟。全國遍佈他的生祠,並號為九千歲後又稱九千九百歲。更有閹黨的國子監生提出魏忠賢配孔子,魏忠賢父配啟聖公[參100]。魏忠賢並大肆打擊東林黨,借「梃擊、紅丸、移宮」三案為由,唆使其黨羽偽造《東林黨點將錄》上報朝廷,1625年明熹宗下詔,燒燬全國書院。大量東林黨人入獄,甚至處死。

1626年北京西南隅的工部王恭廠火藥庫發生王恭廠大爆炸,造成2萬多人死傷[參101]。事發時的明朝正值內外交困、風雨飄搖之際,國家政治腐敗,宦官專權,善惡不分。災難的消息迅速傳遍全國後,朝野震驚,中外駭然,人心惶惶。天啟年間各種天災人禍都比不上王恭廠的破壞程度,故沈國元於《兩朝從信錄》中稱此災變「乃古今未有之變也」[參102]。很多大臣認為這場大爆炸是上天對皇帝的警告,紛紛上書,要求熹宗皇帝匡正時弊,重振朝綱。皇帝不得不下了一道罪己詔,表示要痛加省醒,告誡大小臣工「務要竭慮洗心辦事,痛加反省」,希望藉此能使大明江山長治久安,萬事消弭,且下旨發府庫萬兩黃金賑災。此事後來亦被御筆太監載入明朝正史。

1627年明熹宗不慎落水病重,不久因霍維華之藥而去世,其五弟信王朱由檢繼位,即崇禎帝,年號崇禎[參97]。

崇禎帝即位後,銳意剷除魏忠賢的勢力以改革朝政。他下令停建生祠,逼奉聖夫人客氏移居宮外,最後押到浣衣局處死。下令魏忠賢去鳳陽守陵,魏忠賢於途中與黨羽李朝欽一起自縊,崇禎帝將其首級懸於河間老家,閹黨其他分子也被貶黜或處死[參103][參104]。然而黨爭內鬥激烈,崇禎帝不信任百官,他剛愎自用,加強集權[參97]。當時東北方的後金(即後來的清朝)占領遼東地區,袁崇煥等人於遼西寧遠、錦州等抵禦後金可汗皇太極的入侵。1629年皇太極改採繞道長城以入侵北京,袁崇煥緊急回軍與皇太極對峙於北京廣渠門。經六部九卿會審,最後殺袁崇煥,史稱己巳之變。其後皇太極多番遠征蒙古,終於在六年後徹底擊敗林丹汗,取得了傳國玉璽,1636年在盛京稱帝,改國號為大清,即清朝。並且陸續發起五次經長城入侵明朝直隸、山東等地區,史稱清兵入塞。當時直隸連年災荒疫疾,民不聊生[參105]。遼西局勢亦日益惡化,清軍多次與明軍作戰,最後於1642年松錦之戰後占領錦州等地,明軍主力洪承疇等人投降,明朝勢力退縮至寧遠至山海關一線[參97]。

崇禎帝雖勵精圖治,但其任人不得法(崇禎一朝撤換過五十個大學士,號稱「崇禎五十相」,為歷朝之最),朝政混亂與官員貪污昏庸;與後金的戰爭帶來大量遼餉的需求以及清兵的掠奪;以及因為小冰期氣候變冷,在當時連海南島都出現下雪氣候[參106][參107],農業減產帶來全國性饑荒,這些都加重明朝百姓的負擔。1627年,陝西澄城饑民暴動,拉開明末民變的序幕,隨後王自用、高迎祥、李自成、張獻忠等農民起事,最後盤踞陝西、河南的李自成與先後占領湖廣、四川的張獻忠(最後成立大西政權)。1633年,山西地區爆發流行病,史稱「明末大鼠疫」,1643年北京城爆發「京師大瘟疫」、造成20餘萬人死亡,加速滅亡。1644年李自成建國大順,三月,李自成率軍北伐攻陷大同、宣府、居庸關,最後於崇禎十七年三月十八日(1644年4月24日)攻克北京。崇禎帝在煤山自縊,史稱甲申之變[參97]。後世有史學家評價崇禎帝在社稷危難之時沒有逃跑是「君主死社稷」[參108],但亦有學者指出崇禎多次遷都南京的計劃[註21]。

李自成攻克北京後。原為明將、鎮守山海關的吳三桂帶領清軍入關,並於一片石戰役擊敗大順軍。清朝攝政王多爾袞與順治帝入關,北京成為清朝的首都。李自成退回陝西,最後被清軍圍殲於湖北,大順亡[參97]。

南明與明鄭[編輯]

甲申之變後,明朝在南方尚有勢力,史稱南明。南明主要勢力有四系王,分別是福王弘光帝朱由崧、魯王監國朱以海、唐王隆武帝朱聿鍵與紹武帝朱聿𨮁、桂王永曆帝朱由榔等。當南明滅亡後,又有鄭成功建立的明鄭與夔東十三家軍抗清。明都北京被李自成攻陷後,南明大臣意圖擁護皇族北伐。經過多次討論後由鳳陽總督馬士英與江北四鎮高傑、黃得功、劉澤清與劉良佐擁護崇禎帝的堂兄弟福王朱由崧稱帝,即弘光帝,史稱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清朝派多鐸率大軍南下南京,此時弘光帝昏庸,大權由閹黨餘孽掌握,江北四鎮各自為營,最後陸續瓦解。清軍攻破史可法死守的揚州,弘光帝逃至蕪湖被逮,送到北京殺害。此期間清軍發起揚州十日、江陰八十一日與嘉定三屠等大屠殺以鎮壓反抗的漢人[參19][參115][參116][參117][參118]。同時明朝數十萬皇族也慘遭清廷和農民軍的屠殺[參119]。

弘光帝死後,魯王朱以海於浙江紹興監國;而唐王朱聿鍵在鄭芝龍等人的擁立下,於福建福州稱帝,即隆武帝。然而這兩個南明主要勢力互不承認彼此地位而互相攻打。永曆五年(1651年),在舟山群島淪陷後,魯王朱以海在張名振、張煌言陪同下,赴廈門依靠鄭成功,不久病死在金門。隆武帝屢議出師北伐,然而得不到鄭芝龍的支持而終無所成。隆武二年(1646年),清軍分別占領浙江與福建,魯王朱以海逃亡海上,隆武帝於汀州逃往江西時被俘而死。鄭芝龍向清軍投降,由於其子鄭成功起兵反清而被清廷囚禁。朱聿鍵死後,其弟朱聿𨮁在廣州受蘇觀生及廣東布政司顧元鏡擁立稱帝,即紹武帝,於同年年底被清將李成棟攻滅。同時間桂王朱由榔於廣東肇慶稱帝,即永曆帝[參19]。

隆武二年(1646年),永曆帝獲得瞿式耜、張獻忠餘部李定國、孫可望等勢力以及福建鄭成功勢力的支援之下展開反攻。同時各地降清的原明軍將領先後反正,例如永曆二年(1648年),江西金聲桓、廣東李成棟、廣西耿獻忠與楊有光率部反正,一時之間南明收服華南各省。然而於同年,清將尚可喜率軍再度入侵,先後占領湖南、廣東等地。兩年後,李定國、孫可望與鄭成功發動第二次反攻,其中鄭成功一度包圍南京。然而,各路明軍因為距離互相難以照應,內部又發生孫可望等人的叛變,第二次反攻以節節敗退告終。永曆十五年(1661年),清軍三路攻入雲南,永曆帝流亡緬甸首都曼德勒,被緬甸王莽達收留。後吳三桂攻入緬甸,莽達之弟莽白乘機發動政變,殺死其兄後繼8月12日,莽白發動咒水之難,殺盡永曆帝侍從近衛[參120],永曆帝最後被吳三桂以弓弦絞死,南明亡[參19]。

此時反清勢力只剩夔東十三家與在金廈的鄭成功(史稱明鄭)。李自成餘部在湖南抗清失敗後,轉移到川、鄂山區進行活動,在夔州府以東地區繼續抗清,稱為夔東十三家。永曆十六年(1662年),清軍開始攻打之,永曆十八年(1664年),覆滅,其首領李來亨自焚而死。鄭成功在南京之戰失敗後退回金廈,於永曆十五年(1661年),率軍遠征荷蘭人占據的台灣島成功,明鄭領有台灣,定都東寧(今台灣台南)。其子鄭經曾參與三藩之亂,率軍參與反攻失利。永曆三十七年(1683年),清朝康熙帝命施琅為水師提督進攻台灣。明鄭主鄭克塽率眾投降,明鄭亡[參19]。

反貪腐[編輯]

元末政治腐敗,明太祖的父母便是被貪官奪走糧食而餓死。明太祖稱帝之後,下令不許貪汙,凡貪汙60銀兩及以上者處死。但明朝司法機關矛盾頗多,互相約束,再加上明朝中後期時少有聖明之主,皇帝們或不理政事,或專注於自身興趣,任由奸臣敗壞政風。至於宮中的太監與錦衣衛們,更仗著皇帝恩寵,大肆打壓忠臣勢力,因此官場更加黑暗邪惡,明朝的反貪腐政策最終失敗。這也讓明朝被認為是中國史上太監干政最嚴重的朝代之一。[188]

內閣制度[編輯]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以丞相胡惟庸謀反伏誅,於是廢去中書省和丞相一職。秦、漢以來實行一千六百餘年的宰相制度自此廢除,六部直接向皇帝負責,相權與君權合而為一,大權獨攬,施行軍權、行政權、監察權三權分立的國家體制。由於國家事務繁多,皇帝無法處理,而明太祖也一度深感疲憊,於是設立四輔制度來輔佐政事。但這項制度效能不彰。洪武十七年(1384年)後被廢。之後朱元璋請來幾位翰林學士幫忙輔佐,這些翰林學士的官職效仿唐宋館閣學士舊制,被命為「某某殿(閣)大學士」[註22],官階只有正五品。明成祖登基後,特派解縉、胡廣、楊榮等入午門值文淵閣,參預機務,由此始設內閣[參125]。

內閣最初只是皇帝的諮詢機構,相當於今日秘書或幕僚的職務,奏章的批答為皇帝的專責。到後來成為明朝實際上最高決策機構,首輔地位有時可比丞相,有票擬及封駁之權。明朝內閣由始至終都不是明朝中樞的正式行政機構,所謂內閣只是文淵閣的別稱。內閣大學士一職多以碩德宿儒或朝中重臣擔任,只有有實無名之地位,而沒有法定地位。宣宗時期,由於楊溥、楊士奇、楊榮等三楊入閣,宣宗批准內閣在奏章上以條旨陳述己見,稱為「票擬」制度,又授予宦官機構司禮監「批紅」。票擬之法補救可君主不願面見閣臣之弊,但內閣大臣與皇帝溝通,全賴司禮監(宦官)。由是開啟明朝宦官專政之大門[參126][參56]。

明朝在中央設置吏、戶、禮、工、刑、兵六部,與前代相比,明朝最初在每部增加尚書、侍郎各一。胡惟庸案之後,朱元璋廢丞相之職,取消中書省。六部因此地位得到提高。每部只設一個尚書,兩個侍郎,原有的各科尚書降為郎中。各部尚書和侍郎的官階也上升。其中以禮部(主管教育,負責領導儒家學術,以及祭祀,外交等)和吏部(主管文官陞遷)最為重要,戶部(主管財政,土地和人口)人員最多。兵部(主管國防),刑部(主管司法,有對較大刑事案件的審判權)與工部(主管公共建設)地位較低[參127]。

