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在兼顧不動產交易安全與個人資料隱私的原則下, 修正「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等條文,自104年2月2日起,任何人皆能申請的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 將不公開所有權人的完整姓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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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51813需要地籍謄本嗎?自然人憑證給您快速申領的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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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上網連結至地政電子閘門資訊系統,點選【網路電子謄本】後,再選擇【網路電子謄本申辦作業】 | ||
請先詳閱【網路申領電子謄本作業同意書】之內容後再點選【同意】。 |
出現最新消息的公告畫面後,點選左上方的【 Hinet 帳號登入】。 | ||
由於申領電子地籍謄本必須支付申請費用,目前系統提供『 Hinet 撥接與 ADSL 帳號』、『 Hinet 點數卡』及『 Hinet 會員帳號』等三種線上小額付費方式。請選擇您欲使用的扣款方式並輸入帳號密碼,例如:使用點數卡繳款時,則輸入『點數卡帳號』及『點數卡密碼』,再點選【身分驗證】。 ( 提醒您:自然人憑證並無儲值及繳款功能,故此處需輸入的帳號及密碼,並非自然人憑證之卡號及 IC 卡密碼 ) |
當您所使用的小額付款帳號及密碼驗證成功時,系統會跳出目前使用的憑證資訊,請輸入自然人憑證持有者之『身分證字號』及『 IC 卡密碼』,再按【確定】來完成系統登入。 | ||
選擇您的身份是『本人』或是『代理人』再點選【送出】。如為代理人申請時,須簽署同意『網路申請電子謄本代理切結書』之內容。 |
點選【謄本申請作業 ( 送件區 ) 】,選擇欲申請土地謄本之所在縣巿及鄉鎮。 | ||
依欄位說明逐一輸入詳細的申請資料。 現以『代理申請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之操作方式為例: 輸入委託人統編及姓名,選擇申請類型及申請身份,再輸入欲申請的地段、地號及土地所有人之統一編號,勾選【登記謄本】及細項設定後,點選最上方的【新增資料】,當申請的地段資料顯示於畫面下方時,再點選【送出】。請注意:【限制張數】欄位預設為 100 張,每張謄本費用 20 元,請依個人欲申請的張數重新輸入,否則確定下載 謄本時將依申請張數 100 張進行扣款。 |
看到申請成功的訊息後,點選【謄本申請進度查詢】,或可選擇【謄本申請】再進行另一筆土地登記謄本的申請。 | ||
謄本申請進度查詢僅提供三日內申領的案件,申請成功後如已超過三天以上未領件,則需再重新進行申請。 |
查詢結果將可看到謄本申請的狀態是否已產製成功。由於電子地籍謄本在使用上需經由機關單位或公司行號親自執行謄本查驗作業,因此請點選【未下載】將謄本先行下載成密文檔案後再提供給驗證者。若直接點選【預覽列印】,系統會將申領結果直接解密,以明文方式顯示於畫面上,此時就無法再下載成密文檔案了。 | ||
預覽列印或下載密文檔案時,請確認是否為您所要下載的申請案件,再點選【確定付費】,此時系統將依您所選擇的付款方式進行扣款。 |
如欲驗證所下載的密文檔案,可點選【謄本查驗】來驗證謄本正確性,查驗方式有二:【上傳檔案查驗】及【輸入檢查號查驗】。以上傳檔案的方式查驗時,先點選【瀏覽】來選擇謄本密文檔案的所在,再點選【送出】。 | ||
謄本驗證成功後,系統會顯示該件謄本的內容,驗證者可自行選擇將此明文資料存檔或列印出來。 |
我用自然人憑證幫公司申請客戶的地籍謄本,是否會扣到我帳戶裡的錢? | ||
自然人憑證僅做為系統登入時驗證身分使用,憑證 IC 卡本身並無儲值及繳款的功能,故不會對憑證持有人進行扣款。申請電子地籍謄本所產生的費用,將以登入系統前所輸入的 Hinet 帳號或點數卡做為出帳或扣款對象。有關小額付費帳號的問題,請參閱Hinet 帳號說明。 | ||
系統已經回覆申請謄本案件狀態是可以預覽下載的,但預覽頁面時會出現空白或錯誤訊息,該如何處理? | ||
地政電子謄本乃採原文重現方式呈現,故使用者必須是已下載安裝 Acrobat Reader 繁體中文版 ,預覽 PDF 頁面時,除了需要 Acrobat Reader (5.05 以上版本 ) 外,網路傳輸的穩定性也是必要的 ( 尤其是申請的案件檔案較大時 ) 。因此,碰到內容出現空白時,建議使用者先登出系統和 IE 瀏覽器再重新登入系統,同時確認 Acrobat Reader 在本機預覽 PDF 檔案有無異常,確認後再執行預覽案件。 如果還是有問題,請洽詢 0800-080-212 地政電子閘門資訊系統客服專線,由客服人員為您作案件檔案確認,確實案件回覆內容有問題時,客服人員會為您作退費申請。 | ||
網路電子謄本申辦作業提供的服務對象及服務時間為何? | ||
服務對象為:一般大眾、金融單位、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仲介業、證券業、資訊顧問業、及政府機關公務單位等。 系統提供服務時間為: | ||
我在申請電子地籍謄本時,如有使用上的問題,可向何處尋求協助? | ||
地政電子閘門資訊系統備有線上 使用說明手冊可供使用者自行下載參考,使用者如有使用上之問題, 亦可參閱 【問題與解答】中之說明,或洽詢 地政電子閘門資訊系統 客服專線: 0800-080-212 ,由客服人員協助解說。 | ||
我在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系統時,不小心輸錯憑證密碼而被鎖卡了該怎麼辦? | ||
為維護憑證 IC 卡持有人權益,系統會檢查使用者輸入的 IC 卡密碼,若檢核失敗超過三次,系統將出現 『卡片已被鎖住!錯誤碼: db011204 』的訊息並鎖卡,被鎖卡的憑證 IC 卡將暫時無法在任何系統上使用。 使用者若要解除鎖卡,請連至「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 」網站進行鎖卡解碼作業。或請洽自然人憑證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80-117 ,服務時間:每日上午 7 點至晚上 11 點,由專人協助您處理。 |
指導單位: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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