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期末測驗外,全程採線上同步遠距教學上課】 ●目的:為充實採購專業人員知識,提升政府採購效率及品質,預防採購缺失之發生,並建立採購專業人員管理制度,落實採購專業人員辦法之規定。 ●招訓對象: ●招訓名額:基礎班:80人。 ●訓練費用: ●退費辦法: ●本處上課須知: https://oce.cycu.edu.tw/page/?i=188 ●考試規定: ●報名及繳費方式: ●更多詳細內容、報名表及簡章下載,詳見《檔案下載》【招生簡章】採購專業人員訓練班-基礎班、進階班-111年度(Word檔)說明。
學員您好: 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度「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第1期A班(8/22考試),無紙本證書,證書統一個別寄Mail,證書密碼為身份證字號,英文字母為大寫,請使用電腦開啓證書,手機無法打開。您可先自行列印紙本證書,並保存好電子檔。 二、因缺課時數超過規定或因故未參加考試,依「採購專業人員訓練計畫」第6點之(三)規定:「代訓機關(構)之參訓人員未能於原報名班別修畢全部課程者,得分期選課,俟全部課程修畢後,方得參加期末考評。惟應自首次受訓班別結訓次日起一年內修畢全部課程並完成考試,否則視同放棄。」 三、依工程會100年1月5日修正發布之「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3項規定:「考試成績不及格者,得申請補考,無次數限制。」第19條規定:「應考人得於收受考試成績通知之次日起7日內向辦理考試機關(構)申請複查。」。 四、對考試成績有疑義須複查成績者,請於9/13以前回信e-mail承辦人葉小姐,e-mail:,逾時不候,俾統一行文主管機關申請複查。 五、公務人員時數統一登錄,需貴機關承辦人員覆核時數,始能完成時數認證。 ★學號=編號=考試座位號碼的後三碼。 檔案下載:公告-成績(A班) 一、目的: (六)按課程選課申請補課者,每小時課程每位學員新台幣130元整。 ◎本訓練課程因疫情因素改為遠距上課。
採購專業人員 基礎班111年第3期 臺北假日班(實體課程教學)● 資格:以未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礎或進階資格之採購人員,或即將辦理採購業務之人員 為優先〈含受機關補助之法人團體之採購人員〉,非屬機關人員亦可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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