在擬詔審議機構上,明朝開始只設給事中與中書舍人,不復設中書門下二省。明朝的審議機構為六科給事中,到洪武廿四年,設都給事中六人,分吏、戶、禮、工、刑、兵六科,每科一人,每科都給事中下設左右給事中各一人及給事中若干。六科給事中制度基本是繼承唐朝的門下省制度,但官位下降,機構更為精簡,也失去了自魏晉以來皇帝內臣(皇室的收發站)和禮官的職責。六科官職品級雖低,然職權很高,他們可以批駁皇帝的意旨, 也能充當諫官的職責,對六部吏僚則具有分科對應的監察權,故該制度也發揮一定的改善朝政作用。明朝的擬詔機構為中書舍人官署,因其制度源流源於與門下並立的中書,故與六科相對俗稱「中書科」,但是其地位大為下降,職能也大幅削弱,事實上只是內閣與翰林院的謄抄機構。中央的重要事務執行機構為五寺,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與唐宋相比,減省了四寺:宗正寺被併入宗人府,衛尉寺被併入兵部,司農寺與太府寺被併入戶部。大理寺與刑部和都察院合為三法司,負責重大刑事案件的覆審與覆核。大理寺的首長稱為大理寺卿,也是九卿之一。其餘四個寺的卿職權較低。太常寺負責祭祀;太僕寺管理馬匹與全國牧政;光祿寺負責壽宴;鴻臚寺負責接待外賓[參128]。

監察機構[編輯]

在洪武十三年前,明朝還沿襲元的監察制度,設立御史台,有左右御史大夫各一名。洪武十三年後,朱元璋廢御史台。兩年之後,朱元璋設立新的監察機構—都察院。都察院下面設立監察御史若干人,分巡全國各省,稱為十二道監察御史。每道有監察御史三至五人,範圍大體為一省。但監察御史都駐在京師,有事帶印出巡,事畢回京繳印。到明末,監察御史分為十三道,共有一百一十人。都察院與六科同樣具有諫官的職能和風聞言事的職責,故合稱「科道言官」[參129]。

廠衛制度[編輯]

明初還實行特務機構,主要包括錦衣衛、東廠和西廠,武宗時期還一度設有內行廠。錦衣衛設立於洪武十五年,受皇帝特詔,直接聽命於中央朝廷,可以逮捕任何人,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並負責為皇帝護駕。但朱元璋晚年逐步廢除了錦衣衛及其特權,還有一些比較殘酷的刑法[參130][參131][參132],然而明成祖登基後為鞏固政權,重新恢復錦衣衛,此後未再廢除。但錦衣衛們行使特權,為所欲為,自然深受百姓厭惡。整個明朝有32任錦衣衛指揮使,19人不得善終。明英宗時代的馬順,更因袒護太監王振,被群臣在英宗面前打死。

在東廠設立後,錦衣衛權力受到削弱。東廠成立於永樂十八年,是明成祖為鎮壓政治上的反對力量而成立。地點位於京師東安門北。東廠的主要職責就是監視政府官員、社會名流、學者等各種政治力量,並有權將監視結果直接向皇帝匯報。依據監視得到的情報,對於那些地位較低的政治反對派,東廠可以直接逮捕、審訊;而對於擔任政府高級官員或者有皇室貴族身份的反對派,東廠在得到皇帝的授權後也能夠對其執行逮捕、審訊。東廠在設立之初,就由宦官擔任提督,後來通常以司禮監秉筆太監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擔任。西廠設立於憲宗時期,首領為汪直。1482年後被廢。其後又被武宗短暫恢復。內廠設置於武宗時期,首領為宦官劉瑾,劉瑾伏誅後,內廠與西廠同時被廢除,僅留東廠[參133]。

其他機構[編輯]

公孤官包括三公與三孤,是名義上的諸臣之首,但這些官職都是虛銜,一般授予功勞相當大的大臣以示榮耀。三公為太師、太傅、太保,三孤則是輔弼他們的少師、少傅、少保,三公三孤是皇帝名義上的老師,負責輔弼天子。另外還有太子三師及太子三少,太子三師為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三少為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三師三少是太子名義上的老師,但實際上輔導太子的機構是詹事府。詹事府下設兩坊、一局、一廳。此外還有太醫院,專門負責皇室人員的健康和醫療。太醫院附屬有生藥庫和惠民藥局。翰林院作為政府的官方學術最高機構,地位相當重要,甚至在政府中都有相當大的影響力。翰林院首長是翰林大學士,此職位者經常會同時兼任內閣大臣[參134]。

諸司指不屬於各部院的司。主要指通政司和行人司。通政司負責傳遞公文,公告周知。行人司負責到地方上頒詔諭及赴外國作使臣[參135]。

外三監包括國子監、欽天監、上林苑監。欽天監負責觀測星象。國子監是最高官方教育機構,也是全國官學的領導機構,有祭酒一人,司業一人,監丞一人,博士五人,助教十五人,學正十人,學錄七人,典簿一人,典籍一人,典饌兩人。上林苑監負責掌管皇帝的御花園,畜牧場與菜圃[參135]。

內十二監為宦官衙門。事實上只有在這些衙門工作的宦官才是太監。包括司禮監、內宮監、御用監、司設監、御馬監、神宮監、尚膳監、尚寶監、印綬監、直殿監、尚衣監、都知監。以司禮監最為重要,監內的提督太監主管宮內一切宦官禮儀刑名。而秉筆太監在宦官極端專權時竟代替皇帝批公文。此外宮內還設有四個司(惜薪、鐘鼓、寶鈔、混堂),八個局(兵仗、銀作、浣衣、巾帽、針工、內織染、酒醋面,司苑),合為內官廿四衙門。宮女也有六個局(尚宮、尚儀、尚服、尚食、尚寢、尚工),每個局下設四個司[參135]。

《大明律》,是明朝法令條例,由朱元璋總結歷代法律施行的經驗和教訓制定而成,《大明律》為適應形勢的發展,變通了體例,調整了刑名,肯定了明初人身地位的變化,注重了經濟立法,在體例上表現了各部門法的相對獨立性,並擴大了民法的範圍,同時在「禮」與「法」的結合[參136]。

《大明律》共分30卷,篇目有名例一卷,包括五刑(笞、杖、徒、流、死)、十惡(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八議(議親、議故、議功、議賢、議能、議勤、議貴、議賓),以及吏律二卷、戶律七卷、禮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律二卷,共460條。

有明一代比較重視法制的建設與實踐,其中歷經三次大規模修訂的《大明律》。《大明律》在中國古代法典編纂史上具有革故鼎新的意義。不僅繼承了明代以前的中國古代法律制定的優良傳統,也是中國明代以前各個朝代法典文獻編纂的歷史總結,而且還開啟了清代乃至近代中國立法活動的發展。《大明律》在明代實施的過程中,雖然也不斷受到「朕言即法」[註23]的干擾,但這些干擾始終未能影響它的正統法典的地位[參139]。

而《大明律》對懲治貪財枉法者,嚴厲程度超過了歷史上任何一個朝代。明太祖時期,貪污六十兩以上銀子者即被處死。[參140][參141]。

衛所制度[編輯]

明代早期軍隊的來源,有諸將原有之兵,即所謂從征,有元兵及群雄兵歸附的,有獲罪而謫發的,而最主要的來源則是籍選,亦即垛集軍,是由戶籍中抽丁而來。除此之外尚有簡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此外,明朝中期以後又有強使民為軍的方式,不過都屬於少數,整體而言,衛所制仍然是最主要的軍制。衛所制為在全國各地軍事要地設立衛所駐軍,衛有軍隊五千六百人,其下依序有千戶所、百戶所、總旗及小旗等單位,各衛所都隸屬於五軍都督府,亦隸屬於兵部,有事從徵調發,無事則還歸衛所。軍隊來源為世襲的軍戶,由每戶派一人為正丁至衛所當兵,軍人在衛所中輪流戊守以及屯田,屯田所得以供給軍隊及將官等所需。其目標在養兵而不耗國家財力,但明宣宗以後漸無法維持,軍人生活水準及社會地位日漸低下,逃兵也逐漸增加,軍備因此逐漸廢馳[參142]。

在嘉靖年間,應付倭寇之亂時,將領戚繼光在浙江地區採用招募民兵加以訓練的方式,來取代不堪的衛所兵。正因為明朝正規軍衛所軍的不堪用,故這些民兵,在明朝後期逐漸擔負起維持明朝有效統治的作戰部隊,而其中最為有名的就是戚繼光的召募以浙江人為主戚家軍,李如松的私人部隊遼東鐵騎,及袁崇煥所召募以遼東人為主的關寧鐵騎[參143]。

火器的發展[編輯]

明朝的火器技術較高,不僅種類多,而且製造技術和性能也較前代提升明顯,與歐洲差距不大。火箭與鳥槍是明朝軍隊的主要輕型火器,地雷在明朝也很盛行,管形火器的發展尤為顯著。明朝中後期,西洋火器佛郎機、紅夷大炮等相繼傳入,明朝汲取其瞄準器等長處,火器技術迅速發展,形如軍事技術革命[參144]。學者梁柏力指出,中國的冷兵器時代行將終結,火器時代已在黎明,被認為有機會趕上歐洲,但這過程卻隨明朝滅亡而一度中斷[參145]。後來清軍利用了明朝和西方的技術和經驗,多次改良並製造出比明朝更有威力的火器,到了三藩之亂期間,中國的熱兵器技術回升到接近西歐的水平,這也是鄭成功能驅逐台灣荷蘭人,以及清康熙時期的清軍能夠擊退入侵黑龍江的俄羅斯士兵的原因之一。在簽署尼布楚條約其後的150多年內,清朝境內大致昇平,火器技術停滯甚至退化,直至鴉片戰爭時期。[參146]。

萬曆年間,日本火器技術領先中國,日本在萬曆援朝戰爭中一度佔據火力上風[參147][參148]。明朝軍事家戚繼光批評當時多種形式的火器實際上並不實用,故一切禁之,以節靡費[參149]。亦有學者批評宋元明清歷代為維護政權穩定而封鎖火器科學,故意忽視研製者的新發明和新創造,甚至棄置不用,如明朝的趙士楨、畢懋康和清朝的戴梓,他們的貢獻和成果都沒被恰當重視[參150]。

16、17世紀間,明朝是世界上手工業與經濟最繁榮的國家之一。明代初期推行的海禁政策,使得商業受到一定的壓制,但明穆宗隆慶元年(1567年)廢除海禁後,海外貿易重新活躍起來,全盛時遠洋船舶噸位高達18000噸,占當時世界總量的18%[參151],推進了中國與國際市場的聯繫,促使晚明中國白銀貨幣化的最終完成[參152]。明代手工業和商品經濟繁榮,出現商業集鎮,中國大陸學界認為出現「資本主義萌芽」,此說法仍然處於爭議之中[參153][參154]。

明朝初期,由於多年的戰爭加上通貨膨脹,且前朝元惠宗為治水加重徭役,經濟近乎在崩潰的邊緣。明太祖洪武年間實行休養生息的政策與移民墾荒,也實行屯田政策,軍屯面積佔全國耕地的近十分之一[參155]。此外,商屯也相當盛行,政府以買賣食鹽的專賣證(稱之為鹽引)作為交換,利用商人將糧食運往邊疆,以確保邊防的糧食需求,然而此方式並非以以物易物方式,而是要求鹽商先交錢再等曬鹽季再給鹽,卻又為稅收不足而將新產出的鹽另行外賣,延後交鹽給正規鹽商的時間,致使鹽商交了錢卻要三五年甚至十年後才拿得到鹽,卻又因身份管制而無法拋棄鹽商身份另行謀生,因此而家破人亡,私鹽亦大為流行[參156]。

