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會收到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是債權人為實現債權而為的一種督促程序,簡單來說,就是透過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的方式,來督促債務人返還積欠的金錢或財產。
因此,如果收到了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通常就是因為自己有尚未返還給債權人的金錢或財產。而如果收到了支付命令卻置之不理的話,債權人很有可能會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
那麼,收到支付命令後該怎麼做?
確認真偽
有鑒於偽造的支付命令已經成為一種常見的詐騙手法,為了避免ㄖ受騙,第一步即應先查證支付命令的真偽。
如果是法院寄發的支付命令,上面會記載該案件的案號及承辦的股別,可以先上網查詢法院的電話和承辦股別的分機號碼,再致電該股的書記官確認是否真的有核發過支付命令。
提出異議
確認支付命令為真後,根據民事訴訟法§ 516 第 1 項規定,債務人可以在 20 日內不附理由向法院聲明異議,一但提出異議,則支付命令中有聲明異議的部分就會失效,並且進入訴訟或調解程序(民事訴訟法§ 519 第 1 項)。
然而要注意,針對支付命令的異議必須在支付命令送達後 20 日內提起,若超過期限沒有提出異議,該支付命令就會成為債權人得以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的執行名義。這時如果不想要財產被強制執行,只能再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並且向法院聲請停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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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要怎麼提?
支付命令異議應以書狀的方式向法院提出,具體的書狀寫法也可以參考司法院官網的民事異議狀範本。
結語:本文為讀者介紹了收到支付命令時可以採取的應對措施,並提供針對支付命令的異議書狀範本供讀者參考、使用。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經濟有困難,還不出錢來,收到法院支付命令之後,20天內都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接著債權人就能聲請強制執行,再來就是被強制執行扣薪水了!
不想被扣薪該怎麼辦?有什麼方法可以阻止債權人,不被法扣?
不想被法扣,你應該知道以下4個重點,掌握黃金時間與流程,擺脫被扣薪的命運:
- 債權人聲請支付命令後,法院會啟動哪些流程?
- 收到支付命令後多久會被強制執行?
- 進入到強制執行程序會怎麼樣?
- 想避免被強制執行,可以怎麼做?
支付命令是什麼?
欠錢不還、信貸或卡債繳不出來,債權人、銀行以電話催告、簡訊催款,存證信函通知繳款均無效時,就會啟動法催程序。
支付命令是債權人、銀行法催程序的第一步,透過法院公權力介入,讓債務人還錢。債權人寫好支付命令聲請狀,附上債權證明文件(例如借據、轉帳明細、刷卡明細等),寄送法院,法院就會開始審理。
債權人聲請支付命令後,法院會啟動哪些流程?
法院審理支付命令的聲請,只要書面審查,不須經過言詞辯論,不用通知債務人來法院開庭,債權人之聲請符合法律規定要件,法院就會核發支付命令。
簡單來說,債務人在收到支付命令之前,無法預知債權人已向法院提出聲請,所以,債務人對支付命令有疑義時,應在收到支付命令後20天內聲明異議(不必附理由),使支付命令失效。
債務人沒有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就會確定,法院核發確定證明書給債權人,債權人可以拿著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
所以,收到支付命令之後應該要有警覺,支付命令之後接著就是強制執行扣薪程序。
關於支付命令流程,可參考: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關於強制執行聲請,可參考:強制執行基礎篇一:債權人要怎麼聲請強制執行,聲請狀怎麼寫?
收到支付命令後多久會被強制執行?
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後20天內無異議,支付命令確定,債權人就能聲請強制執行,20天之異議期間包含例假日在內。
實務上,加計法院及債權人作業時間,收到支付命令後大約45-60天左右,就會收到強制執行扣押命令了。
附帶提醒,支付命令都是以掛號方式寄送到戶籍地、住居所或營業所,法院在寄出支付命令時會附上送達證書,債務人在送達證書上簽名,確認有收到文件。若本人不在,由家人、員工、警衛或管理員代收也可以。
如果債務人搬家沒遷戶籍,債權人只能依之前留的地址,或者是依戶籍地來通知。因此,常會發生戶籍地的家人收到文件未告知,一直到公司收到強制執行扣押命令時,才知道被扣薪水了。
進入到強制執行程序會怎麼樣?
法院強制執行程序有三個階段:查封、換價、滿足
查封:就是凍結債務人的資產,例如查封不動產、汽車、股票,或是發扣押命令,禁止債務人提領存款、薪水。
換價:就是將查扣到資產變成現金,例如拍賣不動產、汽機車及股票等。附帶說明,薪資及存款部分,原本就是現金,無須進行換價程序。
滿足:就是將拍賣獲得的款項,分配給債權人,讓債權人債權受償。薪資及存款部份則是發收取、移轉、或支付轉給等命令,讓債權人直接跟債務人工作之公司或是存款機構收取扣押款項。
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債務人會先收到查封、扣押通知,特別是薪水及存款的扣押程序,執行程序非常快,只要有疑義,應該立即向法院提出異議。
想避免被強制執行,可以怎麼做?
要避免強制執行,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還錢,但是手上現金不夠,無法一次還清債務時,你可以採取以下行動:
一、聲請債務協商,與債權人協商分期攤還,協商成立後,債權人就會撤銷強制執行程序
關於債務協商,推薦你繼續閱讀:銀行債務協商申請文件與利率說明,利率怎麼算?會影響信用嗎?
二、針對債權人所聲請的支付命令聲明異議,爭取籌錢時間。
三、收到法院強制扣薪命令時,先確認債務總額對不對,已經清償的部分應該扣掉,同時試算一下扣押金額有沒有問題。
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強制執行薪水的上限為薪資所得的三分之一,債權人扣薪時最多只能扣薪水的三分之一,同時至少要保留最低生活費用的1.2倍給債務人。
所以,扣除依法應繳之稅款及勞健保等費用,再扣除債務人本人及應扶養親屬的生活費,剩下的薪水才是債權人可以扣走的,而且扣押金額最高不能超過薪水的三分之一。
只要不符合上述情況,就應該立即向法院聲明異議。
了解強制扣薪,延伸閱讀:強制執行扣薪該怎麼辦?法院強制扣款最新規定,必讀寶典!
四、注意住家所有信件,若白天無人在家,也要留意大門有無黏貼送達通知書
五、現居地與戶籍地不同時,要注意戶籍所在地有沒有人幫忙收信,同時能迅速轉交文件,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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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先生今天收到一份法院公文,上頭寫著「台灣OO地方法院執行命令」,A先生很緊張不知道這是什麼,便開始向Google大神求救…
執行命令的執行名義有很多種,根據強制執行法第四條之規定 :
一、確定之終局判決。
二、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之裁判及其他依民事訴訟法得為強制執行之裁判。
三、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調解。
四、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
五、抵押權人或質權人,為拍賣抵押物或質物之聲請,經法院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者。
六、其他依法律之規定,得為強制執行名義者。
上述六點皆可為執行名義喔。
A.移轉命令
B.扣押命令
重點在 :
1.受文者:收信的人。
2.目標人:這封文件是針對誰。
3.執行標的:對某「東西」執行。
4.行為:做某件「行為」。
如果收到法院公文不要驚慌,看看這四個點就知道這份公文要做什麼,清楚之後再針對內容來解決問題!!!如此一來才能快速有效的解決問題喔!如果碰到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全省諮詢免費喔!
本文於2020/7/15 17:0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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