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長官您好: 請問工程相關人員的問題 1.關於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可兼職其他工程嗎?是否需專職?何處條文規定? 2.關於工地負責人為兼任時,兼任之工程限於臺北市區或本府工程,並以兼任三項工程為限,請問兼任是指身份的不同還是其他嗎? 3.關於品管人員為兼任時,兼任之工程限於臺北市區或本府工程,並以兼任三項工程為限,請問兼任是指身份的不同還是其他嗎? 4.假若甲生已為A工程的工地負責人並未竣工離職,那甲生可為B工程的安衛人員嗎? 5.請問乙生可以同時為C工程的工地負責人與品管人員嗎?
有關所提疑義,經洽本府工務局協助提供意見,彙整說明如下:
一、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兼職問題:
(一)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三條規定:「第二條所定事業之雇主應依附表二之規模,置勞工安全衛生人員(以下簡稱管理人員)。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所置管理人員應為專職;第二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者,所置管理人員應至少一人為專職。依前項規定所置專職管理人員,應常駐廠場執行業務,不得兼任其他與勞工安全衛生無關之工作。」
(二)綜上所述,專職勞工安全衛生人員應常駐現場執行業務,且不得兼任其他與勞工安全衛生無關之工作。
二、工地負責人兼職問題:
(一)有關工地負責人兼職規定,請參閱本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9條(一)1之規定,略以:「契約施工期間,廠商應指派具有[
]年(未載明者為2年)以上與[本工程]性質相關之工程經驗之工程人員擔任工地負責人,且應專任...。但預算金額未達2,000萬元者,於徵得機關同意後,得為兼任,兼任工地負責人須受聘於廠商,且應切結其兼任之工程限於臺北市區或本府工程,並以兼任3項工程為限...」,其中「兼任3項工程為限」,係指兼任其他標案工程。
(二)惟如該工程需依營造業法第30條設置工地主任時,依本府99年6月30日府授工品字第09912564600號函說明,工地主任不宜同時兼任二處以上工地。
三、品管人員兼職問題:
本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對於品管人員之專職及兼職均有規定,其中兼職品管人員,應切結限於兼職臺北市地區或本府工程,且兼職標案以三案為上限。
四、綜上,倘有法令對上開執行工地之人員(工地負責人、安衛或品管人員)有規定應「專職」之限制者,無論就「身分」或「標案」並無除外之情形,均不得兼任。
本府之答復內容僅依所提疑義提供參考意見,不應當做陳判依據,採購機關仍須依權責進行通盤考量;若有需作為採購決策判斷之依據者,應先洽詢直屬上一級機關,若一級機關仍有疑義者,再函報本府請求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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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管人員兼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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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管人員兼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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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版上前輩...
品管人員是不是可以同時兼任兩家公司所承攬的工程?
(工程金額都屬於查核以下百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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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可以同時掛在兩家公司嗎?
啊弘初階會員啊弘 寫:勞保可以同時掛在兩家公司嗎?
老婆可以同時娶兩個嗎 ???? 哈 ~~
查核以下,有一定要設品管人員嗎??
沒有專職也沒關係吧,兼任也可以吧~~
除非工程契約有規定,且標單上有品管人員的費用,就不可以兼職.....
而且百萬的工程裡,品管不都是現場人員自己做嗎??有專職的嗎??
法規沒規定,業主有意見,就請他說明其法源出於何處.........
PS.一定要在該公司加有勞保哦,不然會有"轉包"及"非授權"之虞.....
ways土木人一星會員Re: 品管人員兼任問題
popocivil 寫:請教版上前輩...
品管人員是不是可以同時兼任兩家公司所承攬的工程?