明朝農業無論是產量還是生產工具,都高於前一朝代,番薯、南瓜、蠶豆、土豆、玉米、棉花等美洲高產作物在16世紀中葉時陸續傳到中國,尤其是棉花,已在全國普遍栽種。此外,較容易栽種的蕃薯和玉米,可以種植於土壤相對較貧瘠的地區,對於糧食需求日增的明清兩代尤其重要[參156]。

萬曆年間,耕地總面積達10.7億市畝[參157][參158],為萬曆年間開始的人口穩步增長提供堅實的基礎。而在南宋時流行的俗諺「蘇常熟,天下足。」,由於長江下游地區城市居民的快速增加,及長江中游地區的快速開發,中晚明時,已經轉變為「湖廣熟,天下足」,意即當時主要的米糧生產區已經轉移到湖廣地區,也就是現在的湖北省和湖南省一帶。

隨著商業性農業的出現而發展起來的長途交通,有利於工商業的發展[參155]。晚明以後,湖廣的米開始被長途運送至江浙、閩廣等地區販售,使當地農民開始改種經濟作物[參156]。明太祖也曾派遣國子監下鄉督導水利建設,並以減免稅賦獎勵耕作。這些措施使得過去很多飽受戰亂損毀的地區恢復生氣,使明朝的經濟得到快速的恢復[參155]。

明朝無論是鐵、造船、建築,還是絲綢、紡織、瓷器、印刷等方面,在世界都是遙遙領先,產量占全世界的2/3以上,比農業產量在全世界的比例還要高得多。明朝民間的手工業不斷壯大,而官營卻不斷萎縮,明朝後期,除了鹽業等少數幾個行業還在實行以商人為主體的鹽引制外,一些手工業都擺脫了官府的控制,成為民間手工業[參159]。

自明初年起,以江南地區為代表的手工業高度發展,松江潞安府全盛時有織機一萬三千張,促進市場經濟化和城市化,南京、臨清等城市「周圍逾三十里,而一城之中,無論南北財貨,即紳士商民近百萬口」[參160]。南京一地有眾多的陶瓷廠,每年可生產100萬件瓷器。景德鎮成為世界瓷都。制瓷使用旋坯車,不但提高生產效率,還使旋出的瓷坯更為精細和規格化。施釉方式以吹釉法代替刷釉法,使施釉更加均勻光澤。並且發展出彩色瓷器。冶鐵技術也有明顯的提高,由灌鋼冶煉法發展到蘇鋼冶煉法,是一種效率較高的煉鋼方法[參161]。

商人地位的提高[編輯]

明初期奉行「重本抑末」政策,甚至規定禁止商賈之家穿綢紗。明穆宗隆慶三年(1569年),大學士高拱上疏《議處商人錢法以蘇京邑民困疏》,反映商人的愁苦和商業的窘困,並奏請隆慶帝採取措施,革除宿弊[參162]。之後張居正提出農商榮枯相因,進一步肯定商人的作用[參156]。明代中後期商人地位有所提高,部分士大夫認為經商有成,在價值上也等同於讀書有得,「亦賈亦儒」「棄儒就賈」的現象也開始出現。此外,商業用的書也開始出現。商人為實用目的而編寫此類書籍,內容介紹貿易路徑沿途的交通、習俗及商品行情等。此類書籍現存最早者為《一統路程圖記》。此外,由於商業的發達,各地紛紛開始大量生產具有當地特色的商品,運銷他處,使得區域分工日益明顯[參151]。

貨幣及商幫[編輯]

明朝初期,明太祖洪武年間嘗試使用「大明寶鈔」的紙幣,這種貨幣同樣經歷了迅速的通貨膨脹,它在1450年暫停發行,但是直到1573年仍在流通。直到明朝晚期李自成威脅北京時,這種紙幣才在1643年和1644年重新印刷。在明朝大部分時期,中國有一個包括所有重要交易的純私人貨幣體系。而整個貨幣體系轉向為以銀本位為主。從海外流入的白銀開始在南部省廣東作為貨幣使用,並在1423年傳到長江下游地區成為納稅的法定貨幣。各省稅收自1465年起以白銀的形式上交首都,灶戶從1475年起開始使用白銀支付,徭役豁免費從1485年起使用白銀支付。中國對白銀的需求部分通過西班牙人從美洲的進口得到滿足,特別是秘魯的波托西和墨西哥,在西班牙人1571年建立馬尼拉之後。但這時的白銀還沒有被鑄造。它們以重量為一個標準兩(約36克)的銀錠(被稱為元寶)流通,儘管其純度和重量在地區與地區間略有不同。

16世紀中葉之後日本和拉丁美洲的白銀大量流入也進一步促進中晚明經濟的發展,當時明朝佔有世界白銀需求量三成左右。明代經濟的另一個特色是城鎮經濟的繁榮,運河沿線由於往來商船不斷,周邊城市如濟寧、淮安、揚州等都非常發達。東南地區由於商品經濟繁榮,成為全國的經濟集散地。由於商品經濟的繁榮,明代形成按籍貫區分的商人集團,稱為「商幫」,如徽州商幫、晉陝商幫、廣東商幫、福建商幫、蘇州洞庭商幫、江西商幫等。這些商幫以「會館」為聯繫場所,互相支持,越做越大[參151]。

交易及貨品[編輯]

明嘉靖、萬曆間,各地出賣絲綢、酒肉、蔬果、菸草、農作物、瓷器等商品不計其數,大量外銷賺取外匯所得。中國瓷器在海外暢銷,當時奧斯曼帝國的皇宮中收藏了大量中國瓷器,是海外中國瓷器的最大藏品庫。外國的不少東西在中國城市都有賣,如歐洲的西洋鐘、美洲的菸草[參156],當時商業大都會以江南的商業城市最多,有南京、儀征、揚州、瓜洲、蘇州、松江、杭州與嘉興等,華中其他商業城市尚有漢口、南昌、淮安、蕪湖與景德鎮等,西南內陸有成都,華北有北京、濟寧與臨清等,而華南則有福州與廣州等[註24]。

生產總量及生產力[編輯]

有觀點認為,明朝生產總量在全世界所佔比例在中國三千年歷史上是最高的。據英國經濟學家安格斯·麥迪森的研究,1600年明朝生產總量為960億美元,占世界經濟總量的29.2%,晚明中國人均GDP約600美元。據他研究,1500年中國生產總量(618億美元)已首次超過印度(605億美元)[參164](這裡僅表明購買力平價,與財政收入是不同的概念)。部分中國學者如劉逖認為麥迪森高估了明朝的生產總量和人均生產總量[參165],據劉逖指出國際公認的生存水平線是400美元,因此劉逖對麥迪森明朝數據做了調整,若以1990年的美元價值換算,1600年中國人均GDP在388美元、1610年在386美元、1620年在391美元、1630年在344美元、1640年在367美元,大幅低於麥迪森的600美元[參166]。

而隆慶年間的開關,進一步促進了當時中國經濟的增長[參167]。

明代教育發達,學校興盛,為唐宋所不及[參168]。明朝初期實行「科舉必由學校」的政策,明太祖多次強調:「古昔帝王育人才,正風俗,莫不先於學校。」並將學校列為「郡邑六事之首」,以官學結合科舉制度推行程朱理學,而不重視書院,書院因此沉寂近百年之久。也因此,明朝中早期最重要的教育機構也就是國子監。而各府、州、縣政府也皆立學校。府、州、縣學的學生稱為生員,俗稱秀才或相公。明初生員數目有定額,大致府學四十人,州學卅人,縣學廿人。明代中後期,地方官員六事皆舉者極少,「學校之政之修也久矣」,因此傳統書院再次承擔起培養科舉人才的重任。明代書院的創辦,以嘉靖年間為最多,據統計,明代書院共有1239所。書院的經費來源,大體上可以區分為官方撥置、和私人捐贈。由於政治上的牽連,書院屢遭劫難,歷史上共有四次禁毀書院的記載,但官方越是禁止,民間開辦的書院就越多[參6]。

科舉在明朝是正式的選拔官吏制度。科舉考試分為兩級,每三年舉行一次,稱為大比。科舉考試的內容主要是四書五經,考生必須用八股文做答。所謂股,即對偶之意。八股文萌芽於宋朝,形成於明成化以後。由於八股取士的制度,讀書人既不通經史,又不諳實際,嚴重束縛民眾智慧的進步[參6]。

文學及書籍[編輯]

文學方面,中國小說史上的四大名著中的《西遊記》、《水滸傳》、《三國演義》(原本是《金瓶梅》後被三國代替)就是出於明朝。馮夢龍加工編輯的三部白話短篇小說集「三言」(即《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恆言》)每部四十篇,共一百二十篇,主要是描寫青年愛情故事以及平民市井生活,最著名的如《杜十娘怒沉百寶箱》、《金玉奴棒打薄情郎》、《轉運漢巧遇洞庭紅》等;與「三言」類似每部四十篇的短篇小說集還有凌濛初編著的「二拍」以及1987年才被發現的《型世言》(陸人龍編著)。傳統雅文學的發展在明代繼續發展,著名文人有劉基、宋濂、高啟、方孝孺、唐寅、歸有光、徐渭、王世貞、袁宏道、錢謙益、張岱、吳偉業等人。散曲家則有王磐、馮維敏、薛論道、陳譯、康海等人[參169][參170]。

萬曆時期,猛烈反對前後七子的擬古主義,有以公安袁宗道、袁宏道與袁中道為代表的公安派。他們認為文學是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的,有各個不同的時代,即有各種不同的文學。竟陵鍾惺、譚元春為代表的竟陵派主張獨抒性靈,並且乞靈於古人,目的為「引古人之精神以接後人之心目,使其心目有所止焉,如是而已矣」[參170]。

戲劇[編輯]

明朝時期,傳統雜劇逐漸衰落,而傳奇劇走向繁榮。在嘉靖後期到萬曆初期出現三部優秀的傳奇作品,即《寶劍記》、《浣紗記》及《鳴鳳記》。明代戲劇的集大成者是湯顯祖。他的代表作是臨川四夢(即《南柯記》、《邯鄲夢》、《紫釵記》及《牡丹亭·還魂記》)。南戲在明朝也進入最繁盛的時期。明朝的文學與戲劇在對「情慾」的描寫上是較為開放的,例如《牡丹亭》一劇中就充滿許多對少女情懷的正面刻寫[參169][參170]。

書法[編輯]

明朝朝廷極力推崇書法,明朝書法以行書和草書為主。明初書法陷於台閣體泥沼,沈度學粲兄弟推波助瀾將工穩的小楷推向極致,「凡金版玉冊,用之朝廷,藏秘府,頒屬國,必命之書「。二沈書法被推為科舉楷則,於是台閣體盛行。明中期吳中四家崛起,書法開始朝尚態方向發展。祝允明、文徵明、王寵與唐寅是這個時期的代表,書法開始邁入倡導個性化的新境域。晚明書壇興起一股批判思潮,書法上追求大尺幅,震盪的視覺效果,有名的有張瑞圖、黃道周、王鐸與倪元瑞等,而帖學殿軍董其昌仍堅持傳統立場。

繪畫[編輯]

仇英《南都繁會圖(局部)》描繪了明代南京的都市風貌

明代的繪畫成就巨大,大致偏重於文人畫派,往上承襲唐、宋、元三代的體系,再經過充分發揮後而自成一家的。明代畫風迭變,畫派繁興。在繪畫的門類、題材方面,傳統的人物畫、山水畫、花鳥畫盛行,文人墨戲畫的梅、蘭、竹及雜畫等也相當發達。其中最興盛的山水畫派可分為氣勢恢弘的浙派、蒼勁活潑的院派與清麗縝密的吳派三種。著名的書畫家如擅長花鳥的徐渭、擅長人物畫的陳洪綬,「明四家」沈周、文徵明、唐寅和仇英,山水畫大師董其昌。明朝繪畫以山水和花鳥為主。人物畫和社會風俗畫相對較弱。明朝的雕像較多為城隍、孔子、關公、岳飛等為主[參171][參172]。

明代晚期由於傳教士紛紛來華,西方近代繪畫也傳入中國,開始了東西方藝術的第一次正面交流。但由於東西方審美觀的差異,西方藝術的影響主要體現在西洋版畫藝術方面,尤其是坤輿圖、西方原版圖書以及聖跡畫對明代晚期的繪畫產生了重要影響[參173]。

建築及工程[編輯]

明代的建築工藝創下新成就。南京和北京城池都是偉大的建築作品。應天府京城城牆營建於洪武二年,完成於洪武十九年,城牆周長達66里,一般寬10-18米,高12-15米,是世界上最長的城牆。南京城突破方正的格局,而是按照地理形勢修建。皇城位於東部,市肆和居民區位於南部,西北則是軍營。洪武二十三年起,明政府開始修建京師外郭城(即南京外城),周圍120里,開十六門,將雨花台和鍾山都包入其中。而北京城池則較為方正,體現皇權至上的思想。明朝的宮殿建築也十分宏偉,故宮即為例證。明朝各種歷制建築也十分嚴謹工整。天壇、太廟、社稷壇、孔廟都是十分巍峨莊嚴的建築。明代帝陵工程浩大,可謂歷代之最。而在明代被重建的萬里長城(明長城)更是舉世無雙的巨作,保衛明朝的邊疆,至今依然聳立[參156]。

  • 北京天壇祈年殿,始建於明永樂十八年(1420年),是天壇最早的建築物

明朝的興起與元末信奉明教與白蓮教的紅巾軍息息相關,所以明太祖建立明朝後對宗教採取抑制和利用兼並的政策。他主要希望阻斷摩尼教、白蓮教與彌勒宗等宗教組織再度變成反朝廷的起事軍,並且希望利用佛教、道教等宗教的力量來維護社會秩序[參6]。結果,得到「皇糧」全面保障的佛教與道教演變成缺乏精神上的創新追求,亦脫離廣大信眾,民眾轉而尋求民間宗教作為慰藉[參175]。

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登基以後,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他在嚴厲禁止、鎮壓白蓮教等民間秘密宗教的同時,即大力提倡尊朱崇儒,確立儒家思想、並大搞神道設教,扶植佛教和道教。洪武年間,朱元璋不僅耗費大量財力和物力,修繕靈谷寺、天界寺、天禧寺、能仁寺、雞鳴寺、棲霞寺等許多佛教寺院,還修復、重建朝天宮等一批道教宮觀,「凡道家所號天帝之宮,靡不崇飾」。(註:《金陵玄觀志》卷1,商輅:《奉敕重建朝天宮》。) 他還撥給寺觀、宮觀大量田土、蘆蕩,免除其稅糧和差役,並多次召集名僧舉辦法會,自己親戴皮弁,腰插玉圭,率領群臣頂禮膜拜,或徵召道士,舉辦齋醮祈雨,自己「設藁席露坐,晝曝於日中,頃刻不移,夜臥於地,衣不解帶」,(註:《明太祖實錄》卷53,洪武三年六月戊午。)可謂虔誠至極。他還多次召見名僧、道士,賜坐講論,有些應對稱旨的僧人甚至擢為大官,充當心腹耳目。朱元璋還應僧、道之請,設立善世院、玄教院,後改為僧錄司、道錄司,以名僧、道徒總領全國的佛教、道教事務。為了擴大佛、道的影響,朱元璋又命四方名僧點校《大藏經》(即《洪武南藏》),令宗泐、如玘等僧人重新箋釋《般若心經》、《金剛經》和《楞伽經》,親自為《心經》作序;並仿效唐宋君主,親為《道德經》作注,撰成《御注道德經》二卷,還撰寫了《周顛仙人傳》,廣行刊布。 明朝官方還多次組織刊刻卷帙浩大的佛藏和道藏。佛藏除《洪武南藏》外,還有《永樂南藏》、《永樂北藏》、《萬曆續北藏》以及藏文的《大藏經》,道藏則有《正統道藏》和《萬曆續道藏》。

明朝流行對不同宗教兼容並取傾向,民間宗教性信仰、習俗多樣而活躍。基本精神在信仰自由主義、保持國家政治世俗性質、維持社會穩定和國家對社會的控制。集中體現這些政策精神的仍是儒家政治社會理念並倚賴士大夫群體的努力。其變動因素和矛盾來源,則在諸教向國家政權機關的滲透、皇室特殊化行為、民間泛神論多元信仰傾向、部分士大夫的信仰綜合主義。在此期間,回族的形成與猶太教的消亡,表現出作為外因的社會環境與作為內在動力的宗教本土化、世俗化運動,對宗教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參175]。

明朝中期以後,佛教受皇室宗教活動加強的刺激與儒家的矛盾尖銳起來。這種矛盾促使部分士大夫強烈反對寺院修建並發表闢佛言論。明朝政府對藏傳佛教政策與對漢傳佛教政策有同有異。其重要差異之一是,明朝對藏傳佛教政策與對西部邊疆政策緊密相關,而對漢地佛教政策則於周邊關係政策基本無關。此外,部分士大夫以藏傳佛教為「番教」,認同程度遜於內地佛教。明朝一些皇帝因喇嘛多擅長某些「法術」,對其有特殊興趣,並因而導致士大夫針對相關政策的批評。道教起源於本土民間信仰,在明代與儒家士大夫的衝突比較和緩。但明朝君主中信奉道教者多,既影響到國家政治,也影響到士大夫與君主的關係。士大夫在反覆重申儒家原旨的同時,對道教的批評也日趨尖銳。民間宗教以最貼近下層百姓生活的組織形式和內容,滿足中下層民眾的宗教需求,甚至部分地滿足他們的政治要求和經濟要求。這是明朝中葉之後,民間宗教如火如荼發展起來的重要原因。明朝政府將民間宗教基本看作民俗,一般無干預,對視為「陋俗」者加以排斥,在涉及秘密社會活動時則嚴厲禁止[參175]。

明朝還是信仰伊斯蘭教諸民族、藏傳佛教黃教的形成和發展,以及天主教在中國傳播的重要時期。當時有許多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商人來明朝進行朝貢貿易。有一位奧斯曼商人阿里・阿克巴撰寫了一本遊記,其中記載當時的明朝皇帝正德秘密信仰伊斯蘭教。然而這一宣稱在漢文文獻中並無佐證。

在明代政策中大體上表現為一個民族政策問題而不是一個宗教問題,基本與國家以及其他社會成分相安無事。明朝中期以後,天主教再度傳入中國,當時士大夫尋求改革,明朝對天主教大致寬容[參156]。

哲學思想[編輯]

哲學思想上,王陽明繼承陸九淵的「心學」並發揚光大,他的思想強調「致良知」及「知行合一」,並且肯定人的主體性地位,將「人」的主動性放在學說的重心[參176]。而王陽明的弟子王艮更進一部的強化此方面的論述,提出「百姓日用即道」,肯定平民百姓日常生活的意義。而李贄則更肯定「人慾」的價值,認為人的道德觀念系源自於對日常生活的需求,表現追求個體價值的思想。而隨著西學的傳入,科學精神與實學風尚也開始流行。明末之際,伴隨著朝代的更替與異族的入主,哲學家開始更多的思考現實問題與政治改良,如王船山、黃梨洲、顧亭林等[參169]。

而明代晚期書院的興盛,衝擊官學的地位。許多知識分子利用在書院講學之際藉機批評時政,例如曾講學於東林書院的顧憲成及高攀龍,就常諷刺時政,也使東林書院成為與當權派對抗的中心,進而造成東林黨爭。當時學者也會借用寺廟周邊的空地舉行「講會」,倡導新的思想價值與人生觀[參170]。

以顧炎武、黃宗羲、王夫之並為明末清初三大儒。顧炎武提倡「經學即理學」,提出以「實學」代替宋明理學,要學者直接研習六經。提倡「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參177],著有《日知錄》、《音學五書》等。黃宗羲有「中國思想啟蒙之父」之譽稱,著有《明儒學案》、《宋元學案》,是中國學術史之祖。他保護陽明學,排斥宋明理學,力主誠意慎獨之說,蔚為浙東學派。王夫之強調實際行動是知識的基礎,認為歷史發展具有規律性,是「理勢相成」。其思想發展成船山學,後人編為《船山遺書》[參178]。

以民為天下之主的思想於明末清初亦有所流行,例如生活在明末又經歷清初時期的黃宗羲和顧炎武、王夫之提倡民權,所著的《明夷待訪錄》攻擊君主專制體制,提倡天下為主,君為客的觀點[參179],倍受清末革命黨的推崇。部分學者認爲黃宗羲的思想是近代民主主義的思想,有西方學者稱黃宗羲為「中國自由主義的先驅」[參180]。

西歐進入大航海時代後,葡萄牙意圖在中國建立貿易據點。1513年,葡萄牙國王曼努埃爾一世為想要與明廷通商,派出使節團前往中國。使節團本來想在廣州登陸,但被拒絕入境。他們改以武力佔據屯門,與明朝爆發屯門海戰、西草灣之戰,結果戰敗。最後明世宗嘉靖皇帝同意入境,並且讓葡萄牙人在澳門開設商行,允許他們每年來廣州「越冬」。其後西班牙、荷蘭、英國等國相繼派使團東來,使得不少西洋事物傳入中國。1582年,天主教傳教士利瑪竇奉命前往中國教區工作。利瑪竇很快學會中文,並穿儒服、通儒書,頗得明朝士大夫好感。後來他被舉薦到北京,頗得明神宗信任。他向中國進獻聖母瑪莉亞像、十字架、坤輿萬國全圖、西洋自鳴鐘、西洋大炮、西洋式望遠鏡、西洋式火槍、西藥等貢品,先後在北京、肇慶等地展出。[來源請求]

學者李正煥認為明朝是中國科技發展的極其重要的時期,湧現出一大批集大成的科學家和許多不朽的科技名著[參181],而金觀濤、樊洪業、劉青峰則認為自宋元兩代以後,中國的科學發展日益趨於停滯狀態[參182]。

天文曆法[編輯]

明朝初期的大統歷一直沿用元代授時歷,不准民間研究,下詣「國初學天文有厲禁,習曆者遺戍,造曆者誅死」[參183],但天文導航、冶煉鋼鐵、商業數學等實用科技仍有許多重要成就。到了後期禁令被放寬後有學者編寫了一部天文著作,可是無人問津、不被重視且「未曾用之」,《大明律》規定:「造讖諱、妖書妖言及傳用惑眾者,皆斬。若私有妖書隱藏不送官者,杖一百,徒三年」,嚴厲處置撰寫、刊行、銷售或使用「妖書」的人。被送官燒毀的「妖書」名目有《換天圖》、《飛天歷》、《聚寶經》、《太上玄元鏡》等共計88種[參184]。明朝的大統歷是承襲元朝的授時歷,對日月蝕的預報早已不准,明朝開國一百多年後陸續有人建議改曆,被禮部以「古法未可輕變,請仍舊法」和「祖制不可變」的理由反對。明代欽天監的天文官們已無人能掌握元代郭守敬等製訂授時歷時所依據的原理和方法。利瑪竇憑藉西洋書本上的知識即可預測日月蝕,而欽天監的官員們卻一籌莫展。當徐光啟、李之藻等人打算用西法改曆而發動宣傳攻勢時亦引起了守舊勢力的反感[參182]。後來由於士大夫攻擊傳教活動,並謂私習天文為違反大明律,政府下令嚴禁,並將所有耶穌會士逐往澳門[參185]。