(工程金額都屬於查核以下百萬工程)
一般來說,會設品管人員大都是公共工程,而且即然有提到品管,契約一定有編項目,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規定,雖然是查核金額以上應設品管人員,但第4點明文:機關辦理未達查核金額之工程,得比照辦理;且應專任,不得跨越其他標案,且施工時應在工地執行職務。
而且兼任的意思應該是指在同公司不同職務,不同公司應該叫兼職了吧?會有勞保的問題!
所以自己參酌囉~
-----這是分隔線-----
曾經有其他志願可以填,但是我沒有珍惜,等到畢業了才後悔莫及,身為一個男子漢,最後悔的事,莫過於入錯行,如果上天可以給個機會再來一次,我死都不讀土木,如果要我對這一生下個結論,我會說:當初何苦讀土木?
當初何苦讀土木?土木人二星會員
Re: 品管人員兼任問題
當初何苦讀土木? 寫:
popocivil 寫:請教版上前輩...
品管人員是不是可以同時兼任兩家公司所承攬的工程?
(工程金額都屬於查核以下百萬工程)一般來說,會設品管人員大都是公共工程,而且即然有提到品管,契約一定有編項目,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規定,雖然是查核金額以上應設品管人員,但第4點明文:機關辦理未達查核金額之工程,得比照辦理;且應專任,不得跨越其他標案,且施工時應在工地執行職務。
而且兼任的意思應該是指在同公司不同職務,不同公司應該叫兼職了吧?會有勞保的問題!
所以自己參酌囉~
謝謝以上各位前輩的回答
小弟確實是承辦公共工程遇到了相關的問題
對這方面不是很清楚
想再請教一下...
如果公司沒有替品管人員投保勞保,是不是會有問題?
公司可以說這個品管不是我們公司的員工或是品管只是兼職嗎?
Re: 品管人員兼任問題
popocivil 寫:
當初何苦讀土木? 寫:
popocivil 寫:請教版上前輩...
品管人員是不是可以同時兼任兩家公司所承攬的工程?
(工程金額都屬於查核以下百萬工程)一般來說,會設品管人員大都是公共工程,而且即然有提到品管,契約一定有編項目,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規定,雖然是查核金額以上應設品管人員,但第4點明文:機關辦理未達查核金額之工程,得比照辦理;且應專任,不得跨越其他標案,且施工時應在工地執行職務。
而且兼任的意思應該是指在同公司不同職務,不同公司應該叫兼職了吧?會有勞保的問題!
所以自己參酌囉~
謝謝以上各位前輩的回答
小弟確實是承辦公共工程遇到了相關的問題
對這方面不是很清楚
想再請教一下...
如果公司沒有替品管人員投保勞保,是不是會有問題?
公司可以說這個品管不是我們公司的員工或是品管只是兼職嗎?
查一下勞基法和勞工保險條例,雇主應替勞工投保這是無庸置疑的,很明顯沒有替人員投保,表示不是該公司員工,至於兼職與否,如果在查核金額以下,仍要回歸到工程契約是否有要求設品管人員或者預算是否有編列品管費用.另外公司隨便找個阿貓阿狗來蓋品管章,應該屬偽造文書的層次了吧?
-----這是分隔線-----
曾經有其他志願可以填,但是我沒有珍惜,等到畢業了才後悔莫及,身為一個男子漢,最後悔的事,莫過於入錯行,如果上天可以給個機會再來一次,我死都不讀土木,如果要我對這一生下個結論,我會說:當初何苦讀土木?
當初何苦讀土木?土木人二星會員
Re: 品管人員兼任問題
當初何苦讀土木? 寫:查一下勞基法和勞工保險條例,雇主應替勞工投保這是無庸置疑的,很明顯沒有替人員投保,表示不是該公司員工,至於兼職與否,如果在查核金額以下,仍要回歸到工程契約是否有要求設品管人員或者預算是否有編列品管費用.另外公司隨便找個阿貓阿狗來蓋品管章,應該屬偽造文書的層次了吧?
很難說啦,品管這種東西,只有在出大包或死人時,要找替死鬼時才會有人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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