明太祖亦禁止民間進行天文研究,認為皆是「無益」之物並加以毀壞:「明太祖平元,司天監進水晶刻漏,中設二木偶人,能按時自擊鉦鼓。太祖以其無益而碎之」[參186]。

學術著作[編輯]

作明中晚期學術著作眾多,如李時珍的《本草綱目》、宋應星的《天工開物》、徐光啟的《農政全書》、方以智的《物理小識》、程大位的《算法統宗》、吳有性的《瘟疫論》、徐霞客的《徐霞客遊記》,這些科學家幾乎都是明朝有功名的士子。1637年宋應星在《論氣·氣聲》中對聲音的產生和傳播作出合乎科學的解釋,認為聲音是由於物體振動或急速運動衝擊空氣而產生的,並通過空氣傳播,同水波相類似。方以智在《物理小識》中提出:「宙(時間)輪於宇(空間),則宇中有宙,宙中有宇。」提出時間和空間不能彼此獨立存在的時空觀。在《物理小識》中正確地解釋蒙氣差(即大氣折射)現象。民間光學儀器製造家孫雲球製造放大鏡、顯微鏡等幾十種光學儀器,並著《鏡史》[參169][參170]。

明朝宗室在技術上也有貢獻,朱載堉在世界上第一次正確地提出十二平均律,並在數學、天文學方面亦多有建樹;明初周王朱橚把四百餘種植物種於府內,並讓王府畫工將植物繪圖編製成書,名為《救荒本草》。《救荒本草》共記有植物414種,並詳細描述各種植物的形態、產地、生境、可食用部位和食用方法,是生物學歷史上的重要書籍。中晚明的軍事科技也有所進步,各種新式火器大量湧現,但也被當時的軍事家批評不實用[參187]。西方傳入的佛郎機火炮和紅夷大炮都在中國製造和使用。還有一些專門的火器論著出現,如茅元儀所著之《武備志》[參170]。

中西交流[編輯]

明朝晚期,隨著耶穌會傳教士和西學的傳入,中晚明的科學技術出現新的進步。在他們傳播教義的同時,也大量傳入西方的科學技術。當時中國的科學發展趨於緩慢,落後於歐洲。隨著西學傳入,使得中國的少數士大夫開始認識到西方學問之中有其優於中國之處,但這並未造成中國人對於中西學的基本高下看法有所改變。西學中主要受到注意的仍是技術方面如天文曆法、測量以及所謂的「西洋奇器」等,對於中國學術本身的影響衝擊亦不大。而當時傳入中國的學問非常多樣,也有一些士大夫著手與傳教士合作翻譯西方書籍或著書介紹西學,例如徐光啟就曾與利瑪竇合譯幾何原本。李之藻與利瑪竇合譯同文算指。在中西文化交流的同時,基於雙方文化的歧異及認知方面的不同,也引發一些衝突,例如南京教案等[參170]。

西方漢學家李約瑟認為明朝數學的發展停滯,且遠比宋元落後,明朝中葉的著名數學家顧應祥與唐順之對「天元術」的茫昧不解,被認為是中國數學在十四世紀之後由盛而衰的一個見證。在明朝年間失傳了宋元兩代累積的數學知識,後來經過清代學者梅穀成等人重新發現並加以研究[參188][參189]。學者駱祖英認為,整體而言,明代數學的整體水平並不比同期西方數學滯後,當時東西方數學水平相當[參190]。

明代早期,社會風氣比較節儉。後期伴隨著商品經濟的發達以及政府控制力的下降,社會風氣轉向浮華與奢靡,不論士大夫或百姓,在飲食、居住、穿著、娛樂各方面都更為講究,甚至貧窮人家也追慕仿效[參191],與過去儒家崇尚簡樸的風氣有很大的差別。商人的地位也明顯提高[參156]。時人張瀚曾言:「今之世風,上下俱損矣!」[參192]明初朱元璋認為「元以寬失天下」,因此要「救之以猛」,一改元朝優容江南士人的政策,採取各種措施打壓及迫害江南文人。有明一代,明廷便擬定江南重賦,「官、民田視他地方倍蓗」,並且規定「浙江,江西,蘇松人毋得任戶部」。仕宦的江南士人,或因黨案,或因文字獄之故,動輒獲罪橫死[參193]。

明朝的另一項重要社會風氣就是藏書之風。無論官方與民間皆好藏書。私家藏書尤為發達。天一閣是中國目前現存的最早的私家藏書樓。其創建者是范欽。在范欽去世時,天一閣藏書的總數達到七萬卷。天一閣對藏書嚴加保管,水火不入。也嚴禁外借。明代重要的藏書樓還有汲古閣、絳雲樓等。而私人刻書也逐漸發達,出現的彩印的套印等新工藝,印製的書籍量更是達到一個新的高峰,也使得書籍的讀者群更為擴大,各種通俗小說的出現也為平民百姓提供另一種娛樂。裝幀方法也得到改進,出現對後世影響深遠的線裝書[參156]。

貞節旌表的制度在明朝成為固定持續的制度,使得女性守貞守節從原本的典範理想成為一般性的風氣甚至規範[參194]。此外,晚明社會風氣的開放,使當時成為中國歷史上才女文化最發達的時代之一[參195]。

城市化[編輯]

16世紀的歐洲城市規模較小,1519年至1558年時期,擁有2萬至3萬人口即可稱為「大城市」。從城市規模和人口比例看,晚明中國的城市化程度反倒稍高一些。據伊懋可的數據,中國城市人口在明末占總人口的6%至7.5%。而學者曹樹基估計,1630年時中國城市化率已達到8%,略高於清代城市化率的7.4%[參196]。

明代百姓的娛樂風尚發達,「旅遊」一詞在中國歷史上首次出現。明代傢俱的樣式也進入一個新的階段,風格典雅,流傳至今者不在少數。園林藝術在明朝也非常興盛,代表著作是明代造園家計成的《園冶》一書,這是第一部全面總結私家園林的專著。[來源請求]

社會福利[編輯]

明朝是中國古代社會福利最好的時期,在平定天下驅除胡虜之後,朱元璋一方面實施「與民休息」的經濟政策,另一方面推出了中國最早的福利政策。明朝的福利政策完備且有特色,對當時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非常積極的推動作用[參197]。明代出現了免費養老院、免費醫院和免費公墓等[參198],而且對於60歲以上的老人,明朝政府制定了較為完備的養老政策[參199][參200]。

明代的茶文化與酒文化也十分發達,民間盛行飲酒之風,酒令進入成熟的階段。各種新式茶色紛紛出現,紫砂壺也開始流行。酒樓茶館成為城市居民的重要休閒場所。[來源請求]

《烏青鎮志》記載萬曆年間,市井之家的宴席:「萬曆年間,牙人以招商為業。初至,牙主人豐其款待,割鵝開宴,招妓演戲,以為常。」

萬曆進士顧起元在《客座贅語》中記述南京風俗民情說:「今則服舍違式,婚宴無節,白屋之家,侈僭無忌。」

張岱在《陶庵夢憶》中記載了許多美食:「越中清饞,無過余者,喜啖方物。北京則蘋婆果、黃、馬牙松;山東則羊肚梨、文官果、甜子;福建則福桔、福桔餅、牛皮糖、紅腐乳;江西則青根豐城脯;山西則天花菜;蘇州則帶骨鮑螺、山楂丁、山楂糕、松子糖、白圓、橄欖脯;嘉興則馬交魚脯、陶莊黃;南京則套櫻桃、桃門棗、地栗團、窩筍團、山楂糖;杭州則西瓜、雞豆子、花下藕、韭菜、元筍、塘栖蜜桔;蕭山則楊梅、蓴菜、鳩鳥、青鯽、方柿;諸暨則香狸、櫻桃、虎栗;嵊則蕨粉、細榧、龍游糖;臨海則枕頭瓜;台州則瓦楞蚶、江瑤柱;浦江則火肉;東陽則南棗;山陰則破塘筍、謝桔、獨山菱、河蟹、三江屯怪、白蛤、江魚、鰣魚、里河。遠則歲致之,近則月致之,日致之。耽耽逐逐,的為口腹謀。」

葉夢珠在《閱世編》記述明末宴會:「肆筵設席,吳下向來豐盛。縉紳之家,或宴官長,一席之間水陸珍饈多至數十品。即庶士中人之家,新親嚴席,有多至二三十品者。若十餘品則是尋常之會矣。然品必用木漆果山如浮屠樣,蔬用小瓷碟添案,小品用攢盒,俱以木漆架架高,取其適觀而已。即食前方丈,盤中之餐,為物有限。崇禎初,始廢果山碟架,用高裝水果,嚴席則列五色,以飯盂盛之。相知之會則一大甌而兼間數色,蔬用大鐃碗,制漸大矣。」

明代筆記記載:「昔有一人,善制鵝掌。每豢養肥鵝將殺,先熬沸油一盂,投以鵝足,鵝痛欲絕,則縱之池中,任其跳躍。已而復擒復縱,炮瀹如初。若是者數回,則其為掌也,豐美甘甜,厚可經寸,是食中異品也。」[參201]。

衣著服飾[編輯]

明朝服飾繼承了宋元兩代的式樣,但亦有一定程度的胡化和演變,例如明代流行的曳撒就是繼承於元代蒙古人的腰線襖。中後期更出現了前代未見的形制款式如立領,以及於一件衣服的顯眼處大量使用金屬鈕扣。至清朝期間逐漸被禁止,但仍有少數款式和特徵流傳至今。近代至現代朝鮮族、琉球族、京族的民族服飾(韓服、琉裝、越服)亦深受明朝服飾影響。

明代婦女的服裝,主要有衫、襖、霞帔、褙子、披風、比甲及裙子等,明中期出現立領。比甲的名稱,見於宋元以後,但這種服飾的基本樣式,卻早已存在。比甲為對襟、無袖,左右兩側開衩。隋唐時期的半臂,就是與比甲有著一定淵源關係。明代比甲大多為年輕婦女所穿,而且多流行在士庶妻女及奴婢之間[原創研究?]。成年女性多戴狄髻,並於上面插上成套的飾物,稱為頭面。明代上襦下裙的服裝形式,與唐宋時期的襦裙最大差別在於明代的上衣並不束在裙外,這種款式稱為襖裙。比如立領、寬衣大袖緊袖口與大褶裙裝等,都是大明服飾的特色。勞動時常加一條短小的腰裙,以便活動,有些侍女丫環也喜歡這種裝束。上襦除傳統的交領外,到明中後期還出現立領。裙子除繼承前代的百褶裙、褶襉裙外,還出現了馬面裙。裙的顏色,初尚淺淡,雖有紋飾,但並不明顯。至中期則多飾以膝襴,有刺繡、織金、燙金等形式的裙襴。崇禎初年,裙子多為素白,即使刺繡紋樣,也僅在裙幅下邊一、二寸部位綴以一條花邊,作為壓腳。裙幅初為六幅,即所謂「裙拖六幅湘江水」;後用八幅,腰間有很多細褶,行動輒如水紋。到了明末,裙子的裝飾日益講究,裙幅也增至十幅,腰間的褶襉越來越密,此時出現一種裙子,每褶都有一種顏色,微風吹來,色如月華,故稱「月華裙」。腰間多掛上荷包、事件(小工具組合)等物品,裝飾與實用性兼備。明代崇禎年間出現一種以各色零碎錦料拼合縫製成的服裝,稱為水田衣,因整件服裝織料色彩互相交錯形如水田而得名。它具有其它服飾所無法具備的特殊效果,簡單而別致,水田衣的製作,在開始時還比較注意勻稱,各種錦緞料都事先裁成長方形,然後再有規律地編排縫製成衣。到了後來就不再那樣拘泥,織錦料子大小不一,參差不齊,形狀也各不相同,與戲台上的「百衲衣」(又稱富貴衣)十分相似。

明代男子常服、禮服、常禮服等,多用袍衫,有直身、直裰、道袍、道服、行衣、深衣等形制。上層社會及富家男子的便服面料以綢緞為主,上繪有紋樣,也有用織錦緞製作的,其制為大襟、右衽、寬袖,下長過膝。常服及吉服道袍、直裰、直身等,配以絲縧,勞動者多穿上衣下褲組成的裋褐。巾帽有多款,常見有幅巾、大帽、東坡巾、唐巾、儒巾、飄飄巾等。

明太祖朱元璋詔令「衣冠制度悉如唐宋之舊」,因此明朝漢族男子服式沿襲大襟右衽交領和圓領這兩種傳統服飾式樣,又大量吸收元代服飾特點,發展出曳撒、兵笠等特色服飾。明代服飾的多變與款式做工達到了中國服飾史的高峰[參202]。

人數變動[編輯]

元惠宗至正年間(1341年-1370年)全國發生多次大規模的災荒饑饉疾病和瘟疫,並最終促使紅巾軍起義爆發,期間造成人口大量減少。大明建立並統一全國後,明太祖實行休養生息政策,全國的農業生產在蒙元時代長期大規模戰爭而遭受極大破壞的背景下得到很大程度的恢復,加上洪武年間大規模向淮河以北和四川的荒無之地、墾荒填充移民,使人口得以穩定增長。到明太祖洪武廿六年(1393年)全國有6500萬人,其中民戶佔6175萬人,軍戶佔325萬人。北五省(北平、山西,山東、河南、陝西)人口有1755萬人,佔全國27%,其中山東最多,有5,462,850人,以下依次為山西(3,790,760人)、河南(2,825,300人)、陝西(2,646,450人)、北平(2,619,500人)。中五省(京師、浙江、江西、湖廣、四川)人口總數為3380萬,佔全國52%。其中,南直隸有11,291,460人;人口密度最高的蘇南太湖流域人口達6,320,300人,平均每平方公里220人;其次為浙江省,有9,959,270人;江西有7,260,000人,湖廣有4,318,420人,四川最少,僅1,314,260人。南五省(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總人口有1040萬人,佔全國的16%[參155]。

明朝人口的峰值出現在明朝後期,但由於明朝戶籍人口數據是地方官員刻意維持明初人口數據的結果[參203],因此對於具體時間與人口數量,不同學者有不同說法。易中天認為,明末人口六千餘萬[參204];趙文林、謝淑君認為1626年明朝達到人口峰值,實際人口大約有99,873,000人[參205];王育民認為萬曆年間明朝人口達到峰值,實際人口在130,000,000人至150,000,000人之間[參206];葛劍雄認為1600年明朝實際人口大約有197,000,000人,明朝人口峰值接近2億[參207];曹樹基認為1630年明朝達到人口峰值,實際人口大約有192,510,000人,1644年實際人口大約有152,470,000人[參208];而英國經濟學家安格斯·麥迪森則認為1600年明朝實際人口大約有160,000,000人[參209]。

根據南開大學王泉偉在《明代男女比例的統計分析——根據地方志數據的分析》一文當中的研究,明朝的性別比相當不平衡,明朝中期後,全國範圍內的性別比曾一度達到每100個女性中有150個男性的狀況,有些地區甚至出現每一百個女性中有大約300個男性的狀況;復旦大學中國歷史地理研究所的曹樹基也曾在《墓誌銘中所見明代人口結構》一文中提及明代性別比失衡、出現男性遠多於女性的狀況。

明世宗嘉靖末年美洲高產作物傳入後開始在明代人口最為稠密的江浙和嶺南地區普及和推廣,尤其是經過萬曆中興過後以較快速度穩定成長,到明神宗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根據當代學者研究估計達到前所未有的150,000,000人,分佈格局基本未變。崇禎十三年(1640年)到順治七年(1650年),由於戰爭、饑荒和瘟疫等造成中原地區死亡加大,特別是由於北方鼠疫和旱災的爆發、以及八旗入關掠殺和為防範漢人而進行有計劃的遷移,造成人口大量減少,只有原先人口總數一半不到,特別是經歷鼠疫大爆發的北方,人口降到不足20%[參156]。

明朝戶口流動表年代戶數口數備註明太祖洪武十四年(1381年)10,654,362戶59,873,305人[參210]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10,652,870戶60,545,812人此為除開華北大部分地區外的調查數據,今學者估計實際人口達到65,000,000人。部分來源認為實際已達到85,000,000人[參1]。明成祖永樂元年(1403年)11,415,829戶66,598,337人明成祖永樂二年(1404年)9,685,020戶50,950,470人明英宗正統十三年(1447年)9,685,020戶53,949,787人明代宗景泰七年(1455年)9,404,655戶53,712,925人明憲宗成化十五年(1479年)9,496,265戶71,850,132人此為官方統計的人口峰值明孝宗弘治四年(1491年)9,113,446戶53,281,158人明孝宗弘治十五年(1502年)10,409,788戶50,908,672人[參211]明孝宗弘治十七年(1504年)10,508,935戶60,105,835人明神宗萬曆六年(1578年)10,621,436戶60,692,856人明光宗泰昌元年(1620年)9,835,426戶51,655,459人[參212]估計實際人口150,000,000左右。崇禎十七年(1644年)估計實際152,470,000人[參208]註:本表數據源自《明史·卷七七·食貨一》、《明太祖實錄》,《明英宗睿皇帝實錄》等。

戶籍制度[編輯]

明代沿襲元代,將人戶分為民戶、軍戶、匠戶三等。手工業者為匠籍。也就是規定全國技術好的手工業工人必須於官營手工業部門服務的制度。匠籍、軍籍比一般民戶地位低,不得應試,並要世代承襲。若想脫離原戶籍極為困難,需經皇帝特旨批准方可。

明代定以前的匠戶為匠籍,並規定這些入匠籍的手工、工人子孫世代承襲,不得脫籍改行,但不同點在於明代時,他們不需永遠在王朝服役,而只要依規定每隔幾年輪班到京城服役一次即可,稱之為輪班匠。輪班匠的勞動是無償的,還由於到京城的路途遙遠,輪班匠仍然常常發生逃役的狀況,於是在明憲宗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朝廷便下令輪班匠可繳交銀兩折抵役期,稱為「匠班銀」。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起,朝廷進一步改革匠役制度,輪班匠一律征銀,以銀代役,政府則以銀僱工。人身束縛大為削弱。但仍有部分工人留在官營手工業單位服務,匠籍制並未完全廢除[參161]。

人口遷移[編輯]

明初為了恢復生產和發展經濟,政府有組織的把山西一帶的民眾遷到中原等人口較少的地區,史稱洪洞樹大移民。17世紀開始的全國性大旱災直接導致了全國性的大蝗災。也引發了波及差不多整個華北地區的鼠疫。人口大量死亡,災民大量離鄉。但因明末的動亂很快結束,而災民除死亡外,不久也回到了原籍,並未形成大規模的移民[參213]。

行政區劃[編輯]

紫色地區為1582年明神宗萬曆年間的明朝有效控制的疆域,此時北疆萎縮至長城一帶,東北地區萎縮至遼東,西北地區萎縮至嘉峪關,西藏地區也因藏巴汗崛起而喪失控制; 但東北地區(尤其海西女真、建州女真部)和青藏地區(主要集中在朵甘都司)在萬曆年間尚有不少衛所駐軍維持兩地羈縻管治,兩個地區在17世紀初期因後金和蒙古土默特部崛起才徹底喪失控制

明朝大致上繼承元朝行政區劃,其一級地方行政區分置承宣布政使司(布政司)、提刑按察使司(按察司)與都指揮使司(都司)的都布按三司制度,分別掌管行政、司法與軍事等三種治權,防止地方權力集中[參214]。布政司通稱省,底下依序有道、府州與縣。道是明朝特別設置介於省和府州之間的行政單位,分為分守道和分巡道兩種,分守道為布政司的派出機構,負責監督協調府州行政,分巡道為按察司的派出機構,負責監督協調府州司法治安。府為明朝最主要的統縣政區,原為元朝的路,以稅糧多寡為劃分標準,糧廿萬石以上為上府,廿萬以下十萬以上為中府,十萬以下為下府。州與府同樣是統縣政區,但人口稅收比府少,地位也比府低。州按照其行政隸屬分為兩類,直轄於布政司的州稱直隸州,隸屬於府的稱散州或屬州。軍事區劃有衛、所兩級,但部分位於少數民族聚居區或邊疆軍屯區的衛所具有類似內地州縣的行政職能,行政上分別相當於府與縣。明代宗、明英宗時設有中央派出管理行政的巡撫與管理軍事的總督,地位在布政司與都司之上。為限制巡撫與總督的權力,又設有都御史制衡之。明朝最後有140府,193州,1138縣,493衛,359所[參214]。

承宣布政使司[編輯]

承宣布政使司(布政司)主管地方行政,地位等同元朝的行中書省。明太祖原沿襲行中書省的稱呼,1376年時改為布政使司,通稱行省[參6]。明初設有十三個布政司與京師(非城市,地位等同布政司,轄現今江蘇與安徽兩省)。1380年胡惟庸案後撤廢中書省,京師及布政司直屬於六部之下。明成祖時期,於1407年到1428年間在原安南地區設置交阯布政司。於1413年設貴州布政司。為遷都北京,1403年將北平布政司升格為行在,1421年遷都北京後稱為京師(北直隸),原京師改稱南京(南直隸),形成「兩京十三省」的行政區劃。兩京為明朝首都北京與南京的正式稱呼順天府與應天府[參6],其與其周邊州府分別合稱北直隸與南直隸,不設布政司,十三布政司為陝西、山西、山東、河南、浙江、江西、湖廣、四川、廣東、福建、廣西、貴州、雲南。明朝行政區劃設置大體符合山川形便之處,但仍有一些不合理之處,如南直隸地跨淮北、淮南、江南三個地區,語言文化上屬於太湖吳越區的蘇松地區歸入南直而非傳統上的浙江,秦嶺以南的漢中等地歸入陝西而非傳統上的四川,河南也佔據局部的黃河以北土地。貴州省呈現中間窄兩邊寬的蝴蝶狀[參214]。

都指揮使司[編輯]

都指揮使司(都司)主管地方軍事,明太祖採用衛所制,於1370年於各省設置一都衛,1375年才設置都司管理。都司原隸屬大都督府,於胡惟庸案後析大都督府為五,分統諸軍司衛所。明朝一共設置十六個都司、五個行都司與兩個留守司。其中十三個是與布政使司同名的的都司,其他三個是萬全都司、大寧都司和遼東都司。五行都司是陝西(治甘州衛,今張掖)、四川(治建昌衛,今西昌)、湖廣(治鄖陽衛,今湖北鄖縣)、福建(治建寧府,今建甌市)、山西(治大同府)。兩留守司是洪武年間設置的中都留守司(今鳳陽)和嘉靖年間置於承天府(今湖北鍾祥)的興都留守司[參215]。屬羈縻性質的都司中,最有名的有統轄黑龍江和松花江流域、庫頁島的北半部的奴兒干都司,在政教合一的青藏地區設置有烏斯藏、朵甘二都司(但這是否代表當時的西藏受到了明朝的統治存在較大的爭議,請參詳明朝治藏歷史),另有置於今甘肅、青海交界地區的哈密、曲先等衛。這些具羈縻性質的行政區劃與內地的都司、行都司性質不同[參216]。

巡撫與總督、督師[編輯]

巡撫主理民政,原本是明宣宗時期派六部、都察院大臣以此為名義督撫地方行政,通常為三品侍郎級,但四品的僉都御史亦可擔任。到明代宗時正式形成一級行政區。總督於明英宗時設置,分短期與長期兩種,管轄數個布政司的軍務。通常轄有一至二個省,由二品尚書級官員擔任。而巡撫與布政司的轄屬關係不一,有的巡撫轄有有一個到兩個布政司,如正統年間的山西河南巡撫。有的是一個布政司上面有數個巡撫,如北直隸有順天巡撫(駐遵化)、保定巡撫(駐真定,今河北正定)、宣府巡撫(駐宣府鎮,今河北宣化,一度兼領山西大同府)三巡撫;南直隸有兩巡撫:應天巡撫(駐蘇州府,今江蘇蘇州)、鳳陽巡撫(駐淮安府,今江蘇淮安市淮安區)。有的巡撫管轄布政司與布政司之間的交界處,如南贛韶汀巡撫就跨越江西、廣東、福建三個布政司[參214]。督師於明末時設立,職位在總督之上,是明代最大的地方官,但並不是正式職位,而是一個稱呼,如盧象升曾總理陝、川、等七省軍務,便可稱督師七省。它是明末為應對農民軍的非常措施,存在時間並不長。

範圍變遷[編輯]

塞北地區[編輯]

明初武功強盛,多次對北元和隨後的韃靼和瓦剌作戰,並在與漠南一帶設置四十餘個衛所防衛,包括東勝衛、雲川衛、官山衛、全寧衛、老哈河衛等,這些都是明廷的邊防重地。其走向大致為陰山-大青山南麓-西拉木倫河一線。15世紀30年代後,由於天氣轉寒,農耕不濟,靖難之役時邊塞軍隊被燕王抽調。因此期間邊境略有南移。在明成祖永樂年間,明軍多次北伐,邊境形勢一度改觀。但在明中葉以後,隨著蒙古的再次崛起,邊境再次南移。並修建長城[註25]以防禦蒙古,在長城沿線設置九邊[註26]重鎮加強防禦。長城也成為明中後期的北邊,同時也是農耕區與遊牧區的界線[參217]。

東北地區[編輯]

明太祖設置遼東都司以經營遼東。並多次進軍黑龍江流域,招撫當地土著部落,明廷勢力一度達到外興安嶺與黑龍江口。明成祖永樂七年(1409年)於黑龍江地區設置奴兒干都司,然此都司並非常設機構[參218][參219],與東北130多個羈縻衛所不相轄屬[參64][參220],甚至庫頁島的北半部,明宣宗宣德九年(1434年)廢棄之,撤回在奴兒干的流官駐軍[參221],不過之後女真仍奉明朝為主,原設於此處的各衛所及遼東都司仍然存在,至萬曆年間衛所增加至384個,以對當地實行羈縻統治。明英宗正統年間後,韃靼兀良哈與建州女真部南遷,並不斷侵犯遼東都司。明憲宗成化五年(1469年),明廷修建遼東邊牆。16世紀末開始,建州女真酋長努爾哈赤開始興起,統一女真部,明廷設置的衛所逐漸消亡。明神宗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努爾哈赤稱汗,建國後金。明神宗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薩爾滸之戰後,後金軍隊破遼東邊牆,佔領遼東都司大部土地,明朝控制區一度僅至山海關,後在孫承宗、袁崇煥等將領的抗擊下,收復錦州以西地區。[參217]。

西北地區[編輯]

明成祖永樂年間,西北疆界達到今新疆東部哈密地區,並設置沙州、安定、阿端、曲先、赤斤蒙古、罕東左一系列衛所[參222][參223]。15世紀30年代之後,西北吐魯番與青海蒙古部日益強大。1472年,哈密衛城一度被吐魯番攻破,衛內遷,後復[參224],1514年再度被並。16世紀後半期後,西北諸衛全部喪失,明軍退守嘉峪關[參217]。

西南地區[編輯]

明朝在1381年才將雲貴地區完全劃入疆域[參225],並設置一系列土司、宣慰司管轄之,除正式府州外另設有三宣六慰[參226],永樂年間増設底兀刺、大古刺、底馬撒三個宣慰司[參23]。邊界達到緬甸中北部、寮國北部、泰國北部一線。但後期這些地區多被周邊國家所並[參217]。

明成祖永樂四年(1406年)明軍進攻安南,南線達到日南州一帶。次年設置安南布政使司,下設十五府、卅六州、兩百餘縣。後因當地人民反抗激烈,明廷於明宣宗宣德二年(1427年)放棄,安南恢復黎氏王朝[參217]。

明初吐蕃宣慰使何鎖南普等率吐蕃諸部歸降[參227],後明廷在青藏高原地區設烏思藏、朵甘衛指揮使司,採取廣行招諭、多封眾建、因俗以治的治藏政策[參24][參228]。在完成藏區的統一後[參229],明太祖要求藏民輸馬作賦、承擔徭役[參230][參231],或蒸造烏茶、輸納租米[參232],強調「民之有庸,土之有賦,必不可少」[參233]。永樂五年(1407年),明成祖派遣劉昭、何銘等人前往藏區設置驛站[參234][參235],永樂十二年(1414年),又遣中官楊三寶往藏區招諭各土官恢復驛站[參236],經多年努力終使往來西番的驛道安全暢通[參237]。萬曆以後,明朝對邊疆控制日益鬆弛,蒙古人攻占了整個青海草原,朵甘都司遂廢棄。

東南地區[編輯]

明朝前期,設澎湖巡檢司管理澎湖列島。

1553年葡萄牙人獲得在澳門停泊船隻權,1557年取得居留權,在清光緒十三年(1887年)中葡簽署《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前,中國法律上一直擁有澳門主權[參217]。

1624年荷蘭人進入台灣南部,築熱蘭遮城。1626年西班牙人進入台灣北部。1642年荷蘭趕走西班牙,占領台灣大部。1661年,鄭成功進攻台灣,次年驅逐荷蘭人,攻占台灣。

南海及東南亞地區[編輯]

明成祖永樂年間,積極開展對外聯繫,特別是派遣鄭和七下西洋,並積極對南海諸島進行勘察和經營。多次往返南海諸島的航行中而次次必登、必書南海諸島。《鄭和航海圖》以「石塘」、「石星石塘」、「萬生石塘嶼」為今之西沙、東沙、中沙和南沙群島之名[參238]。

永樂四年(1406年),鄭和船隊剿滅盤踞在舊港(今印尼巴鄰旁)的海盜陳祖義,在其地設立舊港宣慰司[參239],首任宣慰使施進卿即由鄭和親自前往冊封[參240]。舊港宣慰司是為明朝最南方疆土,以控制南洋核心要衝地帶[參241],也確保了明朝在南洋的權威,令海外貿易大興,還開啟了華人大規模開發南洋的時代[參242]。

明朝時期各少數民族政權得到了迅猛發展,民族關係形勢也非常複雜。明前期,退居漠北的北元政權伺機南下擾明,企圖東山再起,成為明朝的心腹大害;明中晚期,白山黑水的女真族在首領努爾哈赤的帶領下,建立後金政權,並最終取代明政權[參243]。

明初武功實力最強,具開拓進取精神。在「大一統」思想的指引下,明朝以實力為後盾,注意使用軍事打擊和政治招撫相結合的策略,積極經略周圍邊疆地區,對後期民族關係思想的形成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同時,儒家知識分子劉基的夷夏觀在華夷易代之際也表現出開明與寬容的特色。後來仁宣之治時在民族關係上做出來調整,南北一同放棄大規模軍事征伐,採取「順則撫之,逆則御之」[參244]的守成求安思想[參243]。

土木之變後明朝對周邊少數民族也由進攻態勢全面轉向防禦,形成了「守備」為主的民族關係思想。隨著西南地區麓川土司勢力大增,大臣門對於是「剿」與「撫」展開爭論。到了孝宗期間,面對國計日艱、邊防日蹙,和北方的蒙古、女真等民族關係更加複雜的情況,明孝宗想在民族關係處理上想有番作為,讓邊臣獻策,比如馬文升的「撫安東夷」、「收復哈密」,楊一清的「關中奏議」,王鰲的「上議邊八事」以及丘浚的「嚴武備」、「馭夷狄」等;另外隨著明朝國力的衰微以及土魯番勢力的強大,哈密衛的「棄」與「守」成為當朝大臣討論爭鋒的焦點。世宗和穆宗統治時期邊患增多,北虜南倭使明朝疲於應付,特別是面對套寇屢屢犯邊,邊疆禍事不斷,曾銑等有識之士就收復河套問題多次上疏。穆宗在位期間實現了明蒙之間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隆慶和議,結束了蒙古各部與中原王朝近二百年兵戈交戰的局面[參243]。

神宗在位時爆發了萬曆三大征,雖然取得勝利,但是耗費了明朝人力物力財力,使國家日趨衰敗。內閣首輔張居正啟用大將李成梁和戚繼光,在遼東和薊鎮取得大捷。天啟至崇禎時明朝已衰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東北女真建立後金政權,不斷擾明。因此,朝廷任用遼東總兵熊廷弼、袁崇煥等人和女真對抗。同時在明清易代之際,明末思想家王夫之表現出特有的悲壯情懷和對華夷問題的反思,成為近代民族主義思想的濫觴[參243]。

明朝承襲傳統的華夷之辨民族思想,尊崇漢族,鄙視少數民族,並進一步強化[參245]。而明朝民族關係思想基本上是對傳統儒家民族觀「大一統」和「華夷之辨」思想的繼承和發展,同時又受到蒙元政權的影響,表現出「華夷一家」與「華夷之防」思想的矛盾與統一[參243]。但是消極、保守的邊疆政策不僅影響了民族關係的發展,對於一個整體的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形成、發展,具有重大影響[參245]。

西北各族[編輯]

回族[編輯]

學術界一般認為明朝是回族最終形成的時期。元朝滅亡後,不斷有歸附明朝政府的回人,明初政府曾禁止蒙古、色目人更易姓氏,限制回族內部通婚,後來明廷支持對回民的漢化政策,讓回民改易漢姓[參246]。朱元璋「御製至聖百字贊」以及明皇室關於修建清真寺和保護清真寺宗教職業人員的諭旨,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回族的宗教生活。明代學者陸容說:「回教門異於中國者,不供佛,不祭神,不拜屍。所尊敬者惟一天字。最敬孔聖人。故其言云:僧言佛子在西空,道說蓬萊往東海,唯有孔門真實事,眼前無日不春風。見中國人修齋記醮,則笑之。」[參247]大約經歷了200多年,在伊斯蘭教影響下,以回回人為主體,融合了國內漢、維、蒙等多種民族成分逐漸形成為新的民族共同體。在明末農民起義中,陝北和甘肅東部的回民在馬守應的率領下,成為當時張獻忠、李自成軍隊的主力之一。明末清初時期,米剌印、丁國棟在「反清復明」的口號下,率領了持續兩年的甘州起義。到了清代,回族社會政治地位降到了歷史上的最低點[參248]。

北部和東北各族[編輯]

蒙古和女真[編輯]

明朝邊境上最大的兩個威脅明朝安全的部族是蒙古和女真,時人稱其為東虜和西虜。在明朝初年武功強盛時,一度將蒙古驅至漠北,蒙古也因內亂分裂成韃靼、瓦剌等部而無力南侵。之後伴隨明朝的衰落,蒙古諸部中最有實力者稱霸於族內後,也多次進攻明朝,諸如瓦剌發起的土木之變和土默特部發起的庚戌之變,明朝的疆界因此內縮,也大大消耗明朝的國力。俺答汗後期開始於明朝通好,受封為順義王,其後的三娘子繼承和平的政策。明蒙之間邊境安寧和平,互通有無。這種情況直到後金控制蒙古後才告結束。明朝早期曾經設置奴兒干都司來管理東北諸部,這一階段女真人作為明朝於東北地區排除北元殘餘勢力的盟友,雙方關係處於蜜月期,但中後期明朝採取「犁庭掃穴」等一些列不適當政策,對女真人進行歧視、限制、挑撥、分化甚至屠戮,激化當地矛盾。隨著東北的蒙古部和女真部日益強大,奴兒干都司被廢,明朝在東北的控制力更是進一步下降。17世紀後,建州女真首領努爾哈赤統一女真各部,降服蒙古,於1616年建國後金,與明朝分庭抗禮。後金佔領遼東大部土地,曾對當地的漢人進行屠殺,並有入主中原的野心,嚴重威脅明朝的安全。1636年改國號大清,建立清朝,最終於1644年明朝滅亡後接替明朝統治中國276年的歷史[參249]。

吉里迷和鄂羅克[編輯]

吉里迷,是明代對庫頁島的北半部上土著居民的稱呼。在羈縻衛所,吉里迷(是尼夫赫人)的囊哈兒衛[參250][參251],鄂羅克人的兀列河衛和波羅河衛。永樂九年(1411年),明朝在黑龍江下游東岸特林設奴兒干都司,管理清代東三省。《重建永寧寺碑記》[參252]載:明欽差亦失哈等多次巡視奴兒干地方,曾對海外的庫頁島的北半部。他們表示,「世世臣服,永無異意」。清代亦曾在此設姓長以統之。

西部與南洋民族[編輯]

西藏[編輯]

傣族[編輯]

明朝時期傣族被稱為「百夷」,而且經營百夷地區主要通過土司制度,明朝還制定了其他政策、採取了其他措施加強明朝對百夷的統治。百夷地處西南邊疆地區,因此,明朝經營百夷的政策與明朝的西南邊疆的形勢發展息息相關[參257]。但由於明朝統治者的短視與誤判,以「析解麓川地」的錯誤政策經略這一地區,最終導致明末緬甸東吁王朝對中緬邊界中方一側領土的侵擾和「蠶食」,造成明朝西南邊界大幅內縮[參258]。

朝貢體系[編輯]

明朝初年,實施朝貢體制,朝貢貿易薄來厚往,許多日本人冒充朝貢使者來賺取好處。日本實際上是處於割據狀態,沒有統一的中央政權,很多到中國來冒充朝貢使者的日本人沒有日本政府的管轄,朝貢後他們滯留在中國沿海搶劫。這是明初的倭寇。為防止倭寇朱元璋就頒布海禁政策。從此之後,如果要來中國做生意,必需朝貢兼貿易,否則不予,這就是所謂的「朝貢貿易」,兼具有懷柔拉攏周圍國家的用途。明朝嚴格的貿易管制政策的影響導致正常貿易地下化,轉為走私貿易。貿易港集中地由廣東、福建轉往已成為殖民地的菲律賓、印尼。而海上的維持秩序角色由於中國官方的消失而導致海盜集團猖獗。由於海上貿易仍在暗處進行,美洲銀器又大量流入中國,銀開始成為流行的通貨[參259]。

海洋政策[編輯]

海禁與鄭和下西洋[編輯]

明初鑑於倭寇的猖獗,明初曾實施海禁政策,永樂年間,明成祖派遣航海家三寶太監鄭和率遠洋船隊七下西洋,最遠到達非洲東海岸,又派遣吏部驗封司員外郎陳子魯出使撒馬兒罕、吐魯番、火州等西域十八國,加強明王朝同世界各國的經濟政治上的往來,為中國走向世界做出貢獻,體現永樂王朝的鼎盛和開放,也能表現出明朝海洋政策具有外向型海權意識[參260]。後來明仁宗聽從朝中一些大臣的意見,認為下西洋過於浪費,收效不大,宣佈停止下西洋的活動。不到一年,仁宗病逝,宣宗朱瞻基繼位,改年號宣德。宣德五年閏十二月初六(1431年1月19日),派鄭和第七次也是最後一次下西洋。明憲宗年間,曾有閹人向憲宗提議再次遠航,於是皇帝下詔到兵部索要鄭和出使的海圖等資料。但由於劉大夏等官員認為下西洋為一大弊政,有害無益,因此將當年鄭和等出海地圖等資料藏匿(一說銷毀),兵部尚書項忠命吏入庫搜索無果,再次下西洋一事於是作罷。

而相當長時段內領先於世界的明朝海軍,隨著保守海洋政策的施行,海軍實力迅速衰落[參261][參262]。自唐宋以來中國的大航海事業,在明代出現衰退。儘管也有「鄭和下西洋」的驚世盛舉,但總的來說,海外貿易在整個明代的經濟體系中所佔比重很小。明代海禁約持續了兩百多年,其結果是關閉了民間對外貿易的部分通道。私人下海販易被視為違法,海外商船來華貿易也受到嚴格的控制。朝貢貿易則是唯一留下的貿易孔道,由官方壟斷專營海外貿易,並與朝貢制度嚴密掛鉤,從而形成朝貢與貿易合二為一的「貢市一體化」格局。明代學者王圻在《續文獻通考》中記述:「凡外夷貢者,我朝皆設市舶司以領之⋯⋯其來也,許帶方物,官設牙行與民貿易,謂之互市。是有貢舶即有互市,非入貢即不許其互市明矣。」日本學者內田直作認為:「明代之朝貢貿易,不論從貿易政策上或財政政策上講,都沒有重大的價值,只是舉揚所謂朝貢禮的服從關係而已。」由於朝貢貿易無視經濟法則,幾乎全靠國力的強盛來維持,因此在明初明太祖和明成祖之後,由於國力漸衰以及時勢發生變化,朝貢貿易也走向衰落,代之而起的是走私貿易[參262]。

隆慶開關[編輯]

後來倭寇橫行,明朝加大海禁的力度,直到明穆宗隆慶元年(1567年)之後,倭寇逐漸平息,朝廷有鑒於對外貿易對沿海居民的重要性,才逐步有限度地對外開放,並開放福建月港為中國商民出洋貿易的唯一口岸,允許民間商船出洋遠販東南亞各地,惟日本不在通商範圍之內,去日貿易仍被視為「通倭」之舉,史稱「隆慶開關」[參263][參262]。

貿易來往[編輯]

朝鮮

唐朝以來秉持著中華正統史觀的朝鮮一直都是以「藩國」自居,尊中原王朝為宗主國,但在歷代王朝中,朝鮮最為心悅誠服的卻是明朝[參264]。1392年,高麗王朝大將李成桂發動政變,建立了李氏朝鮮。上書朱元璋要求賜予「國號」,朱元璋認為「朝鮮」是古名,而且「朝日鮮明」出處文雅,因此裁定朝鮮為新國名[參265]。朝中關係進入了近三百年的相對穩定時期[參266]。明亡之後,朝鮮君臣無不思念明朝,最後修建了大報壇來紀念明朝皇帝,儘管此時朝鮮官方文書的紀年在明亡後早已採用清朝的年號,無論是私人文書,還是皇室的祭祀中,私下裡一概都是延用明朝紀年,以至於出現了「崇禎兩百多年」事情[參267]。

清朝基本上不干涉朝鮮的尊明之舉,朝鮮對明朝的崇拜不僅沒有影響到對清朝的忠誠,反而讓清朝感到朝鮮是一個知恩圖報、講情重義的國度。康熙帝曾說:「觀朝鮮國王,凡事極其敬慎,其國人亦皆感戴。」[參268]

日本

倭寇對明朝的海疆構成嚴重威脅。但是倭寇的主要構成並非日本人,而是中國沿海一帶的破產流民。期間雖有朱紈和張經的抗倭,但最後都未能取得完全的成功。為防止倭寇的侵擾,世宗時期實行海禁,斷絕對日貿易。直到戚繼光等名將力行抗倭,倭寇才被剿清,海疆形勢才趨於平靜。豐臣秀吉統一日本後,意欲佔領朝鮮。萬曆廿年,日本進攻朝鮮,朝鮮國王逃到義州並派使節向明朝求救。明朝一度取得戰爭的勝利。中日一度進行和談。但萬曆廿五年後,日本再次進攻朝鮮,戰爭進入僵局狀態。萬曆廿六年,豐臣秀吉逝世,日本軍心動搖,結果撤軍。此即為壬辰衛國戰爭。這次戰爭嚴重削弱明朝與朝鮮兩國,明朝在張居正期間積蓄的國力大量被消耗,日本復又陷入分裂,女真部落成為相對的得益者[參269]。

琉球苦兀

苦兀或稱苦夷,是明代對庫頁島的南半部上土著居民的稱呼。《敕修奴兒干永寧寺碑記》、載:明代奴兒干地方,曾對「海外苦夷諸民,賜男婦以衣服、器用,給以穀米,宴以酒食」[參270]。有人認為,「海外苦夷」(庫頁人)是指庫頁島的南半部上的阿伊努人[參271]。

安南

明廷於明宣宗宣德二年(1427年)放棄,安南恢復黎氏王朝的大越[參217]。

東南亞[編輯]

占城暹羅

1377年,朱元璋冊封阿瑜陀耶國王為「暹羅國王」,「暹羅」這一名稱正式固定下來,稱為中文語境下對泰國的稱呼[參272]。有明一代,阿瑜陀耶遣使臣訪問中國達112次,而中國也派使臣訪問阿瑜陀耶19次[參273]。

葡萄牙

歐洲進入大航海時代後,葡萄牙人持續開拓前往印度、中國的航路,1511年葡萄牙佔領馬六甲(約今馬來亞地區)後,就意圖在中國建立貿易據點。明武宗正德七年(1513年),葡萄牙國王曼努埃爾一世為想要與明廷通商指定葡屬印度總督阿豐索·德阿爾布開克負責遠東貿易,派出拉斐爾·佩雷斯特雷洛前往中國。使節團本來想在廣州登陸,但被拒絕入境。他們改以武力佔據屯門,與明朝爆發屯門海戰、西草灣之戰,結果葡萄牙戰敗。最後明世宗同意葡方入境,並且讓葡萄牙人在澳門開設洋行,修建洋房,允許他們每年來廣州「越冬」,這是西方列強第一次正式性的登陸中國。其後西班牙、荷蘭、英國等歐洲國家相繼派使團東來,使得不少西洋事物傳入中國[參274]。

西班牙荷蘭

西學東漸[編輯]

明神宗萬曆十年(1582年),利瑪竇奉命前往中國教區工作。利瑪竇很快學會中文,並穿儒服、通儒書,頗得明朝士大夫好感。後來他被舉薦到北京,頗得明神宗信任。他向中國進獻坤輿萬國全圖、自鳴鐘、日晷、西洋大炮、望遠鏡、火槍、西藥、聖母瑪莉亞像、十字架等貢品,先後在北京、肇慶等地展出。利瑪竇不僅傳播天主教,還啟發徐光啟、李之藻等人學習西學。另外他還將中國各種文化傳入歐洲,如儒家思想、佛道學說、圍棋等,可謂「貫通中西第一人」。另外,在明末時期有不少明朝軍隊曾裝備火器,尤其是西洋大炮[參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